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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耀之勇士的光环》第七节 战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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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亡灵了!这是什么册封仪式!简直是对战神的侮辱!”

“谁说不是,真不知道伯爵大人在想什么?”

“就算没有举行过仪式,看别人怎么做的,也不至于搞成这个样子吧,简直有失贵族的身份!”

在池塘边被淋成落水狗一般的几十个新晋骑士一路咒骂着往营地走去,周围是想笑又不敢笑的侍从们,每个脸上都是通红的,显然憋的很辛苦。

远一些是参加观礼回来的骑士们,这些人可没什么顾忌,对着湿漉漉的人群指指点点,不时的爆发出轰然的笑声,这是他们参观过的最有趣的册封仪式了,也许以后也不会再看到如此别开生面的仪式,将来惹妻子情人生气的时候,就可以把今天看到的事情讲出来,保管回让那些生活枯燥的贵妇们笑的前仰后合。

但是也有些老成持重或目光长远的骑士对主君的行为感到担心,这次的册封仪式糟糕透了,用不了多久就会成为整个贵族圈的笑柄,伯爵大人的名声一定会受到影响,加上伯爵大人在帝国的名誉本就不好,说不定会被帝国纹章院借故挑出什么纰漏进行处罚。跟在这样的主君手下,前景不容乐观啊!

“我想没有人比我们成为骑士的方式更喜剧了,真是有趣的一天啊!”格尔贝竟然面带微笑的说,就好像是参加完一场戏剧演出。

“那可不见得,难道你没有听说过贵族史上最幽默的骑士册封仪式吗?”豪特家的戴维斯在旁边说道。

“嗯,说来听听。”周围几个人都想知道比今天这个仪式更奇怪的事情。

戴维斯满意的看了看周围渴望的目光,继续道“据说在克络维五世统治时期,雷斯帝国和西面的庞贝帝国发生了一场大战,战争进行到第十五个年头的时候,双方都已经疲惫不堪,作为战斗主力的贵族大都战死疆场,双方的骑士数量还不到开战前的三分之一。就在这一年,由雷斯帝国的二皇子率领的七万大军和庞贝帝国六万军队在通卡斯地区展开激战。”

“喂,我说,我们想知道的是还有什么事比我们今天更有趣,你扯这么多干什么。”大卫在旁边嚷嚷着。

戴维斯瞟了这个面容像矮人的家伙一眼,没搭理他,仍然慢条斯理的说“有一天傍晚,防守通卡斯东南角的伯爵大人正在帐篷中饮酒,突然接到哨兵的急报,对面雷斯帝国的军队开始行动了,几十名骑士全副武装的冲出了营地往庞贝军方向杀过来。当时庞贝这个伯爵听了大为吃惊,他防守的这个地方并不是什么要地,没有多大战略价值,几天前营地为数不多的十几名骑士也被调到其它地方,现在自己这方一个骑士都没有,该怎么应对雷斯帝国方面的进攻呢?”

“他手下不是还有士兵吗,让士兵上,这有什么好想的。”又是大卫插话。

“嗤”戴维斯不屑的冷笑了一声,“只有骑士才能和骑士战斗,懂不懂?”

“大胡子,别打岔。戴维斯,接着讲啊。”旁边有人也想知道那个伯爵该怎么办。

“其实很简单,立即册封一批骑士去和对方战斗就行了。”戴维斯这下简单起来。

“这,和我们今天的事情相比有什么好笑的?”

“哈哈,就这点当然没有什么好笑的,真正精彩的在后面。”戴维斯大笑到:“结果庞贝的伯爵刚刚把四十个在战斗中表现勇敢的农民册封为骑士,还没等上马,对方突然就撤回去了。后来才知道,雷斯帝国冲出来的几十名骑士根本就不是向庞贝方进攻。因为军营的生活太单调了,他们所处的又不是主战场,没有什么仗打,大家都感到很无聊,那天正好有一只野鸡飞到了雷斯帝国的军营,骑士们像是突然找到了乐子,所有人都武装起来去抓那只野鸡,谁知道野鸡一只朝庞贝方向跑过去,骑士们也没注意,就不停的追啊追,快到庞贝帝国军营的时候,野鸡忽然不见了,失去目标的骑士们又无精打采的回去了。他们只是失去了一点乐趣,庞贝的伯爵就麻烦了,他刚刚册封了四十名骑士,又不能立即撤销这些人的封号,只好将错就错,不过从此之后,这四十名骑士就被称为野鸡骑士。”

“哈哈哈,这一定是游吟诗人编出来的故事。”

“如果这样也能称为骑士,拼命想获得这个头衔的人还那么辛苦干什么,多抓些野鸡到处扔,说不定就被那个伯爵、侯爵的给册封了。”

“我说为什么安瓦尔伯爵最后封我们为雨骑士,搞了半天是因为被雨淋了就是雨骑士。可是也不对啊,我们是被伯爵派人用水车给浇湿的,怎么说也该叫水车骑士才对。”

“就我看来,伯爵大人是想效仿克络维三世陛下在暴雨中进行的那场庄严的册封,不过因为环境不对,准备工作不充分,主持仪式的人控制场面的能力也不够才弄成这个样子。”贝洛蒙当了很久的听众,终于发言了。

“啊,要是你不说话,还真没注意到我们的历史学家也再这里。”戴维斯夸张的说。

“谁是历史学家?”凯达惊讶的看着戴维斯。

“喏,就是你旁边头发上还有泥巴的那位”被凯达盯着的戴维斯冲贝洛蒙努努嘴。

“我听说历史学家都是学识渊博的人,短到几十年,长到几千年的事情,没有他们不知道的,是不是这样?”求知欲很强的凯达立刻就转向了贝洛蒙。

不过被询问的目标人物一点也没有大学者的风范,相反到还有些不好意思。那种尴尬的表情惹得戴维斯哈哈大笑。

“我只是喜欢看书,根本就不是什么历史学家。”

“他还因为溜进图书馆被当成小偷抓起来,差点被砍了手。”知道底细的戴维斯继续揭露,没办法,谁让他们俩喜欢上同一个女孩子呢,戴维斯当然是一有机会就要打击自己的情敌。

凯达没有理会别人的废话,他对贝洛蒙刚才说的什么效仿克络维三世的举动产生了兴趣,想知道是怎么回事,这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受了刚才戴维斯所说的野鸡骑士的传说所启发,这样的趣事让他对贵族和骑士有了点不同的认识。

看到有人愿意和自己谈论历史,贝洛蒙也挺高兴,开始对凯达讲到:“克络维三世是雷斯帝国历史上仅次于开国皇帝克络维一世的君主,也有人说他是大陆千年以来最杰出的十位人类帝王之一。我刚才说的在暴雨中册封骑士的事情发生在他继位的第二年,雷斯帝国的世仇庞贝帝国趁新皇帝登基,权位不稳的时机入侵帝国,当时帝国内部有一半以上的大贵族支持皇帝的叔叔,他们本来就蠢蠢欲动,当庞贝帝国入侵后,这些人非但不抵抗侵略者,反而在帝国的东方发动叛乱。克络维三世两面受敌,情势十分危机,他当机立断,命令大元帅统领军队在西线抵抗庞贝的军队,自己率领少数侍从轻装奔赴东线,在沿途号召自由民为保卫帝国而战。当他经过八百里的跋涉来到叛军领地的时候,身边聚集了三千自由民,其中有一百二十人自己备有马匹和铠甲。此时克络维三世接到情报,叛军的首脑正在十里外的山谷安营,他以君王宏大的魄力打破了传统,在暴雨中册封一百二十名自由民为骑士,然后率领他们突袭叛军营地,一举格杀了叛军的首脑,平定了东部的叛乱。这一百二十人就是后世传颂的圣雨骑士。不过因为这样的册封没有在战神殿举行,没有经过战神的祝福,引起了神殿的不快,所以在后来的大部分记载中就没有说明圣雨骑士的册封细节。从今天安瓦尔伯爵大人的举动来看,我敢断定他一定是在模仿克络维三世陛下的方式,不过遗憾的是办糟糕了。”

的确,这是一次糟糕的模仿!

回到卡尔热城堡的伯爵大人大发雷霆,立即就把提出这个建议的伯恩斯赶出家族,并宣布永远都不愿再见到这个人。

但是脾气发完后,伯爵也只有承认这个事实,并且下达了第二天出发的命令。

六月二十六日,上午。

在安瓦尔伯爵带领下,一个子爵,两个男爵,二百个骑士,六百多侍从,两千多步兵,驾着牛车马车、赶着羊群,浩浩荡荡的向贝伊出发。

队伍的后面还跟着铁匠、弓匠、木匠、制衣匠、鞋匠、杂货商、马戏团、游吟诗人……

在凯达看来,与其说是去打仗,还不如说是搬家。

贵族行军的速度真是惊人,从卡尔热到贝伊不过六十多里的路程,足足走了三天,直到二十八日晚才赶到宿营地。

营地扎在一座小山下,远远望去显得颇为壮观,坡地上杂乱无章的分布着白的,黄的、黑的帐篷,就象是绿色的餐布上打翻的调料和油渍。

从卡尔热出发开始,这支大杂烩的队伍就让凯达很不舒服,跟随叔叔做佣兵的时候参加过几次大的任务,几支佣兵合力去清剿盗贼,有人负责探路,有人负责后卫,宿营时候有人负责警戒,所有的分工都清清楚楚。而眼前这支队伍完全没有这些方面的分工,各个骑士老爷都是各行其是,如果在路上遇到当初被清剿的“死神”强盗团,肯定不是那支只有三百人的强盗团伙的对手。

虽然凯达有意见,不过他也知道行军扎营的事论不到自己发言,他现在最要紧的事情是熟悉骑马作战的方法。

凯达作为家族的第三子,是没有机会接受骑士训练的,跟随叔叔四处流浪,在佣兵队伍中历经战斗的磨练,但那些都是徒步的战斗,与骑士在战马上高举长矛冲锋的方式完全不同,遗憾的是在即将面对的战斗中,凯达必须要用这种不熟悉的方式。

通常来说在骑士的战斗中战死的情况比较少,大家都喜欢俘虏,可以勒索赎金。不过战斗中总有意外发生,没有死在敌人手里,自己把自己搞死的情况不在少数。而且以克莱武家现在的情况,要拿出体面的赎金是不可能的,万一被敌人俘虏,没有赎金,也只有死路一条。因此多做一分练习,在战场上就多一分安全。

凯达正在穿的这套铠甲相对现在的骑士铠甲是非常简单的,并且因为那两匹瘦弱的老马没有一匹能够承担全副武装的骑士,凯达放弃了他认为不必要的部分盔甲。约翰很担心他会在战场上为此付出代价,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在一场骑士的战斗中让我们的凯达骑士穿着全副铠甲用自己的两条腿跟着别人的四条腿冲向敌人吧!

就是这样一套简化了的铠甲,先穿衬里,然后胸甲、臂甲……等穿戴完毕也足足花费了半个魔法时。

披好铠甲的凯达跨上了被称为“奔雷”的瘦马,接过约翰递上的长矛,右手紧紧的握住矛柄,用臂膀和腋窝稳住矛杆后端,长矛从马脖上方的左侧伸出,这是骑士标准握矛方法之一,凯达能够在短期内掌握,多亏了做过他二哥侍从的约翰。在架好长矛后,约翰又递上盾牌,握有长矛和盾牌的凯达才能算是武装完毕的骑士。

骑在马上的凯达双腿用力,夹紧马腹,在马刺的激励下,“奔雷”以超过自身记录的速度向三十码外的目标冲去。那是在约翰的安排下竖起的一个镰刀状的架子,一根两码半高的原木上端固定一条横木,横木下悬挂一块尺许见方的木板,中心有一个红圈。凯达的目标就是在急速的冲锋中用手中的长矛击中木板上的红圈。

对凯达来说,让他在三十码外用箭射中这个红圈不是难事,但骑在马上用长矛击中它,还一次都没有成功过,在今天,同样也没有成功。

几个来回后,少年的斗志被激发起来,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块该死的板子打的粉碎。可惜跨下的“奔雷”很不合作,一点都无视尊敬的凯达骑士的决心,气喘吁吁的在草地上踱来踱去,最后一趟几乎比贵族小姐散步的速度还要慢。

“大人,您歇息一下吧,这匹马也需要休息了。看它这个样子,可能明天都无法恢复。”约翰看到快要散架子的瘦马,实在忍不住说道。

“光用蛮力是没有用的,要懂得技巧。冲锋的时候身子要稍微前倾,盾牌不要正对前方,要有斜度,这样被敌方的长矛刺中的时候,可以卸去一部分力量。重要的是冲锋的时候不要看着自己的矛尖,要看着敌人,找到他防守中的空隙,当你找到敌人的漏洞的时候,你的矛才会发挥作用。”

如果这番话从约翰口中说出来,凯达不会感到奇怪,可说这话的偏偏是格瑞雷这个老头。学习了十年武技的凯达自然知道这番话的实用性,其实这些道理在自己日常的修炼中都是知道的,但当穿上铠甲,跨上马背的时候就忘记了。

凯达不由自主的打量了格瑞雷几眼。

“也许这个老头不只是一个酒鬼那么简单。”凯达暗自想到。

回到帐篷,乔治来报告说准备的给养已经快没有了。

从克莱武骑士领出发的时候他们并没有带多少给养——因为没有多少东西可以带——凯达也是知道的。

“既然没有了就买一些吧,后面跟着大堆的商人。给养的事情不是交给你去办的吗?”

“可是大人,他们要的价格实在太高了,一普特黑麦面粉竟然要二十四德尼,平时只要八德尼就可以买到。”乔治有些气氛的说。

作为临时从农奴中选拔出来的战地管家,乔治还没有很好的适应角色的转变,不懂得怎样同奸诈的商人打交到,他思考问题的方式也没有脱离农奴的角度。

对凯达来说,他同样为这些奸商的做法感到气氛,却也没有好的办法。不过当他看到格瑞雷的身影在帐篷外晃荡的时候,知道该怎么办了。

“乔治,你去找格瑞雷,让他负责购买给养的事情。”

正说着,格瑞雷就进来了。

“刚刚伯爵大人的传令官来过,已经跟莱斯伯爵那边送了消息,要求休息三天,恢复体力。”老酒鬼一边说一边泯了口,酒壶正是那天凯达和大卫他们喝酒时用的那个,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从凯达这里骗过去的。

“这群该死的贵族,三天才走了六十里路,居然还要休息三天,真是一群猪。”

“尊敬的骑士大人,别忘了您现在也是一名贵族。虽然我很赞同您刚才作出的评论,但是我不得不提醒您,如果这些话被其他贵族听见,他们的目光足以杀死你。”格瑞雷很少对凯达说这样正经的话,不过表情怎么看都有些揶揄的味道。

凯达直直的盯着格瑞雷,尽管他知道这个老家伙说的对,在这个到处都是骑士老爷的地方说话的确要小心些,但他对格瑞雷这种教训的态度很不满,这些不满都写在了眼睛里。

“奥斯神把你送到我身边,就是让我教导你应该如何说话,如何做事。让你这只迷失的羔羊走上正确的道路。”老酒鬼毫不在乎凯达的情绪,仍然用一惯的口吻说道。

“你说的好像和事实有些出入吧,不是光明神把我送到你身边,应该是酒神把你送到我身边才对。”

“即便是酒神,那也是受到至高无上的奥斯安排的!你没有发觉自从我来到之后,你已经成长了很多吗?”格瑞雷打着酒嗝说。

凯达像以前一样对格瑞雷无语了,他愤懑的走到外边,大声喊道:“约翰,我们来练习徒步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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