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落日如血,余光散漫,洒到天地之间,莫不红云惨淡。
还是大彪店铺前,一条大黄狗披着红色外衣,毛尖上无端如珠似露般,带着个个水珠。一个个的水珠子,在血样的晚霞沾染下,如同鲜红的刀尖上那滴滴落下的血珠。
大黄狗很懒散,眼睛半眯着,偶尔摇动一下鞭子一般的尾巴,耳朵却时常在不经意之间竖起来,四处聆听。
这种动物,被称之为狗的动物,据说大灾难前很常见,很温和,是每个人都可以接近的宠物。然而,现在,大灾难过后,每种动物都变得其大无比。就拿眼前这只大黄狗说罢,高至少有一米,长达两米,普通人根本养不起。这种大型的动物,每天食量至少可以比拟十个人全天的食物,在这种人们为了食物甚至生吃人现象的世界,食物的珍贵更显其价值,莫说再养宠物,那都是上位者的专利。
当然,眼前这狗虽然仍属宠物类型,却已不是养着供人取乐玩赏,现在的人们通常把这类宠物称为战宠――专门用于战斗辅助,不仅拥有较强的攻击能力,它们的实力通常直逼三级战士以上,而且还能够用来追踪逃逸的敌人,它们拥有一些比较特殊的能力,比如嗅觉灵敏、度敏捷,等等。
记得七天前来之时,这狗还没有,现在存在了,莫非事情有变?看来大彪背后的势力可不简单,为了几只飞兔便动如此大力,难道
2
进得铺子,只见小小的铺子里面,铺满了十个大汉,尽皆肌肉横张,凶相毕露,刀疤遍布,一看便知经历过凶险,于杀戮丛生之地幸存下来的。
“你就是那个能抓住飞兔的人?”声音有些阴沉,这大汉格外剽悍,额头一个十字疤痕,手指也只有九个,纵然如此,但威势十足,双眼锐利,应该是这些人的领了。
“哦,我也只是侥幸而已,设了几个陷阱,有几只飞兔不知是计,中了埋伏。”莫灭冷淡地道。他打心里讨厌这个人,阴沉的声音,威势外露,凶相与疤痕,绝对不好相与,只有杀伐太多的人才能成为如此性格。这种人,性命对他来说,已经被视为无物。还有那双粗糙中带有光滑的手,只有长期使用拳劲和大刀的人,才会生得如此奇怪。稍有点眼力,便可以认为这人不但拳头使得很好,刀功也不错。
“侥幸?你们遇到过侥幸吗”他一边向着旁边或坐或站的人道,一边冷冷地盯着莫灭。
“自我十岁拿起菜刀,砍死了想要杀我之人之后,从来都是靠着武器和力气来杀死敌人,从来没有遇到过侥幸。如果真有侥幸,或许就是我拿起了那把菜刀,是它救了我一命,所以,如今我的武器依然是它。”一个拿着一把血红色的菜刀一边说,一边轻轻抚摸着那把被鲜血染红的菜刀道。
莫灭知道,这把看起来平凡无奇的菜刀,不仅仅锋利,更重要的是使用它的人身手卓越,否则,这么一把菜刀,早就已经残破不堪了――能够拿着一把钢制成的菜刀杀人,而且还能够把这把刀染成血红色,那么,这个人的杀人技巧很是简单,绝对是割断喉咙这个最容易暴露,而且没有骨头阻挡的致命之处。轻轻的一刀割过,血便能以最快的度把人杀掉,以血浸染刀身。久而久之,一把材质并不算好的刀,绝对会慢慢地变成鲜红的人的血的颜色。
“所以,自此之后,我便把自己的名字改为菜刀。”
“你的菜刀很有意思,可以借给我用用么。”莫灭从这些人身上感觉到了杀气,虽然他们很是收敛,但还是有那么丝丝泄露出来,散布在这小小的店铺之中。
菜刀完全无视莫灭的话语,慢慢地走到一旁坐了下来。
“如果有侥幸,那么就是每次战斗之后还能够活着。但是,我活着靠的是侥幸吗,不,不,这完全是一种侮辱,我能够活着,而且还能够活得好好的,最主要的是我的度很不错。”
眼前这个人,很瘦弱,身体也很轻盈,既然他说的度不错,那么,这群人里边最危险的人或许就是他了。扫视了一下,十个人,加上大彪,有十一个,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带点伤疤,唯独有他,嫩白色的肌肤,一尘不染,如同婴儿的颜色。通常情况下,度快的人绝对不仅仅度快那么简单,他们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是致命杀招。他们没有太多的耐力,假如不能够以最快的度、最有效的攻击在最短时间内杀掉敌人,最后失败的必然是他们。因此,度快的人,通常被各种势力当做杀手型人才来培养。一击必杀,他们是最危险的人类之一。
“哦,通常每个人的运气是不相同的,我的运气比较好而已。”
“哦,那么,恭喜你了。”领依然冷冷地道。
“彪老板,这究竟怎么回事?”莫灭不再与他答话,对着大彪道。
“哎呀,你别误会,他们是送货来的,呵呵”
“哦,是吗?那么,我们的交易”
“这就拿出来,不过,你得先把活的飞兔给我看过。”
莫灭也不理他,从袋里拿出两只活蹦乱跳的飞兔,递了过去。他遭看出来了,眼前这些人是来者不善,只要他出了村庄,绝对会遭受他们的追杀。虽然眼前的这几个人实力不错,都有达到了三级战士,领头的可能还是个四级高手。但是,他觉得他们不会在铺子里把他怎么样,至少现在不必担心他们会动手,除非自己忍不住先下手了。小不忍则乱大谋,自己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是不会出手的,野狼这种动物最拿手的招式,自己也学得差不多了,是不会犯这种不入流的错误的。此时,自己一点优势都没有,虽然出手的话可以干掉半数,同时也会把自己拼掉在这里,那不是一个好主意。
3
聪明的人,不会做糊涂事。莫灭要是连这点思索都没有,早就被野兽当成食物了。野外,许多野兽甚至比人类要聪明上那么一点,至少在捕食的时候,战术和策略应用就要比自己熟练那么一点――莫灭是这么认为的。
眼前的这些人,只要自己走出村子,他们便会伏击自己,或者也有可能明目张胆的来。当然,到了树林里,自己还会给他们这种机会么?答案是肯定的。森林如同自己的家一般,在自己的家里动手,至少要多上一些把握。
虽然,交易过程中受到店铺中几个大汉的挑衅,莫灭忍住了,他不是无知的人,居然要斗,那么,我会和你们玩上一玩的,时间呢,得由我来定。莫灭暗暗寻思着。
把自己交易来的东西放入袋子,看了大彪一眼,再扫视了十个大汉,缓缓地步出店铺,走出村子,只要到了森林,自己便没有任何担心的了。
大彪看着莫灭淡淡的眼神,那种好似把自己看成是死人的眼神,心里诞出一种莫名的恐惧,蔓延着。他的眼神,如同死神的眼神,使得大彪全身不由一阵痉挛。偷偷地看了看这十位总部派来的人,不由埋怨:如果不是你们,我会活得很好,你们的到来,却使我生活在恐惧之中,这次的任务,你们最好永远也不要回来了,至少,我和他交易了几次,也知道一点关于他的能力,虽然那只是皮毛,不过已经足够了。
十个人,在莫灭走了大概一个小时后,也走出店门,牵起店外的大黄狗,他们的背影,也消失在村庄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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