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在山路走了整整两天,终于看到一座小镇,三三松了一口气,这两天来,他吃住都在大山里,虽然三三从小生活在山里,对山里的气候、温度都很适应,但晚上是睡觉总被蚊子咬醒,苦不堪言。眼前这座小镇,一定有驿馆客栈,投宿一晚,至少能睡个安稳觉。
三三从来没有单独离家这么远过,这座名叫会月的小镇还是几年前和父亲一起来过一次。
凭借着记忆,三三找到了当年住过的老陈客栈。老陈客栈的老板名叫陈生友,是个老实人,记得父亲说过,这家客栈里吃住都很便宜,还很干净。三三还记得当年在这客栈吃了一顿猪肉炖粉条,真是香啊,虽然在村里逢年过节也吃过,但客栈做出来的味道比母亲做的好太多了。
刚走进客栈,就见陈老板热情的上前招呼:“呦!这位小哥,打尖还是住店?”
三三点点头道:“老板,要一间客房,住一晚明天就走。”
陈老板笑道:“得嘞!我瞅瞅,好!您住丙号房,在一楼里面走!开水一会儿就送过去。”
经过两天的跋涉,虽然辛苦,但路上游山玩水,无拘无束。三三想家的情绪少了很多,加上今天又住上了客栈,还像大人一样自己要了房间,心情大好,感觉自己真的长大了。来到房间,看看外面天色还早,决定上街逛逛,毕竟村里见不到这么热闹的集市。
放下行李,只带了随身细软,还特意向陈老板打听了镇上热闹、好玩的地方,就飞奔出去了。
会月镇是方圆百里内唯一的镇子,自然热闹非凡,三三走在小镇的主街上,看着两旁的店铺,感到眼睛不够用了一般,什么东西看起来都是那么的新鲜。继续向前走,两旁的小吃香气四溢,三三咽了咽口水,决定放弃猪肉炖粉条的想法,晚饭就在集市上解决了。
正当三三考虑要吃什么的时候,耳后忽然想起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回头一瞧,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少年,带着一群家丁,都骑着马飞驰而来。三三赶忙躲到一边,险些摔倒。
“什么人这么蛮横?在这大街上骑快马,这不要人命吗?”三三自言自语道。
一旁卖馄饨的老人看看他,接话道:“这就是镇上大财主穆成的小儿子穆广鹏,平常就跋扈惯了,看谁不顺眼张嘴就骂,动不动便打,他爹是大财主,家里养着百十号家丁,谁也不敢惹,只能吃哑巴亏喽!”
“那就没人敢管管吗?找他爹评理去啊?”三三不解道。
老人摇摇头道:“他爹是咱会月镇的一霸,平时就蛮横无理,他一连生了五个女儿,直到四十多岁才有了这么个儿子,更是娇生惯养。穆广鹏在外面惹了祸,他不但不管,还好几次带着儿子去教训别人,说是给儿子出气,他家财大势大的,镇上的人就更不敢管了,唉,多说无益啊。”
三三没有接话,只是也跟着摇摇头,继续向前走。
没多久,他走到了一个大院门前,院门口站着两个姑娘,见到三三走过来,笑嘻嘻的议论开来:“呦!快看啊,来了个黑小子,傻乎乎的呢,一看就是外乡来的,一身土里土气的。”
另一个姑娘笑道:“一个傻小子有什么好看的,不过红杏你说,这小子敢不敢进咱这‘春风楼’啊?”
红杏撇撇嘴道:“拉倒吧,这样的小子哪会有钱啊,再说他这么个小孩子,懂什么啊,哈哈!我的傻小凤,你想什么呢?哈哈!”
小凤有些不服气,一本正经的说道:“不一定啊,咱打赌吧,如果他在咱楼里使了银子,你就把你的那只银簪送给我,敢不敢?”
红杏拍拍手:“行啊,反正最近没什么客人,权当逗闷子了,他要是不花银子,你就把你这镯子送我。”
两人打好了赌,见三三走近,小凤赶忙笑嘻嘻的迎上去,张开手拦住了三三的去路。
三三还在为刚才穆广鹏的事生着闷气,一抬头,见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站在自己面前,笑吟吟的看着自己,一下子蒙住了。
“你干嘛?”三三不解的问道。
“小兄弟,你吃饭了没有?”小凤笑着说道。
“干嘛啊,我不认识你吧,我没吃啊,怎么了?”三三根本不知道青楼妓馆是什么东西,自然也没见过里面的人,愣愣的站住了。
小凤一看三三的样子,笑的更开心了,三三则更加迷惑,这个女人要干嘛?这种打扮,姐姐出嫁都没这么浓妆艳抹的。
小凤道:“没吃啊,那正好啊,来咱楼里吧,给你叫一桌好酒菜,姐姐我陪你喝一盅啊。”
三三抬头看看,楼门口金匾上斗大的字“春风楼”,是饭馆啊,看着规模,肯定很贵吧。
正想说不,小凤一把拉住他的胳膊:“还愣着干什么啊?快进来!”说着就往里拽。
红杏一看小凤要把三三拉进来了,赶忙说道:“小子,这地方是你来得起的地方吗?快别进来丢人了!”
三三的脸一下子红了,一把推开小凤的手,冲着红杏道:“有什么来不起的?看不起人是咋的?我有的是银子,我就在这吃了。”
三三身上一共十两银子,是老爹戚十多年的积蓄,三三本不舍得花,但被红杏这么一激,咬咬牙,花一点吧,一顿饭嘛,再贵能花多少?
三三快步走进春风楼,小凤开心的冲红杏比划了一下往头上叉银簪的手势,然后笑嘻嘻的追着三三进了楼里。
红杏皱着眉叹了口气:“唉!这赌打得真倒霉,银簪给那个小妮子了,真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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