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兵联盟,总部在剑源大陆,法源大陆每座城池都有着分会,魔法造诣低的人大多数都会去选择当一位佣兵,这是一个危险与机遇并存的职业。
丽斯特城的佣兵协会在魔导公会的正对方,相比与魔导公会的冷清,佣兵联盟往往都热闹非凡。
“听说没,巨藤地带来了只五阶魔兽风极狼王,它的魔核可是价值数千魔晶呢!”
“那与你有关吗,五阶魔兽,起码也要一个月亮勋章级别的佣兵才能干过吧。”
“我看不止吧,两个月亮都不一定干的过。”
“小声点,看看门外谁来了。”
这时候洛逸正从门外走进来,他有些奇怪为啥里面人说话老远他都听的清清楚楚,不过他晓得最后那句肯定不是说的他来了,毕竟他走的是最旁边,这门那么大,应当说的是从正中央走进来的那位帅小伙了。
只见一名身穿银甲披着拉风披风的金发青年缓步从大门中央走来,他后方跟着几位人员,看起来都很不凡,其中一位手里举着一面有着白虎徽章的旗帜,诠释着他们的身份。
“大家快看,那不是白虎团吗,据说他们团长已经是一月勋章的佣兵了。”
“何止啊,我还听说他才只有十八岁呢,魔力更是高达三十阶。”
“还有还有,他们团只有五个人,最低的都有四颗星勋章,这让我们动不动就数十人的团情何以堪啊。”
“嘁,人多力量大懂不懂,看看人家青龙团,都数十个人了,最低也有三星实力,团长更是有着三个月亮。”
“青龙团成立都十年了吧,白虎团呢?才三年!”
“咦,那边怎么有个没有魔力的小屁孩进来了?”
“……”
洛逸摇了摇头,不管其他,走到办理新人佣兵的地方,花了一百魔晶碎片办了一个一星佣兵勋章,并领取了一套简单的佣兵服饰,将勋章挂于胸前。
“嘿小兄弟,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新人佣兵团?”
洛逸刚准备离开去找个地方住下,旁边一位看起来蛮高大的人拍了拍他肩膀问道。
洛逸转过身来,看到这人戴着个二星勋章,他后面跟着三个人,其中还有一位女性,无一都是一星勋章。
稍微想了一下,洛逸目前也不知道该干些什么,有个领头的也好些,于是他点了点头表示答应。
“那好,我们明天早晨在这个地方集合,正好我接了个狩猎一级魔兽的任务,咱们一起去完成。”
洛逸不疑有他,跟其他几位成员聊了几句先离开了这儿,没有人发现那新人团长嘴角闪过一丝诡笑。
“无魔力的弱鸡,正好当个炮灰。”
……
丽斯特城很大,洛逸为明天的狩猎做了一些准备,临近傍晚的时候在边城地带找了间小旅馆住了下来,此时他身上还有一百多魔晶碎片。
走进屋子,洛逸放下了背上的包袱,把生锈的铁剑放在了桌上,将兜里剩下的魔晶碎片全部抖了出来,随即一把手抓去。
只见碎片缓缓的消失,化成丝丝魔力涌入他的脑海里,感受着这慢慢的潜移默化,他闭上了双眼。
“魔力值80,90,95,98,99,100,习得精神剑意,到达一千将开启新功能。”
“精神剑意,这是个什么东西?”依旧是闭着眼睛,洛逸仿佛可以看见屋内的一切,他将视线锁定在一个玻璃杯上,意念轻轻一动,“咔嚓”一声,玻璃杯碎了。
睁开眼睛,洛逸转头朝一侧的玻璃杯看去,略微有些惊讶。
“这就是精神剑意吗,好像有点弱诶。”
摇了摇头,洛逸换了另一只手抓起剩下的魔晶碎片,没有任何反应就将其放进兜里了。
“看来已经不能吸收魔晶碎片了。”洛逸叹了口气,从包袱里拿出了一本魔导基础法诀,之所以是基础,里面的都是些十阶以下就能掌握的小魔法,十阶正好对应一百魔力,洛逸自认为他现在应该可以使用了。
略微翻了一遍,奇怪的是,这些小魔法在他的脑海里记得特别清楚,于是他拿起生锈的铁剑,信手拈来一般默念了个重力口诀。
只见一层土黄色光环附在在剑上,使其的重量增加了数倍,一时压的洛逸胳膊垂了下去。
“魔力值少了10,正好练到状态消失为止。”
于是洛逸开始了他的第一次练习,挥剑!从佣兵开始!
丽斯特城一个偏僻的酒馆内,一位老者从内门走了出来,看了一眼各个桌台,对前台的女性问道,“小宣,那小子已经走了吗?”
“那小子?”姑娘一愣,然后道,“叶老,那人早晨就已经离开了。”
叶老点了点头,朝外走了出去,她也不敢多问什么,毕竟她也只是个酒馆负责人罢了。
“五年前天空之城来人带走了总会几个二十岁左右达到六阶的魔导天才,五年后你的女儿恐怕也会被带走吧...”
“唉...徒儿,都怪为师没有好好保护你...”
……
“一百九十七,一百九十八,一百...九十九...两百!”
就在这是,那圈土黄色的光芒消失,重感的突然不见使洛逸手臂一抖,铁剑落在了地上,他的身子也跟着倒在了地上,正好是屁股着地。
“两个时辰刚刚好,话说好像原本只能维持一个时辰的吧,难道还买一送一不成?”
洛逸擦了擦头上的汗,发现体内魔力值上升到了110,心里暗道。
“照这样下去,一天十个时辰来算,十天岂不就可以达到一千了?”
在佩服自己聪明的同时,突然一阵困意袭来,洛逸的眼皮睁了几下硬是没睁开,就在地上呼呼睡了起来。
潜移默化之中,他体内的剑影微微闪动,似乎给他的身体带来了一些奇妙的变化。
翌日清晨。
“我杀了你!”猛然间,洛逸坐了起来,似乎是做了一个噩梦。
拍了拍胸口,他去清洁了一下身子,整理了一下东西后就去佣兵联盟了。
小旅馆他付了十天的价格,所以东西他并没有全部带走,只带了铁剑和些药物罢了。
说巧不巧,走到佣兵联盟大门处的时候,他又看见了昨天那位穿银甲的帅小伙。
此时那人也看见了洛逸,在众人不解中笔直向其走来。
“你好,我叫剑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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