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白玺也是单身狗!只是,是镀金的抢手货!
捧着本子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看完了,易轩还呆坐在那里回味着情节。
处理完了学生会的事情,各自回了宿舍。
一回宿舍,白玺就打开网页,搜索《魔祖》这本书,瞄了一眼刚发布的新章节。
果然是本子上写的。
忽然一根薯条从天而降,白玺抬头。
易轩站在身后,双眸涣散的盯着网页,嘴巴里的薯条还没吃完,就掉了出来。
“你真恶心你!走走走,一边吃去!”
被舍友嫌弃的易轩毫不在意,急忙拿出本子翻着,打开一页和网页的逐一对照。
然后,事情大条了,易轩懵了,丁玲隐藏的秘密被发现了。
坐在电脑前的白钰,意味不明的望着本子,一道奇异的光芒从眼底浮现。
对于没课的时间,丁玲向来是用睡觉解决的。
以至于,大学的3年时光,她都是一路睡过来的。
了解丁玲的人都知道,她最痛恨的就是,睡觉有人打扰。
叮——
一只手从被子里面爬出来,摸了半天,一把将手机拽进被窝里。
“喂……”
对面传来软绵绵的声音,与平时张牙舞爪的形象有些不同,那边打电话的人不由一笑。
“来楼下,取你的本子。”
低沉富有磁性的嗓音,令人沉醉。
“什么本子?打错了吧?”丁玲还有些迷迷瞪瞪,压根没缓过神来。
瞥了一眼手机,白玺皱了皱眉头。
难道包月清给的手机号是错的?
“我是白玺。”
四个字,睡中恍惚惊坐起,丁玲立刻瞪圆了眼睛,猛地掀开被子,动作幅度之大,整个宿舍的人都望了过来。
“本子!对,我的本子!”
对面恍惚和杂乱的声音传过来,白玺扬起笑。
不错,还知道清醒。
“五分钟,我只等你五分钟。”
说完,白玺挂断电话,将一连串的手机号存入手机,备注:瞌睡虫。
哪里需要五分钟,2分钟套上运动裤运动衫,脚一蹬穿上鞋子,就脚踩风火轮的刮出了宿舍,嘴里还不听念叨着“本子本子本子”。
何月明还有些懵,“这是怎么了?她干什么去?”
看肥皂剧的楚彤,摇摇头,“昨天晚上从学生会回来,就一直嘟囔着本子,等她回来就知道了。”
在看到白钰孤傲的身影立在宿舍楼前时,丁玲迅速蹦到他的面前。
“本子本子,我的本子。”
眯眼瞄着眼前一身休闲装的丁玲,白玺从上到下看了一遍,最后定格在头上翘起的一根呆毛,嘴角狠狠一抽。
从白玺的眼中,丁玲看到赤裸裸的嘲讽,但她不在乎。
本子最重要,小小的鄙视算什么。
再者说了,自己活的自在就好,管别人什么眼光看你呢!
白玺一个学生会长,帅气又有型,又是在女生宿舍楼下,自然吸引了不少人的瞩目,崇拜和星星眼自然不必说。
轮到丁玲的时候,就是一片唏嘘和鄙夷,差别之大,啧啧。
撇向那根立起来的呆毛,白玺忍住伸手抚平的欲望。
“你几天没洗头了?”
一心盯着本子的丁玲,自然没有理会白玺的问话。
“快快,本子给我。”
我的小宝贝,你总算是回家了!
见丁玲没看自己一眼,只盯着手里的纸袋,白玺脸色微微一变。
将袋子换到另一只手,丁玲的眼睛也跟着转,呆呆的模样让白玺不由无奈的叹口气。
人是醒了,可这脑子还没清醒。
瞥了一眼呆毛,终是忍不住的伸过手,一下一下的抚平了。
眼睛只盯着袋子,丁玲后面才回过神来,两手捂着头后退一步,警惕的望着他。
“你要做什么?”
以公报私的家伙,离他远一点,总没错。
白玺直接将纸袋递了过来,丁玲迫不及待的翻开本子,小心翼翼的模样,像是对待珍宝一样。
翻着翻着,丁玲的笑容一僵,又回头翻了一遍,定格在其中一页,猛然靠近本子,瞪圆得眼睛里有着怒意。
手指颤抖的指着一处油渍,瞪着白玺,丁玲炸毛。
“这是怎么回事?谁干的?谁干的!”
丁玲对本子爱护到了极致,用楚彤的一句话说,这人对本子是变态的。
尤其是承载了心血的本子,更是爱护有加。
瞧着葱白手指指出的油渍,白玺也皱了下眉头。
忽然想起,早上易轩将本子交给自己时的心虚。
好小子,出息了,敢算计他了。
“是易轩。”
平日里,白玺对出卖兄弟这种事的是极为不耻。
但今天他要为自己的机智点个赞,丁玲变脸的那一刻,他及时的为丁玲找到了出气筒,免于自己被拉黑的风险。
此时的丁玲,已经在脑海当中想着,满清十大酷刑的场景了。
许是丁玲的表情太过惊悚,见惯了大风大浪的白玺都跟着眼皮一跳。
看到白玺表情的微妙变化,丁玲忽然笑了,咧着一口阴森的白牙。
“回去告诉那个贱人,我会用满清十大酷刑招呼他,让他忏悔去吧!”
伤了老子的宝贝,还想一笑而过?
做梦吧!
咬着牙,愤恨的踩着鞋,丁玲回了宿舍楼。
望着背影,白玺都能闻到浓厚的硝烟味,在心底默默为易轩祈祷。
从那儿以后,《魔祖》里多了一只时常受虐的小猴子,主人称之为小轩轩。
还在宿舍刷论坛,不知已被出卖的易轩,在看到小说更新提示的消息框时,一脸的懵。
《魔祖》怎么大白天的更新了?
打开页面,原来是番外。
刷完了番外,易轩狠狠打了一个冷颤,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深深的恶意。
这是怎么了?示好失败了?
宿舍门一开,易轩连忙迎了上去,咋咋呼呼的一点没有副会长的气势。
“怎么样?签名到手了吗?东西她收了吗?”
刚坐下拎起杯子要喝水的白玺一愣,低头看了一眼手边的纸袋,里面还稳稳躺着一只q版猫头鹰。
是给丁玲的礼物,代价是,要来一纸作者的亲笔签名。
“我给忘了。”
要怪只能怪丁玲表情太多惊悚,他都忘了这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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