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晦气。”林二蛋摸了摸臀部红肿的大包道。
林二蛋心想他全身也就臀部长得顺乎他心意,现在就连这也挂彩了,怎一个惨字了得。
今天他非要在这河水中游个痛快,把这身晦气给彻底清洗掉。
他跳进了河中,随着他舒展双臂,两脚强有力的夹水,处处水花四溅,他像一只泥鳅一样在水中上下辗转腾挪,惬意至极。
随着林二蛋越游越快,他身体因为剧烈运动所带来的血管扩张和血液流动加快让德古拉的那滴亲王血液有机可乘。
这滴血液顺势渗透入了他的血管和林二蛋的血液进行着融合,此时此刻他全身上下也开始发生着惊人的蜕变。
他的眼睛周围逐渐阴暗起来,黑眼球开始逐渐加深,虹膜变成血红色,显得格外妖异。嘴角慢慢长出锋利的獠牙,满是麻子的脸也在河水的浸泡下开始一层层的脱皮,新的皮肤也正以一种迅猛的速度生长着。
林二蛋只感觉他被某种神秘力量控制着不能动弹,浑身皮肤瘙痒却想挠不能挠,想抠不能抠。这种欲罢不能的感觉真是太特么难受了。
明明置身于冰冷的河水中全身上下却被一股无名之火炙烤着,热的他喘不过气来,就像在高温蒸桑拿一样,但是他却硬挺着,保持着头脑的清醒。
这些年来,屡屡遭受挫折和痛苦并没有把林二蛋击倒,反而培养了他坚强的意志力和面对困难的勇气。
他从来都不会向命运妥协,他坚信总有一天他能锁住命运的喉咙,奏响属于他的命运交响曲。
现在的林二蛋正处于无尽的痛苦和折磨之中,这种非人的痛苦不但没有让他意志消沉,丧失活下去的勇气,反而唤醒了他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命运的呐喊。
他虽然只是个棒棒,但从来都是行的正,坐的端。为什么游个泳还要经历这地狱般的酷刑,这贼老天也太不公平了,老天是要把他坑多惨才肯罢休啊。
但林二蛋不会放弃,他相信有志者,事竟成。一切的苦难都是成功的必经之路。
林二蛋一直要紧牙关硬挺着,就在这时,一股玄妙莫测的力量突然从林二蛋的丹田处出现,它好像发现什么美味的食物一样,朝德古拉伯爵的那滴鲜血冲去。
这滴鲜血看见这股强大浩瀚又带着一丝远古气息的力量显得非常恐惧。它感觉自己好像在面对什么洪荒巨兽一样。
这滴血液挣扎片刻便屈服于那股突然冒出来诡异能量,开始和林二蛋的血脉完美融合起来。
此时的林二蛋再也感受不到体内的灼烧感,反而是通体舒畅,浑身有着使不完的力量。
本是上千度近视的他现在甚至能看清楚几千米外蜻蜓摆动的翅膀,这种身体的改变放佛像做梦一样。
他往岸边快速游去,他突然从水中腾身而起,这一跃就足有三米多高,他降落在了岸边放衣服和鞋袜的杂草堆中。
透过清澈的河水林二蛋清晰可见他现在的样子。光洁白皙的皮肤,透露出一种漫不经心的成熟;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黑发有丝绸般的光泽。
现在的他虽然算不上一名顶级帅哥但自内而外却透露出一种不俗的气质让人感觉如沐春风,自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蕴含其中。
“这护城河水未必还有某种美容功能吗!看来有必要多提几桶回家早晚用来洗脸用。”林二蛋美滋滋地想到。
他又走向一颗一人环抱的大树面前,握掌成拳,用尽他的全身力气打向那棵大树,只听“砰!”的一声后,大树直接被他打断。
林二蛋不可思议的望向眼前的一幕,他惊讶的发现他竟然在一次游泳中完成了一次脱胎换骨,他现在的身体机能至少是以前的十倍以上。
林二蛋躺在杂草堆中仔细思虑了一番为什么他会发生如此大的变化的原因。思来想去也只有那只奇怪的蚊子能做到这一切。这样这只蚊子尾部的毒针为什么会散发出红光也就解释的通了,那红色的液体应该是能使人体的基因产生变异的物质。
读过两年重点大学的他也算知识分子当然明白达尔文生物学中基因突变的道理。
没想到我林二蛋居然跟漫威里的蜘蛛侠有着一样的境遇,被某种不知名昆虫叮了后从此成为一名超级战士。只不过那位超级英雄是被蜘蛛蛰了,而我却是被蚊子蛰的。
但林二蛋觉得他丝毫没有蚊子的生理特征,他又摸了摸嘴角间可以凭借他意志控制而自由伸缩的锋利獠牙,反而和传说中的吸血鬼有几分相似之处。
但令人想不通的是刺目的阳光照在他身上却暖洋洋的,丝毫没感觉到不适。那些传说中的吸血鬼不是一经阳光照射就会变成白烟嘛。
其实这就是林二蛋无知了,他融合的这滴血液可不是那些低等血族的,而是有着血族亲王血脉德古拉伯爵的本命精血。
只有低等血族才会动不动就吸血,害怕阳光,十字架和大蒜。
有着亲王血脉的血族根本不怕这些,他们吸人血除了为了提高他们的自身实力外就全凭个人喜好而已。
就以德古拉伯爵为例,他的吸血对象多是教廷成员,因为教廷害死了他的未婚妻伊丽莎白。
他杀教廷成员就是单纯为了追求报仇的快感罢了。普通教廷成员那点光明力量根本提供不了他进阶的力量需求。
换而言之,林二蛋虽然现实中是个穷人,但在血族圈子中却是一名货真价实的高级贵族,只不过实力略显差劲罢了。
林二蛋可不知道他究竟变成了什么,就算变成了一名吸血鬼他也觉得无所谓,因为他至少拥有了力量。这力量用好了他又未必代表着邪恶那一方,关键在于这力量的使用者是谁。
他回忆了一下二十岁前的生活经历,眼泪不自觉的从眼角处就流了下来。
重点大学辍学的他因为外貌等各种因素只能去做一个棒棒讨生活,天天累死累活赚的钱也只够勉强养活自己。
当他看着身怀绝症爷爷却无力支付高额的医药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爷爷在病魔的折磨中死去却束手无策,他当时恨透了自己的无能。
他现在的容貌终于可以找一个更好的工作,去搏一个更好的未来,这才是他真正关心的事情,人一定要活在当下。
穿上衣服和鞋袜后,他骑着破三轮继续再次前行着,现在的他却丝毫不觉得吃力,泥泞的道路在配上坑坑洼洼的路面对于现在的他来说简直就是如履平地,轻松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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