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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在诸天神话》第十六章 我拿你当兄弟,你竟然想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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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艳彩这么一打岔,萧锦年一时也忘了要找那丫鬟和艳彩算账的事。

站起身,拿起挂在一旁的衣服,比了比身上尺寸。

嗯,还算合身,这副身体果然是天生的衣架子。

这是一套米白色的书生长服,就是聊斋电视剧中,常见的那种书生款式。

这是艳彩昨天傍晚,让人给他量的尺寸,而后去市集买的。

质量一般般,但也比萧锦年原先穿的粗布麻衫好上太多。

怎么说呢,得益于萧锦年会吹奏笛子和箫的缘故,他对传统文化还是挺喜欢的。

闲暇之余也参加了个汉服社,时不时的穿汉服出去郊游踏青。

奈何现代时候,颜值太过低下的原因,并没有撩拨到太好的妹子。

所以,古代的这种服装,萧锦年还是会穿的,倒是没弄出什么把衣服大褂穿的东倒西歪,左右不分的糗事。

一番穿戴整齐,萧锦年在桌上的铜镜前,仔细的照了又照。

昨天是因为天色已晚,而他又不喜欢煤油灯的光李亮的原因,所以没来得及去镜子前,看看自己的模样。

而今,总算是有这个机会了。

不出萧锦年的所料的是,这副身体长得真真是一副好皮囊。

剑眉星目,俊朗非凡,乌黑亮丽的长发盘起成一个发髻,配上刚刚穿上的白色书生服。

恍惚间,还真的有种翩翩才子就是我,天下男子皆丑人的感觉。

只是,这长相虽好,却终归太过青涩了些,未及弱冠的少年模样。

搁现代就是妥妥的高中生啊。

也无怪艳彩昨日听到他说,自己练习吹奏笛子和箫,已有二十年,会是那种反应了。

这要换成自己,也是不会相信的好吧。

说来让萧锦年有点疑惑的是,小说中普遍的灵魂穿越者们,除了会获得系统金手指外。

一般还会获得原身残存的记忆,明白自己的处境。

可萧锦年到好,别说系统金手指了,就是原身的记忆,也没得毛一根。

搞得他连此时这副身体,姓甚名谁,家中是否还有亲人都不知。

若不是阴差阳错的遇到了艳彩,知道了这个世界的一部分面貌,还有了个睡觉的地方。

说不得昨晚萧锦年就要露宿街头了。

难道,他就真的是穿越大神的后妈养的不成,对他如此的不重视,名副其实的要啥啥没有。

史上最苦逼穿越者,莫过于我也!

心中轻叹口气,萧锦年转身走出房门。

走到了大堂,果不其然艳彩正满面通红的训斥着一名丫鬟。

无非是什么说话注意点分寸,还想不想干这份工作了,不想干就给本小姐滚蛋之类。

这是妥妥的霸道女总裁风范——摆脱了方才的尴尬事,艳彩果然又回复了她的作风。

看到这一幕,萧锦年心头大爽,毕竟他可是个记仇的人。

故意在门外又等了一会儿。

等艳彩训斥的差不多了,萧锦年才适时的咳嗽一声,走了进去。

见到萧锦年过来,艳彩这才收敛了火气,遣走了这个丫鬟,笑脸盈盈的迎了上来,关心的问。“萧公子,昨晚睡的可还安稳。”

见艳彩下意识的不提刚才那茬,萧锦年乐得如此,同样笑脸回复。“托艳彩小姐的福,那花龙却是没再叨扰我,这觉可算是我这辈子睡的最安稳的一次。”

说话中,他的语气不无幽怨。

花龙是没来叨扰我了,可某一只名叫艳彩的小母龙却来了。

“如此就好,我还怕怠慢了萧公子呢。”艳彩眼睛眯成了月牙儿,假装听不出萧锦年语气的幽怨,拉着萧锦年往饭桌旁的座位坐下。

只是不知有意无意的,她也随同坐在了萧锦年旁边,并没有去那饭桌的主位坐下。

萧锦年毕竟是现代人思维,没有那么多讲究的习惯,倒是没有注意到艳彩的动作。

或者说不在乎更好一点。

听到她的话,萧锦年不由苦笑一声。“怠慢?艳彩小姐此言未免太抬举在下了,就在下昨日那身行头,艳彩小姐不嫌弃我,将我轰走都已是万幸了,而今,供我吃住,说来,倒是我欠了艳彩小姐一份人情。”

“萧公子说的这是哪里话,你吹奏得一首好曲子,在我看来,你就是我的座上宾。”艳彩笑脸盈盈道。“说来,我倒是担心萧公子会嫌弃小女子不通音律,配不上做萧公子的知音人呢。”

说着话时,艳彩轻轻的撅了撅嘴,一副哀怨的小媳妇模样。

这鬼灵精,又想干什么。

萧锦年身子一抖,有些不寒而栗,实在怕极了这妮子。

其他还好说,可大半夜折腾,他是真心遭受不住哇。

见艳彩在自己旁边坐下,碗筷离得有些距离。

萧锦年灵机一动,急忙站起身,将离得稍远的碗筷,给拿到了她面前。

虽然这不算什么事,但从这点可以看出萧锦年的细心,在男子为尊的古代王朝中,这几乎是绝无仅有的。

萧锦年希望能用这一小小的讨好举动,打消这妮子正在盘算的坏主意。

见到萧锦年的举动后,艳彩心中对萧锦年好感更甚,忍不住冲他甜甜一笑,道:“谢谢萧公子,萧公子这般细心体贴,也不知日后是哪个女子会如此幸运,能够嫁得萧公子。”

闻言,萧锦年摇摇头。“艳彩小姐,实不相瞒,在下并没有娶妻的想法。”

并不是萧锦年忽而就化身为圣者模式,成为柳下惠坐怀不乱了。

而是萧锦年昨天在得知,这个世界不是简单的世界。

躺在床上,一番激烈的运动,深思熟虑后,才做出的这个决定。

特别是被花龙袭击后,萧锦年深深的体会到了一股弱小的无力感。

生命任人宰割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萧锦年已经决定踏上修仙之道,追求那长生逍遥。

按说本就该了却红尘,斩断一切情缘根果。

既然这样,那又何必去娶妻,去招惹女子,平白惹上因果,落得不自在呢。

更何况,在那些修仙小说中,主角的成仙心魔,无不是那些与他有情缘纠葛的女子。

若想成仙,则必须斩断与她们之间的情缘。

萧锦年是个怕麻烦的人,处理那些情爱乱七八糟的事,未免觉得太麻烦了些。

索性学习自己国家的处事方法,万事不决,一刀切!

当然,还有个一劳永逸的更好办法。

那就是一刀斩断子孙根……

额,不过此法好是好。

可后遗症太重了些,是傻子才会用的办法。

萧锦年是傻子吗,当然不是。

所以,萧锦年决定了,这辈子就这么修仙过了。

娶什么妻子,撩什么妹子,不存在的。

修仙修仙,能修的长生逍遥,自然最好。

若不能,也算是了却现代的一番修仙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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