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暑,六月廿九。
安澜和小读者约了下午一点场的电影。
彼时她风尘仆仆,刚下了抵达蓉城的高铁。
蓉城与她久居五年的申城不同,哪怕是在盖了层透明密闭壳的出站口,头顶的太阳依旧能洇得空气微微变形。
在妆面融尽前,安澜果断从包里捞出手机。她摘下墨镜,脑袋歪向一侧,就着头顶灿烂的阳光露出虚伪的笑容,两颗小虎牙白光闪烁。
接着迅速按下快门。
“咔嚓”声落,安澜的嘴角耷拉下来,继而戴上足以遮盖住小半张脸的墨镜,一秒恢复棺材脸。
不远处抓着手机,被美色诱惑的青年,目睹了这一系列的过程,放弃了搭讪的想法,前后脚一拐,吓得转身离开。
安澜瞥他一眼,扯了个讥讽的笑。继而低头检查照片。
照片很美,美得没有暇疵。刚刚讨人厌的太阳甚至成了天然打光板,将皮肤状态烘托地宛如婴儿。
很满意。
一挑眉,安澜戴上墨镜,将照片传送上了微博,并且用与此刻吃人表情极其不配的语气配字:
「plutoim:你们的小甜甜到蓉城啦,新的城市新的起点~[爱心] [爱心] [爱心] 」
语气软萌,一如她往常的人设。
十分钟后,看着三位数的评论和四位数的点赞,安澜心满意足——今天的自己依然没有过气。
是的,你没有看错,安澜是个网红。
不过在网红这份副业前,她首先是个作者。
早些年的时候,网络作者还是个稀有物种,只要你愿意写,就总有容错率极高的读者愿意追随。不像现在,写过八百字小散文能被google到的阿猫阿狗也能跻身作者一类。
挺巧,安澜就赶上了早年的好时候。
那会的言情还是一水的俗套。
大多都是一章上错床,两章契约签,三章带球跑。女主不管是本人还是穿越,总有一茬一茬吃饱了撑的没事干颜值智商双双在线的男人上赶子地追求。
简而言之一句话:全世界的男人都爱我。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安澜凭借一本《和妖艳贱货同居的日子》杀出重围。
男渣女贱,互相撩拨,措辞辛辣却又处处皆是笑点。这让一向看惯了套路文的读者争相追捧。也就是这个时候,安澜灵机一动,索性注册了个微博——隔三差五发发照片,写写男女主角相处的齁甜段子。
就这么意料之中地吸了一波粉。
说来也挺巧,那会的微博还是腾讯占据天下,新浪撑死了就是个提鞋的。
谁又能想到几年之后,格局会天翻地覆呢。
后来,随着微博的普及,以及安澜日更不间断的勤劳作息,不少读者都陆续摸到了她的微博。
在视奸完她所有的生活博又被某一对男女主角塞了一嘴糖后,读者们纷纷留言感慨:
「作者和我想象中的一点都不一样!」
「我还以为大大是以自己为原型写的小说,没想到这么软萌~」
「大大缺男朋友吗?」
于是再之后,她顺水推舟地给自己树立起了软萌的小甜甜人设。不管网文的江山如何改朝换代,微博的网红圈如何风起云涌,她都能一路占据巅峰,以清纯不做作的白莲花形象扒拉住王座打死不动摇。
不过即便有着如此之高的人气,但安澜却和自己书里的女主不同——她走亲民路线。今天举高高,明天么么哒,不管她内心想法如何,总之看起来就是变着法子地宠粉。
自然,为了不崩人设,挨个检查私信也是一个作者的基本修养。
早上刚下高铁的安澜,就在进行这一项繁琐的工作。
在手指即将抽筋时,她看到了id为“今天吃什么”的私信:
「!!!」
「大大来蓉城了吗!!!」
呵。
瞧瞧这三个惊叹号,真是充满活力的小粉丝呢。
年轻人啊,就是有朝气。
于是安澜手贱回道:
「是的呢,来工作一阵子,以后没准就在蓉城定居啦。」
不知道对面是每时每刻守在手机前,还是单纯的凑巧,总之这个“今天吃什么”秒回了:
「哇塞!好巧!」
「大大我就是蓉城的!但是在隔壁申城上大学!」
「蓉城真的炒鸡美好哒&……%?」
你在哪上大学关我屁事。
饶是内心冷漠,但既然翻了她的牌,那安澜就只能耐着性子地继续卖萌:
「ヽ( `0?)ノ真的好巧!」
许是被安澜热情的惊叹号给感动了,小读者趁热打铁道:
「大大我们约饭吧!我请你看电影呀!」
「明天我就要回大学惹qaq」
尔等凡夫俗子,是不能和仙女一起吃饭的。
刚想拒绝,安澜就看见小读者发来一张截图。
点开后,是她三年前的一条微博截图。
「plutoim:
嘤,听说老东家又挖了新的大神级言情作者驻站,你们的小甜甜怕是要过气了 qaq
如果经此一役我还活着,那以后每到一个新城市我就请一茬的读者吃饭。
立此flag为誓!」
彼时安澜的脸有点僵硬。
哇靠小朋友那只是我以为我要过气了所以用来固粉的套路好吗?
你看看那些明星哪个出了事不是立马开个发布会嘤嘤嘤转头继续该把妹把妹该泡吧泡吧的?
屏幕跳动,“今天吃什么”还在继续发送私信:
「大大大大你看!」
「这个是真的吧!」
好鸡儿尴尬哦。
无奈,安澜只能僵硬着脸回复:「真的呀~」
并且为了避免给对方落下“大大穷得只能靠粉丝接济”的印象,她提前定了票,真诚地约对方在某影城的一楼,于十二点半见面。
此刻腕表上,三根镶钻的纤细指针恰巧重合。
十二点整。
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安澜起身,决定去检查一下妆面。
商场以一楼的玻璃门为分界线,里外两片天。
前脚刚擦出阴凉的空调地,后脚她就被路边的一辆折射着太阳光的卡宴给迷花了眼。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女人和鸟类的共同点,就是都会被发光的物品吸引。
自然,钻石第一,闪着阳光的跑车位居其次。
安澜无法形容,此刻内心的眩晕感是源于头顶炽热的烈日,抑或是眼前天价的豪车。总之反应过来时,她已经稳稳当当地靠在了漆黑卡宴的车身边——手机紧紧攥在掌心,屏幕上的虚拟快门早已被无情蹂躏多次。
点进相册,刚刚的照片无一不充斥着她的盛世美颜,身后那辆卡宴的背景板,也当得尽职尽责——网红嘛,总是要抓住一切能装逼的机会大肆拍照的。
“啧啧啧,真是朱门酒肉臭啊。不停地下车库停大马路边装逼来了。”检查完照片,安澜将手机扔进包里。她单薄的指尖划过发烫的车身,蹬着七厘米小细高跟的腿也在绕着圈子慢慢欣赏这辆卡宴。
她的小腿纤细而笔直,此刻被阳光一照,白得剔透。
“我出来是要干嘛的来着?”安澜突然想起了初衷,一拍脑门,继而停在反光的车窗玻璃前,双手撑住车顶,俯身对着车玻璃开始仔细检查起妆面来。
低头——精心打造的刘海自头顶心拔出,透着随意的慵懒。
抬头——唇膏薄薄覆上橙红的一层,睫毛没有苍蝇腿。哪怕是这个最艰难的自拍角度,五官都立体地挑不出瑕疵。
左转——左边眼下的泪痣漆黑,看着泫然欲泣。
右转——右耳单只的千纸鹤耳夹躲在黑发中,平添神秘。
转个圈——丝缎小黑裙随风自荡,俏皮又可爱。
“好一朵盛世美颜的白莲花呐——”全方位无死角地检查过一遍,安澜自觉要是个男人,都恨不得就地把自己给办了。她狭长的招子微微眯起,对今天的打扮甚是满意。
然而话音未落,“咔哒”一声,车窗缓缓滑下,一张脸自上而下近距离地出现在面前——
安澜的笑容凝固在脸上。
——最先出现的,是微拧的眉头,继而是漆黑的眼,往下紧抿的唇。#####第一次开文,希望小可爱们会喜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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