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野猴子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记得王若语刚刚呱呱落地,接生婆就抱着她,跟她爹说了一句话。
这闺女呀!在没睁眼的时候,就已经可以看出是个十足的美人胎子,你看她那小脸,小手,尤其是那小肚子,平坦光滑,像个剥了皮儿的鸡蛋。
这话,王若语的爹当然不信,自己和她的娘亲,长相都是粗俗一般,如何能孕育出一个绝代佳人?接生婆之所以如此讨好,无非是想多得一些赏钱而已,但不信归不信,他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时光荏苒,转眼王若语到了八岁,这时王若语的爹,才渐渐相信了接生婆的话,女儿当真是标致无比,他乐开了花,心下暗想自己下半辈子,说不得会靠着女儿的容颜捞个荣华富贵什么的。
于是,他倾尽所有,只要女儿开口,全都拼命满足,以至于,王若语一出门,不明真相的人,都认为她是位公主。
而,八岁的王若语也渐渐的意识到了自己的与众不同,呵护起自己来一点都不含糊,尤其是对待自己的肚子,没事的时候,总爱拿手抚摸。
这不,此刻,她就在抚摸,不过却是与往日有所不同,往日她是一边抚摸一边笑,而这个时候,她却是一边抚摸一边流泪。
也难怪,因为她常听村里的女人说,女人只要一身孕,生孩子,肚子上就会起波浪一样,一辈子都消退不了的皱纹,并且胸部也会变得干瘪,无弹性。
这个对于爱美胜过性命的王若语来说,实实有点接受不了,所以她哭的很伤心,甚至有拿拳头猛击自己肚子的冲动。
但是,当她回忆起慕容殇的那张脸,以及深情的眼眸,以及公爹颠簸着两腿,跑前跑后,忙里忙外,自己闻得满屋药味,瞧见满地药渣的时候,又不忍了。
慕容殇,我又爱又怜的慕容哥……
那一天是清明节,是王若语嫁到慕容家的第三个清明节,清明节的时候,为了增加情绪,寄托哀思,老天爷总爱给活着的人当头浇点雨。
细雨霏霏,从清明节的头一天晚上,一直下到清明节的早晨,所以上山的路……
半山腰处,王若语停了下来,她气喘吁吁地拢了拢额前的秀发,“慕容哥,我……”。
看得出,她是累了。
慕容殇一直用左手挽着她的右手,从山脚到半山腰,而他的右手则提着一个竹篮,篮子里有祭奠时用的酒肉,纸钱,这样一个盛满物品篮子,重量当不会太轻。
但,慕容殇还是,“来吧!我背你上山”,他这不是客气话,也不是在做样子,因为王若语不愿意,他却硬把她拉到了背上。
伏在他宽厚的背上,王若语瞬间感觉到天旋地转,一,被感动冲得天旋地转,二,本身的气血不足,高山不适带来的天旋地转。
“抱紧我,我们出发”,慕容殇别过脖子冲她甜蜜的一笑。
“慕容哥,你把竹篮给我,这样你会轻一点”,天哪!王若语这账是怎么算的?
慕容殇扑哧乐了,真心的乐了,男人不就喜欢笨笨的女人吗?
“好了,慕容哥,我要下来”,走了一截,听见慕容殇浓重的气息和感觉到慕容殇有点打颤的双腿,王若语要求道。
“好,再坚持一下便到山顶了,最多一百步,你来帮我数”。
“不要了,慕容哥”,王若语急了,她发现慕容殇头顶开始冒烟。
“九十七……九十八……”,突然,王若语惊啊了一声,她发现一侧峭壁有块岩石松动掉了下来,个头虽不算很大,但速度奇快,且对自己当头而来。
她吓的赶紧闭眼,却也没忘记本能反应,糟了,我这一躲,岩石岂不正砸中慕容哥的脖颈?
于是,她又慌忙把脑袋复位。
用脑袋接石头?这是什么情况?是爱的力量吗?我想是。
但是,晚了,石头已经砸了下来,慕容殇也已经趴在了地上,而,她自己却仍还安稳的负在慕容殇的背上。
“啊!……别动,别动,语妹……啊!”,慕容殇趴在水窝泥泞里,连身子也不敢翻动分毫,疼得直掉眼泪,可又不得不强颜欢笑,“没事没事,只是扭到了脖颈,我自己揉一下便可”。
“慕容哥……”,慕容殇动弹不得,王若语干脆也跪伏在泥泞里,一边自个流泪,一边帮他拭泪,“很疼吗?慕容哥……都怪我,呜呜……”。
“好了好了,语妹,怎么能怪你呢?再说我练过武,也不是很疼”,缓冲了一会儿,脖颈不那么疼了,慕容殇翻身爬起,一把搂住哭的快要背过气的王若语。
王若语爹娘的坟墓在山顶的北角,坐北朝南,其四周阴湿,花草茂盛,不懂风水阴阳学的外行人,也能看得出这是个好所在。
站在这个位置往山下看,慕容殇突然涌现一股深深的震撼。
据听说,王若语的娘死的时候,十岁的她为了她娘临死前的嘱托,没有央求任何人帮忙,一个人拉着独轮板车,硬把她娘一步步从山脚拽到山顶。
然后挖坑,裹棺,填土,立碑,这些活莫说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孩,即便是一位成年男子,也不见得能独个完成。
“慕容哥,我们开始吧!”,王若语拿出两把小铲子,递给慕容殇一把,“我们先将爹娘坟墓上的杂草清理一下”。
认真清理完杂草,又擦洗擦洗墓碑之后,慕容殇拿出供品摆放好,两人一排跪下。
王若语对着爹娘说了很多话,其中我想拿出来的是,她说,爹娘,女儿嫁人了,丈夫叫慕容殇,人即俊朗帅气,又对我体贴有加,在婆家女儿十分幸福,像生活在天堂里,女儿知足了,也请二老放心,女儿一定不辜负你们的教诲,一定会做个好妻子,相夫教子,做个好儿媳,善待老人。
听到这一番话,慕容殇觉得一无所有的自己忽然拥有了全世界。
祭拜完毕,天也近晌午,赶下山吃饭已然来不及,还好,两人出发前早有准备,携带有水和食物。
首先是馒头,其次……其次都是镇上大店铺出的好东西,有香辣的鸡脯,诱人的酱油豆腐干,再有……没了,再多就吃不完了。
馒头,当然是慕容殇的午饭。
“慕容哥,给你说过多少遍了,我们家不要这种吃法”,见他用力咬下一块干硬的馒头,王若语丢开鸡脯肉,噘起小嘴道。
“我吃馒头挺好的呀!”,慕容殇又咬下一块大口嚼,想证明给王若语看,他真的喜欢吃馒头。
“什么挺好的呀?算了,你不吃肉,我便陪你一起吃馒头好了”。
“这……”,慕容殇万分感动,而万分感动外还带着万分的愧疚。
用过饭……
“慕容哥,你看这秀峰山,山花烂漫,景色秀丽,趁天色尚早,我们不如往林子里转转?”,王若语道。
“这有何不可?只要语妹高兴”,王若语就是慕容殇的心肝,只要不违背自己的原则,她提的要求无有不允。
林子,不是那种遮天蔽日的林子,行在其中,辨识度还是挺高,王若语左右奔跑着,欢笑着像一只美丽的蝴蝶,骤然令一山妖娆黯然失色。
慕容殇提着竹篮,在后面紧跟。
“公子爷,您在想什么,他们来了,公子爷,公子爷……”。
“啊!他们来了……”。
哎吆!吓死人了,你还唤他公子爷呢!还有你自己,还有……还有你身边的几位,哪里是人类嘛?分明就是几只毛猴子,野人。
看你们的手,都是毛,看你们的脸,除了眼圈,嘴唇以外也都是毛。
公子爷,探头举目,但没望见人影,不甘心,于是寻块巨石,立在上面,“哪里有人?”。
说话的那只毛猴子笑了笑,“我们都没看见人影,公子爷又如何能看得见呢?”。
“那你们……行行行,算你们厉害,你们再听听他们离此地还有多远”。
“大概要不了一刻钟,那边……”,毛猴子手往南一指,“有不少小山洞,按照计划待那男子一入山洞,我们在此地便可见机行事了”。
公子爷刚要说好,突听另外一个毛猴子瓮声瓮气地道,“见什么机呀!还,等他们来了,公子爷抱着小娘子,我等将那男人直接打死也就是了,还费那劲干嘛!”。
“胡说”,公子爷瞪了那毛猴子一眼,“一桩极美好的事情,若是见了血腥,在下还能心安吗?况且,这种事情要靠缘分,依赖是武力强求不来的”。
那毛猴子好像并不怎么惧怕公子爷,“哪来那么多缘份,有钱有权,还怕那小娘子不真心跟随你呀!公子爷”。
“不不不……”,公子爷摆摆手,“在下就相信缘份,便如上次一样,若不是因为一些不得不为的事,我们一辈子也可能不会踏足凤川县,即便到了凤川,如果不是十多年未曾复发过一次的旧疾滔天席卷而来,我便到不得那家医馆,自然也就没机会一睹小娘子天仙般的容颜”。
那毛猴子不以为然的切了一声,“这不都是巧合吗?什么缘份”。
公子爷拿手指点点他,“粗人,我懒得与你理论”。
先前发话的毛猴子推了这个毛猴子一把,“公子爷说得对,你就是个粗人,哪里晓得,巧合便是缘份,便是命中注定。
还有,照你说直接打死那个男人,虽然也不是什么天塌的事,但你似乎忘了燕大人的交待,死了人毕竟会有动静,何况,上古王朝也有敢于为民请命的好官,万一被挑起,终究是对公子爷的声名,形象是一种诋毁”。
公子爷不由得把目光投了过去,赞赏之情溢于言表,“叶参将果然深知我意,你们……都学学,学学”。
知己知彼,方百战不跆,慕容殇是什么人呢?公子爷来之前曾考察过,他是一个会点武功,有点小头脑的穷苦老百姓,既然是穷苦老百姓,骨性里自然少不了软弱与穷性。
软弱意味着是怕事,穷性代表的是贪婪。
怕事,我突然将他妻子掳走,他会怎样?贪婪,如果上天突然送给他一件值钱的东西,他又会怎样?
紫貂,一只深山野紫貂,通体棕黑,个头硕大,若是逮到,拿去市场卖掉……慕容殇心尖狂跳,不敢想下去了。
“语妹,你待在这别动……”,慕容殇说话间已甩掉了手中的竹篮。
“紫貂,野紫貂……”,王若语也看见了,以她的眼力能看见,或许是因为那只棕黑色的紫貂瘸了一条腿,速度并不怎么块,“抓住它,抓住它,慕容哥”。
哪里还用得到她的吩咐?慕容殇弃了竹篮腾开手,便是为了逮它……
早说过,慕容殇练过把式,也早说过,这只紫貂瘸了一条腿,练过把式的人去追一只瘸了腿的紫貂应该不是一件难事儿。
但,结果我错了。
因为,我忽略了眼前的环境,眼前的环境是一片树林,树林对于动物来说,那是家,而对于人,那就不好说了。
所以,尽管慕容殇卯足了劲,但他与紫貂之间的距离还是越拉越远。
不过,也不怕,紫貂选择的路径是直往南,而往南是奇秀峰,峰下有五个山洞,洞不大,也不幽深,它钻进去便是自寻死路。
慕容殇这般算计着,忽然,他暗骂了一声,好个聪明的紫貂,它竟然一改方向往东而去。
往东是树林的最深处,一入树林深处,这只紫貂就等于是鱼进了大海,鸟遁了天空。
十有八九能到嘴的肉,慕容殇怎舍得?于是他断喝一声,呼出最后一口丹田之气,凭空跃起半树之高,再如一只雄鹰居高堪堪压下。
他这一压下,有人就着急了,还记得那个说话瓮声瓮气的毛猴子吗?对,就是他,他原本是很高兴的。
因为公子爷给他布置的事情非常简单,便是把几只刚刚死去的松鼠,老鼠,随便仍入一处山洞,然后迅速离开就算完成了任务。
他按照吩咐做了,可那只该死的紫貂竟然不往山洞方向蹿,而是……
这是如何一回事?毛猴子懵了,也急了,慕容殇追向这边,不就发现了自己?发现一个庞然怪物,他肯定会害怕,会担心自己的妻子,会放弃紫貂折转而回。
如此一来,公子爷要神不知鬼不觉掳走王若语的计划岂不是落空?
怎么办?怎么办?
“我让你跑……”,半空压下的慕容殇,手腕一扬,两指间的一片落叶,就要如飞而去,可就在这时,他却哎呀了一声,真气立泄,人旋即也由半空中坠回地面。
“野……野……人,野猴子”,他再顾不得那只紫貂了,爬起来便往回跑,还连连跌了几跤,这时候,我才得以看清他的表情,除了惊骇还是惊骇,“语妹,语妹,山中有野猴子啊!”。
“不好,叶参将,武乾坤的行迹败露了,这个成事不足的家伙”。
叶参将便是刚才被公子爷赏识的那个毛猴子,“这怪不得他,他身上松鼠的气味太浓”。
“家养的紫貂就是不好,根本不惧怕人类,现在如何是好?”。
“拦住那男子”,叶参将脱口道,“但一定不能伤人性命”。
装扮野人,那自然不能用人类文明的兵器了,得找一些粗大的棍子,条形的石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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