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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家天下》第七十八章: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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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杭州后的这段时间,袁东华过得并不如意。或者说,他过得很憋屈。

藤原大佑回到日本后,藤原智子对新九福药厂的控制,一直是若即若离。

藤原智子如此做派,自然有其自身的原因。当然这是后话,这里暂且不提。

就袁东华和汤玉泉的关系来说,作为纵横商场和江湖多年的老狐狸,汤玉泉还真是没把袁东华看在眼里。

虽然,在名义上他们是合作伙伴,但在汤玉泉看来,袁东华根本不够格。

这些,对自尊心很强的袁东华来说,他自然心知肚明。

在与藤原、老汤的关系中,自己一直处于弱势,袁东华一直以来并没有“翻盘”的机会。

或者说,袁东华一直在等待着这样的机会。

等待的过场是漫长的,也是痛苦的。

在酒精已经不足以麻木自己的情况下,看不惯赌和毒,也不愿染指赌和毒的袁东华,被王三胖引到了“黄”这条路上。

有一段时间,袁东华在王三胖的陪伴下,在醉酒之后,几乎成了妓\院的常客。

对袁东华来说,如果只是酗酒、逛妓\院,倒了罢了。

不幸的是,在逛妓\院的过程中,他喜欢上了当时的一位名妓,唐一飞。

…………

民国时期,近代文明及社会制度的发展,越发突显娼妓业对国家与社会的危害。

1923年,国会非常会议上,议员田桐、高旭等51人提出了实施废娼运动的主张。

他们认为,娼妓业有伤国家体制。

“国有子女,不教读书,教之卖笑;不教作妇,教之为娼。收毫末之利益,害国家之面目,究属成何事体?”他们认为,娼妓业有伤社会风化。

这些人认为,自古以来,娼燎便给人以“隔江犹唱”、“亡国不知”的悲怜之感,她们多于“曲街小巷,秘密宣淫,以言艳生。”

“其尤甚者,衣服装束,务为妖奇。一年一换,一季一换。一娼唱之,百娼和之,太太和之,小姐和之……至于梳头也,鞋袜也,以及大小装饰品,莫不由娼妓先,社会仿之。”

事实上,随着近代文明的发展,妇女解放思潮渐次兴起。

禁娼者认为要尊重妇女们应有的地位,要建立一个现代国家,就必须废除娼妓制度。

妓\女悲惨的生活境遇与新社会的近代文明极不相称,特别与日渐兴起的妇女解放运动之思潮相悖。

然而在当时,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很难。

1928年8月,在国民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国民政\府将废除娼妓问题提上了日程。

1919年11月,当时的杭州市公布了《限制妓\女取缔办法》,标志着杭州市废除娼妓运动的开始。

1928年,杭州市公安局为预防传染病起见,在拱宸桥建立公娼检验所,对各区从业妓\女进行健康检查。

1929年3月,“因时值春令,各妓\女梅毒发生之际”,所以,无论“一、二、三等妓\女,分别入检验所检验,以免遗毒狎客。”

“警署检验所得之结果,二、三等妓大半都有毒”。

至3月15日,“二三等妓\女,遵令投所检验者,计二等女二十七人,三等妓\女十九人。患毒者二等妓\女六人,三等妓\女十一人,均令留所医治。”

在此背景下,杭州城废娼声浪日渐高涨。

1929年11月14日,杭州市公安局拟定《限制取缔娼妓办法》,呈请市府施行。

文附《限制取缔妓\女办法》九条,其中包括:

凡不满十六岁之女子不准为娼;

已领执照妓\女,如有未成年者,即将执照吊销,不准营业;

冒名顶替之妓\女,吊销执照,不准营业;

有花柳病者,勒令出院医治,不准营业;

妓\女人数以现有为限……

当时的杭州市公安局在实施禁娼前,先对拱埠的从业妓\女进行了调查。

“城北拱埠官妓,近来非特不稍减少,且有增加之势,为预备实行禁绝起见”,从1928年起“派员分赴各院调查”。

1929年9月15日,杭州市公安局令“该地娼妓,无论长三、么二,均须拍四寸照一张,连同志愿书,限五日内一并迭送局,以便查核而定取缔方针。”

当年9月底,调查结束,江干有妓\院二十一家,共计五十九人;拱埠妓\院二百二十三家,共计四百三十四人,其中,甲等妓三十八人,乙等妓三百九十六人。

调查后,市公安局令“以现有人数为限,各埠不准再开妓\院,亦不准添招\妓\女,既妓\女之因故停业或歇业者,亦再不准复业”。

当时的公安局对娼妓业的取缔方法不得不有所顾忌,“市公安局以市区内南北两埠公娼,为数实多,欲加取缔,殊感困难。盖因此辈公娼,一旦取缔,有似工人失业,势必流为私娼,遗毒仍在。”

所以,公安局采用了抽签分批废除的办法。1929年12月,决定将南北两埠妓\女分六期抽签。

1930年3月1日,杭州城正式实行抽签废娼。

此次应废妓\女人数,拱埠一等妓\女原有三十八人,除已停业者三名,包帐者十二名外,应在二十三名内抽六分之一,计废四名;

二等妓\女原有二百九十七名,除包帐者百二十八名外,应以一百六十九名内抽废六分之一,计抽二十八名。

两者共计三十一名。签以竹制,书写“发”“留”二种,外包白纸,各妓\女自行抽取。

部分妓\女虽被抽废,脱离火坑,但不同妓\女的情况及心态也各有差异。

《杭州之废娼抽签详记》载:一等妓\女楚楚,现被抽废,负债达四千元。

二等妓\女刘秀英,以平时挥霍甚奢,负债亦达九百元。

文君,为二等妓\女中之翘楚,家有父母,垂垂老矣,幼子则尚在襁褓,平日均赖其为生,一旦被抽,家中老父母,咸哀愁欲绝。

二等妓\女妙云,营业颇盛,且善积蓄,已储有五百余金,而又恋栈不忍离此火坑,此番被抽,亦可谓自寻烦恼矣……

…………

如此这般,和袁东华并没有太大的关系。

因为对名妓唐一飞来说,像袁东华这样的爱慕者为数众多,他实在是不起眼的一个。

就“竞争”关系来说,袁东华比不过那些挥金如土、有钱有势的登徒浪子。

就“救赎”层面讲,袁东华也没有任何能力,能够救唐一飞脱离“火坑”。

所以,袁东华对名妓唐一飞的动情,更多只是一厢情愿。

仅就当时的废除娼妓运动来说,也是虎头蛇尾。

1935年,拱埠商市越发凋敝,该处商界向市府请求开放公娼以兴商市。

5月22日,拱埠商号呈请市府开放公娼,呈文载:“嗣经二十年(1932年)开放,月添妓额,市面已有转机,相安两载。

去年复又限止妓额,拱市状况仍陷衰落,至私娼充斥。

去夏旱魃为灾,农民粒米无牧,穷困小户,割舍亲爱妻子,沦为暗娼,甚至招摇过市……实由于社会时势所逼迫。

虽警局加以捕拿处罚,但彼等惨苦情形,令人目睹凄凉可怜。”

市府回复:“尚须调查详细情形,是否需要开放,经调查结果,再定办法。”

该事件以后的走向不得而知。

但至1936年,市府确实批准拱埠新增了几家妓\院。

该年,拱埠杭州路妓\女唐一飞、王飞云、王彩香、陈素金、杜雪芳、沈金弟、姜爱香、沈彩香、沈彩云、金琴钗、张文银、陈爱金、王婷婷、王桂凤、张花珍、裘东弟等十一家妓\院在拱埠开设分院,以资吸引游客,振兴市面。

当年4月11日,市府指令照准。

至此,杭州市废娼运动回到了原点,与其说“废娼”,倒不如说“限娼”,官厅所能做的只是对私娼加以限制或取缔,对公娼进行限制或规划化管理。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但对于苦闷中的袁东华来说,垂青名妓唐一飞而不得,疯狂嫖妓的他,自己身为既懂中医、又懂西医的医生,虽然历来注重“自我保护”、小心传染病感染,但还是被“中招”,染上了花柳病。

而正是在这个时候,他遇上了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人,汤玉泉的妹妹,汤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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