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在分班后的第一个星期五放学前已经将竞选班干部的规则说了,是以毛遂自荐的个人展示和班集体投票的决定方式来进行的。在分班的第一周,几乎就不能深入得认识到各个同学,我只认识了前桌的任杰和他的同桌许登科。看名字就知道他俩是男生,经过一周时间,我对他们单方面的了解,我觉得任杰一定是个死宅,而且经常宅在家里看侦探小说,因为这一周我就看他拿出了一套的福尔摩斯,不过说不定他是入门级别的推理小说迷,当是令人吃惊的是他的时间管理非常的精确,哪个时间做什么事好像都被他规划的很详尽好像管理时间一样认真,他的书桌和书柜也常常是干干净净的,不想他的同桌。许登科一定是个呆子,我觉得,长的白白嫩嫩的,留着飘逸的刘海五官精致,棱角分明,说白了就是很帅但是一脸痞气,而且从他讲话的口气的语调就觉得他是个小流氓。刚开学的时候他总是在上课时间和人杰说话,在任杰嫌弃他再也不理他之后,他就讲谈话目标转移到我们两个身上,和他讲话,没说几句就觉得他是在扯淡,说什么学校怎么那么穷,连食堂也不多安几个,搞得中午那么挤,当然这个只要每天有吃午饭他就会叨,还有就是经常和我们说学校哪个美女漂亮那个美女和那个男的做了什么蠢事,不过这好像很和屎明的胃口,有时候看到他们两个在聊这些八卦时眉飞色舞的样子就很无奈,为什么交了屎明这个朋友,不过其实有时候我也挺乐在其中的。
说到竞选班干,我只能说老师安排的的时间挺好的,这样能在军训前更好的认识班上的同学促进友情以免在军训时发生同个班不知道谁的名字的窘境。放学后,我问屎明他有没有当班干的兴趣,他摇了摇头说这算什么破事,还不如多写几道题,花这些时间去整这些琐事,没用!不过我就不那么觉得,因为班干能培养人的能力是件学习得不来的东西,只能通过实践。但我依旧对此事没兴趣,因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况且,在这一周我已经加入了学校的英文社团,主要是组织成员在一起了解英国文化,通过与外教对话练习口语能力,当然会多发几套题加强英语的笔试能力,英语能力通过学习变得强的人会进入学校的“黑马俱乐部”其实它也是一个社团,不过成员都是学校通过选拔在各个科目或者在一些技术上有突出能力的人,听说有的人是学校从其他学校挖来的,能给学校带来更多的奖牌和名誉,不过这些也不是我该关注的事。关于英语的学习一直是我比较差的方面不过我对语言从小就有很大的兴趣所以想进这个社团来加强我的英语方面的能力,不过没想到的是作业更多了,时间更少了。社团的迎新活动在下星期四举行,在学校的体育馆。然后才会有组织社团成员的活动。
这周回家后,还是不见爸爸回来,不过妈妈说老爸星期三的时候回家了,给我带了一台新的手机,看到妈妈那容光焕发的脸我就知道老爸是真的回来了,相信老妈很开心吧,没有一直是橘黄的灯而是老爸满怀爱意的拥抱,我觉得这样我也会很开心,见面时老妈开心的抱了抱我,我能闻到老妈身上的香水和以往不一样,老爸可能刚走不久吧。手机的牌子是一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子和屎明一样,我从不觉得手机的变换会给我带来些什么改变,也许再怎么变也只是一个通讯工具而不会是一个能够左右生活的决定性用品,我知道一定是这样一种观点让我和屎明走上了不一样的道路。周五晚上将拼好的世界地图拆散重新再拼一次,时间比上一次要慢了很多,我心里暗下赌注,如果下次快过这一次10秒,我就换一个拼图玩玩。在有作业的时光里好像做什么都是在浪费时间因为我辜负了作业。所以我决定再上床前多刷一套试卷。
第二天早上,还没醒就被电话铃声吵醒,记得自己明明没有做闹钟怎么会响呢?下床去拿手机一看,屎明已经给我打了6通电话,我赶紧回播顺便看了看时间,这货是疯了,才7点。“傻成你怎么回事?现在才起?都几点了?”刚接起电话我刚要出口的话就被他的疯言疯语给塞回了嘴。“郑明,你要不要清醒点再打给我?现在7点好吗?你平时几点起?5点吗?”我无奈的说。“平时我去爬山都很早起的,先不说,换衣服来我家去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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