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黑的夜里,一股凉意涌上棕发矮人的心头。
他早就将自己的灰色冬狼皮和厚厚的鹿皮棉衣拿出来,让自己全副武装起来。尽管刺骨的寒风至少不会将矮人冻僵了,但范伦铁恩的心中始终放不下自己洒在爱莫尔诺斯郊区的稀有的贵金属矿石,这是他心中寒意的源头。
早些的时候,为了省时省力,范伦铁恩不仅仅是在自己的矿洞里挖掘一些稀少的山铜矿(运气好的时候或许还有秘银),他也通过帮自己的雇主斩杀洞穴里的巨型食蛛和驱赶那些烦人的狗头人来换取自己的报酬,他很少有直接要钱的,很多时候他都是记着账单将自己的酬劳转化为那些容易携带的小型矿石。
他的那些远方亲戚——熔炉堡的那些矿主们也乐意给他一些好的矿石,这样更加的省事,不用像支付其他冒险者那样去找人把矿石换成格兰德的货币再交到他的手中。
凭借着早年在矮人王子莫尔那松那里充当亲卫队的一员,范伦铁恩练就了一身好本领,再加上迪迪蓝充当他最为亲密的战友,他和他的熊通常就能解决一个冒险者小队解决的问题。
诸如探寻地底矿坑的奇怪声音——处理一只巨大的诺古尔掘地虫。
或者是狗头人矿工们烦人的骚扰——范伦铁恩私下和他们达成一些“协议”。
又或者是挡住矿工们去路的石化蜥蜴——范伦铁恩发现这些石化蜥蜴并没有看见谁就石化掉谁的奇幻般的本领,但是它们口中的酸液着实让他足足喝上了一壶。
等等......
一年挖矿和冒险使他每年到了冬季,去南渡城的时候都能积攒不少的财富。他和其他的矮人矿主没太多区别,将带来的矿物贩卖后,瞬间就能腰缠万贯了。
不过,棕发的矮人还有些不好的习惯,除了预先攒积的来年的酒钱和买大量的麋鹿肉给迪迪蓝以外,他每年冬季都能将自己赚的金币挥霍一空,不留半点财产。
因为,在整个冬季:整日在酒馆里赌博,喝酒成了他唯一的嗜好,如果运气不好的话,他说不定也能把酒钱给输光。
只是这次,他不能如愿以偿了。
由于回来的时候太晚了,南渡城的城门早就关闭了,他不想让卫兵里的熟人看到他这样落魄的样子,就找到了朋友的马厩倒头便睡了。
第二天清晨,他和浩浩荡荡从铁炉堡以及其他北方地区来的商队们一起进了城。
这一觉范伦铁恩睡的并不算太好,因为要处理的事情就像石头一样悬在他的心上。
矮人盘算着,目前自己至少要完成两件必须要完成的事情——找到自己的好伙伴,“巨人之足”酒馆的小二,一个叫莫得的半身人并雇佣他们店的几个小伙子,在一个稍微天晴一点的早晨,积雪稍稍有所融化的时候去把他的那些“宝贝”给挖回来;
还有,去拜访“凛冬城”的新城主——伯顿.艾莫斯豪尔伯爵。
和往年的南渡城一样,冰冷的钢铁城墙和白皑皑的大雪并没有将这份四季不变的寒冷蔓延到城中来。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运输物资的牲畜,喧哗的酒馆,还有热火朝天的店铺们,无不显示出一幅热闹喧哗的景象。
刚下了大雪,街上的积雪就被店铺们争相扫除了,整座城邦的街道显示出它原有的色彩,灰色的石砖和灰墙红瓦的木质酒楼,还有那些两排蒸汽管和熔炉炙烤着的灰黑色打铁铺。
范伦铁恩牵着他的霜熊,后面跟着一群看热闹的孩子们,保守一些的大人们赶紧来牵回自己的孩子,不让他们去接触矮人身后的猛兽。胆大一些的孩童们则时不时的摸一把迪迪蓝那肥大的屁股和甩来甩去的短小的熊尾巴。
当迪迪蓝回头一瞥的时候,他们便迅速窜开到人群里去了。
几个冒险者站在马里矣尔街区的一角,向范伦铁恩招手。矮人记得他们,当他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范伦铁恩就认识他们了。
金发的青年名叫修,是“玫瑰酒庄”铁匠铺老板,老诺斯的孩子,才短短不到十年间,他就长得意气风发,活像他那参加圣殿军成为一名光明骑士的哥哥。
其余的两个也是范伦铁恩认识的周围商铺里的孩子,虽然其中也有一位生面孔,但这并不妨碍这群年轻人对矮人战士的热情。
其中两个对矮人格外亲切,他们都是在年少的时候由范伦铁恩亲自指导过一些武技上面的技巧。
范伦铁恩自从昨天从爱莫尔诺斯山谷经历了那些事情以后,就一直闷闷不乐,心里总惦记着他的那些石头。好在,近几天城外的雪应该都没有要化开的迹象,他能去酒馆里面待几天,吃饱喝足了以后再开始办事。
现在他遇到了这些年轻人,心情也顿时转化了很多。
“好小子,我在诺古尔斯山上挖石头,每年冬天都会回到南渡。有多少年没看到你了。自从你加入布兰登的队伍南下服役,这是第几个年头来了?”
“第五年了,矮人老兄。你还是一个样子,和我小时候一样。现在,我比你高了。”金发的年轻冒险者向范伦铁恩微微鞠躬,在他的另一个儿时伙伴莫尔斯的帮助下将马背上的(注:)格兰德斯战盔拿了出来,准备递给矮人战士。
“不不不,这份厚礼我可收不起。”范伦铁恩连忙说到,“你的武技是你自己琢磨的,没我什么事。我只是在你走之前教了你几招而已。”
“那很有用了,矮人师傅。当年王都召集的命令太急了,我还没来得及给你。这是我老爸亲自打的。他说这次你别嫌弃他锻造的技术了。”金发的青年得意地笑了笑。
“哪里会,哪里会。”范伦铁恩哈哈的笑着,但是人们看不见他那棕色大胡子下面的嘴巴,只见矮人的胡子一抖一抖的显得有些滑稽。
那位叫莫尔斯的同伴从马上翻了下来,他也向范伦铁恩咯咯笑着,露出的龅牙让范伦铁恩记忆犹新。范伦铁恩看见莫尔斯虽然还和还是像以一样瘦弱,不过如今穿着一件崭新的锁子甲,灵活的身手也让矮人觉得他成长了不少。
“你们人类真是变化得太快了。照这样下去,迟早会超越我的哩。”
“那我们也不会忘了你这位启蒙老师呀。”莫尔斯在白雪笼罩的四周,他的龅牙显得尤其的洁白。
“好,那我接受了你们这迟来五年的礼物了!”范伦铁恩高兴起来,他伸手拍着修和莫尔斯的肩膀大笑着,他发现修的身材却壮硕了不少。
“看你们风尘仆仆的样子,应该是骑马走的大路,今天才赶到的吧。毕竟南渡埃尔湖面应该完全结冰了。我想‘小指头’也会想看看你们现在的样子。去喝酒吧,我请!”
范伦铁恩将头上的鹿角帽取下来,挂在迪迪蓝的背上,带上了那顶鬼铁打造的格兰德斯战盔。这无疑是为矮人量身打造的,漆黑带着牛角的战盔上印着战锤的标志。
这顶带着北方蛮族和混搭着矮人风格的头盔使范伦铁恩爱不释手。
他敲了敲上面的材质,鬼铁特有的清脆悦耳的响声回荡在他的耳边,“看来老诺斯为了他的儿子,还舍得用料嘛。平时就没看见他这么耿直过。”范伦铁恩暗想着。他知道老诺斯对待其他的人活一直都喜欢偷工减料,但这么多年来极少人发现,那是因为他有着精湛的技艺呀。
“对了,矮人老师。”修安抚着自己的战马,让它习惯和迪迪蓝走在一起。“这位牧师——马修,你应该见过。他是以前大地之母神殿那位老牧师的儿子。”
“我也知道你,小子。你就是当年老马修捡来的那个孩子吧。”范伦铁恩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在灰色的亚麻牧师袍上留下一个不分轻重留下的手印。
“老师,你不用强调这一点了吧。”修对着范伦铁恩微笑着,矮人对于这些细节并不是过于放在心里,“还有,他其实比莫尔斯还要瘦弱一些。”
范伦铁恩咳嗽了两声,哈哈大笑着说对不起。
“没事的,先生。我就是当年在南渡埃尔的那个弃子。我后来被我父亲收养了。”马修整理了一下他的破烂般的牧师长袍,那是由亚麻布和一些好的段绸“混搭”而成的简陋长袍,在常人看来这长袍相比光明之神帕克的牧师穿的大红色和金色镶边的袍子完全就是天壤之别。
“我记得您当年也有施舍过我。”随即马修拿出大地之母的圣徽,“为您带来好运,愿一切的病痛都一直离你远去。”
“行了吧,马修。哈哈哈”穿着灰色的斗篷的女性从最开始的一言不发中解脱出来,没有恶意地嘲笑着马修,“我可不记得大地之母的神职是给人带去好运呢。如果这位矮人老兄是个农民,那就另当别论了。”
女性见大家都没反应,便又说,“我们都知道,马修是一位真正诚恳的牧师,他应该觉得自己的神大地之母无所不能了。我觉得他对他的神氏的信赖,比那些整天说着帕克长,帕克短的老头们要诚恳得多!”
“虽然你这么说,我非常高兴。亲爱的妮娜。”马修哈哈笑了一声,这笑声并不是很大,“我想,每一位牧师都有自己信奉的方式。”
随后,他的同伴们和矮人也愉快地笑了起来。
“是呀大地之母,我相信她会像我们矮人之神那样,帮我保管一下我的那些石头。”矮人大笑着,“不过这次,我估计莫拉丁已经看不惯我这样糟蹋他的心意了。”
“老师,你的石头?”修关切地问候到。
“一会再说吧,先把酒喝饱了来。”棕发的矮人推开“巨人之足”酒馆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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