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久违了,小家伙。这么多年了,你,还是不肯放弃吗?
这几日,云华院内的众教学真的是忙得焦头烂额。作为“文论”盛会的东道主。且又是常胜学院。
一方面,要忙着接待从天云各地学院赶来参会的代表团,安排入住事宜。另一方又要加紧本院参会学子备战事宜。
直到昨日,教务处,才将各院递交的参会文书整理完毕。送到院长室来。
虽然帝国教育部,明文规定。每院只能有七个名额,可以代表所在学院参加每届“文论”盛会。但是对参会学院的数量并不详。
故而,都会在“文论”正式开始前的一段时间里将具体数量统计出来,而统计方式便是,以所递交的参会文书为准,
每次“文论”盛会为期十天。当然,也不排除若是战况较为激烈的情况下,会延长一点时间。但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五院是“文论”常客。必来无疑。
正在院长室查阅文书名单的南宫良川,看着手里的名单。
觉得有些惊呀!道……
这个学院的名字,或许,当世没几个人知晓。但他却是非常熟悉不过,除了那个学院曾经的名气以外。更因为当年那个年轻人!
每个人,一生当中总是会有,一些人,一些事,难以忘怀,记忆深刻。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当年正值壮年的自己,如今,已然变成了头发花白的老者。一股迟暮之意,由然而生!
二十八年前,那时候云华院的前院长尚在,南宫良川还只是云华院教学的教员。同时也是那届“文论”的评委之一。
一个本不被人看好,从偏远小郡而来的少年。代表一间被时间湮没,被世人所遗忘的学院。满怀斗志的来参加“文论”一路上过关斩将,越众而出。成了那届“文论”最大的黑马。
成为当时坊间最为热闹的话题。若非是运气不好,折戟八强之争。此子能走多远,由未可知。
南宫良川正是那场论战的评委之一。如今想来,仍忍不住发出感慨!真是,一场语出高论的强强之争啊!堪称险胜。
要知道他当时的对手正是那届“文论”后来的魁首,如今的帝国左相,付昌俊杰。
唉……想到当年论败之后。转身走下辩论台,那个一副失魂落魄。缓缓只身离开的少年。南宫良川再次叹了口气。
似他这样,把一生的时间都放在教育上的人。又岂能不爱才,惜才。又岂能不会有收揽之心。无奈,落花有意,少年却志高气傲。不事二师。
执意要返回故院,继承先师遗志。
凭他之才华,若是肯入仕为官。何愁不有作为。
少年之傲,为他平生所见之最。而这些年,他也偶有耳闻。
远方,有个人,在一直苦苦支撑着年少时的梦。
竹因节而美,人因品而高。
有些人,确实也配得起,哪怕只是数面之缘,相交泛泛。却能在人心里占据很大的位置!
三十年的积厚薄发,卷土归来。这个让你认为能承载得起你厚望的少年。
倒真是让人很期待啊!
这些年,他不知道经过几届“文论”了。看过多少所谓的才子佳人,心里早已有些麻木。
望着手里,这张写着:
黔东郡:
参会学生代表!王宇翔,赵紫薇。
举荐人,赵之栋。寥寥数字,盖有,思南学院院章,的参会文书。
征了许久,不肯放下!
对于自家的这个儿子,独子。杨铮也是颇感无奈。一天不是沾花惹草,喝酒侃大山,耍泼,就是在去沾花惹草,喝酒吹牛,耍流氓的路上。
好在这祖宗不像其他富家子弟,官二代那样无脑,做事不加思考。这些年,虽然搞出不少混蛋事,却也无伤大雅。只要他不作死,把天捅破。他这个户部尚书老子还是可以摆得平的。
毕竟谁无年少时。自己当年也没比他强到哪里去。日子还不是过得越来越滋润。
话说,这小子也不尽是差评。有一件事就比他这个做老子的强了不知道多少倍――种马。要不自己也就不会只有这一个儿子。
就是太特么造钱了,钱嘛!身外之物,等老子死了,将来还不是都留给儿子。
而且堂堂户部尚书,三品大帽在手。黄白之物,还不是花没了,再贪就是。
今天真的是怪事连天了。望着面前的少年,王保不由在心里想到。但是人家也是礼礼貌貌。而且观其神色也确实着急。
对啊,今天,我们确实在街上抓了几个聚众斗殴的年轻人。怎么,你认识他们啊?
也不知道夫蒙出门时穿的是什么衣服。
那可以麻烦你告诉我,你们所抓之人当中。可有长得跟我一般高瘦,二十来岁。嗯……仔细想了一会,林正毓想不到该用其他词来形容夫蒙达志了。便说道,长得比较帅的少年啊?
额……王保一桌七八个人,神情怪异的望着林正毓。
这尼玛是过来打探消息吗?怕不是过来炫帅的吧!
林正毓也知道这么问,有些尴尬。可是他心里着急啊。
而且就算是用,玉树临风,才高八斗来形容小志那也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不过仔细想来,他自己也是挺好看的哈……
咳咳……感觉自己有些跑题的林正毓,摸了摸鼻子。盯着王保看。
确定面前的年轻人是认真的,王保回忆了一下当时的情景。别说。虽然几个人都鼻青脸肿的,不过确是帅哥无疑。
嗯。回答道;那几个人帅不帅到是不好说。不过。想来三人当中应该有你所认识之人。
毕竟都肿成那个德性了。尤其是那个小个子。估计连他妈都不认得了。出来混,不行还学人家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调调。书看多了吧!
其实。王保心里还是很同情那几个人的。所以此刻显得格外的有耐心。而且他自己就是当兵的出生。
当过兵的人都知道。军人,大部分要么一身匪气。要么一身侠气。
而王保恰恰属于后者。刚刚他还在心里感慨,这个世道是真特么操蛋。
认权,认钱。就是唯独,特么的不认理。拼爹不拼品。
此时酒也喝得差不多了,回家嘛,继续去听那个怨妇数落自己,如何的无能,跟自己过日子又是如何的委屈吗!伤心地。不回也罢,如今才二十几岁的王保也是被伤透了心。
打算出去聚花楼里找个妹子发泄发泄。诉诉衷肠,可是特么贵啊!这个月的官粮又没发下来。其实以往他官粮发下来之后都会第一时间交到王李氏手里的。虽然不多。不拼不比。日子还是过得下去。
反正闲得蛋疼,就帮他到底吧,也不容面前的年轻人继续提问。起身离坐。走吧!反正告诉你,没有熟人,此刻你也进不去法办的牢房。
这时旁边一个同在巡逻队共事的年轻人拉了拉他。
低声说道;王哥,你不想好了,那三人可是得罪了户部尚书的公子。这身骚,咱惹不起。
不理同桌之人善意的提醒。哈哈……王保豪迈的大笑一声,妈了个蛋了。脑袋掉了碗大个疤。
二十五年来,什么事都特么是听别人的。小时候,他爹就告诉他这样不能做,那样要小心。当兵之后,更是令来如山,莫敢不从。如今不过是带个人去牢里认人而已。户部尚书的公子又怎样。
按照自己的本意做一次事吧!
便话别同桌酒友,带上林正毓朝法办牢房方向而去,
看着走出酒楼的王保跟林正毓,之前说话之人摇头晃脑道,王哥,这次,看来是喝多了。有些漂。
林正毓心想,如今之计,也就只得先去牢房看看。确定夫蒙是否被关押其中。若小志真被关押其中的话,无论如何都是要把他救出来的。
不然这次“文论”就夺魁无望了。虽然静松院内大部分人都认为,夫蒙达志能成为参加此次“文论”代表之一纯属运气,外加院长偏心,是个不折不扣,不学无术的花架子。
不过自小就跟夫蒙一起长大的他却很清楚,院长力排众议,独荐夫蒙的用意何在。
他自问胸中也是有些才学的。可若真是问他能否力压其他四院才子。他知道,自己可以有一拼之力。胜负未必。
如果说,此次静松一行七人中有谁有那个能力,可以打破云华院连续三届不败神话。那么,此人必是夫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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