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怎么见过世面的约翰没有忍住好奇心,上下打量了一番对方。
能看出对方以前像是当过士兵,但他那种文静的行为以及气度却又不符合他的外貌。
约翰拿出几何学课本,看着地图复习了一遍又一遍。他是不可能落下功课的,他身为贵族,从小便有一种不想落后他人的劲头。他十分清楚,如果这些天一直在海特克城的话,一定会耽误下不少功课。
他习惯性地想要从桌面拿起什么,却抓了个空。
约翰确实忘了自己还在列车上,自己身上虽然有着羽毛笔,却没有带着墨水。
坐在约翰对面的那个人也注意到了这一行为,询问道:“你需要笔吗?”
“啊......笔的话,我这里有,只是忘记带墨水了。”约翰回答说,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下,他不免显得有些社恐。
“这支笔行不行?”对方在桌子上放了一支造型十分奇特的笔。一共是三层组合结构,两层较厚的木板,表面经过一些抛光处理,中间则是一块类似石墨的黑色固体。对方继续补充说:“虽然这支笔一边只会用作做标记,而不是书写。”
“石墨笔?”约翰自语了一句,随后拿起尝试了几次作图。约翰的作图技巧可以说是十分高超,不需要任何工具,便可以打好一个地图所需的模板。
在画完模板之后,约翰将笔还给了对方,并道了一声“谢谢”。
“怎么,用不惯吗?”对方问道。
“不......不是,我就想画一个模板,仅此而已。”约翰确实用不惯那支石墨笔,但又碍于情面,以及自己所接受的教养,他根本不可能将这件事说出口。只能先画出一份草稿模板图,随后再还给对方。
对方收起石墨笔,“你不必碍于情面这么说,我都能看出来的。况且,我都说了,这支笔应该更适用于做记号而并非写字以及作画。”
说完,他合起了报纸。建议说:“列车上挺无聊的,不如我们聊聊天,如何?”
不等约翰做出回答,他便自我介绍说:“我叫格雷斯·柯克,你也可以直接称呼我为格雷斯。”
“我......我叫约翰,约翰·威尔逊。”约翰也自我介绍说,但还是有一些紧张感。毕竟约翰与格雷斯有着近三十岁的年龄差,以及格雷斯脸上的伤疤简直就是一副恶人凶貌。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从格雷斯介绍自己做佣兵的历史到日报问题。
“你别说什么日报了,你就看看这周报,”格雷斯一边说着,一边拿起那份报纸指给约翰看,“你看,xx家的猫丢失了,xx又娶了谁谁谁。这都是什么?有一半买报纸的钱都白花了!”
“那些人美名其曰说是在关注时事,无非都是花钱看乐子。就像是那些个贵妇人成立的妇女协助会一般,我给钱,你诉说你的哀苦。听完后,那些贵妇人装作哀痛,并给予对方一些钱,说不定在对方走后,她们会怎么笑。她们完全把这些当成乐子,然后在酒会上再讲给别人听,就好像自己了解了民间哀苦一样。”格雷斯止不住地抱怨着。
约翰还在想,如果他知道自己的母亲就是妇女协会中的一员该是怎么看待自己的。
格雷斯将面前的已经凉透了的牛奶一口喝干,然后叫来服务员收走杯子。
在格雷斯转回头,他也明白自己有些抱怨的话确实过分了,这完全不符合身份。
他很快便转移了话题。
“那么,你要去哪?”格雷斯对约翰问道。
约翰在熟知对方之后,也明显“海特克城。”
“哦?”格雷斯忽然来了兴趣,“你没听说过,海特克一直很乱吗?那里可都是小偷、扒手,说不准还会遇到强盗。”
约翰没有回应他,反而问格雷斯,“那么你要去哪里?”约翰可是把地图背下来了,接下来,列车可是马上就要到站了,而经过这一站之后,就是终点站海特克。车上的绝大部分人都已经站起身,准备下车了,而格雷斯却没有做出任何要离开的动作。
格雷斯向着约翰轻微一笑,说:“杂乱之城,海特克。”
“那......格雷斯你对海特克这个地方熟悉吗?”约翰询问着,“或者说,你知道海特克里有没有人会医治像是溃烂的皮肤病?”
“海特克我倒是不算太熟悉,只是年轻时来过几次罢了。不过,我还真在海特克认识一名医生,如果刚好遇到他的话,应该会有办法。”格雷斯说着,陷入了沉默,“只是,那家伙你用钱是请不来的,如果是二十年前的他还有可能会被金钱所诱惑。但,现在,唉,除非是他自己感兴趣去医治,否则根本不会去多管闲事。”
“用钱请不来,那应该......或者说,他需要的是物资亦或者......”约翰还未说完,便被格雷斯打断了。“他想要的从来不是物资,那家伙可有的是办法去寻找他所需的药物。对他而言,只有诡秘莫测的东西才有价值,越是无法用人类价值观衡量,他越是觉得有趣。”
“诡秘莫测的事物......吗?”约翰自语,随后看向窗外。田野里一片寂静,这里有些地方栽种着农作物,却很稀疏。绝大部分地方被沙子与石堆占据着。
终于,在黑夜里,蒸汽列车到达了终点站——海特克。
约翰取出时表,“啪嗒”按开,现在已经到了十点五十分。“已经这么晚了?我是从今早九点钟上车,这辆列车在九点半左右开过来,没想到王都距离海特克这么远。如果用马车的话,起码要走四五天才到。”约翰不由得感叹现在科技的强大。
列车上总共还有十几个人,行李也领取得异常顺利,毕竟十几人根本不可能发生拥挤情况。
约翰拎着那颇为沉重的木质行李箱,虽然较为沉重,但约翰也不是生在温室里的花朵。他从小就有锻炼身体的习惯,甚至在他儿时阅读了大量的骑士小说,对于剑法也了解过一些。后来,他又对枪械感兴趣,便自己摸索着学会了组装枪械,以及射击。
“你有住的地方吗?”在不远处,格雷斯正等着约翰。如格雷斯上车时一样,他什么行李也没有。但他却未曾离开,就像是一位热心肠的大叔在关爱着一位懵懂无知的孩子一般。如果格雷斯是带有正气的国字脸,再配合他那健壮的身躯,以及饱经风霜的沧桑感,那一定是一位十分合格的圣殿骑士。
约翰沉默了,他确实没有住的地方。以往出行的时候,约翰的行程早就安排妥当了,只需要到达,然后享用饭菜,居住的地方也是一样,根本无需他考虑。“这附近有没有还在营业的旅馆?”
“所以我才会吐槽上层阶级嘛,什么都安排全了,却从来没想过齿轮会脱离原本轨道的情况。”格雷斯带有开玩笑的语气诉说着,“走吧,这附近我知道一家旅店,虽然环境一般,但价钱却是比其他地区便宜一些。当然,你有可能住不惯,但这确实是普通人的生活,而并非报纸上所谓的人均。等到了明天早上我再带你去我说的那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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