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好大的火!
所有人都像失去了理智,自相残杀,一个个杀得眼红,举刀挥剑相向,疯狂杀戮。他们好像一群魔鬼,踩着尸体,踏着断头残肢,竟然还在继续杀人。
身法瞬间移动,变幻莫测,他们都是高手,不遗余力要置对方死地。没有人停下来,动作稍慢一点,死的只能是自己。带着死亡光芒的利刃,在划破人的身体,剖开人的皮肉,切断人的骨骼之际,所出的是诡异绝伦,暧昧得几乎和耳语相类似的刷刷声。
一场大屠杀,一群嗜血的野兽,疯子,都是疯子。
正脑袋空白看着眼前诡异的景象,忽然有人将我的脸掰到一边,苍老绝望的脸赫然放大在我眼前,老泪纵横,
“小悦,一定要逃出去,江山社稷,天下,全都交给你了。”
十几个人簇拥着我向前跑,很多恐怖的血人追上来,保护我的人出尖利的惨叫,一个个倒下了。
我好害怕,不顾一切死命朝前奔跑,我一定要逃出这片火海魔窟,我不能死……
跟着我的人越来越少,都被后面追上来的杀手砍死了。五米高的后墙就在眼前,我咬碎牙齿飞上墙头,忽听到熟悉的声调,恐怖的长嗷,“啊——”
我终于忍不住回头,只一眼,心胆俱裂,“爹……娘——!”
腿一软,我摔下高高地强,掉进黑夜的深渊中……
“小姐,小姐……”
我一把抓紧双冰凉的手,睁开眼睛,看到一张写满焦心担忧的脸,眉目细致,呆了呆,扑进启云怀里抱住她,号啕大哭起来。
“我好害怕……这个身体怎么有这么可怕的记忆……爹死了……娘……呜呜……”
“莫怕莫怕,启云在这里,已经逃出来了……”启云一怔,便立即想到我梦到什么,手忙脚乱拍我的背安抚。
我哭闹一阵,渐渐平息下来。赖在她怀里打个嗝,有点不好意思。启云小心为我擦干泪水,又端来杯热茶伺候我喝下。
红着脸看启云,“启云,有没有镜子,我想整一下装。”
启云温柔笑笑,“小姐什么时候都那么漂亮。”
等她把镜子放在我面前,打开我有点散的髻梳理起来,我却呆了。
漂亮?果然丫头们只会拣好听的说。
镜子中的人一脸憔悴,眼睛红涩,五官平平,长相普通之极。不过皮肤要比迟歌白皙滑腻的多,不愧是有钱人家长大的,眼睛比迟歌的要清要亮,大大的明媚的,而且没有近视没有黑眼圈,比整天熬夜有慢性结膜炎的迟歌好,是整张脸的唯一亮点……
可是,可是,这堂堂的相国千金……只勉强能看得过去,如果姿色有十分,乔竹悦只能算两分,至多不过三分。跟原来的我差远了。哇,好歹我莫迟歌也是班花吧!
有点绝望沮丧的感觉。
我很泄气,烧得昏眩的头脑乱得一团糟麻。捏紧手中的罗玉桃花簪,手指白,仿佛有什么牢牢堵塞着胸口,沮丧极了。
启云一直专心地为我打理及腰的长,打辫,插鬓,绾髻,不知道有没有现我的异常。
稍稍缓口气,端详起那只桃花暂来。
记得在云南大理看到过一只价值一百三十万的玉镯子,非常漂亮灵动,我当时厚着脸皮依依不舍欣赏了许久,从此开始一点一点地攒钱,誓要给妈妈买一个美丽高贵的玉镯,可惜,这个愿望,永远不可能实现了……
看着看着,竟看出一点门道来。这个桃花簪肯定是用极好的玉雕成的,光看这水色,滑润细致,光亮中隐似有碧潭涓流,微弱但坚定的祥瑞之气暗缭。
再看纹理,“种”色已经晕化开,均匀地、薄薄地铺展,不知道吸了多少灵气才能达到这种程度。
放在手心掂了掂,有冰凉沁爽的触觉,这种翡翠,即使在三伏天拿到太阳底下曝晒,永远都不会变热。
再看簪子的做工,几朵娇小桃花各有妍态,雅致妩媚而不落俗套,能与头很好地贴合又不会扯痛头皮,绝对花了工匠不少的精力心思。
暗叹连连,这簪子价值连城啊。
启云从我手里拿过簪子细心为我插上,再梳理几下稍,便大功告成。抬眼看见我一直盯着镜子呆,轻笑道:“小姐怎么了?莫不会连自己长什么样都忘记了?”
没错,我的确是不知道乔竹悦张什么样啊,真是让人失望透了。
启云见我没有反应,又道:“小姐天人之姿,定有菩萨保佑,一时落魄,隐忍便度过此劫了。”
天人之姿?我心里躁起来,忍不住嘀咕:“是吗?可是我觉得我一点都不好看。”
启云愕然看着我脾气,“小姐,见过您的人谁不夸您长得绝色?怎么今天嫌弃起自家来了?”
冷笑无奈,是来巴结相国大人的趋炎附势之徒将这位千金小姐夸得天花乱坠吧!现在还会么?乔竹悦岂能连这点自知之明都没有?
扁扁嘴,“他们眼睛瞎了!”
启云失笑,像哄一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所有人能瞎,当今太后可不算也瞎了吧?她老人家当年倾城倾国,见了小姐也说要让位京都第一美女的称号了。”
我疑惑了,难道这异时空的长孙皇朝与我这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审美观格格不入?
又瞟一眼镜子,还是平淡毫无出奇之处的脸蛋,心烦意乱,“啪”反面扣下镜子,失神道:“我一点都不觉得哪里标致了……”
启云黯然,扶我到窗边坐下,叹气道:“如能安然度过此劫,等日子好起来了,小姐也就能恢复容貌了。”
苦笑,这丫头,日子好起来,人就能恢复漂亮?她是指那些绫罗绸缎,金银珠饰,繁缛的宫妆穿戴到我身上,我就能变美丽吗?敢情她误会我在嫌弃眼下困窘的生活。
摇头,我无意在这问题上纠缠过多,说什么也不能改变,不是吗?
于是岔开话题,“月落呢?怎不见她影子?”
启云低头抬起我的右臂,松开白布,“小姐的伤需要一些特别的药材,她出去买药了。”
“买药?”我莫名其妙,扭头向外看去,白茫茫一片水面,天边飘着几艘小帆船,水天相接。
出去买药?怎么去?游泳去?
启云见我一副不知所以的样子,长叹一声,也不点破我“失忆”的事,“月落轻功不赖,涉水上岸,小小浩江难不倒她。”
启云将我手臂上的白布一圈一圈解掉,开始换药。她挑了一点黑色药膏出来,轻柔抹在我伤口上,痛得我全身皮肤缩起来,低头一看,吓一大跳,不敢再看第二眼。
那血肉模糊,黑渍斑斑的碗口大的血疤,真不敢想是在我身上的……这也太缺德了。
听启云说刀上的毒是伤口迟迟难以愈合的原因,幸好启云对药物了解不少,否则我一条手臂就完蛋了。
“启云,相国大人——就是我爹,他有没有说过我该把兵符给谁?”
她神色凝重起来,“老爷说,此等天机不可妄议,不可误导小姐。小姐是有缘之人,日后当看清一切,无需旁人谗言罔助。”
大概看到我脸色不好,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她只好又说:“老爷修书一封,嘱咐奴婢们在小姐凤凰重生六个月后方能取出……”
“那还等什么?”我眼睛闪亮起来,一把抓住她纤细手腕乱晃。
“说不定爹在信里告诉我要将兵符交给谁,指我一条生路呢!好姐姐,咱就甭管什么六个月不六个月了,到时候不知道小命还在不在!现在就拿出来让我看吧?!”
启云脸色一沉,断然拒绝了,无论我说什么都死脑筋不肯松口。口干舌燥说了半天,身体本来就没有什么力气。
我泄气地歪倒在床,死了这条心,“好吧,当我什么都没说过。那两枚兵符呢?拿来给我看看吧。”
启云本来僵立在一旁沉默对待我的劝说诱逼,听我要兵符看,讶然抬头,继而有点不安,脸都红了。
“小姐,兵符……奴婢从不曾见过。这世上,除了小姐,没有人知道兵符藏在哪里。”
“什么?”我目瞪口呆,差点忘记手上的刀伤跳起来,心脏都停了,“我……我,我一点都不晓得过去的事情了,怎么知道它们在哪?”
这简直是一个晴天霹雳,老天爷,有没搞错,你这不是开玩笑吗?
我怎么知道乔竹悦把兵符藏哪儿了?这东西收大不大,说小不小,随随便便丢个地方就够呛了。
天啊,欲哭无泪,舱内我和启云面面相觑,动手将包袱和我身上每个地方搜个遍。
没有意外,根本找不着影子。
看我快哭了,启云倒不着急。说乔竹悦是个谨慎之人,肯定将兵符藏得很好,没有失落的可能。机缘到了,兵符自会出现。
正在我从头到尾把自己身体研究个遍时,一个面目和善鬓染风霜的老大娘掀帘子走进来,眉角深皱笑吟吟道:“姑娘,孩子他爹捕了条大鲤鱼,我熬了锅汤正好给你补补,瞧这柔弱劲儿,怪可怜的。”
启云感激地回礼:“谢谢大娘,我家小姐这就出去,麻烦您老人家了。”
“不谢不谢,到底是个懂事闺女,礼节多,咱乡下人不兴这个。”
到了外面坐下,就见江面上有黑点快移动,正是月落踏水归来,果然轻功绝高,水沾不到她裙子半点,衣袂飘飘宛如水上蝴蝶。
吃过饭,月落给启云换过纱布,我跟她们商量起去处。
这一个月来,为了躲避紧粘着的杀手和耳目,三人一直走偏僻小道,或者山林小道,居无定所,没个目的地。
听罢,我摇头道:“荒郊野外了无人迹,这不是给人家机会下手吗?大隐隐于市,在闹市中肯定有三方势力,他们顾忌彼此,互相牵制力量,加上无辜百姓在旁,反而不好出击,还有这船上不安全,他们肯定很快找到这里,到时候逃跑都没有路,更会殃及无辜的渔民。”
于是我决定今晚趁夜在最近的大港口横县下船。
登上码头,我们径自朝闹市走去。大街道上人来人往,很多生意小摊档热热闹闹的,吆喝声此起彼伏。
小丫头月落玩心重,好久没有看到过大集市了,显得十分兴奋,睁大圆眼睛左右张望。稳重心细的启云有点放心不下。
我笑笑,轻声道:“咱们好好逛一圈,买点玩意儿,然后找间好客栈,放心睡它个一晚上,再作打算。”
启云有点忧心地望我一眼,“小姐,我们就这么招摇地当靶子么?现在起码七八个人盯上咱们了。”
我面不改色,不以为意道:“随他们盯,反正这里不可能出手,咱们乐咱们的。”
启云不再言语,看样子还是放不了,我也不再理会,乐得同月落买些布娃娃,糖葫芦,芝麻糕什么的。
不愧是水路6路交汇点,横县集市上什么都有得卖,货色还不错,虽不能比二十一世纪百货商城的“琳琅满目”,但在物资匮乏生产力低下的古代,算是相当不错的了。
不知不觉走过大半条街,夜色渐浓,人们也渐渐散去了,繁华落尽,清清冷冷,稀稀拉拉的几个摊档也正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月落意犹未尽地咕哝,“刚才那小摊的栗子炒得不错,还想着回头买呢。”
我好笑地看她一眼,还真是小孩子心性啊,“也够了,找地方歇息吧。”
月落乖乖点头,拉着启云的手跟在我后面。
我琢磨刚才一路走来,客栈不少,前面拐角那间不错,挺清雅的。隔街的福来客栈富丽堂皇更舒适,后面的好运来客栈人多口杂,阻人耳目也好……
“呜呜……呜呜……”一阵轻轻的啜泣声打断我的思路,抬头一看,街边阴影中蜷着一个瘦小的孩子,衣着破烂,正缩成一团哭得伤心。
“好可怜。”月落显然也注意到了,喃喃说了一句。
启云轻叹一口气,“唉,能不多事尽量不要惹,我们泥菩萨过江啊。”
我走过去蹲下。那是一个约莫七八岁光景的小女孩,瘦得眼睛大大的。头梳成乱糟糟的辫子,小脸脏兮兮沾着污渍,身上的衣服大概好久没洗了油腻散异味,半截胳膊裸露在外,嘿嘿手背上有一道深深的血口子,又是血又是泥沙。
我放柔声音,“小妹妹,怎么哭了?是不是天黑迷路了,你爹娘呢?”
她扑眨眼睛,怯生生的模样叫人心生怜意,擦了擦鼻涕,小女孩抽噎着说:“我没有爹娘,哥哥给我找吃的了。可是我等了好久他都没有回来,我怕……我饿……”
身后的月落似触动了心事,眼中流露出隐约的波澜不忍,低着头用哀求的口吻唤了一声,“小姐……”
我没有回头,请拍了拍小女孩的脑袋,“姐姐陪你等哥哥,好不好?来,伸手过来姐姐看看你的伤口。”
小女孩盯了我好久好久,我一直保持笑眯眯的,她才犹犹豫豫伸出细如藤条的胳膊。
我自己手臂上缠着厚厚的纱布行动就够不方便了,但还是轻抓住她的脏手,掏出手绢擦去伤口边的碎泥,尽量不碰疼她,说话分散注意力,“真乖,就这样子别动,一会子就好,告诉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呀?”
小女孩明显放松了戒备之心,抽噎着老老实实回答:“我没有名字,别人叫我阿妹,哥有名字,叫阿牛。”
心轻轻酸起来,这个时代的女子没有地位,贫穷人家的女孩甚至连名字都没有。
我摸摸她稀疏暗黄的头,“你哥哥去哪里给你找吃的,你知不知道?”
小女孩眼圈一红,“我不知道,他没有固定的活,西家东家扛米送柴……”
清理完伤口,我吩咐道:“启云,你随身带有药膏吧。”
启云默不作声,递了一个小小瓷瓶过来。
我打开盖子挑了一点乳白色药膏,均匀抹在小女孩手背血口子上,然后把瓶子塞到她怀里,“每天抹两遍,过几天就好,记住了吗?”
小女孩乖巧地点点头,我将刚才买的一袋绿豆糕放到她手里,然后掰碎刚剩的芝麻饼,给她喂一小口。
“来,先吃点东西再等哥哥,慢点咽——”
“你们对我妹妹干什么!”
一个黑影猛地蹿过来,用力打落我手中的芝麻饼,一把拉起不知所措的小女孩。
人影一闪,启云已全身绷紧护在我身前,眼眸深沉如刀。
这大概就是小女孩口中的哥哥阿牛了,约摸十三四岁。
身板单薄,衣衫破烂,面黄肌瘦,脸黑黑的,一双怒目睁得大大的,直盯我们三人,将妹妹牢牢拽在身后,如怒的牛犊全身是刺。
地上滚落了那袋绿豆糕,和一地的碎芝麻,混合着泥土,黄色绿色黑色,萧索而颓然。还有两个黄馒头,应该是这小男孩带回来准备给妹妹吃的。
他应该很紧张妹妹吧——怕妹妹受到伤害,连自己千辛万苦挣来的馒头掉地上了都不管。
“哥,姐姐是好人,”阿牛身后的阿妹拉他的衣角,“姐姐给我抹药,还给我好吃的,陪我等你回来。”
阿牛并未因此放松,仍拦着妹妹狐疑看着我们。
我蹲下身捡起那被打落在地装着绿豆糕的纸袋,还好,没有沾上泥,又拈起那两个馒头轻轻拍去灰尘,小心翼翼放到袋子里。
看看碎了一地的芝麻,叹一口气,那是不可能捡起来的了。
绕过满身戒备的启云走到阿牛面前,把袋子递给他。
轻轻叮嘱一句,“别践踏粮食,好不容易干活得来的,要珍惜。”
说完塞到他手里,转身不再看他们,“走吧,启云,月落。”
心里无力无奈地悄叹,对于这个倔傲的男孩,自尊,是我唯一能给的了。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