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转身
你已离我一万光年
像南方故乡河流中的水草
偏偏在梦中
纠缠我童年的赤脚
1
夏日的清晨,如果早上醒得早,听到的第一个声音会是钟楼的钟声,能闻到野蔷薇的香从南山淡淡传来。钟声,是很多人的乡愁,正如南山,是很多漂泊者的心灵后花园。
在这个城市,城中村与高楼大厦和谐比邻,一个月挣一千块和一万块都可以活下去。回民街则是这个城市的一处异样风景,它仿佛盛唐不小心遗留下来的一处活生生的回民坊遗迹,行走在其间,会有一种时空错落之感。回民街有罗敷喜欢的旗袍店“牡丹阁”,穿着旗袍走在回民街的青石砖上,她就会被月光宝盒带回从前,她依旧是爸爸最宠爱的那个女儿,她从来没有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团糟。前一段日子,杨幻儿送了一套价值四百多元的书给罗敷,在“牡丹阁”给自己买下一件新旗袍之后,罗敷又买了一件准备送给杨幻儿。
从鼓楼的门洞里走进回民街是热闹活泼的市井生活,从鼓楼的门洞出来则是西安老牌奢侈品的百货公司世纪金花。杨幻儿最鄙视罗敷去回民街:“你走到世纪金花去买东西就可以了,不要再往鼓楼里面踏进一步。你好好的一个清爽漂亮的女孩子,去那种地方做什么?我就看不出那些烤鱼烤肉羊肉汤有什么好吃,去过一次,就别想不沾染那儿的油腻味,一身衣服绝对完蛋,我奉劝你,你好歹也是这个城市的白领,以后少去那种地方。”
到了杨幻儿现在的年龄,特别不喜欢做无用和错误的事情。她几乎可以改名叫杨有理——在罗敷面前,她永远正确。她坚定不移地认为自己的道理都是既有用又正确的,该和什么样的人打交道,做事情该有怎样的分寸,几乎每次见到罗敷都要进行一番详细的培训,似乎要在罗敷的身上表现自己无尽的正确。全因她自己走过太多弯路,所以她不希望身边的人尤其是她喜欢的人误入歧途。
你说她实用主义,她就实用主义,因为她说实用主义比理想主义更容易走向好的结果。
杨幻儿对罗敷的强烈改变欲望和姐姐式的关心,差不多带着点儿控制欲了。这也缘于罗敷几乎是不加任何选择地尊重杨幻儿,她从来视她为正常人,即使是她如何刻薄罗敷对待婚姻的失败,罗敷也从来不曾有过一句对她生活经历的嘲笑。一次,同样是很多人的一个饭局上,有人不怀好意地询问杨幻儿的过往,坐在旁边的罗敷立即回道:“是不是需要向你汇报她小时候吃过什么牌子的奶粉?”罗敷式的解围,杨幻儿也不说感谢的话,只是每次相见,除了送她书更会送她各式礼物,还必定会教导各种有用的人生大道理。
她们确实都需要彼此。罗敷拿出送杨幻儿的旗袍,杨幻儿美滋滋地去卫生间换上,又急召助理来泡上两杯咖啡,她照了照办公室的一面镜子:“以前我从来不敢尝试旗袍,没想到,穿上还不错。关键是你买的号码合身,我这样子,今天只见你太可惜了,应该多见几个人,把约会规模搞大点儿!”
“那我马上离开喽!你现在真是商人重利轻别离,约会都要规模化,那我以后再不敢像今天这样不提前预约就来找你了。”罗敷故作严肃。
“哟,反应蛮快的嘛,但是,我能理解为你这是在撒娇吗?”杨幻儿哧哧地笑着,“我怎么蛮享受你在我面前撒娇呢?快坐下,我给你讲个好玩的事。唐城电视台的小记者黎松,你知道吗,我结婚时采访过我的,现在成了著名节目主持人!有一天他来我的书城买书,特意到办公室找我。你猜他说什么,他说当初看我嫁给了郑重觉得特别可惜,说我应该配上更好的生活和更好的男人……没有郑重,就没有我现在的书城,你说他会来找我吗,什么狗屁话!
“我也不揭穿他,我想看他到底要说什么。他先是长篇大论地赞美我,什么我越来越美,全长安路,不,是全西安都找不出第二个这般优秀的女人。我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我自己有几斤几两我还不清楚?不过我也犯不着打断他,男人的赞美永远是女人的美容品嘛!
“接着他摆弄着在我的书城买的书,说每个月都到我这儿来买好几百块钱的书呢,就是不好意思来找我,我马上吩咐助理过来送了他一张八折卡,这是我的书城最低的折扣了。告诉他今天出门就可以用这张卡去打折,他买的书乱七八糟的,都是些成功励志类的书,我这儿这类的书少之又少,能被他找到这么多也算是不容易啊。
“我等着他最后的话,我不相信他找我就为了说这些废话。
“结果人家真是说了,说希望和我交个朋友。
“我说,我们现在就是朋友啊!
“他又说是亲密的朋友,是可以天天相见的朋友,是我可以随时来看你的朋友!
“你觉得像不像欧洲的骑士小说的桥段,一个年轻的男子,找到一个贵夫人,要求和贵夫人成为亲密的朋友!
“他可能不知道,我的书城现在刚刚做到持平的地步,我还没有钱去养小白脸啊!
“你说,以前我年轻的时候,每天都‘性趣’盎然地找男人解决生理问题,经常因为枕边没男人而孤枕难眠,现在不年轻了,说实话‘性致’也没那么高了,男人倒是找上门来了!”
这下轮到罗敷笑得一口咖啡喷了出来:“哈哈,这就是成为成功女性的好处啊,以后你就成了磁铁了,会专门吸引小白脸找上门来,你赶快去炼炼采阳补阴的巫术,既然人家送上门来也别枉然了人家一腔热血嘛!”
“我的神啊!罗敷,你也变坏了,我说过我讨厌吃软饭的男人,养小白脸这样的事情我这辈子可绝对不会干的,哪怕我成了亿万富姐我也不会的,你放一百个心好了,我只和我认为该上床的男人上床!如果我真到了养小白脸的地步,我会伤心而死的,我已经只能靠钱吸引男人了,那是个什么样的悲惨境地啊!反正你记得黎松这个名字就成了,以后万一在什么场合碰到这个人,别让他恶心到了。”
“不用担心我,像我这种‘月光’的女人不是他的目标!”罗敷笑着摇了摇头。
2
马路两旁总是挖满了坑,你永远不知道是哪些人在指挥这些事情。有一株野菊花则奇怪地开在街道中心的水泥花园里,可能是某个清晨,一个顽皮的旅人悄悄种下来的,这表明城市某些时候还会偷偷藏着一些天马行空的幻想。当黄昏终于来临,市政管理人员终于下班时,马路边巨大的梧桐树下,冒出不少卖各种从南山采摘下来的新鲜水果的小贩,枣是青的,苹果是红的,梨是黄的,因为没有经过长途运输,它们一概显得水灵灵的,干冽的空气里,闻得见这些果实成熟的味道。
每个人都行色匆匆,秋天的长安路,梧桐树下飞舞着一片又一片的落叶。它们在空中围绕自己的母亲树盘旋着打圈儿,又轻俏又热情,根本不舍得落在地上,大唐长安西域女子跳过的胡旋舞,大约也是这样舞蹈的……天很高很蓝,清澈得几乎可以看见南山上的寺庙。
杨幻儿的车里,播放着《我深爱的城市》,伴随着许巍的歌声,她边开车边吹起了口哨。相比起广州带给她的蒙眬幻想和北京带给她的虚妄光环,她更热爱西安带给她的那种手中掌握着一切的实实在在,好像有很多年没有吹过口哨了,吹口哨对于她来说,是一种得到庇佑后的放松和自由自在,这个黄昏,她发现自己也有点儿爱上了西安了。在这个城市,她有了自己的家,现在还有了自己的事业,她开始相信,也许生命里真有什么指引着自己来到这里,又或者她将在这个城市终老。
路虎的视野非常好,许巍还在唱“一个成熟的女人,脚步轻盈……”意识到车前有个茫然不知所措的小男孩正在三步之外,杨幻儿紧急踩了刹车,引擎发出一声闷叫,幸亏路虎的制动好,才没有撞到那个小男孩,却着实把她吓出了一身冷汗。
走下车来,小男孩看见杨幻儿,奶声奶气地喊了一声“阿姨好”。杨幻儿本来想发作,吼一句“你吓死人了!”可这句“阿姨好”让她的心整个儿柔软起来。她抱起了小男孩:“你家里的大人呢?”
“奶奶,奶奶!”小男孩冲着马路边的一个老人欢快地喊着,那个奶奶听见孙子的叫声才回过神来,她脸色煞白地接过杨幻儿手中的孩子不断地颤声说“谢谢”,又说现在社会治安不好,刚才和孩子走散的几分钟,她一直在担忧孩子是不是丢了。
“怎么会呢?你孙子吉人天相,不会有任何事情的。”她亲了亲孩子,赶快上了车,后面的喇叭声已是一片。
31岁的杨幻儿,忽然明白自己为什么这么喜欢刚才的这个陌生的孩子,不止是这个小男孩,是她见了任何孩子都会觉得喜欢。发动车子,她脑子里仍时不时地跳出那个小男孩的样子,她渴望有这样一个孩子可以天天环绕在自己周围,她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而郑重却奇怪地刚刚迈过五十关口就没有了生育能力。
高阳也五十多岁,但与郑重的和风细雨不一样。和高阳在一起,他们两人像两个疯子,除了吃饭就是做爱。这缘于高阳终于实现了他如渡边淳一小说主人公般生活的梦想,一个成熟的有魅力的男人,和一个正当年华的女人在一起,所谓正当年华,当然不是二十岁,有点儿熟又没有熟透的女人,才是他这个年龄的男人最喜欢的。而且这个年龄的女人最大的好处是懂事和经济独立,他也曾经想过勾引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可是成功率约等于零,此路不通只好选择放弃;等到他把眼光放在三十多岁的女人身上时,简直是风景这边独好啊!她们正处在女人一生中的黄金时代,有欲望,还一点就透。保养得好一点儿,比如杨幻儿,就像渡边淳一所说,看起来也就是三十岁不到!
最令高阳满意的是,杨幻儿不仅经济独立而且经济状况良好。她崇尚男女平等,这一次高阳花钱住酒店,下一次必定是杨幻儿掏腰包。当然,他需要做的,就是免费给杨幻儿的书城做讲座,毕竟他是老男人了,还真不习惯完全和女人男女平等,能为杨幻儿做点事情,他总算可以稍微安心一点儿。
他们几乎吃遍了西安所有特色的餐厅和饭馆,吃完美食,就去酒店做爱。高阳常常在床上使出各路奇幻招式为杨幻儿服务,这当然是他把自己幻想成渡边淳一小说的主人公而已。不过放心,有个度他是会掌握的,他不会学《失乐园》里的那个男主人公和自己心爱的女人自杀的。他疑惑自己已经成了行为艺术家,这种行为艺术家的身份对于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来说,几乎成为了等同于权力的春药。
杨幻儿并没有爱上高阳,她只是习惯了身边要有一个作家或者诗人睡觉,这是她十几岁就开始在广州养成的习惯。习惯这种自动化的思维模式,一旦养成,就很难戒除,就像她的心,已经不习惯爱情。男人只有两种,一种是愿意娶她的,比如郑重;一种是愿意和她睡觉的,比如从黄桦到阿濛到山河到高阳。
除了那个高中男生,之后的杨幻儿,也习惯了和年纪比她大的男人睡觉,好像这样才更容易有安全感,无论她怎样地把脚放在那些男人的身上,那些男人都不会有意见。老男人总是瞌睡少,要是换作年轻的男孩子,一定会说她这样的姿势会影响自己睡觉的。
杨幻儿现在想要一个孩子。为此,她甚至查了一下高阳的全部家族史,还好,没有遗传病史,没有精神病史,智商普遍中等程度或者偏上,总之,生下一个和高阳的孩子,也许不算太坏的事情。当然,她不会让高阳知道这件事情,一旦操作成功,她会马上和高阳分手。
郑重其实并没有太多钱,投资完杨幻儿的书城,基本上他自己的公司也就掏空了,现在的他做点儿闲事,看着自己的老婆每天忙进忙出的,他评价自己是慧眼识英才。他一直对杨幻儿很宠爱,也一直以自己的妻子为骄傲,所以才会自己开着一辆十几万的车而给杨幻儿买四十多万的车,杨幻儿想要生一个自己的孩子,他建议过她人工授精,所以郑重那一关,倒很好过。
郑重的前妻和一个儿子都在美国,他的那个方面一直不太行,而床上千娇百媚的杨幻儿,对他言听计从的杨幻儿,让他的灵魂和身体都再一次尝到了年轻的滋味。他一直觉得,是杨幻儿让他焕发出了第二春,他怎么宠她都不过分。
要是他会写诗,他一定也会写出“你让我的老灵魂焕发出了青春”。
3
高阳写小说,也是把自己的日子过成小说的男人。这个城市里,现在有三个大小不一的孩子叫高阳“爸爸”,有一个三岁的孩子叫他“爷爷”。
高阳的第一任妻子是他老家周至县的,现在依然在老家的乡下。当时他还在陕北插队,从陕北请了三天假赶回周至,第一个妻子肯嫁他,他们一家人都感激涕零。结婚不久,他们就有了自己的儿子。高阳的大儿子现在已经34岁了,在一家非常不景气的工厂上班,大儿媳每个月挣的钱勉强够养活自己,他们的孩子,高阳孙子的生活费,基本上靠高阳补贴。
第一个妻子属于事实婚姻,那个时候的农村就没有结婚证。
陕北插队回乡后,高阳因为叔叔的关系进了一所乡村小学当老师,没多久高阳因在当地鹤立鸡群的文学才华而被推荐上大学,他眼界再也不是那个陕北的插队农村青年。西安城繁花似锦,西安姑娘白白瘦瘦,虽然高阳一直写农村题材的小说,可是他从来没有真正地喜欢过农村——喜欢农村的,其实都是城里人,真正出身偏远贫穷农村的孩子,拼着命要跳出来都来不及,谁会头脑发昏得想要在农村待一辈子?
高阳的叔叔是教育官员,高阳从小就目睹那些可怜的山里的老师的境况,为了调到半山腰,花掉三年的工资给他叔叔送礼,再为了从半山腰调到平地,又会花掉三年的工资,等到快退休的时候,再花掉三年的工资想尽办法调进城里,这样,一生就算是功德圆满了。
高阳第二次结婚是38岁,妻子是一个专科毕业的普通中学教师,五官平平,说得直接一点儿是没有任何美貌可言,也白白瘦瘦,可看了高阳的这个妻子,大概人都会疑惑,白白瘦瘦原来也并非美人所专有。
但高阳的第二任妻子,家里五代以上都是西安人,如果再往前推,可能从唐朝开始就住在西安城里。和一个城里女人天天睡在一起,他会比较容易有高潮。在高阳出名以后,任何想和他上床的女人,只要具有城里女人的某些特征,都比较容易得到他的垂青,如果对方长得黑或者脸上有陕北的高原红,那么抱歉,白送给他他也不要。这就像有些男人有制服情结,有些男人坐飞机的时候一定要和空姐调情是一样的道理!
高阳逐日有了名气,随着名气攀升,他的收入也在不断增加,他把在农村生活的大儿子接到了城里。第二任妻子最初对他的俯视,不得不在高阳成为著名作家后变成仰望,虽然这个时候她也为高阳生下了第二个儿子,可她表面上还是做出很高兴的样子欢迎高阳大儿子的到来。心下却早就有了其他打算,她求高阳去托点儿关系,说凭他现在在西安城里的名气和地位,让她不再在那个名不见经传的破中学当老师混日子,应该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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