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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谎百爱》第3章 那年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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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的沈天晔,初次进入这栋别墅时,湿冷晕厥的感觉顿时消散得一干二净。

外面电闪雷鸣,屋子里面却是静谧敞亮,厚重的紫金窗帘阻隔了昏暗的天空,壁炉里燃烧着熊熊火焰,丝毫没有因为暴风雨带来一丝一毫的寒冷。

一切都是少年沈天晔见所未见的奢华。

唯一有些突兀的地方,是头顶透明的玻璃天花板,屋内的灯光照在上面,与漆黑的夜空形成了强烈的视觉冲击。可以清晰地看见雨柱奔腾,好像随时都能砸到脑袋。

少年沈天晔仰着头,奔腾的雨柱狰狞地呼啸着,好似专门要淋虐像他一样窘迫的人。

这会儿的他已经泡了个热水澡,换上了白色衬衫和黑色西裤,他不熟悉这样的触感,却感觉很干净柔软。

他怔怔地仰望着透明的雨柱,在坚固的壁垒遮挡下,外在的强势力量就像是拔了尖牙利齿的老虎,色厉内荏而已。

少年沈天晔眼里闪着光,如果他是这坚固壁垒的主人,是不是再也不会害怕?

惊雷霹过,童明德瞧见他的眼神时怔了一瞬,宽大的手掌在他瘦弱的肩上拍了拍,“好小子,胆子真大,这么响的雷眼睛眨都不眨。这下正好,小清儿从小怕雷电,你却无所畏惧,总算是有个哥哥能陪伴她。”

沈天晔一愣,顺着童明德的视线,他这才看到,客厅尽头,深褐色木梯上站着一个小小的粉色女孩。

怀里抱着一只大大的泰迪熊,穿着粉红色的棉质睡裙,蓬蓬的卷发垂在肩上,白瓷一般的脸上挂着闪亮的泪珠,远远望去就像一个脆弱的瓷娃娃。

童明德朝着女孩招手,“小清儿,过来见过哥哥。”

哥哥?

少年惊诧。

这个雷电之神一样的高大男人,这里的主人,言语之间,轻松地赋予了一个落魄少年新的身份,将他从地狱拉进了天堂。

小小的童清一步一颤地下了楼梯,鞋子掉了,鼻子还在一抽一抽地哽咽。她慢慢走近,仰着脑袋打量着温和的陌生哥哥,突然惊雷劈过,发出惊天的巨响。

小童清尖叫一声,怀里的泰迪熊掉了地,小小的人紧紧地抱住了眼前的沈天晔。

“别怕,雷电而已,哥哥会保护你。”

那晚,一向在雷电之夜哭闹不停的小童清,靠在少年温暖的怀里,睡得很安稳。

早上醒来的时候,天空已经放了晴。

严实的窗帘不知何时被拉开了一条缝,阳光穿透进来。童清眯着眼睛盯着那股明亮,窗户上的油墨笔迹,赫然几个大字。

“早安,瓷娃娃!”

童清猛然跳了起来,连鞋都顾不上穿,踉跄地跑过去。

手指擦了擦,墨迹早就干透了。童清怔在原地,她想起这是她十岁那年第一次见到沈天晔时画上去的。

同样的雷电之夜,原本哄着她睡觉的爸爸,接了个电话就匆匆出去了,把她丢给了张妈。

她哭着闹着,不肯睡觉,直到从楼梯上下来,看到了客厅中央仰着头的温润少年。

壁炉的火焰在他身后泛着红光,他就像童话里的王子一样,突然出现在她的眼前,拯救被雷电吓坏了的公主。

公主的水晶鞋掉了,王子抱起了她,沿着幽深的木质楼梯,一步步将她抱进了静谧的梦乡。

她第一次安安静静地睡着了,醒来的时候,阳光就像现在这般明媚,窗户上写着几个漂亮的大字,“早安,瓷娃娃!”

旁边画着一副可爱的卡通画,是一个眨着闪亮眼睛的蓬松卷发的娃娃。

童清手指抚着娃娃的笑眼,好似回到了小时候,嘴角浮起了微笑。伸手向两边拉开了窗帘,远远地望见对面山峰上的塔尖,“咚……”

晨钟响起,钟声穿过耳朵向心脏蔓延,童清陡然清醒,笑容僵在嘴角,微笑的娃娃变得虚无。

吃早饭的时候并没有看见沈天晔,童清微笑着和李然然聊了会儿天。

李然然神秘地眨着眼睛,“小姐,昨天晚上睡得好吗?”

童清喝了口牛奶,“好啊,一觉睡到天亮。”

李然然撑着脑袋,满眼羡慕地望着童清,“这样的雷电夜里,只有少爷陪着你睡,你才睡得着。”

“咳咳……”童清呛了一口,咳了起来。

李然然慌张地抚着童清的背,“小姐,你没事吧?你不要误会,我说的睡不是那个睡!”

昨天晚上,沈天晔在她房里?

她为什么一点都想不起来?

张妈围着围裙出来,呵斥道,“小然,一大早地胡说八道什么,小姐吃早饭,你在旁边捣什么乱?”

童清咳出了眼泪,好不容易才顺了气,“张妈,没关系,是我叫然然陪我吃的,一个人吃饭太孤单了。”

张妈嗔怪道,“小姐,您会惯坏她的。”

童清揉揉李然然的头发,“小女孩嘛,就是要宠着的。”

童清犹豫了一下,低声问道李然然,“沈天晔呢?”

李然然撅了撅嘴,“少爷去‘那边’了,晚上才回来。”

晚上还来?

童清一点胃口都没了,抓过她早就准备的小背包,“张妈,今天天气好,我要出去买点东西,不用等我吃饭了。”

“小姐,让我陪您去吧。”

“不用了。”童清的声音落在门外,深深吸了一口气,雨后空气格外清新,压抑一扫而空,童清的心情舒畅了几分。

沿着石板小径下了山,在公路旁坐上了公交车,大概二十分钟的样子,就到了对面的山脚下。

这座山与她家别墅所在的山不同,别墅所在山偏僻寂静,在山群的东侧,为数不多的几栋别墅分得很散,隐落在林间,难以发现。

而这座山因为山上有座可以求姻缘的庙,小镇上的人常常会去庙里祈福,热闹些。尽管天气寒冷,雨后路不好走,人流还是不少,比她三年前走的时候多多了。

童清坐上缆车上了山。

庙里的住持师父是童明德生前好友,当年这座庙的修复童明德出了巨资。童明德还在世时,有一次开玩笑说,若是他死后,就将他的灵位供在庙里的功德堂内,有这个老朋友每天替他诵经念佛,他才瞑目。

三年了,童清第一次走到这里。

明天是爸爸的祭日,她想先过来看看,见见那位住持师父,她这个不孝女三年之后才来看望爸爸,爸爸会不会不愿见她?

她才踏上庙外的广场,身后就传来一声惊疑的呼声,“童清?”

童清诧异地转过头,宝蓝色的毛衣让她整个人看起来白皙明靓、单薄纤细,阳光很是温暖。童清看清身后之人时,眼睛骤然睁大,名字到了嘴边却说不上来。

“你是……”童清手指点着太阳穴拼命地思索着。

“真的是你?”穿着黑色皮夹克的年轻男人不以为意,右手握拳在她脑袋上蹭了几下,两眼闪闪发光,“不认识我了吗?我是殷点犀啊!”

“啊,对!殷点犀!”童清退后一步,不可思议地打量一番,“风格大变啊,这么酷!”

童清记得,殷点犀是爸爸捐助过的一个孩子,每年爸爸会带着她和沈天晔去看他几次,过年的时候他也会来别墅住几天。

那个时候,他还是个朴素的男孩子,头发剪得短短的,但是很早就显露出天生的好相貌,五官端正,眉清目秀,长得很精神,眉眼里有股不服输的劲头。

爸爸好像很喜欢他,不过相比于年少时温和的沈天晔,殷点犀浑身上下带着点拽傲的不可亲近。

所以那时候寥寥几面,童清并没有将这个“远房哥哥”放在心上,这会儿看见,才会觉得面熟却想不起名字。

殷点犀笑了笑,嘴角弧度上扬,显得几分不羁,“不至于吧,我不是一直都这么酷吗?难不成你上了大学,都没见过我这么帅的帅哥?”

童清笑了笑,“确实你比较帅。”

殷点犀开怀大笑,一把揽过童清的肩,“走,哥哥带你吃好吃的去。”

童清一僵,殷点犀的动作太过突兀,她很不习惯。再说,她今天来是有事的。

“住持师父不在,明天再来吧。”殷点犀好像看穿她的心思,忽然变得很深沉。

童清诧异地望向他。

“别看了,再帅的人被美女看久了也会不好意思的。”殷点犀抬手挡了挡她的眼睛,笑意里带着不可察觉的落寞,“这三年,童叔有我这个干儿子尽着孝道,你回来了我终于可以尽情地花天酒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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