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有的地方有四季,有的地方有晴天或是下雨。
而当阳城有一个地方,美妙的地方,这个地方,被大手笔大法力的人物大袖一挥,题名春风,就真的只有一季了,它叫做春风馆,只有阳春,没有白雪。
门口的那两株四季桃遮天蔽日,花香四溢,春风十里。
江常胜不知道天上的神仙到底羡慕不羡慕鸳鸯,但是江常胜知道,自己如果神仙,一定会羡慕那些在春风馆里醉生梦死,梦死醉生的人们。
神仙?妖怪?王侯?江山?江常胜宁愿在横陈的玉体中穿梭,桃树下种花喝酒,让那些君王天下事都滚一边去,也懒得去想那些无聊的。
江常胜来到了离开当阳城前的最后一站,因为这里有一个他要见的人。
一个叫做无果的女人,无因无果,一个让无数男人甘愿拜倒在石榴裙下的女人,最是落花无意,流水有情。
江常胜来到了一座高阁之中,高阁之上,一个女人坐在窗台边,正看着远方的风景。
“吱呀。”
江常胜推开门,敲敲门,看着她。
那是一个女人的侧颜,看起来约莫三十岁左右,有美妇人之姿,又有少女之形态。一身白衣,在阳光下看起来温婉动人,扎着一头黑发,精致的面容上,又带着一分冷雅。完美的身躯,找不出任何瑕疵,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
她看起来像是一只美丽妖娆的狐狸,正慵懒的趴在窗台边,有风吹起,她的裙摆轻轻的撩动,她伸出一只手去压住了裙角,最是这一刻的犹抱琵琶半遮面,最容易让男人大珠小珠落玉盘!
温柔的眼角,看了江常胜一眼,就继续看向远方。
江常胜伸了一个懒腰,趴在了她旁边。
“果儿,你总是看着远方,远方有什么啊。”
“有我想去的地方。”
江常胜露出一个满是标志性的邪气笑容。
“放心吧,总有一天,我会带你看遍这世上所有的山川海角,沧海桑田。”
“哎,你们男人啊,在女人面前除了承诺,还是承诺,我的江世子,你这句话,我可听了不下一百遍了。”
酸,酸酸的话,却因为出自她口,带着一丝诱人的甜。
江常胜哈哈一笑,把这个无数男人都想揽入怀中的女子抱了起来,抱到了自己身上。
“几天不见,你都敢质疑本公子了?”
江常胜捏起了她的下巴,满是戏谑的意味看着她。
“哼哼,我难道说错了吗?”
江常胜想起了那一年,她22岁,他10岁,本应该嫁入大户人家,却因为家道中落,无依无靠的她,生得颠倒众生的模样,被自己的婆家以十万金的价格,卖到了春风馆。
她不卑不亢,不喜不悲,在春风馆里,艳压群芳,成为了十大美人之首,没有人记得她以前的名字,只记得她是春风馆的无果。
后来,有一天,她以前本该嫁过去的那家男主人,哭着跪在她的面前求她原谅自己,说自己也是逼不得已,才答应家里宗族人等,做出卖妻这样的事,更是求已经是十大美人之首的她,能不能帮自己家族一个忙,挺过难关,只需要在一个经常来春风馆的达官贵人面前美言两句,哦不,只需要一个眼神,顶多见一面,就够了。
无果看着那个跪在自己面前好像一条狗的男人,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
“不好意思,你说的,我真的忘记了,我记性不太好,你说了很多,可是我都想不起来任何了。”
“不骗你,真的,真的不记得了。”
当时,那个男人一脸的呆滞,还不死心,依旧想要在无果这里得到便宜,甚至还动起了丝丝邪念。
正巧,当时虽然只有10岁,但已经鼎鼎大名的江常胜来到了春风馆。
后来,那个男人和他的家族,消失在茫茫人海,大千世界中。
在后来,世界上彻彻底底的少了一个叫梨小春的傻姑娘,只多了一个叫做无果的女子。
紧接着,漫长的七年里,她已经二十九岁了,他现在十七岁了。
江常胜总是在以前经常半夜里偷偷跑出来,跑到春风馆的闺阁中,抱着她。
“姐姐,你今天看了什么书啊,跟常胜说说?”
“姐姐,我答应你,等我长大了,我一定会带你看遍这世间风景。”
“你长大以后,会是名震天下的江家世子,西北王侯,以后你身边的女人,太多了,你还会喜欢姐姐么。”
“哼哼,其他人跟姐姐你比不了,姐姐你最好,最好看。”
“等你长大了,你会有很多很多事情,麻烦的事情,烦恼的事情,很多事情都等着你要去做,你哪里还有时间带姐姐去外面啊?”
“哼哼,我不管,以后我管他什么君王天下,王侯将相,谁都不能拦着我带你去看外面山上的桃花,是不是比门口那两株树更烂漫。”
“哈哈,快睡吧。”
“姐姐,摸摸。”
“臭流氓,天天占姐姐便宜,你这个色胚。”
江常胜回过了神来,认真看着此时此刻怀中的女子。
“果儿,我也对别人做过承诺,但是在你这里,我做过的承诺最多,之所以那么多,是因为想告诉你,我一直记得。”
怀中的女子瞥了瞥嘴,有点俏皮的意味。
“反正信了你那么多次了,唉,那就再多信一次吧。”
“你这是什么态度,你这是在怀疑本少爷吗?找打?”
江常胜一巴掌就拍在无果的屁股上,手感很好。
“常胜你…”
无果的脸上满是红晕。
“果儿,别乱动,要知道,我现在可不是以前那个小孩子了,指不定哪天一下子没忍住,就擦枪走火了,你怕不怕?”
听到这句话的无果,蔚然一笑,笑的比那四季桃还要烂漫,还要好看。
一瞬间反客为主,突然坐在了江常胜的身上,“弟弟,我天天听你在那里吹嘘,看你在那里勾搭,一会儿要睡这家女子,一会儿要染指那家姑娘,但还真的从来没见过你玷污过谁家女孩的清白,老实跟姐姐说说,你难道真的是外面传闻的那样,不行?”
无果伸出一根手指,弯了弯。
江常胜听到这句话,分分钟暴脾气就上来了。
“果儿,你这是故意的?在激我?胆子不小啊,看来你今天是真的想交代了?”
江常胜一个翻身,将无果压在了长椅上,两人的温热身躯贴在一起,无果酥胸撩人,长腿外露,暧昧香艳到了极点。
无果没有说话,伸出一根手指,从江常胜的胸口上就滑了下去,不言不语,眼睛里满是挑逗。
“是可忍,孰不可忍,老子今天看来不能再端着了!”
两人一番翻云覆雨,无果把江常胜的欲火撩了起来,却又像从前每次一样,每每到了那最后一刻,又脱身而去。
留下江常胜气喘吁吁,“他娘的,老子从小玩到大,真是把老子憋坏了,还好我天生圣体,不然什么时候真憋出病来,要真的传出去,非得让人笑死不可。”
躺在穿上的无果,许久后认真的看着江常胜。
忽的翻了过来,趴到了江常胜的胸口上看着他。
“昨天的事,我都听说了。”
“你今天来,我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其实是要来告别的吧。”
江常胜没有说话。
“可能又要让你等许久,才能带你离开去远方了。”
“果儿,对不…”
那个起字还没出口,无果捂住了江常胜的嘴巴。
“不用跟我说对不起,永远都别说,能说对不起的,从一开始,就注定就要对不起了,姐姐从来没有要求过你什么,也从来没有想要你做过什么,奢求过什么。”
“还是那句话,反正信了你那么多次了,再多信一次也无妨咯。”
江常胜笑了起来,紧接着再次翻身,压在了无果的身上。
江常胜的右手握住了无果的脖颈和脸颊,左手抓住了她的马尾,轻轻的用了用力,无果的胸脯挺起,下巴抬起,脑袋轻轻的靠后,美艳的红唇,醉人的双眼。
“你信我,下次我回来的时候,就带你走。”
无果没有说话,一切全在眼睛里。
“胜,你有没有想过,这次离开,要是回不来呢?”
无果突然说出这样一句话。
江常胜愣了愣,不知如何答复。
片刻后,无果坐起身来,吻向了江常胜。
两唇相接的刹那,窗外的桃花,飘进来了。
片刻后,无果推开了江常胜。
“江常胜,你要是一路向南,入京之后再也回不来了。”
“我告诉你。”
“我自己从这春风馆走出去,去找你!”
江常胜呆住了。
“我走到哪里,就给别人说到哪里,就说你江常胜是个该千刀万剐的乌龟王八蛋,还说你江常胜是一个无能的男人,永远硬不起来!”
江常胜愣了许久,哈哈大笑。
温存了许久之后,江常胜从高阁之中出来了。
他的身后跟着无果姑娘,不管走到哪,都是无数人复杂的目光,走到了前院。
“常胜,那位知道你在离开之前会来这里,所以,他有一样东西,让我转交给你。”
“什么东西?”
随着无果的目光,江常胜看了过去,那是一匹马。
一匹白色的马驹,说是马驹并不准确,因为它已经比人还高了。
无数围观的人惊呆了。
“天呐,这匹马,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太平?”
“什么?太平现世了?”
“在哪里,太平在哪里?”
“你们快看啊,江家的那匹马出现了!”
无数人尖叫了起来,像是发现了什么惊天的秘密一般。
“真的,真的是江家的那匹马。”
“不对,这匹马还是马驹,怎么可能是太平?”
不明真相的群众一头雾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这么激动,不明白这匹马是什么来历。
“江家四代英杰,百年大家!四代家主,宏图霸业!”
忽然有人高亢的声音叫喊了出来。
“两百七十多年前,江家的第一代家主,江宏出世!”
“那是一个风起云涌的年代,我们身处名为苍天的西大陆,唯一的人类国度虎国,和西大陆的整个妖族开战了!”
“妖族一直试图一统天下,完成千秋霸业,但是无数年了,一直是我们虎国,在西大陆就把他们挡住了!让他们别说打到东大陆去,就算是虎国的西北,他们也打开不了!”
无数人闭神倾听了起来,听到无名男子的话,浮想联翩。
“当时的妖族,太强大了,来势汹汹,我们虎国命在旦夕,整个虎国一半的版图,都被妖族打下了!”
“而江家的第一代家主江宏,以一人万夫莫敌之姿,勇冠三军之威,带领无数将士,从虎国的南方出兵,一路打到回去!”
“拯救了当时十万火急的虎国,江家第一代家主江宏太了不起了,当时带着我们,都打到了妖族的领土上了。”
无数人屏住了呼吸。
“就是江家那位江宏,让两百七十多年前的虎国保住了!”
“从此,世界上多了一位异姓王,西北莽王,江宏!”
“妖族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王八羔子,他们的妖怪孩子,听到江宏两个字,都会被吓哭了。”
“一刀杀尽万万妖,一马踏平千千水!”
“江家,可以说是虎国的恩人,如果没有江家在西北抵御着妖族,作为虎国的门户,虎国就不会有这两百多年来的太平。”
“江家四代,从第一代家主开始,就有一匹马。”
“那匹马叫做太平!”
“那是传说中的神马,据说只有天地间的大圣或者帝王才有资格驯服的马,没有人知道那是什么品种,可以活很久,在它幼年的时候,它还只是马的样子,到了中年,它就会脱胎!超凡入圣,化为麒麟!”
“而据说当它从麒麟迈向它最后一步的时候,成龙之时,也就是它最巅峰的时候,但是,一旦化成龙,这种马,就会活不了多久,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没有人明白上天的旨意。”
“大概,是因为苍天和青天也嫉妒这匹马吧,因为太过神奇瑰丽,天妒,所以天谴啊!”
所有人都听得一愣一愣的,江常胜也是一脸的呆滞,江常胜从小在眺南府长大,自然也听说过这匹马的传说,但是没有想到,在今天,竟然见到了。
有人忽然问道:
“这匹马就是太平吗?为什么看起来还是马驹啊,我可是在很多书还有影戏里看过,江家前几代家主骑着它保卫江山的时候,它就已经化为麒麟了。”
“对啊,我也知道,太平早就是化为麒麟了,你这里说的明显不对啊。”
无名男子摇了摇头。
“你们听说说完话好吗?”
“太平太平,江家的三代家主,宏,图,霸,都曾骑过它,太平还没有从麒麟脱胎成龙的时候,就老死了,并没有迈出那一步,据说只差一步。”
“啊!”
无数人膛目结舌。
“那这匹马?”
“据说太平在最后的时光里,有幸碰到了另一匹同种类的马,交合之后,生下了一匹马,然后就死了,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无数人的心中满是问号,看着面前的这匹马。
“盛世。”
“嗯?”
“盛世,我说,它的名字,以后就叫做盛世!”
江常胜说话了,抚摸着面前的白马,掷地有声。
无数人深吸了一口气,满是惊叹。
江常胜哈哈一笑,翻身上马,离开了。
踏着春风,踩着桃花,离开了当阳城。
也就是这一天,全天下人们知晓了春风馆事件之后,又知道了一件新的事情。
无数年以后,每当人们回想起这一天,都流传着一句老话:
江家有马,其一名为太平,太平奔腾到哪里,哪里就有太平。
江家有马,其二名为盛世,盛世在哪?江常胜就在哪!江常胜在哪?盛世就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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