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梧桐镇西边的小街尽头,有一家破旧的小酒馆,酒馆的主人是一个相貌三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此时他正坐在吧台的后面,把玩着20世纪著名的烟草品牌“蓝狗”的烟草盒,当然,里面的烟草不可能是原装产品,即使真的有,那里面的烟草也早已化作灰烬,毕竟现在离二十世纪,已经过了将近200年了。
酒馆的门口处传来一阵异响,却是老旧不堪的木门被直接搬开,随手丢进了旁边的草丛里,或许这扇木门的唯一作用,就是证明人类文明还没有消亡吧,毕竟自“末日之始”以来,人类已经苦苦支撑了一百九十七个年头,就像这木门一样地苟延残喘。
“老板,上酒!兄弟们今天累坏了,今天镇外聚集了接近两千头丧尸,狗娘养的,两千头!那是什么概念?说不定用尸体都可以堆砌一处新的防御工事!”蓄着络腮胡的鲁莽大汉说着往吧台丢去三颗5.56毫米的劣质子弹,在这个世道,子弹是最硬通的货币了,便于携带,又能够自保。当然,首先你得有一把枪,即使是用挂满铁锈的铁管与弹簧制作的土枪,对一般人也拥有无与伦比的威慑力,不过更多时候,它被用来终结自己的生命——基本没什么人能攒够足以与丧尸群对抗的子弹,而人们是绝不愿意在清醒的状态下被丧尸慢慢撕碎的。
“要什么酒,啤酒还是容易醉的?”中年男人看着大汉后面刚进来的十数个佣兵说到。
“给这帮崽子们把啤酒倒满,今天他们可累坏了!另外给我一杯那种够带劲的酒,上次我喝过的,叫什么来着...?该死的,我想不起来了”
“威士忌?”中年男人回答。
“对!就是它!该死的,这200年前的名字你还用它干嘛,记都记不清楚,可别告诉我你是从末日之始活到现在的老家伙!”
但中年男人只是朝他笑笑,没有接过话头,转头去酒窖拿酒。当然,卖给佣兵的是他自己酿的劣等货,与威士忌唯一的相似处大概就是一样令人上头,真正从末日之始留到现在的上等货,在繁华的地方能卖到一整箱12.7毫米的子弹,还是从大势力流水线上下来的精品。
此时的夜幕已经逐渐被阳光撕开,东方的大地上总算升起了太阳,这意味着梧桐镇的居民总算又能多活一天,在这个见鬼的世道,谁也说不清明天是否就有丧尸突然从路边窜出来咬住你的咽喉。丧尸在白天是不太活动的,似乎像传说中的吸血鬼那样惧怕阳光,然而它们可没有吸血鬼那样矜持又优雅,它们根本与野兽毫无区别。
在此时,酒吧里陆陆续续地出现了浓妆艳抹的女人们,轻车熟路地坐上了佣兵们的大腿,她们所求的,也不过是一点可怜的粮食而已,在这片废土上,用肉体换取粮食并不是什么可耻的行为,只要为了生存,什么都可以抛弃。
此时的酒馆已是一片旖旎景色,而中年男人对此视而不见,只是默默抽着手卷的香烟,在这象征一点微弱希望的黎明时分,酒馆里只有一个与他同样显得格格不入的人没有参与这场肉欲的宴会,那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不高的个子,且稍显瘦弱,但却穿着与其他佣兵相同的衣服。他偶尔喝一口桌上的啤酒,但大多数时候则是在打量着吧台后的中年男人,只有那双眼睛里透出来的坚毅神色能证明,他不是一个刚刚开始独行谋生的菜鸟。
中年男人显然也注意到了他,但没有说话,只是一根从吧台后面飞过来的手卷烟表明,让少年到吧台前来说话。少年见状露出惊喜神色,便小心收起那根手卷烟,来到吧台前坐下。
“看了这么久,有什么想说的?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如果你是来找我借钱的,就趁早滚蛋。”
“我来找您是听人说,您有渠道往狩猎队里塞人,巡逻队的收入不足以支撑起我的家人,他们都指望着我赚钱。”
“我是能送你进去,但是你得证明自己的能力,我才不愿意送一个废物进去,这会让我成为那帮人的酒后谈资!”
少年听到答复后心里暗自一喜,旋即抽出腰上飞刀,向酒馆里供人娱乐的板子掷去,只听三声闷响,飞刀陆续落在靶心处,放在平日,飞刀可是他的得意武器,平日里偶有的娱乐都靠这一手赚点小钱。不想男人只是瞥了一眼便道“你那点小伎俩我看不上,但我还是会送你进去,你这样的人应该不会太短命”
少年听见中年男人所说,心中大喜,当下正准备道谢。但中年男人随即话语却是给少年心头泼下一盆凉水。
“你进狩猎队前三个月,所得收获我要拿七成。别急着记恨我,小子,你若是连三个月都活不过去,我岂不是亏大?”
少年沉默着缓缓点头,准备与中年男人碰杯,梧桐镇的规矩是双方碰杯,也就代表着交易成立,中年男人所说看起来是占尽便宜,但仔细一想却不无道理,况且放眼整个废土,无论是什么样的交易都称不上“公平”二字,何况是这种真正能摆脱最底层人民生活的财路,所付出的绝不会少了。
就在双方互相站起,木质的酒杯即将碰撞到一起时,酒馆外忽然骚乱起来,其中似乎隐隐夹杂着女人小孩的哭声,还有男人的咒骂声,听起来就像丧尸涌进了小镇一样。不过此时太阳刚刚升起,绝无可能有丧尸出现。
然而废土永远充满了不确定性,络腮胡的佣兵巡逻队长冲出酒馆,眼前就见到了正在撕咬女人的丧尸,那女人刚刚还在酒馆里与佣兵们聊天喝酒,此时却直挺挺躺在地上,双眼呆望着前方,而脏器全被丧尸拽出来撕咬,这是每一个废土人都见过太多的景象,但它从未在太阳高照时分出现过。
佣兵队长放眼望去,四周具是人间地狱,而小镇外好似大片乌云一样的东西,实则是起码十万以上的丧尸,看到这里,即使如佣兵队长这般平日里鲁莽蛮横的浑人大汉,也不禁双腿发软,嘴里含糊不清。
“末日...末日来了,没人逃得过去...大家都要死了,没人能活下来,没人能...”
中年男人透过门也已看清小镇情况,当下心中感慨万千,随即竟是放声大笑,在少年惊恐且疑惑的目光中,举起杯一饮而尽。
“当年末日之始的时候,便是如此!实话跟你说,不管是你那点狗屁伎俩还是什么生存经验,老子统统瞧不上!我刚才想把你送进去,只是因为你够年轻,而这片废土中,年轻就代表着希望!好了,不废话了,你快逃吧。吧台后面有暗道,你掀开木地板就能看到,万一你活下来的话,记得开个酒馆,把这个名字传承下去。”
语毕,男人便冲了出去,竟是连武器都没带,看起来送死意味大过搏杀。但那单薄的背影,却不由自主让人想起年轻人的意气风发,看起来就像活了两百年的肉体内,藏着一个少年毫无保留的灵魂。
少年眼中闪过一抹晶莹泪珠,回头望向中年男人所指方向,却不禁哑然失笑,那蒙尘的酒吧招牌上写着几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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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趣味浓厚啊,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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