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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第3章 张饮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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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人计算过步行两万需要花费多长时间么?

没有吧,谁他妈这么无聊会去计算这种玩意?又不是竞走比赛。

总之张修没有算过。

他步行时总是懒懒的;插着兜;听着音乐;喝着饮料;沿着某一条路线直走,连弯都不拐一下的;间或把尊贵的手从兜里伸出来,白皙指尖拨一下额前的碎发——这是旁人眼中的散步时的张修。

旁人是哪些人?在张修的世界里,旁人分三种。一种是希望他活着的人,一种是想要他死掉的人,还有一种是与他无关的陌生人。

方才那个女孩属于第三种,与他无关的陌生人。

不胖不瘦,斜刘海短发,白色长袖卫衣,海蓝色短牛仔裤,看起来一切都很正常,跟其他年轻女孩子没什么大的区别,唯独踩着水泥地的那双短袜过于突出,昭示着她决定结束生命之前所进行过的微小仪式——脱鞋。

知道吗?寻死的人大致可分两种。一种是怎样死都无所谓的人,随他妈的便;另一种是连死也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去死的人,死得特有仪式感。

方才那个女孩属于第二种,一个追求仪式感的人。

脑中忽闪而过一个画面,张修笑了一下。他在想,如果他死,应当是走着走着就漠然地栽下去了,可能连桥下的珠江水都对他的死反应不过来,懵成傻水。

前方有个垃圾回收桶,张修经过时,停顿了一会儿,侧身,慢条斯理,逼真地模仿着扔纸团的动作,借着这个角度,用眼角余光去观察后面的那个女孩。

他在确认一个陌生人的安全。

2

饶束已经没有站在原来那个位置了。

那个,十几分钟之前她还以为会成为她的死亡地点的位置。

饶束顺着华南大桥左边的人行道往前走,无所事事的步调,充斥着迷茫的速度,她把双手揣在卫衣前面的大口袋里,环住自己的腰身。这个姿势总是让她感到安全。

晚上七点到八点之间的广州夜晚,有着令人炫目的生机与繁华。

只是,在这般生机与繁华面前,饶束却觉得,所有人都离自己好遥远。

耳边的汽车声音络绎不绝,口袋里的手机死一般安静。

下午考完选修课的期末测试之后,她就出来了。没吃晚饭,没拿东西,从广东金融学院一直晃荡到华南大桥,坐了几站公交,走了几条大街,漫无目的,无去无从。

下午五点钟的时候,饶束曾蹲在桥头,想给她亲姐打电话,但是她觉得,可能电话一拨通,自己就会哭得说不出话。

饶束跟家人讲电话总是很容易哭,所以她很少跟家人讲电话。如果一定要通话,她也说不出任何真话,全是嬉皮笑脸的伪装和勉勉强强的敷衍。

好古怪的一个女生。她也知道自己很古怪。

但已经这么古怪了,还能怎么办?

内心的魔鬼时时刻刻存在着、侵略着、剥夺着,饶束感觉自己永远都好不起来了。

只有死亡这条路可以收留她。

离开学校的时候,饶束一脸平静,甚至还能对着别人微笑;可站在大桥上往下看时,却又全身都叫嚣着痛苦和绝望。

这世界的一点点善意,就可以令她起死回生。真不知是好还是坏。

饶束略低着头在走路,前面那个男生的背影一直在她的视线范围内。纤瘦高挑,渐行渐远。

她忍不住去注视他,每一次都装作不经意的样子。

即使他们两人本来就走向同一个方向,一般情况下,前面的人不会转头往后看,她完全不需要担心他突然转过来。但饶束就是害怕被那个人发现自己在看他。

一种羞涩,或者说,一种小心翼翼。

太久没感受过温柔的人,总是格外珍惜善意。哪怕只有一点点。

一个连家人都接纳不了她的人,抓住温柔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好想用尽全身力气去珍惜。

救救我吧,救救我吧——饶束从来没说出这句话,但她早已默念过无数遍。

在十九岁这一年,饶束看见自己一直往下坠落,沿着陡峭的楼梯,翻滚,跌倒,碰撞,一路往下,无能为力,痛得无法形容,眼泪都流不出来。

然后,她的视线里走进了一个……少年。

真对不起啊,饶束在心里说,我还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去定义你、概括你、形容你,我只知道你是个少年,知道你约莫长得很好看,知道你曾在夜晚阻止过一个想死的人。

彼时的饶束还没预见到,这将是她终生喜爱之人。

她好胆小,想追上去跟他说说话,可又不敢这么做。

她就一直这么注视着他,直到双眼模糊。

她看见少年好像在扔垃圾,稍侧着身,他的长指在垃圾回收桶上方轻扬而过,利落的姿态,却蕴含了慵懒。

他要走往哪个方向呢?饶束想。

3

没有方向。

不走了。

张修看了一眼计步器上的数字,差二十几步就达到两万步了。这二十几步完全可以在别的地方补上,比如,回到家后从正门走到卧室,够了。

刚才假装扔垃圾时,张修看见了那个女孩,她跟他同方向,一步一步地走,正常情况下应该不会再寻死。

扔完“垃圾”后继续走了几步,张修就停下来了,拿出手机,给司机发定位,让他过来接他。

曾有人问过张修:张,你他妈还能再懒一点吗?

当时他坦然反问:我有什么理由不能?

对方当场倒地不起。

做人,该懒就懒,要那么勤快做什么?

张修停在原地,向左,九十度转身,挪了挪,靠在大桥的护栏边上,等待司机,凝视黑夜,静静听歌。

4

怎么不走了?饶束纳闷。

前方远处的少年忽而就停着不走了,导致她的脚步也顿了顿。

该不该继续往前呢?如果,她继续往前走,他又停着不动,那,她跟他岂不是还得再交错一次?

饶束的心脏突然跳动起来,她甚至能听见自己胸腔里的回音。好吵,好鲜活。

久违的声音。吵得她想哭。

她已经很久没有在人前哭过了。真的很久很久了。

她不确定自己该不该这样走下去,走到……与少年再一次擦肩而过的位置,走到……再也看不见一个温柔的陌生人的地方。

饶束不自觉地伸出手,掌心在短牛仔裤的侧边擦了擦。

她的手心出汗了,没带纸巾,黏黏腻腻,很不舒服。

她继续迈开了脚步,像每一次茫然地穿梭在大学校园里那样,一直走。

只是,这一次,她的眼里多出了一抹令她的心脏重新跳动的身影。

多么不可理喻,明明,平生素不相识,却毫不犹豫交付了心底所有的忐忑。

5

“喂……”

很清脆的女声,突破耳机里重重的摇滚乐声响,传到张修耳中。

他转头,眼前站着方才那个从栏杆上爬下来的女该。

张修没说话,也没摘下耳机,只是以平静的眼眸瞧着她。

饶束已经把双手从卫衣口袋里拿出来了,垂在身侧,有点手足无措,她提了一口气,笑着问:“你在等人吗?”

如此无厘头的一句问话,但她就是问出来了。饶束看向桥下,不敢再看他。虽然她也看不见他帽檐下的双眼。

“等车。”张修说。

放在裤兜里的左手,尾指轻拨,调小了耳机的音量。

每当听摇滚乐的时候,张修都会把设备音量调到最大,就非要震破耳膜,才能获得那些藏在音符里的肆意和颓废。

终于等到了少年的回答,饶束更加忐忑,也更加手足无措了。

“哦……等车啊。”她笑了笑,接下去就不知道该怎么搭话了。

她的社交经历一点都不丰富,大学班级里的活动也很少参加,社团活动参与了一个学期又自动退了出来。并非有社交恐惧症,但就是有些害怕与人接触。

所以,当下的情况,饶束除了笑,再也找不出其他可以跟陌生人搭讪的话题了。

她焦灼得只能挠头发。

张修神情平静,甚至平静到有点冷漠,这是他对待每一个陌生人的神情。

“那个,”饶束觉得自己的脸很热,“……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问完这句话,她简直想逃。尤其是对上少年那尖秀好看的下巴,那弧度是天生的凉薄和冷漠。乍一看还有点像女生,那种长相很出众的漂亮小姐姐才有的下巴线条。

然后她就看见,少年拿出手机,低头,拇指在手机屏幕上划了几下,最后把亮着的手机屏幕呈现到她面前。

张修什么话都没说,只是把手机通讯录上的个人名片给她看了一会儿。

不超过五秒,他缩回手。重新把手机放进裤兜里,一副并无意愿与人多作交谈的样子,继续看着珠江水,耳机也仍旧塞着。

“张修……”饶束念了一声,与此同时,她记下了他的手机号码。

她主动介绍:“我叫‘饶束’,饶恕的饶,束缚的束。”

“嗯。”张修没看她,只是轻轻应了一声,敷衍的意味毫不掩饰。

饶束突然不知道该怎样攀谈下去了。

“我……”她欲言又止。

“早点回家。”张修在她纠结的时候说了一句,帽檐下的桃花眼依然看着黑漆漆的珠江。

但这种话语明显就是变相的逐客令。饶束当然明白。

静默了几秒或者十几秒,她提了气又呼气,呼气又提气,不敢发出任何杂音,最后浅笑着说:“好。”

说完这句,饶束不得不继续迈开步伐。

她注定与他擦肩而过。

但是饶束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对了,那个,”她艰难开口,“……谢谢你呀。”

“不客气。”少年答得很和缓。他的语调至始至终没变过,声线清冽,咬字却透着某种柔软的调调,不太像广东省本地人。

饶束觉得自己真是疯了,连人家的脸蛋都没瞧清楚,就各种琢磨他的小特征。

“那……”她张了张唇,只憋出一句话聊胜于无的话,说,“你也早点回家。”

这次,少年没再搭话。他靠着大桥护栏,耳边的耳机线与他侧脸的白皙肤色形成鲜明对比,黑白相衬,特别好看。

饶束的脑子里想着这些零碎的东西,挪动脚步,与他错开。

两人再一次成了擦肩而过的匆匆过客。

可这时,少年的声音又蓦地在身后响起:“这条路的环卫不太好。”

饶束很快回头,“什么?”

张修侧转脸,帽檐下的目光落在她的袜子上,说:“路面上也许会有锐利的垃圾材质,看着点。”

“嗯?”饶束反应了一会儿,也低头去看自己的双脚,脚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层薄薄的袜子布料。

等她终于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时,恍然大悟般“哦”了一声,尔后说:“好,好的。谢谢你。”

这下是真的没有别的话题可以搭讪了。

饶束默默地迈开脚步,双手又重新揣回了卫衣口袋里。

张修,张修,她默念,唇齿间萦绕出婉转又美好的弧度。这么一个发音,是他的名字。只昂张,稀悠修。很简单,很好念,莫名有了刻骨铭心的意味,从岁月深处突显出来。

饶束念到心酸。

她忽然感觉,也许,自己这辈子再也遇不见这样的人,错过了,就真的是平生不相识了。

于是,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饶束又转过身,对着少年颀长的身影,问:“我在广东金融学院上大学,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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