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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洪荒有个群》第四章 葫芦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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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敢抢老子的红包?

许小帆嘚瑟的想道,手上的动作也还不慢,谁知道这帮洪荒巨头究竟有怎样的手速,好不容易遇到上手的,抢!

金光跳跃,“恭喜发财”四个大字像是最优美的情书,那样让人心醉。您抢到来自女娲娘娘的葫芦次品籽!放入开天储物空间。

开天之气仿佛引导一般,给许小帆提示。

“哈哈!”

“哈哈哈······”

就在操场上,许小帆丝毫不顾及自己的形象,仰天大笑,蹦蹦跳跳,兴奋激动到了极点。

“回去睡觉觉!”

感觉身体被掏空的许小帆,在夜跑的学生一样的眼神中,大踏步的离开,春风得意,步步生风!

《洪荒志怪录》第三章,许小帆绘声绘色的描写了一段关于葫芦的故事,那吹嘘的叫一个神妙,开天造物头一个,当属葫芦。没有读者知道,他是因为第一次抢到一个葫芦籽才这么激动的······

“葫芦,嘿嘿,陆压有宝贝葫芦,叫唤一声‘请宝贝葫芦转身!’,就能斩神于瞬间,流光扫荡,首级分离!”

“老小子也有一个宝贝葫芦,叫做紫金葫芦,装的都是九转金丹,吃一粒就能成为大罗金仙。”

“这女娲手上的葫芦,据说是用来造人用的,怎么还结了籽呢?”

躺在床上,许小帆心神荡漾,幻想着有一天,种下一粒葫芦籽,结出了七个大葫芦,每一个葫芦当中,都有一个葫芦娃,能喷火喷水,变大变小,还能隐身去女生澡堂······

在梦中,他咧开嘴笑了,傻笑的很开心。笑的三个室友都头皮发麻,瑟瑟发抖,大半夜没睡好觉,第二天顶着个黑眼圈去上课。

第二天早上六点半,许小帆早早地就爬起来床。

身上怀有重宝,他根本就无心睡觉,想要出去寻一个地方,把那葫芦籽种下去,长出七个葫芦娃来。

“特么的,犯傻了!”

许小帆在学校荷花亭当中,猛地拍了大腿,这葫芦籽怎么能乱种,要是被其他人得到了,可不就糟了!

“再说,也不一定就真的出葫芦娃啊。”

解开了洪荒聊天群的禁言,一瞬间,各路大神又是疯狂的灌水,疯狂的刷屏。

什么东海之巅出现一座仙岛,叫做蓬莱的,当中珍宝无数。南部大陆盛开一朵璀璨莲花,竟是先天至宝,被接引准提得了去,成为十二品的莲台!

······

最重要的是,这些东西和许小帆基本上没什么关系啊!

他是空有宝山,还不知道应该怎么挖掘,怎么从这些洪荒大神的手中榨取财富,至于盘古说的什么维护洪荒仙界秩序,去他丫的,哪里有时间,哪里有那个本事?

匆匆忙忙的就要去吃早饭,第一节还有课,可不能耽搁。

“师傅,今天辣椒放多了!”

嗦完了一碗粉,许小帆有些不满意的抱怨道,他是南方人,吃不惯太辣。

“得了吧,你小子,我特意多给你好几块肉呢,湘南菜能不辣吗?”

食堂大叔笑骂道,继续煮粉,后面还有好几个学生排着队呢。

“小帆,叔叔老家给带来了好东西,你等等,我给你拿点!”

许小帆每天早上都吃粉,熟络了食堂专门煮粉的朱大叔,平时见面打个招呼什么的,一直被朱大叔视他为一个有礼貌的好孩子。

“什么好东西,吃的吗?”

许小帆两眼放光,吃货本性暴露无遗。

“糖炒葫芦籽,美味,嘎嘎香!”

朱大叔煮好最后一碗粉,从小包当中取出一个塑料袋子,递给许小帆。

“糖炒葫芦籽?”

听到这话,许小帆像是魔怔了一般,一动不动,傻傻的接住那袋子糖炒葫芦籽。

“谢谢朱大叔!”

半晌,他可算是回过神来,说了句再见,然后走出食堂大门。

“葫芦籽,糖炒,吃?”

他的脑袋当中,有一个可怕的念头,挥之不去,如同阴霾一般。

“吃葫芦籽!”

他咬咬牙,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一脸的决绝之色。

上午,阳光正好,湘南大学主校区。

第一二节课是工程制图课,许小帆很感兴趣,也没有开小差,认认真真的就听了两节课。虽然啥也没听懂,但是起码没有玩手机啊,这是一种进步,他安慰自己道。

第三四节课就头疼了,是大学物理,许小帆最讨厌的科目,没有之一,那一个个公式,一个个数学积分,什么波粒二象性,牛顿的脑回路和一般人绝对不一样,科学家都说了,他的脑袋,坑坑洼洼的!

许小帆的思绪,就顺着窗外那一片落叶,飘散到远方,那里不会有一个叫做牛顿的家伙,就算有,落叶也肯定不会不知风情的落在那丫的头上!

“葫芦籽,吃,吃,葫芦籽!”

慢慢的,许小帆的脑海,就不那么好使了,一个充满诱惑性的声音,在他的耳畔回荡,挥之不去。

熟练的打开手机,许小帆进入洪荒聊天群,不时地看着这群家伙拌嘴,了解一些洪荒仙界的故事,这对于他的新小说《洪荒志怪录》,有着极大的启迪。

“谁能想到,女娲是一个泼妇,元始天尊是一个马屁精,接引准提之间居然有基情,不过话说回来,那开天储物空间,到底有什么东西?”

许小帆这样想着,只感觉眼前一晃荡,手机屏幕上就出现了一大大大的葫芦籽,散发着七彩的光芒。

“神奇,太迷了啊!”

许小帆咋舌道,点击下方的提取按键,瞬间屏幕一闪,一颗葫芦籽落在他的手心,上面显示着九种不同的纹路,密密麻麻的花纹,遍布了种皮的表面,繁奥到了极致。

掂量了葫芦籽,许小帆只觉得脑海当中一阵清凉,那种感觉,比滴风油精还要酸爽,许小帆知道,只是那所谓的开天之气的指引。

开天之气,作为洪荒仙界最根本的存在,演化周天万界,无所不包,相当于一个人工智脑,当然,这仅仅是赵明目前探测出来的功能。

一道信息从脑海当中闪过。

先天紫府葫芦籽,残存品,女娲得自不周山上的葫芦所结之籽,蕴含人族精华,凡人吸收后可以立地成仙,享受金丹大道。

“握草,这么牛掰,那哥们岂不是不用读书,不用研究牛顿,直接成仙,制霸整个地球了?怎么办,我要长生不死了,好紧张好紧张!”

许小帆倒抽了一口凉气,叫了一声乖乖,这是一刀九十九级的节奏啊,直接满级了,爽,太爽了!

谁知他高兴太早了,信息还没完,依旧在灌输。

开天之气拥有者,本身不受境界限制,吸收当中精华,将全部加持在身体机能上,预计身体机能将达到a级。

啥意思?

感受脑海当中的信息,许小帆不懂啊,解释的太模糊了,反正应该不会太差吧!

现在,许小帆才是正正经经的打量手上的这颗葫芦籽了。

这就是存在于神话洪荒世界当中,令无数人疯狂追求的葫芦籽,先天之物,也就只有在洪荒聊天群那群洪荒巨头,才能当做红包发出来。

这特么还是等级最低的残次品,不然许小帆也抢不到。

说是葫芦籽,实际上更像是一块古玉,冰润当中透露祥和。那一道道符文,宛如千雕万琢,一笔一划,都是大道的匠心。

旁人看着可能觉得模糊,许小帆一样就认出了那符文,分明就是人类的形象,头颅肚脐双手双脚,无不栩栩如生,似乎真的可以孕育生灵。

“好宝贝,就是不知道好不好吃。”

许小帆对这葫芦籽很满意,又是打量了好一阵子,才是下定决心,用自己摸索的方法,吸收这当中的精华。

对于一个华夏人呢来说,那样东西不是食材?

除了两脚的爹娘和四脚的床不能吃,吃货们的胃,已经俘获了整个华夏,最近已经吃出国门,吃向世界。

“要不然,咱们就吃一个事实,大不了拉肚子咯。”

许小帆下定决心,不在反悔,趁着老师板书的空挡,背起书包就是从后门溜出。

溜到天鹅湖畔,美美的躺下,书包就当做枕头,大树当做遮阳伞,许小帆掏出了葫芦籽。

他不止一次想过,是不是吃了就会变怪物,遭到秘密组织的追杀?

或者立刻被什么小说当中说的力量爆体而死,渣都不剩。

他没得选择,生活太平凡,古井无波,说明井底下的青蛙早就失去了跳跃的资本,他许小帆不想一辈子做生活的蝼蚁,不想一辈子成为一个过客,至少也要在这个世界留下自己的印记吧!

机会来了,错过了,下一次还会有吗?

不知道!

那就搏一回,吃!

一闭眼,就好像是吃一粒药丸一样,许小帆都没有咀嚼,直接将葫芦籽吞咽下去,然后不放心的灌了一口水。

然后,他就睡着,不省人事了。

他像是做了一个梦,梦到了在遥远的洪荒年代,万兽奔腾,神魔并立,战争不断,鲜血染红了苍天与大地,人族在夹缝中生存。

他们弱小,神魔眼中,他们不堪一击,巫族将他们视为祭品,斩杀千万,妖族更是残忍,直接当做血食,圈养一方土地,稍微人丁兴旺的石宏,就能收割。

一道蓝色的光芒,跨越了天际的距离,降落在不知名的大陆,葫芦藤下的人族在这里悄然兴起,他们懂得了文明,懂得传承,懂得了强大······

那片大地,有着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华夏。

像是一种传承,也像是一种洗礼,或许这只是一场大梦,许小帆觉得胸口闷得慌,有一种气息,堵塞在胸腔上,压得厉害,喘不过气来。

更像是口干舌燥,许小帆无意识深处舌头湿润嘴唇。

“咦,不对,我没有变超人,超人怎么能口渴呢!”

许小帆从梦中惊醒,心中骇然,患得患失,迟迟不愿睁开眼睛。

“是梦,哥们醒来就厉害了,一定是梦!”

可是胸口的压力,加上灵魂的压力,让他难受不堪,终于睁开眼睛,看到了今生最可怕的一幅场景!

一个美女,绝对是美女,只要许小帆不瞎,这是一个倾国倾城的妞!

趴在许小帆的身上,重重的喘着气,披散着头发,将许小帆整个头都淹没,那呼吸,那娇喘,绝了!

白皙的额头,找不到半点瑕疵,女孩子竟然修的是剑眉,英气十足,水汪汪的大眼睛,楚楚动人,高高的鼻梁,樱桃小嘴,更是显得诱人无比!

怎样磨人的一个小妖精!

大脑一片空白,许小帆也是蒙了,怪不得自己喘不过气来,原来是胸器压在自己身上了!

南妃蓉的眼眶都红了,泪水在眼眶中滴溜溜的打转,委屈,太委屈了!

哇的一声,就是大哭了出来!

梨花带雨,千娇百媚!

“妈妈,妈妈,那两个哥哥姐姐在亲亲,好羞羞啊!”

一旁看天鹅的小女孩,发出惊讶的声音,指着地上的许小帆和南妃蓉,一脸的天真无邪。

“羞羞就不要看,来,和妈妈亲亲。”

少妇扫了一眼,露出现在年轻人就是放得开的眼神,然后抱起女儿,准备离开。

“那姐姐为什么要哭啊?”

“因为哥哥是高手,绝对是高手,让姐姐又恨又爱,包包以后千万不要碰到这样的哥哥,会吃大亏的!”

“哦。”

小女孩懵懂的点了点头,不明觉厉,只是一个劲的鼓掌。

这下子,南妃蓉哭的更伤心了,这还是自己的初吻呢,恶心死了!

“又在虐狗,果然时间场合不重要,重要的是心啊。”

这条路书去图书馆的必经之路,来往人很多,看见这一幕,大多一脸嫌弃,嫉妒又不屑的走开。

“你赶紧起来啊!”

许小帆回过神来,竟然一脸紧张,让南妃蓉起身,关键是那凶器,压的人受不了,他的下半身起反应了。

呜呜呜!

南妃蓉满脸都是泪水,滴落在许小帆的脸上,要是能起身,我能趴在你身上吗?

“握草,这是南妃蓉!”

有一个胖子尖叫道,像是被踩着了尾巴的猫。

南妃蓉一时间花容失色,这样是传出去了,她的名声就全完了!

“第三校花南妃蓉?你做梦呢,人家单身,赶紧走,凑什么热闹,学习去!”

“那边的,看什么看,我女朋友哭,关你们什么事,赶紧走,别凑热闹!”

看着趴在自己胸膛上的南妃蓉,许小帆也是一阵头大,他睡着了,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可能,这就是桃花运吧,上天总是眷顾某些人的。

他骚气的想着,自己可没有吃亏。

“哦哦,我们这就走!”

原本还一脸好奇宝宝的胖子,像一只小绵羊一样点头,拉着同学就走了。

不仅是他,所有人都是一扫而空,似乎许小帆的那句话,有什么魔力一样,让人不得不遵从。

“现在,你可以起身了吧,南妃蓉大美女。”

许小帆似笑非笑的说道,用手擦干了南妃蓉眼角的泪水。

手感,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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