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六百多个蛮族士兵在搜索完战斗现场后,终于列队离开后,躲在树林深处的十五个幸存骑越士这才松了口气。o
正如第六小队的队长贝克特所猜测的那样,之前袭击车队的那三百多个蛮族士兵很可能只是先头部队而已,在他们的身后,应该还隐藏着更大的部队。
加上原来的那三百多个士兵,这一千多名蛮族士兵很可能是那五万多个从阿拉斯山脉那边爬进来,并且渗透到个莱恩斯国多个地区的其中一支部队。
等那六百多个蛮族士兵全部都走远后,队长贝克特转头问旁边的易烙:“菲尔德先生,对于我们现在的处境,你有没有什么建议?”
如果是不久之前的话,身为骑士中队队长的贝克特是绝对不咨询一个毫无战场经验的贵族子弟的意见的。
但是在经过今天中午那惊人动魄的一战后,所有人看易烙的眼光已经完全不一样的。
如果当时不是易烙只身一人闯进敌阵当中牵制了大部分的蛮族士兵,他们很可能早就全军覆没了。
尤其是在亲眼见过易烙那种无可抵挡的战斗力后,包括队长贝克特在内的所有骑士们都不由自主地对他产生了敬佩之心。
面对贝克特的问题,易烙却叹了口气说:“老实说,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我的家人能不能安全地到达你所说的那个叫‘韦斯咸’的港口小城市。虽然我们在下午的时候成功地把大部分的敌人都挡住了,但是他们在没有马车的情况下,行进速度变得十分慢,假如在前往韦斯咸的路上另外有一批敌人在半路埋伏,那么他们的处境就十分的危险。”
队长贝克特也不禁露出了忧虑的神情。
这时,易烙忽然又开口说:“看来,我必须要尽快找到一个了解情况的人来问一下才行了。”
“菲尔德先生,你从哪里去找这样的人?”队长贝克特有些奇怪地问。
“在敌人的营地里,我相信总有人知道的。”
“你偷进敌营里面?”听到他的回答,不仅是贝克特,其他骑士也露出了十分惊讶的表情。
“这是现在唯一可以马上获得前方情报的方法。只有通过他们的士官,才能知道那些逃走的人究竟有没有被抓住或被杀死。
假如他们没有被杀而只是被俘,就要在他们还活着之前尽快问出他们现在的下落,这样我们才能去救人。所以,我没有选择的余地,必须要去确认这点才行。”
队长贝克特却皱着眉头说:“菲尔德先生,那些蛮族用的是他们自己的语言,我们这里没有一个人能够听得懂。你就算抓住了他们,在语言不通的情况下,也是问不出什么来的。”
“这点我已经过了。在语言完全不通的情况下,他们不仅在行军当中连问路都做不到,也无法向战俘逼,这是相当不方便的。所以我在蛮族当中应该有一些人懂得大陆通用语,就算长官不懂,应该也有懂得大陆通用语的翻译在。
加上我们遭遇到的那三百多个蛮族士兵,我看那个队长率领的蛮族士兵有将近一千人左右,应该算是级别比较高的军官,所以他很可能懂得大陆通用语。因为我之前在观察他的时候,并没有看到类似翻译的人在。所以我赌一把。”
贝克特考虑了一下,终于点点头说:“你说得很有道,菲尔德先生。既然你一定要去,那就让我陪你去吧,这样相互之间也好有个照应。”
易烙却摇了摇头说:“不,我打算我一个人去。做这种事越少人越好,就算被人发现,一个人也比较容易逃走。而且你们都已经很累了,不适合再做这种需要极大体力的活。”
夏普却忍不住出声反对说:“今天你才是最累的那个,你一个人去的话不是送死吗?照我说,我们今晚谁也别去了,应该好好休息一晚,明天晚上再去吧。”
“你以为我去呀?你今天也看到了,那些蛮族士兵残忍好杀,假如那些逃走的人真的落在他们手里,很可能马上就被杀。其他人我不管,但是包括我父亲在内,有几个人我一定要去救。
贝克特先生,假如到了明天中午之前我还没有回来的话,你就不用等我了,你自己带着其他人先走吧。”
知道他心意已决,贝克特也不好再劝他放弃,只好说:“菲尔德先生,既然你一定要去,我也不打算再阻拦你。但是我不赞成你一个人去。
我以前曾经偷袭过敌人的营地,所以我很清楚,在没有其他人的帮助下,单凭一个人是很难混进敌营里面去的。
更何况,这次的敌人是蛮族,他们有自己的语言跟习惯,你是很难假扮成他们的同伴混进去的。所以你还是让我和你一起去吧,至少我可以帮你引开敌人的注意,让你有机混进去,你说对不对?”
易烙也觉得他说得很有道,于是他对贝克特说:“那就辛苦你了,比尔斯先生。”
“你太客气了,菲尔德先生。我们这里所有人的命基本上都是你救回来的,所以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这时,夏普忽然开口说:“既然是这样,那算我一份,我也要去。”
易烙没好气地说:“你算了吧,以你现在的身体状况,能做得了什么?你难道忘了今天下午的时候,你根本就连站都站不起来。”
“你以为你比我好得了多少。你当时不也是像头死猪似的躺在地上动不了吗?”
“废话少说,总之你给我留在这里,我可不到时还要再去救你。”
“我才不用你救呢,欠你一个人情已经够了,我可不再多欠一个。你别看我这样,我在不穿铠甲的情况下跑起来可是很快的,你还不一定跑得过我。”
看他是铁了心要去,易烙只好放弃与他争辩下去。
就在这时,一向惜言如金的斯特朗忽然对队长贝克特说:“队长,你不在这里的话,一旦发生什么事,就没有人能够指挥剩下的队。所以你不能去,我替你去。”
贝克特知道他说的都是事实,在考虑了一下之后,他终于点点头说:“那好吧,你们要小心一点。”
看到死党也去,夏普显得十分的高兴,就好像要相约一起去喝酒一样,而不是去做一件十分危险的事。
□□□□□□□□□□□□□□□□□□□□□□□□□□□□
为了做好偷进敌营的准备,夏普、斯特朗和易烙三个人开始各自把一套从蛮族士兵尸体上扒下来的衣服穿在自己身上,准备到时逃走的时候也方便一点。
当夏普和斯特朗正忙着换衣服的时候,易烙不禁有些庆幸地摸了一下穿着衣服最里面的那件淡黄色的上衣。
今天他能够毫发无伤地活下来,就是因为他穿着这件衣服。
他身上穿的这件衬衣并不是普通的衣服,而是用阿洛特公国所出产的真丝所造,也就是蚕丝,只不过这里并不叫蚕丝。
在易烙那个世界里,很多人都不知道,世界上第一件真正意义上的防弹背心并不是用铁板或木料等坚硬材质做的,而是用柔软的蚕丝所做。而制造了这件防弹背心的人也不是什么武器家,而是一个名叫嘉斯玛萨嘉兰的神父。
189年,美国芝加哥市长卡特哈里森被帮派分子开枪射杀。当时在芝加哥圣达义教堂工作的萨嘉兰神父为卡特哈里森市长之死感到震惊。这件事使他作了一个决定,那就是创造一种能够抵御子弹射击的防弹背心。
他在15年间不断实验,尝试了各种各样的材料,但是都不适用。最后他终于发现,蚕丝才是他当中的材料。因为蚕丝拥有强佳的韧性,能比本身长度多伸展百分之三十而不被拉断。
就这样,萨嘉兰神父利用一种叫四层编织法的特殊编织法把极细的蚕丝编成了世界上第一件防弹衣。
为了向所有人证明它的防弹效果,他在一家戏院里面穿上这件由他亲手制造的防弹背心,然后让一个拿手着左轮手枪的同伴向他连开了数枪。
果然,背心挡住了所有的子弹,萨嘉兰神父安然无羔。这表示,这件由蚕丝所编织而成的防弹背心的确具有阻挡子弹的功能。
虽然这种防弹背心能够阻拦住子弹的射击,但是最大的弱点是价格太过昂贵,根本就无法大量生产。
而且它只能阻挡早期的左轮手枪射出的子弹,对于现代手枪是无能为力的。
但对于易烙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因为能够阻挡住早期左轮手枪的子弹,就表示它能够阻挡住这个世界包括剑和弩在内的绝大多数冷兵器的攻击。
易烙知道,在这个崇尚武力的世界里,最可怕的不是明刀明枪的决斗,而是不知从哪里飞过来的暗箭或冷刀。尤其他还得罪了不少人,所以不得不防。
所以,他就知道这个世界也是有蚕丝这种东西后,马上花高价请那个服饰店的老板把蚕丝从遥远的阿洛特公国买回来。
当他在刚开始建造新孤儿院的时候,蚕丝恰好在那段时间送了过来。
在得到蚕丝后,他马上开始叫工匠用一种类似于四层编织法的特殊编织方法来制造属于他自己的防弹背心。当时那个工匠完全不知道他是在做防弹背心,还以为他在做一件由贵重的真丝所织的上衣。
在防弹背心织好后,易烙亲自试了一下它的防护力,果然发现连最锋利的匕首都无法刺穿这件防弹衣。
就这样,从这件防弹背心做好的那一天起,易烙就一直把它穿在了衣服的最里面,以防万一。
如果不是因为有这件自制的防弹背心,他在今天下午那一战中,早就被那个蛮族士兵的大队长用弩箭给杀掉了。
这就是他当时要那个服饰店的老板帮他去进阿洛特公国所出产真丝的真正目的。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