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锦鹤纤细的手指从雪白的书页上划过,窗外黄昏之景美不胜收,余锦鹤的长长的睫毛被细碎的光线染透,露出好看的阴影,她好看的眼睛里面闪烁着数不清的光,细腻而又柔和,令人陶醉,余锦鹤可以闻到自己刚洗的头发的香味,还可以看到自己刚划过的地方有一句话叫做: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手机在桌上震动得正欢,余锦鹤抬眼把手机的震动关掉,又反过头看着窗外,现在正是莲安市最好的秋天,家里的花园里种的树上面的叶子已经被秋天的桔红色颜料染尽了,红得惹眼,令人陶醉,余锦鹤不想看打电话给她的是谁,反正肯定是父母之中的一个,姐姐还躺在医院里等着合适的骨髓,已经过了大半年,姐姐一天比一天消瘦。
离余锦鹤的房间最近的一棵树上突然掉下来一片树叶,正好被余锦鹤看到,余锦鹤垂下眼,叹了一口气,走出房间朝一楼的林管家说:“林叔,饭做好了吗?我该给姐姐他们送去了。”
林管家从厨房探出头,笑嘻嘻的说:“小姐,已经做好了,正在装。”
余锦鹤应了一声,回到房间拿好自己的手机和手提包到一楼等着给姐姐送饭。
等林管家把东西都装好递给余锦鹤的时候,窗外的黄昏好像颜色更美了些,好像可以隐约看到一些星星,余锦鹤也顾不上看,拿着保温饭盒就走了出去,开着车前往了市医院。
等红绿灯时,余锦鹤看着后视镜里自己的眼睛,无可奈何的笑了笑,自己活了二十五年,从小就知道自己是被余家父母领养回来的,从小她也知道姐姐大小身体就不好,余家想要一个健康的小孩,奈何余家太太实在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再生育了,只好领养了一个,那个女孩就是余锦鹤。
想到这里,余锦鹤不禁想到那时候自己刚到余家就知道姐姐余锦荣得了急性淋巴白血病,那时候她的年纪还不够知道这个病情的恐怖程度,只知道父母每天都忙着照顾姐姐,之后姐姐的病情得到缓解,大家都以为皆大欢喜了,余锦鹤也过了几年快活日子,没想到这一年的初夏姐姐的病再度复发,住进了市医院,这次没有十几年前那么简单,姐姐需要合适的骨髓来治病,但是余家虽然财力比较充裕,近几年经济也是比较萧条的,余锦鹤看着家里的佣人一个接一个的离开,只有林管家还在。
用林管家的话来说,就是在余家待了几十年了,现在要他再离开他也不知道该干嘛去,看着两位小姐一天天的长大,实在是舍不得。
余锦鹤平静地开着车,确实是这样,林管家呆了几十年,她也在余家长大,早就觉得自己就是余家父母的亲生女儿了,况且余家父母待余锦鹤也不薄,什么都是跟姐姐余锦荣一样的,自己确实没有什么地方嫌弃这个家。
到了市医院时,余锦鹤径直走向住院楼,按下电梯,等待着电梯到达,现在的探病的人居然破天荒地少,余锦鹤等了一会电梯就到了一楼,余锦鹤看四下无人,就不紧不慢地走进去,刚按下楼层键余锦鹤就听到不远处有人叫等一下,于是连忙按下开门键,等那个人进来余锦鹤看这个男人穿着宽大的牛仔外套,里面是一件早秋款的卫衣,一条宽松的裤子下面挽起了一点裤脚,露出这个男人好看的脚踝,鞋子也是当季新款的球鞋,男人礼貌的说了声谢谢,余锦鹤笑着点点头算是回应了。
只是余锦鹤搞不懂这个人的脸上为什么全副武装,他戴着大大的墨镜和口罩,头上还戴着一顶黑色帽子,余锦鹤暗自想,莫非是杀手?还是明星?不一会余锦鹤觉得自己脑洞实在太大了,停止了遐想,到了自己的楼层。
进入病区,余锦鹤朝姐姐的病房奔去,一进门便看到一脸愁容的父母,余锦鹤什么也没说,只是打开饭盒叫父母过来吃饭,余父端着碗吃起了饭,余母却一脸忧郁的看着病床上虚弱的余锦荣,余锦鹤端着饭走过去递给余母:“妈,先吃点吧。”
余母接过余锦鹤的饭沉默了很久也没有动筷子,余父倒是很快吃完了,因为他等下还要赶着去公司,每天忙的像陀螺就是现在余父的生活。
“妈,你吃点吧,不要自己的身子也垮了。”余锦鹤担忧地说。
余母摇摇头,扶着发痛的太阳穴,看着余锦鹤说:“锦鹤,你觉得这二十五年来余家对你好吗?”
余锦鹤拿了一张椅子坐在余母身边,点点头,余母又继续说道:“现在,公司和家里的情况确实不乐观,照这样下去,锦荣的病每天要交的钱也支撑不起太久,合适的骨髓找到了也要一笔很大的开销,我和你爸爸商量了一下,”说到这里,余母担心的看了一眼在一旁默不作声的余父,开口道:“我们和顾家是有婚约的,当初是说以为锦荣的病会痊愈让她嫁过去,现在锦荣一时半会是好不了的,但是跟顾家联姻我们公司好歹能稳定的运转……“
话说到这个份上,傻子都能听出来余母的意思,余锦鹤缓缓开口道:“可是,我不是余家……”余锦鹤不再说话,看着床上沉睡的余锦荣。
“我们从来没有跟外界提过你不是我们亲生女儿这件事,你代替你姐姐家过去了权当是我们余家正牌的小姐,不会有人说出去的。”余母看出余锦鹤的担忧,抢先一步说。
余锦鹤沉思了一会,问道:“我们跟顾家算是世交,那我是嫁给顾泽吗?”
“不是的,你是妹妹,我们跟顾家说好了你嫁给弟弟,顾言。”余父接过余锦鹤的话说道,“可能你不知道顾家还有个小儿子,虽然还有外界有些人说这个小儿子顾言是他们顾家玩世不恭的少爷,所以一直不带顾言出现在外界面前,但是结婚以后可能会收敛一点,你不必担心。”
余锦鹤还是沉默这不说话,余父跟余母看出了余锦鹤的心思:“锦鹤,我们知道你没有见过顾言,你跟顾泽倒是算比较熟,但是你知道,你姐姐对顾泽……再说顾家还是不会同意你嫁给长兄的。”
眼前一脸病容的姐姐正在沉睡,养育了自己二十年的父母一脸愁容,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现在好像只有余锦鹤可以挽救余家。
余锦鹤早就不把自己的终身大事当成自己的事了,在初中时姐姐余锦荣就告诉她,她们长大了的婚姻绝对不是自己自由恋爱而结婚的,余锦鹤经过很多年的洗脑,才发现回过头来自己连恋爱都没有谈过,从小学到今年的研究生毕业,余锦鹤一直是单身。
至于余父说的顾家绝不会让妹妹嫁个长兄这个理论,余锦鹤更不想去多数,顾泽在她心中一直是一个温文儒雅的绅士,在办公室时戴着好看的金属框眼镜,冬天有好看的高定西服和斗篷,整个人像是书里走出来的吸血鬼骑士。
跟顾言的认识算是余家跟顾家每年都会聚在一起的饭局,每次余锦鹤都会看到顾言,顾言总是会记得给她和姐姐带礼物,每年都有,只是每一年都没有传说中的弟弟顾言。
现在要嫁给一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男人,余锦鹤心里还是有些不爽的,但是姐姐的病需要钱,公司目前也需要钱,父母提出这个要求也许也是迫不得已,余锦鹤终于松口答应了余家父母。
余锦鹤从医院出来之后开着车在马路上慢悠悠的逛着,莲安市是个汽车不太多的城市,现在已经晚上九点多了,路上的车更是少了,余锦鹤不知道用什么形容词来形容自己,总之现在自己的表情好像很难看,活了二十五年,看似平凡,还是药继续按照自己没办法做出改边的生活轨迹走下去。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父母始终没有告诉余锦鹤是不是该跟素未谋面的顾言见个面,余锦鹤研究生毕业了在家里除了每天去医院送饭就是看看书听听歌,身为朋友的叶夏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好打电话叫余锦鹤出门,理由是研究生导师有两个电视台实习的名额,可以给她们两个,叶夏不由分说地拉着余锦鹤直奔莲安市电视台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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