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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魔之战》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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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托马斯,三百六十度托马斯回旋踢就是我发明的,当然这是假的,我叫托马斯不假,无数个叫托马斯的普通人中的一个,没钱没车没女人,换句话就是,没有票子,没有房子,没有车子的三无人员没有女人喜欢,再加上我长得十分之大众化,基本可以无视的一张脸,一米七五的身高,品味大众,没有出彩之处,自幼就没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现在二十七岁,网名木易,是一个职业网络玩家,靠着帮人代练等事为生,所谓同行是冤家,我已经被同行的一个叫王哥的人打进医院不知多少回了,可以说医院是我的第二个家,如果我有超能力,我第一个要做掉的,就是这个姓王的,我记得他的名字,王青。我七岁的时候发高烧,四十九度,我竟然活下来了,而且屁事儿没有,在别人看来这就是误诊,然后就是谈判,最后我那个醉鬼老爹拿到了一笔可观的赔偿金,然后当晚就死于酒精中毒,从那时开始,我就是一个人过了。我在发烧时大脑非常清醒,我看到了那些线,因果线,姻缘线,还有其他的线,我看到了微尘,细胞或者说是细菌,还有那些微生物,各种各样的,千奇百怪的,我看到了一些奇怪的灰色雾状的东西,我十分不理解,百思不得其解,这种现象,我在五岁的时候就看见过,那时我差点被淹死。我摸着自己的胡子,看着周围的环境,我前一秒还在自己的床上与睡眠做着殊死搏斗,下一秒就出现在了这个地方,这是一幢大楼的顶部,四面开阔,无数的细线近在眼前,仔细一看,“0”和“1”,这些是二进制?我皱着眉,看向周围,周围躺着四个人,这是空气开始波动,像是水面产生的涟漪出现在了空气中,然后一扇门渐渐出现,再接着,门被打开了,一只脚踏了出来,不错啊,耐克,接着又是一只脚踏出来了,好吧,是阿迪达斯,在往上看,沙滩裤,赤着上身,戴着墨镜,皮肤像涂过防晒霜,好一张坚毅的国字脸,结果这人一开口就暴露了自己逗逼的事实:“啊哈,人真少啊!”表情夸张,语气做作,动作浮夸,真想在那张脸上来一拳,太欠了!“托马斯。”“雷鲤。鲤鱼的鲤。”“安贫。”“克勒斯。”“杜子晟。”“王虎。”在昏迷的四人醒来后众人各自介绍了一下,雷鲤看着周围的五人,我看着雷鲤拿下墨镜,只听他缓慢的说道:“该死的,竟然是黑客帝国,我不知道你们谁看过这烂片的,但我只说一句话,别破坏剧情,不管是谁,只要有破坏剧情的打算或者行动,我都不会让那孙子好过的,我会让他知道什么叫连死都是种奢望!听懂了没?!”这人正经起来一脸的煞气,再配上那张国字脸,十分的有威慑感,而这时他身上的沙滩裤也换成一身西装了,西装笔挺的这位,看着就像一个黑帮头子。我看着周围,这时一个声音响起,话说没有一个人表现出惊讶乃至做出什么多余的动作,非常冷静,可以发现的一件事就是,这里除我之外的人好像都杀过人,而且都不是普通人,言归正传,这个机械男声十分单调,语速均匀,语气平淡,一字一顿,感觉十分的难受:“测试地点:黑客帝国;测试时间:三小时;测试内容:在特工的围追堵截下存活;测试对象:雷鲤,托马斯,安贫,王虎,杜子晟,克勒斯。测试一旦开始,除非测试时间结束或者测试对象全体死亡,否则不能中途暂停测试,所有有关此次测试的最终解释权归于第一药业有限公司。希望你们玩的爽。”“该死,”雷鲤吐了口唾沫,“那些特工最起码三阶,我虽然是五阶,可你们平均不过两阶,这次的任务很麻烦啊!”我看向楼下,想着关于这个世界的所有资料,随即便一脚踏出,事实上有人比我快,安贫,这个人很有问题!地面上到处都是人,一个个长得几乎一样,当然仔细分还是分得清的,总共三个人,反正都是特工,管他是谁!我向着一个方向狂奔而去,沿途拦路的都被无名的力量直接撞飞,我的能力,可以这么说吧,只要我认为我能做到,我就能做到,当然我说自己能造物的话,我还是不能成功的,因为我没有对于物的理解,乃至于没有充足的造物所需的能量,这是我在接收那些所谓的关于实验室的资料时看到的我的个人资料栏里的介绍:“绝对自我,一种以自我为中心不断改变周围事物的能力,就好比大预言术,他认为他可以做到的他就可以做到,当然此能力需要强大的能量作为后盾,当前等级:入门。”我看到了周围的无数的数据流,好家伙,果然是人山人海,我在大海前停了下来,看了一下周围,密密麻麻到处都是史密斯,我开口道:“我说:凡是我所看见的数据必将崩溃。”我刚说完这句话,周围开始不断破碎,不断重生,无数的数据流不断崩溃,不断恢复,我所看见的地方变成了一个灰色的混沌区域,这就是...那个机械声再次响起:“警告!警告!你当前所释放能力已引起位面意志的注意,请立即停止你的行为,否则...”后面戛然而止,我看着周围,灰色开始扩大,不断扩大,直至充斥我的眼球,我看到了安贫,他的背影,他回头看了我一眼,莫名其妙的一眼,然后我眼前一黑,再次醒来时我躺在自己的床上,我,还活着。

和新华苑,这个别扭的名字,是我租房子的小区,这个地方的开发商老板叫穆艺林,穆氏姐妹的弟弟。邻居叶煮雨以及叶品茗,这名字,这是兄弟两,煮雨是哥哥,是一家公司的技术员,弟弟品茗是大三**,现在在一家蛋糕店打工,当然是课余时间才去,上的是计算机,据说他们系里美女很多,学校十大美女有七个在他们系里,我对此还是有点儿赞叹的,我那会儿上的一个和尚系,一个女的都木有啊,连讲课的都是男的,要问什么系,考古系,我们的教授叫祝什么的,反正是个挺牛的人,基本一天见三次,没办法,总共两个老师,一个年轻的是晚上的课,星期一和星期四的,其余时间的课都是这个祝教授上的,这人也比较古板,上课时非常古板,不解风流,说话也很怪,非常有特色,跟机器人一样,听不出声音的变化,而且他说话只有一个调,就是第一声,所以我们上课的时候有的时候很难听懂他在说什么,现在的孩子真好啊。我最近扑在了网络小说上,像什么恐怖的,还有什么主神的,我都基本粗略看了一遍,自己也就产生了自己也写一本的想法,于是想到做到,很快就以“言灵”为笔名开了一本书《公司》,讲的是一个很神秘的公司,这个公司里的员工只进不出,所有成为这家公司员工的人都只有一个目标,离开公司,但是必须达到一定的地位,而想要提升地位就要干出一番业绩,而如果无法达成指定业绩,那么就会被执行清除指令,从而彻底消失,除了公司里的人之外,不会再有人记得你,这就是为什么没有人出去的原因,也是为毛没人奇怪的原因,当然还是有人很奇怪的,主角就是个私家侦探,受人所托前来调查这家公司,说这里有不法现象,结果愈是深入,主角发现,这家公司的问题越多,从一开始的迷茫,到后来的震惊。而这家公司获取业绩的方法就是普通的公司会干的,什么**推销,什么产品设计,等等,但推销对象有问题,尼玛我们的客户怎么会吸人血,还会吃人,结果一看,特殊人群适用产品,好吧。这是什么?炼金术?魔法?斗气?boss,你确定我们要给这个幽灵设计衣服?还有这个无头骑士要什么发型?!等等。总之,大结局嘛,很简单,主人公脱离了公司?不不不,主角反过来成了大老板,对公司进行了重新的规划,于是,公司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的面前。多好的故事啊!我开始写起了这本书,我十分兴奋,激情洋溢之下,双手飞舞如幻影,一个小时七万字,一个章节两千字,看着自己写的东西,五十多万字,可以了,先传到网上**一下吧,摸着下巴思索良久,决定了,就是你了,原始网,这可是继某点之后的巨无霸,写手的天堂,我要的是在短时间内出名,这个原始网很符合我的期望,不像某点,想出头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书很快被通过了,书名没有重复,笔名没有重复,这是肯定的,重要的是创意没被重复,也就是说我是原创,不属于抄袭之类的,太棒了,我决定先上传个一百章,二十万字而已,对于我的五十多万而言,毛毛雨啦,哈哈。书很快就被人看到了,我看到了,内容不错,正所谓自卖自夸,呸,真自恋,不对,怎么能这么说呢,这只是自我欣赏而已。我在自己的扣扣里说了自己写小说的事,让一帮好友帮忙推荐一下,又到群里说了一下,结果被两个群给踹了,理由,没看到。我看着阅读人数,一个星期后,两千四百五十七人,鲜花数,一,我自己给的,其他的无,粉丝无,打赏无,反正就是n无啊!看来是扑了,彻彻底底的扑了,不过哥是不会放弃的,尽管连**也没过,一群没有眼力的,我这么好的小说,怎么就这么少的人看呢?!我无奈的码着字,由于心情抑郁,所以写的内容也不免有点抑郁,我决定了,早点写完,早点发完,然后就不再写书了,太伤心了!第二个星期,没变化,还是不能签,还是没几个人,第三个星期,第四个,第...第一个月,第二个月,第...第三个月,第三个星期,我签了,哥**成功了,尼玛,真的**成功了之后我反倒有点不适应了,直到第一笔稿费到手,自己请自己潇洒了一回,然后看着自己的书的粉丝像打了鸡血,不断打赏,还有那噌噌噌不断涨的人数,我创了四个群,都满了,不得已只能开始精简起来,按照群管群的方式**,我建的四个群就是群主群,结果还是满的,最后无奈又多建了两个才解决问题,我的米啊!我看着自己的腰包,我只想让里面的钱只进不出,可惜不现实,我还是要花钱的,比如买了台新电脑,比如把自己租的地方买了下来,比如买了辆自行车,比如办了读书证,比如去英国的机票...

英国是个好地方,吸血鬼的传说,黑暗的传说,狼人的典故,等等,还有...我来英国为的就是寻找吸血鬼,事实上我没有任何把握,直到下了飞机闻到那股血腥味儿,我才知道,所谓的传说,是真的。我在卫生间里看到的吸血鬼,黄皮肤的,好像是个**人,我上前打招呼道:“你好,我叫托马斯,**人。”那只吸血鬼舔着嘴角的血迹,看着我:“李翰,英籍华裔,你有什么事吗?”事实上,我只是想问一下,人血好不好喝而已,好吧,纯属无聊,再加上艺高人胆大,当然最后没有问出来,李翰说自己住的地方离机场很远,可我没想到的是,我们用了半个月才到他家,而这时我们还在英国,这里比较偏僻,一座巨大的,呃,巨大的农场,里面养的是牛羊,主要是牛,羊只有两三头,而且怪怪的,那些羊的眼睛都是红的,吃的还都是肉,带着血的猪肉。牛很正常,白色的公牛到处乱跑,黑色的母牛很安静,看着那些牛,我发现它们呈现出了一种特殊的氛围,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感觉那像是某种阵法。李翰的家里很乱,典型的单身男子,乱糟糟的屋子却透着诡异的和谐,这些东西的摆放看上去极为的不协调,却仿佛是某个东西的一部分,它似乎在从地底吸收某种东西,我有种毛骨悚然之感,李翰拿了杯饮料过来,果汁,放在桌子上,然后自己又去拿了一杯,接着一场谈话开始。“你有什么事吗?”“你是吸血鬼吗?”“呵呵,你以后别这样问别人,你这是在侮辱我们,我们是血族,不是低贱的吸血鬼,吸血鬼只是奴仆,而我们则是上帝的造物。我与我父同在。”“你信仰什么?”“我信仰什么?我什么都不信,我只相信我自己的拳头。”“那能问个问题吗?”“什么问题?”“狼人存在吗?”“事实上存在两种,一种是人类受到诅咒变成的狼人,另一种是狼族蜕变成的狼人,两种都是狼人,但相互仇视且极为对立。”“那你们和狼人的关系?”“我们血族分为三个部分,素食主义者只食用动物的血液,肉食者以人为食,皇族靠修炼为生,吸血鬼等等生物便是由肉食者创造的,用来**他们的领地,而且也只有他们仇视狼人,素食者与狼人虽不是和睦相处,但也是互不侵犯,皇族避世不出,更不会与狼人有什么纠葛。”“那你是?”“我是肉食者,怎么?怕了吗?”我摇了摇头,谈话就此终止,我在李翰这里吃了午饭之后才起身离开。“为什么不吃了他?”“我是选择性进食,不是需求性进食。”

我在英国的行程很快就结束了,我回来之后又准备开一本书,于是便动手了,虽然我的《公司》还没完本,但也差不多了,现在已经写了三百多万字了,差不多再写个一百多万就可以了,我努努力吧。新书仍然是挂靠在“言灵”这个笔名之下,名字叫做《黑暗》,故事讲得是一种中文名叫“嗜血”的病毒,这病毒原本是一家实验室的意外发现,在经过多次试验后发生机理变异,无意中感染一名实验人员,然后不断蔓延,等到发现时全球只有几千万人活了下来,他们中的一部分被称之为少数派,主张驱除异类,也就是杀死感染病毒者,多数派则保持着和善的理念,主张和平共处,在一次冲突中,病毒被激活,原本是惰性的病毒疯狂变异,最后所有感染病毒的人不断攻击没有感染病毒的人,多数派大量死伤,最后在少数派的帮助下才勉强存活下来,人类的数量此时只有几十万了。多数派彻底隐匿,但他们中的一部分曾经被咬过却没有变异,这些基因被遗传给了后代,于是他们的后代都非常强大,当然这是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少数派掌握着对付变异体的方法,变异体就是指那些感染“嗜血”的人,但变异体不断变异,于是前一秒可能还有用的方法下一秒就可能没用了,比如紫外线,比如大蒜,比如银器,等等。猪脚是一个多数派的后代,父亲死于变异体之手,**晚年变异,不知去向,他自幼便发觉自己的身体异于常人,在**消失后便开始四处游历,意外发现当年病毒外泄根本不是意外,而是一场阴谋。然后就是不断的围追堵截,猪脚的逆境崛起,等等,还有泡妞,兄弟结拜,等等,至于大结局嘛,主角杀死了大反派,然后带着好友外带妻子找了个地方避世不出了,至于病毒,“嗜血”病毒当然是被解决了呗,大圆满啊。我觉得还是蛮不错的,于是开始疯狂码字,当然码到十多万时我修改了一次大纲,“嗜血”病毒无法逆转,主角无奈之下方才隐退,最后人类在与变异体不断战斗中不断强化,最后彻底战胜变异体,重新夺回自己的生活区,而且“嗜血”病毒也能感染动植物,没有感染的也都强化了,所以原本主角只要跟变异体对抗,现在还加上了变强的动植物以及变异动植物。我看着自己的《公司》现在是越来越火,不错不错,思索了一会儿,拍成电视剧如何呢?好主意,就好像第九号当铺,好像是这个名儿,肯定是个好电视剧,我喜欢。不过我现在还需要一点儿钱,等一段时间?不行,那就借钱吧,问谁借呢?翻着电话簿,翻到一个电话时手指一顿,找她?“喂,是小易吗?”“你找谁?”对面传来的是一个十分清脆的声音,我不认识。“我找琴易。”“琴易,有人找!”对面传来那熟悉的声音:“托马斯吗?”“我想借点钱。”“多少?”“我想拍部电视剧,我不清楚...”“我认识一个导演,你过来一下吧,到时候再说。”“好的。”,我顿了一下,“爸妈还好吧?”“能吃能睡,好着呢!”听到这话,我嘴角带笑道:“吃醋了?”“嘟嘟嘟...”我苦笑了一下,我真笨!我七岁后就跟着**到了一个姓琴的人家落户,琴易是我同母异父的妹妹,只不过在我来到魔都之后就再也没回去过了,甚至几乎没打过几个电话,我从心底还是有点儿抵触的,至于原因,我自己也说不上来了。我**是个**人,父亲是法国人,我出生后户口簿上就没有姓,只有名,托马斯,我父亲是个烂赌鬼,是个酒鬼,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那些势利眼,竟然会相信他们!”他从不说自己的姓,我只知道他的名,布莱克。

**住的地方是在sx,具体的地名我想不起来了,反正挺偏的,我到那里时门口站着一个俏佳人,我伸出双手上前就是一个拥抱:“我回来了。”真香。现在的父亲,琴易的父亲,我的父亲,一个大学教授,叫琴为人,他的兴趣爱好很简单,那就是听歌,在我见到他的第一面时他就在听收音机,放的是一首外文歌,他是个并不富裕的人,除了生活必要的所需外几乎没有过多的享受,不过他从不捐钱,只捐物,他曾经捐出的书足够开一家图书馆。琴为人在屋里听着汪峰的“花火”:

“这是一场没有结局的表演

包含所有荒谬和疯狂

像个孩子一样满怀悲伤

静悄悄地熟睡在大地上

现在我有些倦了

倦得像一朵被风折断的野花

所以我开始变了

变得像一团滚动炽热的花火

看着眼前欢笑骄傲的人群

心中泛起汹涌的浪花

跳着放荡的舞蹈穿行在旷野

感到狂野而破碎的辉煌

现在我有些醉了

醉得像一只找不到方向的野鸽

所以我开始变了

变得像一团暴烈炽热的花火

我开始困了

我开始倦了

我开始变了

蓝色的梦睡在静静驶过的小车里

漂亮的孩子迷失在小路上

这是一个永恒美丽的生活

没有眼泪没有哀伤

看着眼前欢笑骄傲的人群

心中泛起汹涌的浪花

跳着放荡的舞蹈穿行在旷野

感到狂野而破碎的辉煌

现在我有些倦了

倦得像一朵被风折断的野花

所以我开始变了

变得像一团滚动炽热的花火

现在我有些醉了

醉得像一只找不到方向的野鸽

所以我开始变了

变得像一团暴烈炽热的花火”

我知道汪峰是因为那首“怒放的生命”,我喜欢医生的歌,哥哥的歌也蛮好的,校长的也不错,华仔的也是,还有一些其他人的歌,“黄种人”,“龙卷风”,等等,我平常听的最多的是“平凡之路”。**的爱好很简单,就是京剧,什么梅兰芳啊之类的都是她的最爱,她也偶尔会听一些昆曲,音乐剧之类的,“雷雨”是她带我看的,不然我可能还不知道曹禺是谁。当我看到她时,她躺在那里,静静地听着,霸王别姬,那熟悉的调子,我听到时只觉自己又回到了童年,那个没有痛苦,没有忧愁的童年,我周围都开始破碎,破碎的空间与时间,无数碎片在飞舞,我看到了那个模糊的影子,那个不断前行的影子,我刚想喊出声来时一切又都恢复原样。“孩子,你来了。”有人说,在父母的眼里,子女永远长不大,多么精辟的一句话!

琴易找的导演叫马小刚,我看名片时还以为是冯小钢,结果仔细一看,马小刚,男,四十七岁的年纪,七十四岁的长相,这人真是导演?是的,他确实是导演,只不过是个无名导演,马小刚说拍我要拍的这部电视剧要的钱还是蛮多的,听到数量时我沉吟半晌,可以搞。因为导演没名气,投资也没多少,所以找大演员是不可能了,找几个过气的,或者三线的,或者在校的,是势在必行的,所以第一站是北影,当然为此还请了顿饭,至于塞钱,没有收。北影还是蛮好的,毕竟是北影嘛。在找齐了人之后,正好是国庆第三天,决定先拍一集传到网上试试水,我对此没有意见,于是很快就开工了,请的这个过气演员叫林志松,为人还是蛮好相处的,要的钱也不多,而且很用心的揣摩剧情,他演的是男二,主角的上司兼后来的好基友,非常重要,因为正是这个男二的帮助,主角才最终执掌公司的,他对男主的影响颇深。因为只拍一集,所以还是蛮快的,上传到网上后剧组放假,只看试水成效,如果好的话就继续拍下去。效果很好,真的很好,很快就有许多人看了,我看到了无数的无形的线连接到我的身上,这些线与之前的那些线一样,我可以看到它们,却不知道它们从哪里来,是什么,有什么用,不过我还是感觉到了,我的身体变得更好了。本书首发来自,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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