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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琴妃:邪君,执手欢》第12章:金招牌,大红人,热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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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娘在旁摇头,“这么点力气,你也敢来应聘当杂役?”

叶娘夺过她手里的水桶,高高举起,哗啦一声,将水全部灌进水缸里。

“我不是应聘来的,我是先生捡回来的。”玉儿感到很愧疚,交代给她的第一单任务就失败了。

“先生?哪个先生?”

“夕余先生。”

“哦,咱们荣乐府的金招牌,大红人夕余琴师,他在宴会上弹一首曲子得到的赏钱,就够我们吃三年了,小傻瓜,你可能是他一时心血来潮捡回来的,但不代表他能长久的罩着你,你千万别想着偷懒,你知道在这里,谁才是管事的吗?”

“离总管。”

“那就对了,你知道就好,拿夕余当靠山没用的,夕余也得听离总管的话。”叶娘上下打量她,“今年多大?”

“七岁。”

“不算小了。你看那边,那女孩才六岁,比你还小一岁。”

玉儿转头,看见一个小姑娘站在竹椅上,肩膀边扛着厚厚的被褥,看样子估计有十斤重;

小姑娘手法熟练的把被褥挂在竹竿上,然后拿起木棒使劲的拍打,每一个动作都像干了十几年家务活的老手。

叶娘说:“你要加把劲,才不会挨罚,知道不?再去打水。”

到天黑的时候,玉儿一连打了二十几桶水;

按照叶娘的指导,搬来一张椅子借力,才能把水倒进大水缸里。

原来那水缸是用来洗乐师们的衣服的,数量之多,让人惊叹:这荣乐府里头,是有多少乐师?

这其中,是否有夕余的衣物混在里面?

想到这里,玉儿又觉得工作并没那么辛苦了,她每拎起一件纯白的衣裳,都自认为是夕余所属,洗的也格外体贴和认真。

为夕余做事,再累她都甘愿。

到吃晚饭时,玉儿感觉胳膊已经不是自己的。

跟着叶娘的脚步,走进一个大堂,这里拼凑着简陋的长条木板桌,男女杂役都集中在这里吃饭。

掌勺大厨站在屋首,给杂役盛饭装菜,每个人都有一个大碗,不管食量如何,把碗装满,就不能再多要。

玉儿端着热腾腾的饭菜坐在桌子边,大口大口往嘴里扒拉米饭,虽然食物很简陋,但都是新鲜饭菜,没有馊臭味,对她来说是世间第一的美味。

她吃得太急,连连噎着。

叶娘抚摸她后背,“你急啥,没人跟你抢。”

桌子对面有个老仆役看着她说:“一看就是挨过不少饿的孩子,你爹娘呢?”

“死了。”玉儿专注的吞咽米饭,说起这话时脸上一点悲伤的表情都没有。

老仆役怔了一下,和叶娘对视一眼,接着问:“什么时候去世的?”

玉儿说:“四天半,不对,应该满五天了,今天先生为我埋葬了。”

叶娘突然温和了许多,把自己碗里的肉夹到她碗里,“吃多点,第一天工作就那么累,一定饿坏了。”

“谢谢。”

老仆役说:“我听说了,夕余为了留住这个小丫头,和离姬大吵了一顿,离姬都把花厅里的香炉给踢翻了,一开始不同意把她留下来,不知为何后来又答应了。”

叶娘说:“你真大胆啊秦叔,敢直接叫她名字。”

“我比她年纪大两轮还不止,她都能喊我爷爷了,我凭什么不能叫她名字。”

“你真不知道离总管为啥那么听夕余琴师的话?”

“莫非你知道?”秦叔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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