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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重生高考前》第四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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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一连爆了好几天,徐桂芳表现的还算淡然,赵青青和李娜高兴得不得了,尤其是李娜,生平第一次做生意,一下子就抓了个大的,每天傍晚打烊后她都热衷于数钱,数完还要算一算自己能分多少钱。

每次算完都美得不行。

李娜妈妈在镇邮局一个月工资四十多,爸爸在县医院五十多,邮局和医院的福利都不错,过年过节的补贴也不少,他们夫妻又只有李娜这么一个孩子,按说起来日子好过得很,这么多年下了,家庭存款至少也得千。

然而并没有。

李娜妈妈不肯调回县城,固然是因为娘家就是千山镇的,在镇上的工作也很悠闲,但根本原因是和丈夫闹别扭,李威医生什么都好,就是有点滥好心,乡下的七大姑八大姨叔叔伯伯来找他,不管亲戚远近,他都要补贴一下,甚至碰到危重的病人,即便不认识,他有时候也忍不住垫钱给人家。

他的好名声在外是落下了,只是委屈了李娜的妈妈,丈夫的工资不但一分钱不上交,有时候不够花,还要管她要呢。

当然了,李娜妈妈的工资养活女儿和自己是没问题,但存款是真没有多少的。

好在李娜的爷爷奶奶还不错,他们都是退休的老干部,每个月退休工资加起来一百五六,老两口根本花不完,孙女考上了大学,李爷爷李奶奶很高兴,大手笔给了五百块的红包。

否则李娜也拿不出三百块钱来入股。

徐桂芳笑道,“娜娜别算了,张凯文说,百货大楼新到了一批羽绒服,咱么要不要去看看?“、

李娜和赵青青都点了点头。

不知不觉中已经是十一月中旬了,立冬节气已过,然而这些天风和日丽阳光明媚,一点不像冬天的感觉,徐桂芳在店里忙来忙去还有点热呢,不过,老盛京人魏大姐说了,盛京入冬就是一夜之间,下一场雪,第二天保准能冻死人。

徐桂芳来的时候为了精简行李,只带了一套徐桂红新做的棉衣,虽然做工细密,然而样式是非常老土的。

来盛京这两个多月,徐桂芳晒黑的皮肤逐渐变白了,而且每天都擦少女之春面霜,皮肤不但白了,也变得特别细腻了。

徐桂芳本来就是娟秀的五官,皮肤一白整个人的状态都不一样了,她个子高,身材又好,穿着洋气的橘红毛线衣,灰色呢子外套,又漂亮又有气质。

赵青青还开玩笑,说她现在是标准的白,富,美。

赶到商场已经差不多四点了,这个时候的羽绒服款式少得可怜,颜色也只有大红和豆绿两种,三个人都买了大红的长款。

徐桂芳为了新店开业跟学校请了四天的假,加上周末,已经差不多一星期没回学校了,若是再不回去,不但落下的功课越来越多,也太不像话了。

当天晚上,徐桂芳开了个小会,把每个人的职责详细讲解了一遍。

店里八点开始上班,屠宰场也是差不多八点会送来当天用的鸡肉,都是已经分割好的,只需要再细加工一下就可以了,清洗几遍就可以腌制了,一个小时后就可以下锅过第一遍油了。

当然,同时还要进行买菜洗菜,蒸米饭这样工作。

魏大姐家里后面就是菜场,每天的青菜采买由她负责,屠宰场送来的鸡肉也由她清点和结账,洗菜炒青菜,蒸米饭。

张大婶厨艺好,主要就负责腌制鸡肉和炸制鸡肉。

刘大嫂厨艺稍逊,但干活很麻利,店里所有的清洁工作都归她管,她口才也不错,和魏大姐一起负责在前堂售卖。

赵青青和李娜若是上午有课,中午至少要有一个人来店里照应一下,若是没课,两个人都需要来店里帮忙。

每个人对她的安排都没有意见。

徐桂芳拎着一大袋炸鸡乘上了最后一班公交车。

推开宿舍的门,女生们不知道在说什么,说得十分热闹,胡丽丽笑容满面的将一封信塞到徐桂芳怀里,说道,“喏,你的信!”

徐桂芳觉得奇怪,大哥徐红利和孙建军的信都是上周才收到,谁又给她写了信?她放下手里的东西,好奇地瞅了两眼,发现信封是没有邮戳的。

“这是谁给我的信啊?”

胡丽丽和张凯文相视一笑,说道,“是李佳明啊!“

李佳明也是法律系的,但不是她们班的,说起来这个男生整个系都认识的,因为实在长得太帅了,不但长得帅,学习还好,还特别有礼貌,比起其他横冲直撞的男生好多了,好多女生宿舍熄灯前议论的男生就是他呢。

徐桂芳觉得奇怪,又问道,“他找我什么事儿?还非要写信?”

胡丽丽觉得她是装糊涂,笑着说道,“徐桂芳!你不要得了便宜卖乖了,李佳明喜欢你难道你不知道?”

李佳明是对她特别关照一点,但也仅限于占个位子,打个热水,在徐桂芳看来,这些都是朋友范畴内的事情。

她前世压根儿就没谈过恋爱,现在都还是个懵懂的,从来没有细想过这些事情。

张凯文则很好奇的问道,“徐桂芳,你这几天都干嘛去了呀?都快一个周了也不见人影!”

徐桂芳冲她们笑笑,指了指桌子上的纸袋,轻描淡写的说道,“没什么,我去在医科大学那边开了一家小店,喏,这是店里的炸鸡,大家尝尝吧!”

她这语气平常的就跟去杂货店打了一斤酱油一样。

可能对于家境比较优越的同学,徐桂芳开店这事儿,并不觉得多惊讶,毕竟没经历过缺钱的日子,也就不能体会到挣钱的好处。

张凯文和胡丽丽等同学感叹了几句也就完了,开始你一句我一句的吃起炸鸡。

唯有李招娣,在一旁听了心里很是震惊。

徐桂芳来报道的第一天她见到了,虽然穿得不错,但也没有多好,几件行李看起来也很土气,两个最大号的编织袋,还有一件是最常见的旅行包。

当然她知道,即便是农村也不一样,徐桂芳家那里应该是比较富裕的农村,但再富裕,轻轻松松在盛京开个店,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为她经常外出找工作,工作没找到,但着实长了不少见识,一般盛京的门面一年没有上百块拿不下来的,再说开炸鸡店,那必然要置办不少东西,说不定还要雇人,这加起来开销可就大了,怕没有一千块不能行!

徐桂芳不可能有这么多钱的!即便是他家里有存款,也不可能全都交给她的呀!

那这钱肯定另有来源。

李招娣心里乱七八糟的想着,手上却没停,一块接一块的吃着炸鸡。

虽然学校有补助和饭票,她的生活不至于太难过,但像荤菜从来是不舍得买的,而且徐桂芳这炸鸡做的实在是太好吃了!

胡丽丽大声嚷嚷,“桂芳!这炸鸡味道也太好了!你做的?”

徐桂芳点点头,又摇摇头,说道,“不是!是店里的婶子做的!”

严格来说,这炸鸡是按照她的要求做出来的。

炸鸡做出来好不好吃,固然炸制的火候很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第一步的腌制,腌制鸡肉的调料不算太复杂,也就十五六种香料吧,徐桂芳一次性采购了很多,请店家用小石磨磨成了粉装了满满一瓦罐。

也就是说,这配方只有她自己知道。

这么做的目的主要是炸鸡店太容易模仿了,但她这个方子口味可不容易模仿。

大家你一块我一块的吃了起来,李招娣更是停不下口,一块接一块的吃得飞快,她自觉插不上话,干脆专心吃鸡,等回过神来发现别人都已经不吃了,顿觉脸红,手里握着的鸡肉不知道该放下,还是塞到嘴巴里。

徐桂芳感觉到了她的尴尬,好脾气的笑笑,说道,“没事儿,快吃吧,还有好多呢!”

李招娣几口吃下手里的鸡肉,忽然想到一件事,就目光炯炯的问道,“桂芳,你们店里还缺不缺人?”

这些天李招娣的日子不太好过,她一直想找一个合适的兼职,好补贴一些生活。

学校也有一些勤工俭学的岗位,但是申请的人很多,到现在也没轮到她,校外的工作也不好找,因为她毕竟是大学生,要以学业为主,时间也比较零碎,上班时间无法保证,即便是打零工,人家也不愿意要她!

因为这些,李招娣这些天心情一直不是很好,每天一大早就起床了,一直到宿舍快熄灯了才回来。

她觉得和宿舍里的几个女生没什么共同语言。

她们聊的衣物啦化妆品啦,甚至学校里哪个比较帅的男生,李招娣都不感兴趣。

徐桂芳穷过,知道那种滋味不太好,对于李招娣的现状她也是很同情的,但是,她的店新开张,并不缺人,魏大姐她们三个完全忙得开,而且店在医科大学那边,李招娣若去帮工,来回就三个多钟头了,也不太方便。

她有些遗憾的说道,“暂时还不缺人!”

李招娣有些难过的低下头,又是一句话也不肯再说了。

其实,徐桂芳觉得,作为盛京大学的学生,想要挣点外快还是比较容易的,做家教就可以了呀,有盛京大学这个招牌,不愁揽不到活儿。

她笑着说道,“招娣,你想做零工啊,还不如做家教工资高呢,咱们学校门口就有一家中介,收费很低的,你要不试试?”

李招娣胡乱点了点头,拿起脸盆出去了。

其实,李招娣已经做过家教了,两份家教都没能做长,第一家是个高二的小女孩,家里条件好小女孩吃穿都很讲究,李招娣很看不惯,小女孩当然也看不惯她,有次话赶话讥讽她穿得连乡下人都不如,把李招娣给气哭了。

第二家是个初一的男孩,性格顽劣,李招娣为了制服他,竟然敢体罚,还选择打手心,被孩子妈妈发现了,当场就火了,好险差点没把她给活活撕了。

有过这样不愉快的经历,李招娣再也不肯做家教了。

洗浴间内,李招娣打开水龙头洗漱,一遍遍的用手鞠起凉水往脸上冲。

不知道为啥,她突然很想哭。

洗了好久,李招娣终于洗完了,但她并没走,而是站在那里仔细看镜中的自己。

其实,宿舍里不光是徐桂芳变白了,她也变白了不少。在李招娣看来,徐桂芳固然长得不错,但比她还是要略差一点。

她大眼睛,高鼻梁,小嘴巴,脸型也是标准的瓜子脸,就是因为穿的太破烂,才显得没有徐桂芳胡丽丽们扎眼。

要是她穿上一样的衣服,那绝对比她们还要更漂亮更洋气呢!

大概和公认的系花魏诗诗差不多吧。

原本以为考上了盛京大学人生就截然不同了,没想到她比高中时过得还不如。

李招娣越想心里越觉得不公。

学校的澡堂是晚上九点关门,徐桂芳看看时间还来得及,抓紧找了一套干净的换洗衣服,用篮子装了洗发水和肥皂,去澡堂洗澡去了。

在店里忙活了好几天,回来后她秒睡,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想起来李佳明的信,从枕头底下摸出来看了看,看完就忍不住笑了。

李佳明人长得帅,写情书却有点不行,不知道是不是过于紧张了,有两个字甚至写错了,就连内容也有点辣眼睛,一半以上都是从摘抄的句子。

虽然她们是大一新生,谈恋爱还真是很常见的,不说班里其他同学,就说一个宿舍的女生,魏诗诗是系花,追求者众多,张凯文有男朋友,胡丽丽其实也有的,是高中同学,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不过不在盛京,在省城读书,再有魏源源也被外系的一个男生在追求。

从各方面条件来说,李佳明算是很优秀的人选了。

但徐桂芳对他完全没有感觉。

第二天上午放了学,徐桂芳特意留在教室里晚走了一会儿,很快其他同学都走了,除了她,和坐在后排的李佳明。

徐桂芳冲他一笑,说道,“李佳明,你的信我看了,多谢你对我的欣赏和喜欢,只是,对我来说,目前最重要的人物是学习,其他的事情暂时不会考虑的,非常抱歉!”

李佳明从她留下来到她说出这一番话,心情就像过山车一样,从暗喜,紧张,失望,不甘,再到最后的苦涩。

他自认为很优秀,高中时也谈过两场恋爱,每次都是女生围着他死缠烂打,还从没有过徐桂芳一口就回绝他的人。

本来李佳明对徐桂芳并不是非卿不可,但徐桂芳的态度刺激到了他,他觉得不把徐桂芳追到手,简直是太丢人了!

年青人如何谈恋爱或许她并不清楚,但李佳明这明显是赌气的行为让徐桂芳有点不高兴,有句俗话说得好,买卖不成仁义在,难不成因为他赵佳明喜欢她,而且条件还不错,她就得喜欢他?

没有这个道理啊。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徐桂芳无论是去食堂,上课,甚至上厕所都不是一个人,至少都有胡丽丽跟着。若是没有课,她也不会再宿舍里呆着,一个人拿上课本在图书馆一坐就是半天,至于周末,一大早就坐车去医科大学那边了。

李佳明总找不到人,而且有其他女生对他很有意思,也就聪明的改变目标了。

徐桂芳摆脱了这么个麻烦,总算是舒了一口气,这件事还带来了意外的结果,因为她连李佳明都看不上,同系的男生都知道她眼界高了,本来有两个蠢蠢欲动也不敢有任何行动了。

炸鸡店的生意很好,这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每天的营业额已经稳定七百多块了,照目前这个速度,李娜应该很快就能超越父母,成为她家的第一个万元户了。

因为是周末,早上的公交车没几个人,徐桂芳搓搓手心,将针织手套摘下来放入挎包,从羽绒服的衣兜里取出一封信。

这是昨天收到的孙建军的信。

他在信里说了自己最近的学习情况,除了英语成绩大幅度提高之外,语文成绩也提高了不少,这次县里统一考试,成绩是全县第四十五名。

这个成绩已经很好了,但孙建军在信里表示要报考盛京大学,所以成绩还必须再提高一点。

徐桂芳很快看完了信,不知为啥就觉得心情很好。

孙梅梅最近的日子也好过多了,孙卫华出面搞定了孙建红,最近的一次全县统考,孙建红考得不错,是全县第一百二十五名,当然比不上孙建军和县中其他的尖子生,但这样才稳妥呢,孙梅梅悄悄打听比较过了,这样的水平,考上重点大学应该是没问题的。

或许是因为孙建红,孙梅梅吃了定心丸,心理负担没那么重,晚上不熬夜也不失眠,学习效率反而提高了,这次统考成绩也还不算太难看。

孙梅梅的性格似乎也变好了,她在家里不再冷着脸,也不冲弟妹恶语相向了,就是她一贯不喜欢的徐兰兰,也会笑着叫妈妈,甚至偶尔还会撒个娇。

徐兰兰很是欣慰,还以为女儿这是长大懂事儿了。

其实她不知道,孙梅梅在学校表现的比家里更乖,对每个同学都很友好且热情,她这些改变也并非刻意,完全是潜默移化的结果,

当然了,原因是孙梅梅喜欢上了一个人,可能再不好的人,遇到自己喜欢的对象,也会不由自主的展现好的一面。

孙梅梅喜欢的男生叫沈玉林,他原来是县中一班的,高考前一天不知为啥吃坏肚子了,大概因为这个影响了发挥,考了四百多分,虽然过了录取线,但他报的志愿都是医科大学,因为分数不够,被调剂到其他学校了,他没去报到而是选择了复读。

其实沈玉林以前在他们学校就很有名,是大家公认的校草,不但学习好,人长得还特别帅,那时候孙梅梅就很关注他,不过,因为不是一个班级,彼此接触不到,现在一个班之后,孙梅梅总是要感叹,世界上怎么还有这么完美的男生?

沈玉林的父母都在县医院工作,平时工作很忙,所以即便是离家很近,他中午饭也是在学校食堂吃的,孙梅梅借口来回太耽误时间,也买了饭票在学校吃饭。

但是,学校的饭菜终究做的不如家里的好吃,尤其徐兰兰别的不行,做饭手艺是很好的,孙梅梅掏出自己攒的零花钱,托妹妹去市场买了几斤猪肉,让母亲徐兰兰做成了猪肉干,她带到学校里,第一时间琢磨的是如何大大方方的分给沈玉林。

她和他隔了好几排,要是附近的同学都给的话,这点猪肉干恐怕还不够分的,想来想去,孙梅梅想到了一个主意。

她特意没去打饭,等同学们都吃完饭拎着刷好的茶缸饭盒回到教室,孙梅梅将一大把猪肉干包起来塞到衣服兜里,然后拿起一张卷子指着最后一道题问后桌,后桌比她学习还差,自然也不会做。

她脸上挂着淡然的笑,似乎是随意的说道,“哎呀,这道题谁会啊?”她的同桌是个秒人儿,一眼看穿了孙梅梅的心事,抿着嘴说道,“梅梅,这么难的题,咱们这一片,哦,后排的沈玉林肯定会吧!”

孙梅梅等的就是这句话,她点点头,迅速站起身拿着卷子就往后走了。

沈玉林脾气很好,对谁都不错,班里好几个女生都爱问他问题,他耐心的给孙梅梅讲题目,孙梅梅半趴在书桌上,头几乎跟沈玉林碰到了一起。

她身上有好闻的茉莉花香味儿,但沈玉林还是悄悄往后挪了挪。

题目讲到一半,孙梅梅突然站直身子,从裤兜里掏出猪肉干,有点害羞的说道,“不好意思,没吃中午饭,现在饿得心慌,你吃不吃?”

徐兰兰做的猪肉干,先用五香粉腌制,再用炭火烤,烤好了还要撒上一层红红的糖拌芝麻,口感又香又甜又有嚼劲儿,比副食店里面卖的还好吃呢。

沈玉林从小就爱吃肉,对猪肉干的香味简直一点免疫力都没有,他轻轻点了点头。

孙梅梅迅速将衣兜里的手帕拿出来,将猪肉干往沈玉林桌子上一放,一只手抄起卷子,转身就走了。

简直像落荒而逃。

沈玉林一愣,题目还没讲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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