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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不列颠》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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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正!”

“向左向右转——”

“给我按队列来你这个混蛋!你想吃鞭子吗?!”

公元1066年,冬,法兰克王国的法兰西岛,奥尔良地区,虽然没有日后那么繁荣昌盛,但是以当时时代的眼光来看,也已经算是一个不小,不,是排在欧罗巴第二序列,而且还是前几名的城市。

太阳初升,黎明的第一道曙光照射到地面上,静悄悄的城市仿佛是一瞬间就变得鲜活起来:扛着鸭嘴锄准备出城种地的农夫;驾着马车,准备去香槟地区赶集的商人;还有挎着篮子,想着去野外捡些蘑菇野菜,来补贴家用的妇女。

当然,少不了的是卖早点的小贩。

请注意,此早点非彼早点,中世纪除了那些大地主大贵族之外,其他人每天都是只吃两顿饭,一顿早饭一顿晚饭,因此早上这顿饭就是一天能量的保证。

事实上,不仅是中世纪,这个世界无论哪个地方古代都是一样,对于农民而言,一天能吃上两顿饱饭就是幸福的象征;倘若能吃上三顿饭,上帝啊,这里有个犯下了‘暴食’罪行的罪人!

然后,就是可想而知的偷工减料了。

做面包是要花钱的混蛋!

做面糊还是要花钱的混蛋!

小贩也不好当啊!一方面,他们要从地主的手中收购粮食,要花钱,另一方面,他们把这些粮食送到磨坊去,还要花钱——特么用个磨坊还要收税,私人搭建磨坊是会被抓去剁头的!

此外还有贡献给教会的什一税,贡献给国王的人头税,车税马税印花税,农税工税磨坊税,不偷工减料,他们这些小贩也就活不下去了。

再之后,即使是偷工减料也是有讲究的,至少这个量不能减,价格也不能加,那么就只能在原材料上下功夫了。

大麦换成冗麦,冗麦换成荞麦,荞麦再换成草皮树根,草皮树根还不过瘾,咱再来点锻炼牙口的小石头;颜色不好看?没关系,把石灰往上一抹,香喷喷白嫩嫩,仅卖五个铜板就能吃一天的‘长棍’就出炉了。

本地人都知道这个看起来美味的长棍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一般的农民也不会去买,但是,这些小贩都是有眼光的。

因为很重要所以说两遍,这些小贩都是有眼光的。

谁惹得起,谁惹不起,小贩们看的很清楚。

最次等的,掺了草皮树根还有石子的卖给外来的商人,荞麦做的卖给本地的农民,冗麦做的卖给铁匠或者木匠,最后,把最好的,大麦做的留给士兵。

特别是城外那一支,不是本地人,不是巴黎人,甚至都不是法国人,而是从遥远的海的另一端跑过来的,粗俗,无礼,并且嗜血的野蛮人士兵。

之所以要在野蛮人后面还要加上士兵两个字,是因为即使是心高气傲的法国人,也不得不承认,这群野蛮人训练的样子,要比他们所见过的,最精锐的士兵还要像模像样。

“王子殿下,这是我们训练的成果,请您视察。”

奥尔良城外的训练场,说是训练场,其实只是一处打扫的比较干净的空地,便于大规模的军队在这里演练,不过眼下这训练场里只有三百人,倒是显得有些空旷了。

“嗯,奥德加阁下,那就开始吧。”

被称为王子殿下的人,是一个看起来相当年轻,实际上也应该是相当年轻的人——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中世纪人因为营养不足,又或者是劳累过度,年龄轻轻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衰败之像,说的好听一些,就是少年老成,说的难听一点,就和俄罗斯大妈一样,过了三十就不能看了。

但是这位王子殿下完全不一样,他身材魁梧,手上布满了因为舞刀弄枪而遗留下来的老茧,却难得的没有一点衰败的样子;相貌自然说不上是清秀,但是也不粗狂,是那种宽厚老实,让人一见面就有好感,类似于老好人的那种相貌。

当然,我们都明白,这些都是从前;从前的王子殿下可能是一位老好人,但现在就完全不一样了。

“你们这群猪猡,都听到王子殿下的话了!今天做的好,所有人都有肉吃,有酒喝!做的不好,都给我滚去啃黑面包!”

这威胁还真是浅显直白……

王子殿下在旁边听着,感觉自己的脑袋都快要冒出-_-||这个图像,但是你别说,这些大兵们就是吃这一套。

你对他好,给他吃好的穿好的,花着大笔钱养着他们,这些大兵就当做是理所当然,不但不领情,哪天要是突然不好了还要反你娘的;但要是一开始就高标准严要求,再把奖惩条例都设置好,就好像是在驴子面前挂了一根胡萝卜一样,不用催就自动的往前赶。

所以说,历朝历代,哪怕是以武力立国的国家,打压军队也不是没道理的。

更何况现在王子殿下的身体里面寄宿的是另一个截然不同的灵魂,练兵这种事,从前的王子殿下应该是接受过训练,但是现在的王子殿下能够提出一点建议就不错了。

准确来说,能够提出建议,这本身就已经是一项极其珍贵的天赋,至于具体的执行则交给手下人去做,才能干的又快又好,顺便免得在这个陌生的时代闹出笑话来。

就好像现在,老将,也就是奥德加就做的挺不错的。

“全体都有,迈步——走!”

奥德加对着士兵大声的吼道,作为眼前这三百人的指挥官,他在士兵眼中还是蛮有威信的,士兵们对于他是又敬又惧;更何况还有美酒好肉的诱惑,自然不敢有一点怠慢。

“准备——,一、二、一;一、二、一……”

王子殿下的脸瞬间就变成了囧字形,但是当他看着一脸严肃,甚至可以说的上是肃穆,就好像是在做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一样喊着口号的奥德加,马上就明智的闭嘴了。

不过,从事实上说,奥德加做的并不算错。

让古代人和现代人一同军训,肯定是现代人做的更好,因为现代人懂得纪律,而纪律,就是军队之魂。

纪律可以让懦夫变成勇士。

更何况现代人都识数,都读过书认过字,在成长的过程中还有着一定的基础,训练古代人,才真的是要从零开始。

不过训练古代人也有着一定的好处,那就是可以打骂,甚至说,打骂都是家常便饭,关小黑屋不给饭吃也算不得是稀罕事,必要时还可以剁下两个狗头以正军心。

在**裸的鲜血威胁下,这三百人很快就明白了什么就做死守军令了。

就好像是他们现在正在做的一样。

他们步调统一,排出的方阵同样整齐划一,无论横排,竖列,或者斜排看上去都是一条线一样;他们走路的速度一样,抬腿的高度一样,摆动的频率一样,同时手持刀盾的姿势也一样。

百人好似十人,十人好似一人,一人正在迈步前行,假如说这世上有着克隆人军队的话,那么眼前的便应该是第一支了。

“勉强……还算是不错。”

嘴里说着敷衍的话,但是王子殿下兴奋当中夹杂着欣慰的表情已经完全出卖了他;不容易,实在是不容易,花费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才算是让这群士兵学会按步调行军。

“但是这些都只是开始而已,我们只是勉强教会了他们怎么走路,真正的该怎么打仗,还一个子都没教呢。”

“您所言极是。”

奥德加虽然有些不以为意,但还是一本正经的答道。在他看来,一支军队,一支有纪律的军队,这就足以完爆世界上八成的军队了,诸如亚历山大、查理曼、又或者是奥托一世,他们歼敌建国所凭借的也就是手中有着纪律的军队罢了;至于说杀人,那是每个人从出生的时候就铭刻在灵魂里面,根本就不用教。

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答应道,不仅仅是因为面前的人是王子;更多的,还是他想看看,王子殿下到底改变成了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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