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七月十四
清晨。
徐镇坐在小面馆内,挑出最后一根断了半截的面条吃下去,缓缓喊了声“结账”。
他并非是为了珍惜粮食,也绝非是吃过上顿没有下顿的人,而是想要借机恢复内心的平静。
他今天本不必出现在这里,很久没有休息了,还以为今天可以好好地学习拉弦。为了今天,他特意约了弹三弦的瞎眼老人。
却在天还没亮时接到了知府大人的飞鸽传书,白梅山庄的庄主于昨夜被人刺死,令他即刻动身前往调查。
他不得不放了瞎眼老人的鸽子。
他很讨厌这种被打乱计划的感觉,但做这一行就是这样,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各种意外。
“一共二十文。”面馆老板笑眯眯站定在徐镇面前。今天虽然是阴霾天气,但一大早就有生意,还是让他忍不住眉开眼笑。
徐镇将二十枚铜钱钱列在桌面上,正要离开。外边又有一列衙役迅速跑过去,去向是白梅山庄的方向。
从这条路过去,尽头只有唯一一户人家,那就是白梅山庄。
一个肥胖妇人在面馆门口停下脚步,向老板打招呼。她手里提着菜篮子,装满一篮子刚刚洗过的青菜,看样子是刚刚从菜地里出来。
肥胖妇人指着白梅山庄的方向,问道:“那边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像很热闹。”
老板收下铜钱,道:“应该是。从鸡鸣到现在,这已经是第八列衙役了。不知道是不是白梅山庄又进了窃贼。”
“又”吸引了徐镇的注意,回头问那老板:“白梅山庄经常有窃贼光顾吗?”
老板叹了口气说:“哪年没有几个不长眼的窃贼。光是今年,白梅山庄就被光顾了三次哩!”
“都丢失了哪些东西?”徐镇又问他。
老板摇了摇头,说:“倒是没听说丢了什么东西。白梅山庄是沈员外的私人庄园,藏有不少财宝,自然遭贼眼红,沈员外想必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养有一群武功不俗的护院,一般毛贼都很难得手的。”
顿了顿,他忽然话锋一转,凝声道:“但这次忽然来了这么多衙役,恐怕是丢失有什么重要东西吧。”
紧接着,他的目光忽然落在徐镇身上,接着道:“捕头大人,您应该也是去白梅山庄查案的吧?”
徐镇感到有些诧异,自己今天可没穿官服,这老板竟然能一眼看穿,就问道:“你认得我?”
老板淡淡笑道:“公门中人,眼神中大多有一股气势,仿佛能洞穿一切。小的在捕头大人身上,感觉到了这股气势。”
徐镇默然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自己捕头的身份,同时也不由地多看了几眼这老板。
能够一眼看穿自己的职业,恐怕此人身份不是小面馆老板那么简单。
不过他也没有多问,隐藏在市井中的高人不在少数,除了必要的工作之外,他一向没兴趣打探别人的秘密。
老板忽然又压低声音,沉声道:“捕头大人,您可得小心些。能在白梅山庄一干眼皮底下得手的毛贼,武功恐怕不弱!”
徐镇只是淡淡一笑,如果让老板知道昨天晚上,并不是有贼溜进白梅山庄,而是沈员外被人刺死,恐怕会更加吃惊。
但现在,还不是放出消息的时候。
他轻轻拍了拍系在腰间的剑,眺望远方,目光像是在说,只要有这把剑在,天下就没有他对付不了的人。
这是把很普通的剑,没有珠光宝气的明珠,没有鲜红艳丽的剑穗,也没有玲珑怪异的构造。它只是一把普普通通的铁剑,插在普普通通的剑鞘中,但如果认识徐镇的人,都绝不会认为,这仅仅是一把普通的剑而已。
他的朋友,包括他自己,对着这柄剑都有着绝对的信心。
他走出面馆,外面系有一匹白马。
徐镇飞身上马,直奔白梅山庄而去。
2
屋内卧倒有两具尸体。
一个男人趴在穿堂的桌边,身下有一滩血迹,侵浸红了白衣,旁边有一把沾血的匕首。
连接穿堂的卧室里,有一女人仰面倒在床上,面色发紫,像是中毒身亡。
这两人的身份都得到了确认,男的是白梅山庄的庄主沈白云,也是扬州地数一数二的大富豪。女的则是沈白云的女人林悦铃。
沈白云的尸体已僵硬,尸斑已出现,背后没有伤口,想必是在身前。徐镇将其翻转过来,果然在心脏位置找到了致命的伤口,也是全身上下唯一一个伤口。
伤口约三根手指宽,血液已经干涸,深不见底。
徐镇将落在一边的沾血匕首拿过来,放在伤口上比划了一下,大小刚好吻合。凶器应该就是这把匕首。
不难想象当时的情形:
凶手站在沈白云面前,沈白云正待说些什么,凶手忽然亮出藏在袖口内的匕首,闪电般刺进了他的心脏。
沈白云反应过来时,凶手已将匕首拔出去。他立即因为失去力气而倒下,生命随着血一起流失,他只能眼睁睁看着凶手。
“这一刀好犀利,干净利落,一刀致命,普通女子应该使不出这一刀。林悦铃以前应该练过武功。”蹲在徐镇对面的捕快惊叹着说道。
这人也是府中的捕头,叫鲁奔,入行已有五年。由于被害人身份非同寻常,接到报案时,知府大人立即指派了三个捕头前来调查。
还有一个叫做左丘生的捕头,也是入行七八年的老人。他现已出去找仵作。这三人中,要数徐镇资历最小,刚入行不到一年。
但他入行不到一年,就办了一件所有老捕头都不敢接手的大案——单枪匹马,缉拿通天寨的贼头。
通天寨有马贼三百,贼头“邪刀王”杨向邪更是扬州地罕见的高手,其武功之高,难逢敌手,曾经有八位捕头一起率领衙役前往捉拿此人,反被伤了五人,无功而返。
但徐镇来之后,孤身前往通天寨,将杨向邪一剑斩杀剑下。自此之后,扬州大地方圆千里,再也没有通天寨作恶多端,也没有人敢小觑这个新人,尤其是他腰间的那柄剑。
徐镇敏锐地察觉到了鲁奔话中之意,抬头看了眼卧室的女人,然后凝视着鲁奔,皱眉道:“你怀疑是他的女人杀了他?”
“这种可能性最大。”鲁奔站起来,看着房门,道:“死尸被发现时,这屋子是从里面锁死的。”
紧接着,他的目光又落在桌上,上面有一只瓷碗。
他指着瓷碗,继续道:“而这只碗中有毒药的污迹。所以我推测,应该是林悦铃和沈白云发生了某种争执,愤怒之下,林悦铃刺死了沈白云,然后服毒自杀。”
真的是这样吗?
徐镇对鲁奔的推测表示怀疑,不过并没有表达出来。
他站起来走到桌边,拿过瓷碗仔细查看,的确在瓷碗内发现了一层已干涸的污迹,呈淡黑色。
但这层污迹是否就是毒死林悦铃的毒药,还有待验证。如果是,是不是说明林悦铃早已准备好了这碗药,杀死沈白云之后自尽?
徐镇的目光很快就又被另一样东西吸引住。
他放下瓷碗,拿起这样东西。
赫然是一只青铜盒子,大约只有巴掌大小,盒子内垫有一张丝绸锦布,似乎原来装有什么贵重物品,但这物品此刻已不翼而飞。
徐镇摩挲着青铜盒,问鲁奔:“你赶到的时候,这青铜盒子内是否有东西?”
看着这青铜盒子,鲁奔也是眉头紧锁,一脸犹豫地说道:“这个……应该是没有东西的。”
徐镇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过来时根本没有注意到这青铜盒,只好道:“是谁发现的尸体,让他过来一趟。”
鲁奔道:“是这里的管家,我去叫他。”他走了出去。
徐镇走入内卧室,来到床前。
女人穿着锦丝纱衣,尽管面容泛着骇人的紫色,但依旧能从脸蛋的轮廓看出来,其生前必定是个美人,而且看上去比沈白云要年轻许多,只有二十七八的样子,而沈白云已在四十五左右。
的确像是中毒身亡,看着女人浑身发紫的肤色,徐镇心想。不过是什么毒,还需要仵作来鉴定。
女尸的手指修长,不难想象其活着时的优美模样。
仔细翻看了林悦铃的手,徐镇并没有发现老茧之类的痕迹,这表明她练过武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不过,他却有了另外的发现。
在林悦铃的衣物上有一滩污迹。他用手指捏了捏,发现有明显的硬质感。
贴身衣服是白色,这滩污迹却泛着淡淡的黑色,像是什么东西粘在上面,干涸之后使得那一处衣布也跟着变硬。
徐镇想到了外面桌子上的那只碗,这会不会是她服毒时溢出来药液?
于是他就出去拿那只瓷碗进来,一对比,果然发现颜色很相似,看来八九不离十了。
只是不知道为何林悦铃死在床上,而瓷碗却在穿堂的桌上。
徐镇又举目对整个现场扫视了一遍。
不管是卧室还是穿堂,一切物品都摆放得整整齐齐。
房门是被人以暴力从外面踹开的,两扇门上的门耳因暴力而被破坏碎裂,串接在两个门耳上的门栅是一块方铁,此刻也掉落在一旁。
他拿起来一看,发现有些轻,不像是实心的铁,就屈指叩了叩,听到有回声,料想里面应该是块木头,外面包一层铁皮。
这种做法很常见,为了防止有人用刀片切断门栅,很多人家都使用这种铁皮门栅。
整个屋子只在穿堂设有一扇窗户,从屋内关得死死的。
不知为何,徐镇有种不像是为了阻挡有人从窗户外进来,而是为了防止屋内什么东西跑出去的感觉。
窗户的结构,也只有从屋内才能关上,也就是说这是个密室。
如果凶手另有他人,除非是他手里有房门钥匙。
徐镇他目光转了一圈后,又回到沈白云的尸体上,却有了意料之外的发现——
沈白云的左手缺失了两根手指。
——是尾指和无名指。
他蹲下来仔细查看,发现这两根手指是被人用刀连根削去的,上面有干净利落的刀疤,看上去已经有很久时间了。
与此同时,他还发现,沈白云的指关节间,有又厚又粗的老茧,这是典型练武之人的象征!
3
鲁奔很快带着个个子不高却墩矮壮实,大约五十出头的男人过来了,告诉徐镇这人就是这里的管家。
徐镇没有着急询问案情,而是先让男人讲述一下白梅山庄的情况。
据男人自述,他叫陈福成,在白梅山庄做管家已有十年之久。自从沈白云买下白梅山庄时,他就是这里的管家了。
那时候,白梅山庄只有他一个人,庄前庄后虽然风景优美,但地处大山脚下,四下渺无人烟,交通不便利。
沈白云也仅仅是将此处当做一处休息地,前往山中打猎,回来晚了就在此处落脚。
五年前,衙门修建了一条官道经过,白梅山庄的交通变得便利起来,附近的人家也开始逐渐增多,而沈白云来往白梅山庄的次数也逐渐多了起来。
尤其是在林悦铃入住之后,每个月将近一半的时间,沈白云都是在白梅山庄渡过的。
徐镇听了之后,没有发现什么疑点,于是就问道:“最先发现尸体的人是你?”
陈福成低着头说,“正是小人。”
徐镇说:“详细说一下当时的经过。”
陈福成清了请嗓子才说,“林夫人最近一段时间生了一场病,每天早上都要按时喝药,今天早上,负责熬药的丫鬟小欢熬好药之后,却没看到林夫人起床,便心生疑惑,但又不敢贸然闯进去,便来找小人。
小人也觉得甚是奇怪,往日林夫人在卯时初就会起来,但到了卯时末还没见到她起来。不过小人想到昨晚老爷比较晚才回来,可能是操劳过度,所以起得晚一些,便没有放在心上。
谁知道又过了好一会儿,眼看就要到辰时了,药也快要凉了,还没看到林夫人和老爷出来,便去喊叫,却没有任何回应。
小人坐不住了,心想难道是发生了什么事?越想小人就越担忧,就跑去叫护院。在一干护院的帮助下,破门而入,然后就发现了老爷和林夫人的尸体。”
徐镇接到飞鸽传书时,大致在辰时末巳时初,此地距离衙门不算远,如果有快马疾驰,半个时辰已足够,再由知府大人通知放飞鸽到自己手上,时间上大致是对的。
于是他就又问:“案发那屋子的钥匙一共有几把,都在谁的手里?”
这个问题很关键,是不是密室,很可能决定了后续调查的方向。
陈福成回答,“那间屋子的钥匙,我们下人都是没有的。仅有的两条钥匙,分别在老爷和林夫人身上。”
徐镇凝视着他的脸,看不出有撒谎的样子,而且这种谎话,只要随便问问其他下人就知道了,没有这个必要。
而且结合现场被暴力破坏的门,似乎屋子真的是个密室,难道鲁奔的推断是正确的?
只不过,根据现场的几处疑点,似乎杀死沈白云的凶手并不是林悦铃,而且也找不到合理的杀人动机。
想到这儿,徐镇就又问陈福成:“林夫人和你们老爷之间的感情如何?”
陈福成回答:“我们老爷虽然还没有和林夫人成亲,但两人一向恩爱有加。小人从来没有看到过他们之间有任何矛盾。”
两人竟然不是夫妻关系,这倒是颇令徐镇意外,忍不住问道:“林夫人和你家老爷来往多久了?”
陈福成沉吟着,似乎在回忆,过了一会儿才说:“据小人记得,老爷和林夫人认识已有五年了,不过林夫人搬到白梅山庄,满打满算,还差一个月才满两年。”
“你家老爷怎么没有将林夫人娶进门?”徐镇问。
陈福成苦笑着说:“那小人的就不知道。老爷的私事,小人不敢多问,老爷一向也很少和下人们谈这些。”
徐镇想,这会不会构成两人争执的原因?
假如林悦铃有心,沈白云无意,这的确有可能构成杀人动机。
毕竟这些年,因为女人感觉受到了男人的欺骗,对男人怀恨在心的例子已不是什么罕见的听闻。
如果真的如此,那应该会有人听到争吵。
想到这儿,徐镇就又问他:“昨天夜里,你可曾看到有什么异常?他们两人之间,是否存在和往常不太一样的举动?例如争吵之类?”
“没有,一切都和往常一样。”陈福成摇了摇头,“老爷回来之后,用过晚饭,写了几手字画,大约在二更一点,就和林夫人熄灯作息了。”
“那最近一个月来,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形迹可疑的人在附近徘徊?”徐镇又问。
陈福成说:“这个小人倒是没有注意到。”
“你破门进去时,有没有留意到这个盒子,里面是否装有东西?”
全都是否定句,徐镇感到有些无奈,只好将青铜盒子拿出来问他,不过并不抱什么希望。
看到青铜盒子,陈福成脸露迷茫之色,似乎在回想当时的情形,过了好一会儿,才踟蹰着说:“好像是没有东西在里面的。当时我们看到老爷被杀害了,都慌了神,也就没有去注意到其他东西。不过小人记得这盒子就在桌子上,处于被打开的状态,里面好像空空如也。”
幸好早有准备,徐镇又问:“那你以前可曾见过这青铜盒?”
“没有!”陈福成摇头,一脸笃定,“不过我想丫鬟小环应该见过,林夫人的起居一向由她负责。老爷和林夫人的屋子,我们仆人没有经过允许,是不能进去的。”
4
熬了一个早上的阴沉天色,终于修成正果,下起了大雨。
徐镇在偏院中见到了丫鬟小欢,那是她正在看着雨中的一株李子树发怔,脚边熬有一煲中药,看起来只有十多岁,一副乡下丫头打扮。
她在看到徐镇亮出捕头令牌之后,也和大多数普通人一样,显得有些局促,眼中有着敬畏。
为了缓和一下气氛,徐镇问她,“那李子树有什么特别之处吗,我见你一直盯着它看。”
“那是我刚来时和夫人一起种的,昨天夫人还说李子要熟了,今天就可以摘下来了。没想到一觉醒来,夫人就走了……”小欢一脸悲叹地说道。
她脸上没有表现出过多悲伤,眼中更没有泪花,但声音却有气无力,言语间充满了悲痛。
徐镇内心咯噔一下,立即意识不对劲,追问道:“昨天林夫人真的说过,要将李子摘下来?”
小欢点了点头,“她的确说过。昨天下午,我们还一起把坛子都洗干净了,准备腌制李子果的。”
徐镇立即说,“带我去看看洗干净的坛子!”
丫鬟带他去了另外一个屋子,看上去是专门放油粮的,堆了不少大米和油盐,还有一些腊肉。
徐镇注意到在窗下,放有个瓷坛子,大约比木桶略小一些,一尺多高,被洗得干干净净,表面的釉明亮而发光。
丫鬟指着那瓷坛子说,“这就是昨天夫人洗的。”
徐镇目光微微一凝,如果说此前还是怀疑的话,此刻就真正的确定了:杀害沈白云的凶手并不是林悦铃,他们都是死在别人手里!
一个抱着杀夫之心的女人,是绝对不会有心情去洗坛子,准备腌制李子的。
只是单凭这一点还不足以推翻鲁奔的推断,因为不是直接相关的证据,要证明沈白云两人是死在别人手下,还欠缺一个对现场的合理解释。
“你有没有见过这个东西?”徐镇掏出青铜盒子给丫鬟看。
小欢露出迷茫之色,过好一会儿,摇头说,“以前没有。”顿了顿,她反问,“这是现场桌子上的那只吗?在今天之前,我都没看见过。”
徐镇点了点头,将青铜盒收起来,丫鬟给出的答案早在他的意料之中。
不过没人见过这盒子,也恰恰从侧面佐证了,杀害沈白云和林悦铃的凶手另有其人。
而凶手杀死沈白云和林悦铃,很可能就是为了青铜盒内的东西!
也正是因为这东西很重要,所以下人们都没有见过。
那么——
凶手杀人之后,是如何离开现场的?
“你住什么地方?”徐镇问丫鬟。
“就在林夫人那间屋子往右数的第三间。”丫鬟回答。
徐镇回想起白梅山庄的布局,进了大门是外院,除了管家和护院们住的屋子外,剩下全是杂物间。
越过一道横廊后,是高一阶的内院,案发现场的那间屋子就在内院最里面,自那往右数第三间屋子他还有印象,因为那是除了案发现场那间屋子外,内院里唯一看起来像是有人气的屋子。
丫鬟的住所和案发现场那么近,也许会听到什么动静。
想到这儿,徐镇就问她,“昨天晚上,你可曾听到林夫人屋子有异常的声音?夜里有没有看到烛火亮起?”
“没有。”丫鬟几乎毫不犹豫地说,“在夫人熄灯后不久,我也就跟着熄灯休息了。如果夫人屋子里有什么异常,我一定会知道。因为我最近精神状态不太好,一直都在吃药,睡眠很浅,有人在门外走动,基本都会被惊醒。”
徐镇回想起之前她所熬煮的那煲中药,就问她是不是用来治疗精神的,她回答说是。
虽然都是些否定句,但丫鬟的话也并不是没有用,徐镇心想。
至少可以看出,凶手应该是个轻功很厉害的高手!
普通人的睡眠再怎么浅,只要进入睡眠中,也绝不可能听到门外有猫经过的声音,如果凶手身怀顶尖的轻功,的确可以做到这一点。
而且沈白云是个练家子,凶手能够正面一刀将其刺死,而且没有发出任何动静,其武功必定高得吓人!
根据沈白云的尸体就倒在穿堂连接卧室的门与桌子之间,当时的情形应该是——
在午夜时分,林悦铃已睡死,沈白云在迷迷糊糊间,察觉屋子进了贼,穿堂的桌子上亮着灯火,便起身去擦看。
却不料凶手在沈白云睁开眼时就已察觉到,他立即躲到穿堂门后,沈白云走到穿堂,凶手闪电般抽出藏在袖中的匕首,一刀扎入沈白云的胸膛,然后捂住了他的嘴巴,将其托住放倒在地,整个过程没有发出一丁点声音!
接着,徐镇又问了丫鬟几个和问管家相同的问题,得到的回答也是差不多。
不过徐镇注意到了一点很奇怪的现象:诺大的白梅山庄占地至少有三亩,除去已死的沈白云和林悦铃之外,竟然只有六人。
其中管家一名,丫鬟一名,剩下的四名全是护院。
“林夫人和你家老爷都没有家属亲戚吗?”徐镇将心中的疑惑问出来。
丫鬟摇了摇头,说,“听说老爷的双亲很早就双亡了,也没见有什么兄弟姐妹来往。平日里和老爷来往最多的,就是米行的孙大掌柜。至于林夫人……”
她迟疑了一下,接着道:“从来没有听她提起过有什么亲戚朋友。也许和我刚来这里不久有关系。”
“你来白梅山庄多久了?”徐镇问。
丫鬟低着头,似乎在算时间,顿了顿才道:“大概有两个月多几天了吧,具体是那一天来的,我已记不太清,好像是四月中旬。”
徐镇记得陈福成说过,林夫人来这儿已经有一年多了,丫鬟却才来两个月,那之前负责照顾林悦铃的丫鬟是谁呢?
于是他就问道:“你来之前,白梅山庄中就只有林夫人一个女性吗?”
“那倒不是。”丫鬟摇了摇头,“之前有个叫小静的丫鬟,是因为她走了,我才来的。”
顿了顿,她又说,“之前那个小静是和夫人一起来白梅山庄的,在白梅山庄呆了很久,两个月前她忽然不辞而别,我通过一户亲戚,托护院队长的面子,才勉强进来的。”
徐镇感到有些疑惑,两个月前走人,这个时间节点颇为敏感。而且她和林悦铃相处三年多,应该已经稳定下来了才是。
从小欢的悲痛看,林悦玲应该不是个对仆人刻薄的人,那个叫小静的丫鬟又为什么要轻易离开?
“她是因为什么缘故而走的?”徐镇又问丫鬟。
“不知道……”小欢先是摇摇头,然后又露出股羡慕之色,以微不可闻的声音喃喃说,“听说她家里人给她安排一门亲事。”
徐镇眯眼想,这应该普大欢喜的事情,怎么小欢却一副欲言还抑的模样?
其中恐怕没那么简单。
于是徐镇就顺着她的话接下去,“那就是说她回去成亲了?”
小欢露出一种很奇怪的神色,像是想说,但又不知道该不该说。
徐镇盯在她脸上,问,“她并不是回去成亲?”
小欢低下头,弱声地说,“她是不是回去成亲,好像和案子没有关系,这点应该不重要吧?”
“因为不确定那条线索有用,所以对于破案来说,每一条线索都非常重要。”徐镇说。
院子里的雨下得更大了,小欢扭头看着被滂沱大雨压弯枝头的李子树。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缓道说,“我想,应该不是。”
“你是说她逃婚了?”徐镇问。
这是个大胆的推测。事实上,小欢的犹豫给了他这种预感。
果然——
小欢踟蹰道:“我猜是这样。听说她交往有个男人,但是她家里对那个男的印象很不好,不同意他们来往,所以安排了这一门亲事。”
这种不是什么新鲜事,徐镇没有兴趣打听,但对小静家里人反对她和那个男人来往,总归有些理由,也许和本案有关系,徐镇就直截了当地问小欢。
她给的答案很简单。
“因为那个男的很烂赌,而且是扬州城里的无赖,名声很不好。”小欢眼底闪过一抹鄙夷,不知道是对小静,还是那个诬赖般的男人。
接着,徐镇又询问了那男人的名字并记下来。
此时,雨越下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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