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西大闸”,一股酸涩涌上唐森的心头。让他想起了一个被埋藏于心底的女孩。她的名字叫柳飞嫣。
如果,可惜,没有如果。
初二下学期开学前,唐森因为和爷爷赌气,剃了个光头。结果,原来的学校把他开除了。他转到一家私立学校去读书。
私立学校,离唐森所住的地方,有一定的距离。所以,他只能骑着一辆破自行车去上学。每当他骑行到学校门口那条路的时候,总能看到一个女孩。她那及腰的长长麻花辫,吸引了他。她还满身散发着,乡村独有的清纯气息。
这个女孩是他的同班同学。从相见后,唐森就知道了。因为,这个私立学校,每个班,它都只有一个年级。而柳飞嫣好巧不巧的,也是初二。
那时候,唐森的同桌是一个城里女孩,叫王子鑫。她的个子比唐森还要高,模样清秀,皮肤白皙。王子鑫她喜欢王菲的歌,而唐森就是个土鳖,他连王菲是谁他都不知道,更何况还听他的歌,这不是扯淡么。所以,他们两个没有什么共同话题,而王子鑫对这个光头同桌也不感冒。相处几天下来,唐森从王子鑫那里知道了麻花辫的名字。
日子就这样淡淡的过下去,直到有一次考试,让他发现了另一个同班同学。她叫赵晓娥,乡镇上来城里上初中的。她有一双特别大特别大的黑眼睛,很亮很亮的那种。她个子不高,带着些婴儿肥,笑起来,红扑扑的脸蛋上,会荡起两个浅浅的酒窝,是真的有酒窝。她是学霸,她考试六百多分,都快七百了,而我们其他人,也就是三四百分。差距拉的很大,老师和校长都对她特别的好。
唐森自从转校后,也就没有好好的学过。况且,班里根本就没有什么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氛围。如果换成现在,再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改成“好好学习天天向前(钱)”,或许唐森会知道了努力。也就明白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道理。可惜,没有如果。单程票的“死亡游戏”,没有重置,没有复活,没有重生,也没有死亡轮回。
唐森他当时四百多分,在班上还能排得上前五。如果是他原来的学校,这种成绩,那分明就是垫底。而现在,他竟然有点开心。“是不是要努把力。”上课的时候,他时不时的会去看一眼那个学霸,这样想着。
初三的时候,换了英语老师。英语老师长得特别的高大有气质,板书写的都是楷书,特别的潇洒。为人也特别的好,鼓励学生上进,向赵晓娥多学习。不过,英语老师是个男的。
在英语老师的影响下,唐森渐渐地偏上了英语。原本七八十分的英语,居然能考到了一百一二,除了赵晓娥,他第一。这种感觉好像是有点爽的。他和赵晓娥的差距,从两百多分,拉近到了一百多分。他可以考到五百上下了。
他发现有时候,他偷偷看赵晓娥的时候,她黑黑的大眼睛都会逮到,然后是羞涩的送上两个浅浅的酒窝,扭过头去,继续听课。
唐森觉得初三上学期,是他人生当中最快乐的了。班上有人对眼,路上有麻花辫,同桌是个靓女,老师是个帅男,女生活委员还老是缠着他纠缠玩。他的精神气十足,信心满满,或许,升学考进一中也是未可知的。
初三下学期,英语老师,被g市高薪聘走了。虽有不舍,但他本身就是校长请来帮一个学期的,只是没有说罢了。新来的英语老师,是个好老师。但是,和原来的英语老师比起来,唐森总觉得缺了些什么。嗯,是缺点什么,这个英语老师是个女的,缺的是“帅”。
赵晓娥也没有来,她被乡镇中学挖走了。她的爸爸是乡镇中学的初中教师。因着某些原由或是升学率什么的,不得已的按着中学校办主任的意思,把赵晓娥又送回到乡镇中学去了。
没有了俯视自己的对手,那自己何必去仰视呢。唐森他也没有学会俯视,只是学会了斜视。偶尔习惯性的瞟一眼赵晓娥原本该在的位置,却能斜视到麻花辫。他曾通过女生活委员告诉麻花辫,他喜欢她。可惜,没有得到期盼中的回应。只是,当唐森骑着破自行车从她身旁经过的时候,她会看他一眼,然后,照常。
升学的时候,唐森考的一般,也就是五百多分。他没有考进一中,考进了高等实验中学。可笑的是,他竟然是这个私立中学的第一名。
在高等实验中学的时候,唐森他竟然发现柳飞嫣在他的楼上,而赵晓娥在他的楼下。
他先发现的柳飞嫣,只是麻花辫已不再,嘴里还戴着牙箍。他经常跟在她后面上楼,然后,在楼层拐角下楼。如果是打个照面了,彼此相互一笑,唐森盯着柳飞嫣上楼。
有一次上体育课,唐森去操场碰到上卫生间回来的赵晓娥。才知道,原来赵晓娥也上了高等实验中学。只是人家的学费是免的,还有补助。现在在楼下的特等班里。特等班,顾名思义,那就是尖子班中的尖子班了。而唐森,他只是个普通班。学费当然还是要照交的。
有第一次,也就有第二次,只是,再也没有了在一个班里,两眼相望了。每次见面,赵晓娥都会像从前一样,羞涩着脸,带着两个浅浅的酒窝,笑着打个招呼就进特等班了。特等班铁桶一块,总是鸦雀无声。无形中形成一个气场,像封印一样,“生人勿近”。
唐森和柳飞嫣保持着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直到高三快毕业。三年期间,唐森曾经有一次都跟到了柳飞嫣的家里,当然是她在这个县城里租的房子里。一间屋,收拾的挺干净。这是唐森第一次,到女孩子的家里。有些紧张,但就是死皮赖脸的一把躺在柳飞嫣的床上。
柳飞嫣小脸绯红,拉唐森起来,唐森就是不起来。柳飞嫣拉着他的胳膊,使着小蛮腰,用力想把他拖下来。抖个圈,他就是不下。最后,她都拉住了唐森的手了。这是第一次,两个人的手拉在一起。柳飞嫣的小手,粉嫩粉嫩的,很有肉感,而且还很光滑。这是唐森,有生以来,第一次,牵一个心动女孩子的手。
柳飞嫣拉着唐森的手对唐森说:“赶快起来给我出去。我房东马上就回来了。”
唐森看着柳飞嫣羞红的小脸蛋,发现她的黑眼睛原来也是很大的。躺着,攥着柳飞嫣的小手,他没有说话,就那样看着柳飞嫣。
柳飞嫣急了,红红的脸蛋火辣辣的滚烫,都快从两鬓渗出细汗来了。
“快起来,我房东马上就要回来了。”她撅起小嘴,气鼓鼓的说道,“再不起来,我就不理你了。”
好吧,唐森顾忌着柳飞嫣细薄的面皮,毕竟是女孩子,要考虑些影响,也就顺着柳飞嫣的力气起来了。
柳飞嫣赶紧拍开唐森的手,向门口推着他说道:“赶快走。”
唐森挪动了两步,停了一下,说道:“好吧。我下次再来。”
“来你个大头鬼,”柳飞嫣嗲道,“赶紧走。”
唐森离开柳飞嫣的家后,整个心脏狂跳不已,脸都红了,手脚都有点抖。他当时装无赖的时候,虽然也跳,像听天雷一样,但也不像现在这样“嘭嘭嘭”的像开火车似的。
临近毕业,柳飞嫣在唐森跟着她上楼的时候,转身停下来,给了唐森一个小纸包。说是送给唐森的。。
唐森没再跟,他打开看,是柳飞嫣的一个大头贴。拍的,他很喜欢。
随后没几天,有一个晚上十点多了,柳飞嫣给唐森打电话,带着些许的抽泣声说道:“唐森,我现在一个人在西大闸的蘑菇亭,你能过来吗?”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