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诗歌十首
1.关于死亡的诗二首
一
《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
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
像没药的香味,
像微风天坐在风帆下。
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
像荷花的芬芳,
像酒醉后坐在河岸上。
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
像雨过后的晴天,
像人发现他所忽视的东西。
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
像人被囚禁多年,
期待着探望他的家眷。
(选自《一个人与他的巴的辩论》)
二
《肉体凋谢了,它的欢乐消逝了》
肉体凋谢了,它的欢乐消逝了。
有的早逝,有的还和我们同在。
金字塔里关闭的是往昔之神
你最哀悼的那些人,他们现在何处?
那伟大的好人,已走向西方,
从此消息杳然。
安慰我们烦恼的心,它将走上
那阳光普照的同一条路。
让我们一起欢笑,把忧愁抛在一边,
穿上细麻衣,戴上没药帽,
没有人能把他的欢乐带给死者,
寻欢作乐在今朝,死亡不分今和明。
2.情歌三首
一
《入夜,我路过他房间》
入夜,我路过他房间,
我敲敲门,没有人开;
晚安,我们的守门人,
我将去打开门闩。
门啊,你是我的命运,
是我的灵魂,
为了你,我们在这里杀一头公牛。
门啊,不要炫耀你的力量!
我们贡献一只长牛角给门闩,
一只短牛角给门锁,
一只野鹅给门柱,
它的油脂给钥匙。
最好的牛肉送给木匠的儿子——
他将用芦杆为我们做一根门闩,
用来编一扇门。
这样,哥哥我将随时能来,
我将发现她的房间大门敞开,
她的床上铺着漂亮的亚麻布,
上面躺着一位可爱的姑娘。
二
《随我来到阳光下的水旁》
随我来到阳光下的水旁,
我紧裹的长袍何等明亮。
用油滋润并用花环装饰,
你的喜悦使我躯体发光。
金色的鱼儿闪烁在池塘,
看哪我把它紧握在手掌。
来吧噢来吧,河水在荡漾。
跟我跳进去,永离这地方。
三
《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
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
无可媲美的人!
她象一颗晨星,
升起在幸福年华之初,
她的肤色白皙,闪光明亮,
一双讨人喜欢的眼睛,
甜蜜的双唇,
不多讲一句话;
挺直的颈项,耀眼的**,
头发如真正的青天石;
手臂赛似黄金,
手指犹如荷花的苞蕾,
宽宽的臀部,纤细的腰,
两腿走路美无比,
高雅的步子踩着地,
步步踩着我的心。
她令所有的人引颈翘望。
她拥抱的人多么幸福,
除了她,我心中没有别的人!
她在外面散步,
宛如又一个太阳。
3.颂歌二首
一
《献给俄塞利斯之歌》
因太阳神把对他的敬畏,
置于人,神,灵魂与死者的心中。
他被授予对太阳城的统治权;
伟神出现在杰都,
主的畏惧在双丘;
伟神的惊骇在罗斯都,
主的敬畏在亨尼斯;
主的权力在坦嫩特,
伟神的爱在世上;
主的名誉在宫殿,
伟神的荣耀在阿拜多斯;
他取得胜利,名列九神之前,
因他在赫尔威尔殿被杀。
二
《献给阿顿神的圣歌》(选)
啊,太阳神阿顿,生命的创造者,
东方破晓,
您的美充满大地。
您美丽,伟大,光芒四射,
高踞在每块土地之上。
您的光辉拥抱大地,
直至您创造的土地边际。
大地生辉,是您在光明之地升起的时候。
是您作为白日之阿顿照耀的时候。
当您驱走黑暗,
当您洒下光辉,
上下埃及便沉浸在节日的欢乐中。
人们起床,是您唤醒了他们;
他们洗净身体,穿好衣裳,
他们举臂为您的出现致敬。
整个大地焕发出生机,
动物吃草,
树木生长,
鸟儿飞出巢,
用羽翼向您的神灵致礼。
兽群欢跃,
飞鸟翱翔,盘旋,
您照耀着我们,赋予它们生命。
船只南航北驶,
道路通行,因您已升起;
鱼儿在河水中穿梭,
因为您的光辉照到了海洋。
4.劳动歌曲两首
一
《我们度过了漫漫长日》
我们度过了漫漫长日,
拎着一袋袋小麦和谷物,
谷仓满出来了,
但还是承受捆扎。
压沉了河里船只的,
是重载的谷物,
虽然我们的心已四分五裂,
但还得拖、举、再拖。
二
《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
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
几千年来人都得戽水,
要推动的不是从天上落下来的水,
噢——刹立——柴巴迪!
在无情的无影的太阳炽烈的光里,
我们站着戽水使田地结果。
当我们心脏炸破时没人会哀悼我们,
噢——刹立——柴巴迪!
附:
《喝得我神去眩晕》
喝得我神去眩晕,
摘取生命的欢欣,
别听你邻人的议论,
欢乐绝不会太过分。
直喝得神去眩晕,
斟满了再狂饮,
斟满了十八樽,
直到我所有的渴望,
无名而烧焚
熄灭在我的灵魂之中。
(注:这十首诗里,有的没有题目,我便采用原诗的第一行为题。)
赏析:
尼罗河儿女的歌,只有两种颜色
——《古埃及诗歌十首》赏析
前记
数年前读过一本书,叫做《古埃及文化求实》,里面译出的一些埃及古诗,译文与内容均至善至美,曾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最近,和诗人朋友沈方讨论外国诗时,又想起了这本书里的译诗,就挑了五首我认为最好的请朋友看。后来意犹未尽,又从《尼罗河传》一书中抄了五首埃及古诗,才集成了我所谓的《古埃及诗歌十首》。
这么好的诗,光干巴巴的抄在一起似乎有些单调,因此我觉得只有再把我对它们的理解以及相关的背景知识记录、摘抄出来,才不枉我对古埃及文化的景仰和古埃及诗歌的喜爱。便又花了几个晚上与白天的工夫,写了下面的文字,算做个人赏析。
同时,我又请沈方为我写一些“上档次”的赏析,想最后加到里面,因为我毕竟一点也不懂诗歌,只会胡说。可是,看了他写的《诗歌的原始样式》一文后,感觉加到我这里不合适,因为那篇文字本身就是一篇完整的有独到见解的好文字,就不好在这里沾朋友的光了。但我要向朋友们推荐他的那篇文字,看了我下面介绍的创作背景等,再看他的那一篇,也许领悟得会更深一些。
凡在下文中摘引的文字,我都尽可能的注出引自何一种书,交叉引用时,往往难以详注,只好从略,好在文末附了主要参考书目,我所摘编的文字基本全在那里面,朋友们可以参看。
(一)两点准备
(1)古埃及文学简述
在赏析之前,要做两点准备工作。第一,需先对古埃及文学有个大致的了解。下面的介绍抄自
《古埃及文化求实》:
古埃及从王朝时代开始出现文字,祈祷文和自传是两种最早用文字记载的文学形式。祈祷文比较刻板,自传则比较自由,所以后来终于发展成真正的记事文学。
古王国时期,产生了一种教谕文学。那时的思想家认为,是太阳神安排宇宙秩序,国王则受神的委托。这些思想家创造了许多箴言与教条,用来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这种形式和内容的作品,则被称为教谕文学。
中王国时期,涌现出大量的文学作品,形式多样。这一时期是古埃及文学的古典时代。
新王国时期,在阿赫那顿(即阿门荷太普四世)实行宗教改革后,出现了“超然存在”和“宇宙神教”。同时期的圣歌,反映了对“超神”即“众神之神”的崇拜。
这一时期出现的情诗,内容独特,富有情趣。这些情诗充斥大量文学游戏、比喻和冷僻字眼,情人间以兄妹相称。
这一时期的祭祀文学也比较发达,其代表形式为“亡灵书”。
(2)古埃及王朝的划分
第二,需了解古埃及王朝的划分和这十首诗的大致创作时代。
我们知道,古埃及史上共有三十一个王朝。但为研究方便,常有学者把这些王朝划分为这样的五部分:早王朝(公元前3100-2686),古王国(前2686-2181),中王国(前2181-1567),新王国(前1567-1085),后期埃及(前1085-332)。对括号中的具体年代,学者们的意见各不统一,我这里采用的是《剑桥古代史》中的分法。
我抄出的这十首诗,基本上都是新王国时期的作品。其中,“入夜,我路过他房间”、“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献给阿顿神的圣歌”三首,肯定是新王国时期的诗作;“肉体凋谢了,它的欢乐消逝了”、“随我来到阳光下的水旁”、“我们度过了漫漫长日”、“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喝得我神去眩晕”是中王国到新王国之间的作品;“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是中王国时期的作品;“献给俄塞利斯之歌”这首,根据诗意推测,很可是古王国时期的作品,因为“那时的思想家认为,是太阳神安排宇宙秩序,国王则受神的委托”,而这首诗恰好反映了这种思想。
(二)现在是赏析时间
(1)洞彻生命与死亡的诗
准备工作作完之后,可以具体来谈了,先谈前两首。
一位古希腊人说过,埃及人的生命在于为死做准备。这话有一定道理。古埃及人非常热衷于修
造坟墓,雕刻墓室,把尸体“精工细作”成木乃伊——这些“为死做准备”的工作的确曾耗掉了他们的很多时光,也说明了他们是相信灵魂再生,迷恋死亡的。
其实,古埃及人对死亡的迷恋和敬重,只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和敬重。生命是快乐的,死亡是恐怖的,但如果死后可以再生,那么死亡也就不再恐怖,甚至是值得迷恋的了——他们的这种看法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古埃及人对生命才是更为看重的。
所以多数古埃及人对人生的态度往往是积极的,现实的。他们知道,生命是短暂的,所以活着的时候应该充分享受生活,人生的意义也不在于为死做准备。
在中王国时期创作的一卷纸草上曾经写着这样一句话:“愉快地享用自己的财富,什么也不要拒绝”。同期的另一首诗里则这么说:“快活些吧,驱走有朝一日你将成为幽灵的想法!人生在世,须及时行乐!任何美好的东西都不能带到彼界,到了那里决无回头路!”
由此可见,古埃及人对生与死采取的是什么态度。“肉体凋谢了,它的欢乐消逝了”这首诗反映的就是这种态度。你看,诗人分明认为人一旦死亡,欢乐也就随之消逝,所以还是“寻欢作乐在今朝”的好。同时,诗人对死亡也不那么恐惧,因为他觉得死者的亡灵能走上“阳光普照的路”。不过,诗人对灵魂再生说到底还是有些怀疑的,因为他也不清楚“最哀悼的那些人,他们现在何处”。总的来看,诗人认为,既然“死亡不分今和明”,生命又是如此短促,还是该珍惜人生,时刻“欢笑”。
“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这一首,从表面上看倒验证了那个希腊人的话,但其实又未必尽然。
这首诗是组诗“一个人与他的巴的辩论”中的一首,创作于第四王朝,属中王国时期的作品。它属于教谕文学类,但却一反传统的宣扬厌世思想。我们已经知道,多数的古埃及人虽对永恒世界十分向往,对生活的态度也很积极,而这组诗的作者却只想从死亡中寻得解脱,这是为什么呢?
为了更好的解释这一点,让我先把这组诗的大概内容从《古埃及文化求实》里抄出来:
一个人遭受不堪忍受的重荷,想一死了之。他的“巴”(巴,即灵魂。被画做长着人头,人手的鸟的形象。我用的电脑里自从存了一幅巴的图片后,从此就有灵性了J)被他对生命的抱怨所激怒,威胁要离开他。他十分恐惧,因为没了巴,他就不能在死后升天。(古埃及人认为,人死后,巴可以飞走,但其尸体仍是巴依存的基础。)所以就请求巴不要离开,也不要反对他对死的追求。巴鼓励他享受人生,不必烦恼,最后巴终于被他说服,答应和他在一起。此人对痛苦的倾诉和对死的渴求,是通过四首抒情诗表达的,这里选的是其中的第三首。
读罢此诗,你会发现,诗人既洞彻了死亡,也洞彻了生命。诗人也曾热烈地追求过生活,但最后,他发现生命虽绚美如荷花,但亦短促如急雨,生的快乐即使再值得追怀,终究不能成为永恒。相较之下,死亡才是永恒的,就像“荷花的芬芳”,“雨过后的晴天”,既能让人沉醉,又能给人带来绝对的平和。所以,诗人一心等待着死亡的造访,其渴切的心情就像等待与久别的亲眷重逢时一样。
我不能否认这一点,即生命短暂,死亡才属于永恒。但是,如果你对人生不加以积极的追求,你的死亡也不会属于永恒,只会显得毫无价值。从这首诗里可以看出,诗人一定是遇到了某种无比沉重的打击,才失掉了生存的欲念的,这原因可能和社会的动荡有关,更可能和诗人本身的遭遇有关。不管怎样,都应该明白这一点:诗人曾经是热爱生活的,你不能说他的生命一直是在为死亡做准备的,他的求死可以说是迫不得已,所以才能得到巴的理解。
这首诗运用了大量生动形象的比喻,从味觉、视觉、感觉等角度对死亡的永恒美做了极其艺术化的表述,淋漓尽致地抒发了他对生命和死亡怀有的感情。如果诗人在诗里一味的抱怨生命,赞美死亡,其艺术感染力绝不会有这么深。相反,诗人恰恰是借生命中的美好事物及其予人的愉快感受来描摹死亡,所以才让你在阅读时不觉的产生接近死之永恒的美感和快感,一点感觉不出诗里面有什么悲观、颓废的成分。只有在放下这首诗时,你才觉得不该对生命持完全否定的态度。可你若再读这首诗,可能又不这么认为了,这正说明这是首具有极高艺术感染力的好诗。
(2)感情炽烈的情诗
下面来谈这三首情诗。
新王国时期,出现了大量的情诗,其特点前面已经介绍过,这里我要说一下它们的艺术价值。别的我不知道,但就这里的三首看,它们几乎都堪与《旧约》或《诗经》中出现的情诗媲美,前两首甚至在某些方面犹有过之。
“入夜,我路过他房间”、“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这两首,不但“表现手法自由”,“内容独特”,感情也格外的的真挚、奔放、健康。它们都选自切斯特•贝蒂纸草的第一部分,属新王国时期的作品。该纸草的第一部分共有三组诗,前者选自第一组,后者选自第三组。
“入夜,我路过他房间”这一首所运用的比拟十分新奇。男青年在夜晚到情人门前叩门而得不到回应,但又不甘心走开,因此对着这扇阻挡了爱情脚步的门产生了奇特的联想。在幻觉中,他把门想像成能决定爱情命运的神,准备向其献祭,以期得到它的赐福,见到心爱的姑娘。这种比拟虽然出人意料,细想来却也还在情理之中:爱情容易使人产生幻想,所以为神圣的门所阻的情郎,自然会把门看作神,对其产生敬畏感。他对门的献祭,也就是对爱情的献祭。在他看来,和情人有关的一切都是神圣的,何况是她家的门?人们常说,恋爱中的人是疯狂的,但能疯狂到什么程度,看了这首诗就可以知道大概了J
“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这首诗里的男子,虽然没能对门产生幻觉,但却对爱人产生了“幻觉”。实际上,他比那个在情人门外徘徊的男子更可怜,这不但是因为他对爱人的渴望与仰慕比上一首诗里的男子更重,更因为他自始至终都只是在“暗恋”,那姑娘可能根本都不认识他。但也就因此,他的感情才格外的真挚、热烈。
恋爱中的中国男子,能够“情人眼里出西施”,可在这个埃及男子的眼里,他那“在水一方”的情人,却远远胜过“西施”,简直就是独一无二的女神。诗里运用的大量比喻则证明了这一点。你看,他所爱的人,既像晨星,又像太阳,身体的各部位几乎都闪闪放光,连走路的姿态都凡人难比,世间女子哪里有这样的神采?尤其是她的手臂,居然“赛似黄金”——就是神像也没这么完美呀,除非是活生生的女神才可以。这些比喻虽然很夸张,但却不嫌过火,正好把男青年对爱人的强烈感情一点不剩地表达了出来——若是他的爱人听到了这些赞美,恐怕是要立刻嫁给他吧。
我认为我读过的古代情诗里,对女性美的描绘、赞颂之词无出其右。我们中国的古诗里也有这样的诗句,可和这首诗里的描绘比起来,往往逊色许多。不信我们拿中国古代描摹女性美最著名的那首“硕人”(《诗经•卫风》)中的部分段落来比一下。请看这几行对美丽的庄姜的描写: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
领如蝤蛴,齿如瓠犀。
螓首娥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可见,我们国产美女原来是这个样子:手如白茅的嫩芽,一碰就会掉落;皮肤如冻结的脂油,一捅就会破,弄不好还会满手油腻;脖子就更可怜了,像天牛的幼虫一般,估计也就像钢丝那么细——这么细的脖子怎么能支撑那大脑袋呢?我真好奇;她的牙也糟糕至极,竟如葫芦的籽一样,虽然白而齐,但毕竟不很结实,可能啃一块鸡骨头就能硌碎十几颗,除非光喝水;她的脑门方方正正,像某种虫子,眉毛则细得像蚕蛾的须子…
看到这里,我感觉这位美女活脱脱是一个怪物,若勉强算作人的话,也绝对是世上少有的畸形人,没有半分可爱之处。可就凭这些可怕的描写,居然能过渡到下面两句美到极点的诗句“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真是匪夷所思。
金性尧先生曾经认为“硕人”是我国早期写女性美最突出的一首诗,但我觉得,这首诗虽然尽够“突出”,但实在是美的诗句只有我刚才举出的这两行。
当然,古今的审美情趣可能不太相同,有的古人愿意拿天牛的孩子比做美人的脖子也很自然,因为她觉得那才是美,所以我刚才的“译文”里有不少开玩笑的成分。
不过,同是描写女性美的古诗,为什么我觉得埃及的那首看起来那么感人,夸张而不过分?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的审美情趣相同。可为什么我不“从周”,反要“从埃及、希腊罗马”的审美情趣呢?那是因为两点:第一,有些审美情趣今天已经不能全部接受;第二,有些审美情趣根本就是以病为美。
我这里说的“以病为美”倒不是指“硕人”这一首,因为由于时间、欣赏角度等的不同,我们今天已经不大能理解那时的审美情趣。所以,我们今天认为的“病”,那时却被认为“美”,这也可以理解。自春秋战国以后,中国先后出现了许多王朝,对女性的审美情趣在各个时期也各有不同,其中有的情趣我们今天能理解,有的则不同,道理正如我上面所说。
但是,到了明清时期,尤其是清代,我们国人的审美情趣却变得令人恐怖了——我说“以病为美”的情趣就是在明清时代产生的。
明清时代的人们,往往只喜欢病态的美,在生活中把女人摧残成半死不活的怪物还不够,在诗文里更要随心所欲地创造所谓美的典型,简直有些丧心病狂了。虽说过去的几千年来,世界各民族都曾“集体无意识”地歧视、虐待过女性,但明清时期的男人也做得太突出了些,他们居然认为女性的脚越小越美!以这种畸形的审美观约束出来的女性,当然看起来像怪物;持有这种病态审美心理的男人,无疑是心理变态,尽管其中不乏才华横溢者,那也只能说他们是才华横溢的心理变态者罢了。
总之,“硕人”一诗里的审美情趣我们今天已不能理解或全部接受,所以不必提倡;明清时代的“小脚情结”只是一种集体的病态,今天更不可以提倡;唐宋时代的审美观才和现在比较接近,但也有我不能同意的地方。因此,我觉得那些审美情趣离今天都太远了。
而这首埃及情诗里所宣扬的女性的健康美,才符合现代的审美眼光,所以自然能得到我的认可。同样,古希腊、罗马等国的情诗中所宣扬的也多是这一种正常美,基本符合现代的审美情趣。
“随我来到阳光下的水旁”这一首,我不能确知创作年代,但看其风格,也很像新王国时期的作品。这首小诗不必解说,一看既知,另外的解释反可能破坏了它的美。
(3)哀而不伤的悲歌
“我们度过了漫漫长日”、“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喝得我神去眩晕”这三首,大约创作于公元前二十世纪至十世纪之间。“我们度过了漫漫长日”是拖运法老谷物的农民唱的歌,“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是尼罗河边戽水的农民唱的歌,“喝得我神去眩晕”是一个女主人和其奴隶的二重唱。
从前两首歌里可以看出,埃及农民生活是困苦的,多么辛苦的劳作也改变不了他们的命运。据说,古埃及的总人口为1400万,其中农民就占了1200万。那么,为什么占总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会有这么低的社会地位和悲惨的生活?
也许是因为他们愚昧无知(这并不是他们自己的过错),但绝不是因为他们不勤劳。不信你就听听这两首震撼人心的劳动歌曲吧。歌里的农民为法老拼命的拖运小麦,直把心拖得“四分五裂”,“但还得拖、举、再拖”;他们顶着烈日戽水,直把“心脏炸破”,也没人来同情他们。为什么他们付出这么多,却几乎什么都得不到?这公平吗?
这两首歌曲,没有华丽的语汇,也没有复杂的技巧,只是如实描写,直抒胸臆而已,但读来却格外的感人。读完它们,不由想起《诗经》中的“硕鼠”,海涅的《西里西亚的纺织工人》。只是相比之下,这两首诗却更能令人动容。
“硕鼠”里的讽刺意味和诗歌技巧削弱了其艺术表现力,《西里西亚的纺织工人》一诗的宣泄意味太浓,看起来像口号,更等而下之——而这两首歌曲则不然。乍一看去,你看不出里面有多少愤怒,讽刺,宣泄的成分,甚至也看不出哀伤,可细细品味后却能有最沉痛的感受。这从另一种角度说明诗的技巧有时是不必要的,如果感情到位,就可以“无招胜有招”了。
庄子云,哀莫大于心死。这两首歌里的农民,虽然早已心碎,却还得拼命地劳作,有如机器一般,承受着非人的待遇,其境遇能不令人同情吗?其濒死的心中的哀痛能不感染了你吗?
只有哀痛到极点的人才能唱出这样的歌,才能达到这样“哀而不伤”的境界。
农民们的境遇是这么悲惨,那么贵族们呢?看了“喝得我神去眩晕”可以知道,尽管劳动者是那么的忙碌,贵族们却无所事事,闲极无聊。他(她)们心中似乎也有愿望不能满足的痛苦,,但和农民的痛苦比起来太微不足道了。这两者的强烈对比真让我愤怒——虽然我觉得这是一首好诗,但实在看不惯诗里表现的那种自私、颓废的生活态度。
(4)壮美的生之颂歌
“时属草昧,庶民朴淳,心志郁于内,则任情而歌呼,天地变于外,则祗畏以颂祝,踊跃吟叹,时越侪辈…或逮后世。”——《汉文学史纲要》
从鲁迅写在《汉文学史纲要》第一页上的这些话里,我们可以做出以下两点推断:第一,诗歌可能是世界各民族中最早出现的文学体裁;第二,最早的诗歌内容可能是对神(自然)的“颂祝”。
我想,古埃及的情况可能也是如此。我们知道,埃及最早用文字记载的文学形式是祈祷文与自传。不过,它们虽具有诗歌的特点,但却不是地道的诗歌,最早也是最地道的诗歌文学很可能就是赞颂诗。那么,这种所谓“最早最地道的诗歌文学”的特点和艺术价值如何呢?
埃及的赞颂诗“主要是写给神或国王的,内容多重复,并且充斥赞誉、夸耀之词,因而有艺术价值的不多。”(自古以来,歌功颂德的作品多数都毫无艺术价值,这是公理。)不过,其中也还有一些有艺术价值的诗歌,如我这里抄录的两首。
这两首赞颂诗中,“献给阿顿神的圣歌”创作于第18王朝,阿门荷太普四世(前1379-1362)在位期间,是新王国时期最出色的一首赞颂诗;“献给俄塞利斯之歌”一首,我不知道创作年代,只知道原诗是刻在一块石碑上的,估计是古王国时期的作品,理由见前述。
由于它们一是献给俄塞利斯神的,一是献给阿顿神(太阳神)的,所以有必要先介绍一下有关的神话传说。
古埃及关于俄塞利斯的神话传说版本很多,这里我只从《古埃及文化求实》、《神秘的金字塔》等书中摘出一两种,合抄在下面(《金枝》里有更详细的介绍):
阿图姆神是埃及的第一个神,他自己生出了空气神和水汽女神;水汽女神又生出了地神与女天神;女天神生出了俄塞利斯、伊西斯夫妇,塞特、娜芙提斯夫妇。这九位神祗后成为一个神圣的整体,叫做“九神会”。
俄塞利斯被说成是地神的合法继承人,埃及的第一个国王。他的弟弟塞特嫉妒他的权力,用计把他杀死剁碎,碎片撒遍全埃及。他的妻子伊西斯不辞辛劳,把尸体从各地“化零为整”,(桃谷六仙很可能也擅长这种法术J)用符咒把它们拼合到一起,暂时让它具有生命,使自己受孕生下荷拉斯。据说俄塞利斯的墓地位于阿拜多斯,后来那里便成了圣地。荷拉斯和塞特为王位争战了80年,最后阿图姆神出面,让做了冥王的俄塞利斯裁断,才确定了荷拉斯为合法的王位继承人。
阿顿神是埃及的太阳神,对他的崇拜中心在阿玛尔纳。(有趣的是,这首赞颂他的诗就是在阿玛尔纳被发掘出来的。)埃及是多神教的国家,每一时期,每一地方都流行不同的神,在阿赫那顿即位时,埃及人多信奉阿蒙神,但他却推出阿顿神与之对抗,结果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在他统治的阿玛尔纳时代,埃及全土基本只信阿顿神。
知道了这些,再来看这两首诗,就能很容易的明白,前者表达了埃及人对俄塞利斯的敬畏之情,后者则是在埃及独尊阿顿神的时代创作出来的。
我们也能明白,为什么“献给俄塞利斯之歌”里要提到阿拜多斯,原来因为那是俄塞利斯受膜拜之城的关系(杰都,双丘等为地名),该诗的最后一行,则指的是俄塞利斯被杀的传说。
不过,我把“献给俄塞利斯之歌”抄在这里,只是因为它的创作手法独特。它的“前六句与后六句的象征文字首词成‘顺倒’式样,结构很是奇特”,具有对称的形式美,而诗的本身我看则乏味至极,没有什么意思。而“献给阿顿神的圣歌”则不同。它不但技巧成熟,文字优美,生气十足,感情真挚,意境也十分高远,具有古典艺术美,堪称这一类诗中的顶尖杰作。
诗经中的全部“颂”诗都不如这首诗优美感人,《圣经》中的赞美诗也都不及它(也许是我看的译诗译笔太差),至于我们中国几十年前大街小巷上传唱的那些献给某某某的颂歌,虽然数量多得足以压死你,但加到一起仍不能和这首诗比,连其半分的半分都不如,看了只能让人作呕。
这首诗的美,不必我来多说,朋友们可以自己去体会。但有两点却要在此说明,一是原诗据说有100多行,这里录的只是选段,因为译者只选译了这么多;二是这首诗对后世的颂歌创作影响深远。在崔连仲主编的《世界史•古代史》中说,《旧约•诗篇》中的第104篇就是在它的影响下创作出来的。我找来这首诗一看,果然如此。请看这几行:
…耶和华使泉源涌在山谷,流在山间,
使野地的走兽有水喝,野驴得解其渴。
天下的飞鸟在水旁住宿,在树枝上啼叫。
……
那里有海,又大又广,其中有无数的动物,大小活物都有。
那里有船行走,有你所造的鳄鱼游泳在其中。
怎么样,两下对比,可以看出后者的抄袭痕迹吧?只是这译文看起来乏味极了,远不如“献给阿顿神的圣歌”的译文有声色。单从内容看,前者也不如后者,因为前者所称颂的那位老耶,怎么看都像一位施恩图报的人物,还试图用自己的神力迫人慑服,未免叫人瞧不起。后者所称颂的太阳神才有无私的情怀,值得人敬爱呢。
(三)永恒的赞歌
写到这里,我的长篇赏析该结束了。如果国内有人能把这些壮美的埃及文学作品都译出来,我
这里可赏析的诗篇决不会仅仅这么十首,我的评论也不会这么轻易的结束。
但在结束前,我忍不住要再抄几行阿门荷太普四世时期的赞颂诗在这里,作为结束诗:
啊,太阳,自从世界开始您就照耀着,
您高高升起,把世界引向美。
……
您把从地下世界来的尼罗河给予了埃及。
是的,太阳不但把尼罗河给了埃及,也把生命给了尼罗河儿女,让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去感悟、讴歌生的壮美。
太阳落下的时候,黑暗就会出现,就像灿烂的生命过后是黑色的死亡一样。死亡是永恒的,不管它让人向往还是悲伤,它里面一样有值得埃及人歌颂的永恒美。
尼罗河的儿女们,懂得生命,也懂得死亡。他们既用火一样红的漏*点赞颂生命,又用夜一样黑的感情赞颂死亡,因为他们觉得应该歌颂世界上的一切美。
尼罗河儿女的歌,只有两种颜色:红色和黑色。
尼罗河儿女的歌,已经超越了他们的肉身和时代,成为永远的不朽。
2000年7月19日晚—7月22日晚6:35写,7月23日下午1:38改;7月28日上午10:52录完并再改
参考书目:
《古埃及文化求实》汉尼希等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9月版
《尼罗河传》路德维希著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3月第1版
《神秘的金字塔》扎马罗夫斯著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世界史•古代史》崔连仲编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圣经》南京教会简化字与标点和合本
《诗经译注》程俊英译注上海古籍书店1985年2月第1版
《闲坐说诗经》金性尧著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汉文学史纲要》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
附:
诗歌的原始样式
沈方
诗歌是从人类隐秘的心灵深处传来,如险峻的悬崖下面,深渊底部升起的叫喊。诗人逝去,他留存于世间的声音,让活着的人在千年之后神经震颤。就象是看不见的手指,拨响了生命的琴弦。作为一门古老的艺术样式,诗歌不借助于语言之外的任何材料,连韵律也只是在一旁助兴的仆从。
追溯到时间河流的源头,古老典籍的记载可以证明,最早的诗歌是口传耳闻的艺术。“断竹,续竹,飞土,逐肉”,这首据传是黄帝时代的谣曲《弹歌》,寥寥几个字所表现的动作,正是先人们的生存境况。“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上古歌谣《击壤》),我们可以清晰地想到看到,那些拍击土壤放喉歌咏的男男女女,是在歌唱自己,为自己感叹不已。娱乐、游戏、赞美或者敬畏,古老的诗歌是疼痛的叫唤,喜悦的欢叫,忧伤的悲泣,绝望的呐喊。诗歌的本质是抒情,不是记录、描述,中国的诗歌的《诗经》时代,没有出现通常所说史诗样式的叙事诗,恰好说明诗歌的资源是人类的抒情需要。我相信拨开诗歌传统的迷雾,抒情的光
芒始终照彻真正的诗歌,使一些化妆成诗歌的文字喑然失声。
任何一种艺术样式都可以扩展出另外的功能,比如绘画可以分化出工艺美术。罗马时代的荷马英雄史诗,是到处传唱的口头叙事文学总结,称之为叙事性英雄史诗的原因,在于其中保留了传唱过程中必要的抒情。盲目的吟唱艺人荷马唱到无限感慨处,他会情不自禁地加入抒情,发出数声仰天浩叹。之所以说荷马是吟唱艺人,是因为《奥德修》和《伊利亚特》不能指称是荷马个人创作,而且从来没有出现过专事诗歌创作的诗人。很难设想,一个人可以与现实生存疏离,整天专事写作诗歌。头戴诗人桂冠远离生活的结果,必然是诗歌的枯竭。诗歌的业余性决定了诗歌是具备诗歌器官的幸运者的感叹,是爱过恨过之后歌唱。作为叙事文学的荷马英雄史诗,是加入了抒情的叙事文学。在这里,抒情是叙事间歇的歌唱,是一个叙述者说到悲哀处啜泣、是说到兴奋处欢笑、是由衷的赞美。
因此,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的诗歌状态,排拆任何脱离原始抒情本质的修饰。《诗经》中诗篇,自然万物信手拈来,咏叹歌吟,完全出自天然的“清水出芙蓉”。“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其雨其雨,杲杲日出。”女子盼望夫君的归来的心情,就象期待下雨却偏偏出了太阳。“比”与“兴”的景物,在生存现场的周围随处可见,看不见刻意的搜寻,一切都在不经意之间,在足够生存经验之上,诗歌以抒情翅膀飞翔。
最近,朋友肖毛从他读到的讲述古埃及文化的书中摘抄了十首埃及古诗,送给我看,阅读之后使更加相信诗歌的抒情本质,同时也体察到诗歌语言来自于生存的现场经验,看到了诗歌长河在源头的清澈景像。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一首“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像没药的香味,/像微风天坐在风帆下。/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像荷花的芬芳,/像酒醉后坐在河岸上。/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像雨过后的晴天,/像人发现他所忽视的东西。/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像人被囚禁多年,/期待着探望他的家眷。”诗中疼痛到极致,大彻大悟之后的清醒,出人意料、诡异的比喻,微妙的传达通过阅读浸透到全身,让人嗅到灵魂的芬芳。在第一小节中比喻死亡像没药的香味,深刻地剌激阅读者联想起伤者的痛苦,对死亡的回归感。没药据说是没药树的树脂,结成块状或颗粒状,呈赤褐色或黄褐色,是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的药料。从没药的香味中,抒情的主角的形像立刻出现在面前,风帆下吹过的微风、水面上盛开的荷花、酒醉后坐在河岸边,雨过天晴,种种景像纷至沓来,诗歌阅读浮想联翩的效果被简简单单的数句挥发得淋漓尽致,生存的痛苦在诗中得到最大限度的解脱。
“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一诗,直接取材于现场的比喻形成的氛围,笼罩在阅读者上空,消除了时间空间的距离,犹如身临其境。没有繁复的修辞几乎是所有古代诗歌品质,从技术的层面看,这首诗中比喻需要的“像”字事实上可以忽略,抒情的强烈覆盖住仅有的修辞。而天然、非凡的比喻,往往是从自身的生存体验中获得。没有切肤之痛的模仿写作者,动用种种要达到这种令人震撼的程度显然是勉为其难的。诗歌的原始样式再次证明抒情的原始力量,古代诗歌所具备的品质摧毁一切非诗的芜杂逼近阅读。
当然,任何经过翻译的诗歌,由于空间、文化的客观距离,对阅读者容易产生陌生的剌激,有益的误读常常形成出奇不意的惊人效果,“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一诗同样也不例外。从庞德开始,欧美国家诗人对中国古典诗歌某种程度的误读,给欧美现代诗歌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也必须看到,庞德从误读中得到的恰恰是从生存现场去体验,不过是体验角度、方式的变换,《地铁车站》一诗绝非模仿现有、既存的诗歌写作。只有回到诗歌的原始,才能得到本质的诗歌。陈腐语言的灾难,是由写作者虚伪的抒情造成,失去现场体验的写作,不可能具备发现的目光,只有从阅读中偷盗。由此,我得出的结论是,真正的诗歌,就是原始样式的诗歌。
古埃及宗教性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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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3日15:53
大约公元前5000年,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及人已经开始了定居的农业生活,翻开了人类最古老的文明史。丰饶的尼罗河孕育的以引水灌溉为主的农业文化,“金字塔”结构式的法老专制的政治形态,以及灵魂不朽死而复生的原始宗教信念,构成了古埃及人精神生活最重要的三个方面,并指导着古埃及历史的发展脉络。作为农耕文化产物的古埃及政体的最早形式,是相邻的部落合并为诺姆,每个诺姆有各自所崇拜的诺姆神,诺姆首领名称的原初意义即是“运河开掘者”。尼罗河洪水一年一度的泛滥之后所滋润的绿色希望,意味着恐惧的终止和生命的复活,与此相关,关于太阳神拉和死而复生的自然繁殖之神奥西里斯的自然崇拜很盛行。这实际上是埃及自然生存环境和农业生活方式在古埃及人心灵上的内化。
在前王朝时期(前3200—前2700),第一王朝的法老梅涅斯统一了上下埃及,建立强大的奴隶制国家,自此法老不仅成为政治体制的中心,同时也成为宗教信仰的核心。法老被视为太阳神拉的儿子。由于太阳神拉被奉为最高神,故此法老崇拜被等同于神灵崇拜,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大约在这个时段(公元前3300年)埃及人发明了古奥的象形文字,他们用尼罗河畔的芦苇制成纸草、以芦管制成笔书写记事,许多作品就是写在纸草卷上保存下来的。此后的古王国时期(前2700—前2200),中王国时期(前2200—前1584)和新王国时期(前1584—前1071),埃及文明取得了极高的成就,始建于第3王朝(前2686—前2181)时期的金字塔至今仍是难以企及的伟大建筑,早期金字塔铭文和棺椁铭文标志着埃及象形文字的逐渐成熟。中王国时期是古埃及文学的鼎盛时期,神话传说、故事箴言和诗歌歌谣等作品成就突出,在文学体裁、描述方式和修辞手法等方面为后世文学树立了典范。
古埃及文化的自然崇拜、法老崇拜和亡灵崇拜的思想,与关于奥西里斯的神话有着直接而内在的联系。这个神话叙述作为河水、土地和植物繁殖之神的奥西里斯给人间带来富庶和幸福。他的弟弟南风之神赛特因嫉妒而杀他,并且分尸散抛埃及各地。奥西里斯的妻子伊西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将丈夫的尸体一一找回,并恳求诸神让丈夫复活,但诸神只允许奥西里斯留在冥府为王。伊西斯伏夫尸痛哭而与夫魂相交受孕生下赫鲁斯,赫鲁斯长大以后找恶神赛特报仇,在父王奥西里斯的帮助下战胜杀父仇敌,继承父亲在人间的王位。奥西里斯神话具有丰富复杂的人类学意义,表征了古埃及人关于神秘的自然与生命的原始思维。在这则神话中代表繁殖和丰收的奥西里斯,战胜了代表干燥南风和降低水位的赛特,潜在地象征了他们对生命枯荣衰盛循环有序的繁衍愿望。奥西里斯作为古埃及的恩神,既是一位开化原始的英雄,又是一位倍受残害的罹难明君;既是体现万物繁衍、生命旺盛的繁殖丰收之神,又是象征自然荣枯循环、生命盛衰有序的冥界之王。从冥界与日出日落的对应关系中不难看出,太阳西坠意味着生命的终结,故尼罗河西岸成了死者的葬身之地。赫鲁斯是奥西里斯在人间再生的体现,奥西里斯则成为太阳在夜间运行的象征,死者只有在他的导引下才能穿越冥府,达向新生。
这种灵魂不死的执著信仰,驱使古埃及人在人死后将尸体涂上防腐剂和香料制作成“木乃伊”。为帮助亡灵顺利通过奥西里斯的冥界审判,应付各式各样的审问及穿越种种艰难险阻,从而获致再生,他们将这类指南性和备忘性的文字写在纸草上,放入死者的金字塔、陵墓、棺椁,甚至直接裹在“木乃伊”的身上。产生于新王国时期的宗教性诗歌汇集《亡灵书》就是这样一部关于冥界信仰的产物,包括27篇诗,计140章。其内容大致包括颂神诗(对太阳神拉或冥王的颂扬,称他们是“众神之王”、“万有之神”)、祈祷诗(表现亡灵对冥王的崇敬忠诚,用否定的方式极力为自己的一生辩白,表明生前从未做过任何坏事,请求神的恩赐或者宽赦)、劝诫诗(专门叮咛心在冥王审判亡灵之时要替死者隐恶扬善,嘱咐替身俑在冥间如何给主人殉葬和服役)以及神话诗、歌谣和咒语等。其中《阿尼的纸草》一章最为知名,阿尼是底比斯的祭司,他以自己为例详细记载进入“奥西里斯冥界”的各种程序、咒语以及一些神话。《死人起来,向太阳唱一篇礼赞》以漏*点洋溢的诗句赞美太阳神拉,同时也是渴求生之永恒不朽的意愿的表征。还有《他把自己与大神拉合而为一》、《他向奥西里斯,那永恒之主唱一篇礼赞》等篇章,均充分体现了古埃及人崇拜冥界、祈求永生的原始宗教情感。《亡灵书》和《阿顿太阳神颂诗》、《尼罗河颂》一道代表了古埃及宗教诗的主要成就,《阿顿太阳神颂诗》在颂神诗中最为著名,这首长诗热烈地赞颂了赋予大地生命的太阳神的力量。埃及考古学家认为,古埃及颂神诗对古希伯来文学的影响在《旧约•诗篇》中留下明显痕迹。颂扬尼罗河是古埃及文学的重要主题之一,《尼罗河颂》蕴涵着“埃及是尼罗河的赠礼”这一深长意味,在古埃及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除此之外,古埃及还有许多的歌谣、诗歌、箴言、故事及纪实游记等流传下来。自中王国时期开始故事性作品逐渐增多,这些故事带有较多上古原始思维色彩,它们关于命运、谋略等母题还对后世西方民间故事产生了影响。其中《能说善道的农夫的故事》、《赛努西故事》、《遭难水手的故事》、《厄运被注定的王子》、《两兄弟的故事》及纪实游记《威纳蒙旅行记》等最为著名。每个时期还有传记作品以及丰富的训诫和箴言,这类教谕文学有些出于法老、官员之手,用以驯服臣民;有些是安身立命的道德价值标准。著名的《普塔霍蒂普箴言》成为后世《圣经•所罗门智训》的模本。
总之,古埃及文学是人类最古老的文学遗产之一,在题材或体裁上对古希伯来文学和古希腊文学以及中古东方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世界文学史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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