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谋算万古布局天下之无尽血海
盘古开天,身死而演化万物,其中魂魄化三清,精血化祖巫。而盘古的肚脐化作了无尽血海。
无尽血海存在于洪荒北方,它和北海共占四分之一北方,是一处凶险禁地。
血海之中鱼虾不兴,虫鸟不至,天地戾气污浊都聚集于此,故又称幽冥血海。
无天划破了虚空,直接从东海来到了北方,看着滚滚的血浪,陷入了沉思。
开辟地府,掌控轮回,执掌六道,控制万物生死。这是无天定的一个小目标。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够活下去,才能够不被天罚一雷电劈死。
但,轮回有六道,分别为天道、阿修罗道、人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
而按照前世传说中的记载,和现在洪荒大势的走向,这阿修罗道百分九十九是这血海之中的冥河所创,故阿修罗道也被其执掌。
六道轮回是地府核心中的核心,以无天的性子怎么可能会和别人共享?更别说让他人执掌了。
怎么弄?直接闯进去,干了冥河?无天摇了摇头。
这不切实际,最起码现在的无天还做不到这一点。
血海不枯,冥河不死。冥河为血海所孕育,和血海是为一体,只要血海存在,理论上他都能够无限复活。
而血海又是洪荒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盘古肚脐所化,本身蕴含大功德大造化,日后更是要化作轮回的一部分,补全天地,根本就不可能消灭。
那怎么办?无天陷入了思考。
如果现在不下手,不提前布局的话,日后冥河长成,羽翼丰满,那将更不好对付。
嗡嗡!
千米之外有一只蚊子正在觅食,无天见此,眼睛一亮。
有了。
无天身躯一晃,化作了一朵黑莲,飞入了血海之中。
无天一飞入血海之中,便感受到了血海之中那股精纯的至邪血气和无处不在飘荡的至凶戾气。
“何人?”
一声厉喝在无天所化的黑莲旁炸响。
旋即,一朵妖异的红莲出现在了黑莲的前方。
“哼!”
无天一声冷哼,控制着高贵的黑莲对着红莲撞去。
嗤!
如同雷电的深蓝光晕和鲜血似的深红火焰交替在两朵莲花上闪过。
“你是何人?莫不以为凭借着这灭世黑莲就敢闯入我血海?当真是找死。”
红莲之中不断的传出冥河的阵阵怒喝之声。
有着无尽血海的支撑,占尽了地理优势的冥河,在和无天的黑莲交手之中占据了上风。这让冥河的气势高涨到了极限,不停的对着无天叫嚣。
无天一言不发,一边在和红莲交手,一边分出了一分心神在血海之中四处寻找。
寻找什么?
寻找一个“点”。
无尽血海孕育出了冥河,可以说血海就是冥河的母体。冥河对血海中的每一处每一个角落都了如指掌,但天衍四十九遁去其一,总有一个地方是冥河所忽视所察觉不到,无法掌控的。
而无天所寻找的就是这遁去的“一”。
三天三夜后,无天心中低喝一声:找到了。
轰!
无天所化的黑莲在和红莲再一次的交锋之后,轰然爆炸,化作了朵朵细小的黑莲飞出了血海,飞向了远方。
“哇哈哈哈哈……”
血海之中传出了冥河猖狂得意的大笑声。
以往冥河在血海之中也不是没有遇见不长眼的或者好奇的闯入者,但要论最棘手最难对付的还是要属这一次。
不过不管怎样,冥河又一次的战胜了对手,这让冥河心中很是畅快。
冥河所不知道的是,在黑莲爆炸的那一瞬间,有一滴深红的鲜血从黑莲之中飞出,划破了空间,经过了无尽虚空,直接降临到了那处“点”。
鲜血降临到了那一点之后,瞬间和血海融为了一体,不分彼此。
冥河的心中有那么千分之一刹那,感觉到了一抹不对劲,但瞬间就被战胜强敌的喜悦之情给淹没了。
嗖!
一处刚刚大战之后的战场,留下了遍地的尸体和血迹,残垣断壁,折戟破旗,无一不说明了此处战斗的悲惨。
一朵黑莲凭空出现,坐落在了一处阴暗偏僻的石壁下,滴溜溜的自主运转着,上面时不时有一道紫光闪过。
无天先是在东海大闹了一番,又和冥河交手,连番大战,虽然有智慧树为他提供力量,但元气依然消失殆尽。
随机划破了虚空,降临在了此地进行短暂的修养。
七天七夜之后,无天恢复元气,真身显出,坐在岩石上睁开了双眼,随意的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旋即愣住。
“这里?莫非是……”无天细细的打量着这处战场,旋即恍然大笑,“没想到还真是这处地方呀。”
无天扫了一眼这连绵万里的战场,下意识的一挥衣袖道:“既然这里是我的启蒙之地,那我就帮你们一把吧。”
无天这衣袖一挥,便将这方天地的残魂收拢到了一处,化作了一颗黑色珠子。
无天看着这颗黑色珠子,脸色突地大变,“这,这不是噬魂珠吗?”
据此七亿八千万年之后,有一个懵懂幼小的游魂闯荡至此,在这里生活了五百年,靠着捡养魂草壮大自身,随后观看了这方战场,情不自禁的吟了一曲:
千秋霸业
百战成功
沙场战鼓鸣
热血斩旌旗
乱世成王败寇
但谁不是英豪?
一将功成万骨枯
……
无天从回忆之中醒来,情不自禁的自语笑道:“本以为是自己作曲感动了英魂,却没想到是自己为自己作弊。果然,自己不是文人,作不了诗词歌曲,也感动不了天地。”
无天又一挥衣袖,一道禁制出现在了这方天地,将这方天地维持了亿万年之久,直到那缕游魂来了之后,方才消散。
无天不是没有想过为未来的自己增加更多的方便,但这一饮一啄皆有天定。
现在的自己哪怕为未来的自己提供极小的帮助,也有可能使原本的轨道发生偏离。那样可就真得不偿失了。故此,维持原样才是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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