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奇捡到的滑板为他省下不少体力,也加快了不少脚程。
他来到目的地,并不急着寻找武器,而是先在周围绕几圈,把附近的丧尸都引到事先选定的地方,到那之后,再迅速闪身进了废弃的楼房里,在几栋建筑物中兜圈,最终凭借自己超凡的攀爬技巧,钻进管道,并神不知鬼不觉地从那里脱身。
向奇在此期间,一只保持着视频电话连通的状态,布莱恩大舅舅在电话那端一步步地指导他如何进入地下室、如何触动地面的机关、如何打开显现出来的门。
地下仓库的通道里居然还备有应急灯,灯光让他在仓库穿梭时,省了不少事。
卡多复制这座城市的时候,果然把武器也一并复制了进来。
向奇在里面最先找到的,是一箱新式的菠萝型手雷,使用时,要先卸掉保险夹,拔出保险销,然后再弹开保险杆,两秒之内扔出去,它的杀伤范围在五米左右,而且爆炸后碎片多,杀伤力强,用来对付密集扎堆时的丧尸,是再好不过的武器。
向奇在玻璃架子上发现了不少的惊喜,几把冲锋形格洛克手枪,一挺重机枪,几大箱子弹,此外,他还找到一根三米长的皮绳、一双搏击手套,还有一副夜视眼镜。
除了前两样,最后那东西的用途不大,因为幽冥城并没有黑夜,一直处于阴沉晦暗的白天状态,但有备无患,向奇还是直接戴上,当护目镜或是用来摆酷都行。
他将两把砍骨刀系在皮绳的两端,简单地改装成中程攻击武器,如此一来,他就不用再被丧尸肉酱喷溅到的问题所困扰。
这间地下仓库无疑是最安全的栖身之所,找到了这个地方,向奇就不需要再像前两天那样,休息时,还得提心吊胆地提防着那些不休不眠的丧尸,今天可以安安稳稳地在这里睡上一觉。但在那之前,他打算先把今天两千个命魂的任务完成了,
向奇从木箱里拿出十几颗手雷,连同三十个格洛克子弹的弹匣一起装进军用背包,背到背上后,提起唯一的重机枪并拖着子弹带走了出去。
自从他五岁时遇到的绑架事件之后,几乎每年都会花上个把月时间练习格斗、射击等战地技能,由布莱恩舅舅旗下的顶级精英指导,所以这类东西现在用来倒也不觉生涩,只是第一次应用在实战上,他怎么地也得先练练手,找找感觉。
向奇直接找头顶找了个好位置,架起机枪,先趴伏在天台顶上对着楼下游荡的丧尸玩点射,权当练习。
丧尸的要害在头部,向奇占据楼台制高点,居高临下是最理想的爆头方式,而且据他所知,他手中的这款格洛克子弹其实是一种散弹,在击入目标体内之后,其中的散弹会分散开来,扩大伤害范围。这也是战地了的大兵们宁愿被ak47击中,也不想挨这种子弹,因为后者的取弹手术更加繁琐,也更加危险。
向奇稍微小试一番,一分钟便轻松放倒了三十来个丧尸,这是他此前一个多小时累死累活才拼到的战果,而且还要被恶臭的污血和肉酱喷溅一身。
由于手枪没有安装消声器,附近的丧尸听闻动静,都向这一带靠拢。向奇也不怕自己被暴露目标,反而站起身,冲它们吹了个清哨,待得一撮撮变成一堆堆之后,直接扔几颗手雷下去,将下面的东西炸得七零八碎,零落的尸块四处飞散。
两个半小时下来,就完成了今天的任务,可谓战绩辉煌。
少年感受着结界反映到意识里的数字不停地变化,兴奋得难以自抑,在今天之内集齐五千个命魂完全不成问题。
向奇正杀得起劲,忽然感觉后背一阵寒意,猛然回身,把枪头指向身后,就见一人高举双手,做投降的姿势,并用英语大声说道:“别开枪,我是人类。”
非常熟悉的声音!
待双方回过神,都不由得一愣,继而异口同声问:“怎么是你?”
原来,被枪声和手雷爆炸声引过来的,不只是丧尸,还有藏匿在附近的人类。而这人类不是别人,正是自幼同他一块儿长大的。
这家伙是继他们家七个女儿之后,大家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的唯一一个宝贝儿子,所以取名来迟。邹来迟家境富裕,外表阳光帅气、智商情商都非常高,从幼儿园开始就能文能武,初中一年级就轻轻松松地混进学生会,第二年当上了学生会会长,此后到了高中部,依然占据着同样的位置。在外人眼里,他是完美得无可挑剔的天之骄子,倒追他的女孩子队伍排到了九条街,只可惜,他腹黑的特质,也就有向奇这个跟他有着幼儿园开裆裤交情的发小才能看透。
只是,向奇记得自己最后一次见他时,他是在精神疗养院里待着的,怎会出现在这里?
“你怎么会在这里?这一年来为什么没跟大家联系?你知不知道大家找你都快找疯了?”邹来迟朝他过来,“外面都在传你被秘密作案团伙给撕票了,谢天谢地,你还活着,真是太好了。”
两人走近,碰了下拳头,继而来个热情的拥抱。
“你也是,见到你病愈,我也很开心。”
邹来迟在一年半以前,因目睹了心爱之人在自己面前死去的一幕,神经大受刺激,他的家人不得不将他送进精神疗养院,向奇在失踪前,基本上每天都有去看望他,现在见他康复了,打从心底替他高兴。
二人相拥过后,邹来迟无比感慨地拍拍他的肩头,尽管此时有许多话想说,但这里环境嘈杂,丧尸环伺,两人都明白,这里不是叙旧的地方。
向奇给邹来迟递了一把格洛克,“拿着,这个是真家伙,比刀好用多了。”
邹来迟啧啧道:“你丫开挂啊?怎么会有这么牛掰的东西?”
向奇用嘴咬下手雷的拉环然后丢下去的时候才说道:“下面有个佣兵机构的军火库,虽然在叙利亚战争的时候消耗不少,但是剩下的强制弹药,用来搞定几万的丧尸绰绰有余。”
“你已经杀了多少了?”
“两千多一点。”
“你一定是刚到不久,对这里的规则还不够清楚。别浪费弹药了,先找个说话的地方,共享一下信息,还有制定之后的对策。”
“地方不用找了,跟我来。”
向奇收拾起背包,邹来迟则提起重机枪跟上。
回到地下室的武器仓库之后,邹来迟吃惊地打量着这处绝佳的栖身之所。
“这地方你是怎么找到的?这种好事我怎么就没碰上?”
“这地方是我舅舅旗下的一个佣兵机构在大马士革的军火仓库,我也是几个小时之前才知道的。”
“你舅舅?”邹来迟不解地眨眼,“蒙特利豪德家族不是主要做能源和航天一块的吗?好像也涉及化工、化妆品一类的吧?怎么?”
“嗯,没错,那些都有,不过布莱恩舅舅个人还拥有一个全球最大的佣兵机构,那个没算在家族资产里的。”
“原来如此。”邹来迟恍然大悟,继而想到他刚才言语中的其它疑问,“你刚才说几个小时之前才找到这里?怎么回事?”
向奇对其晃了晃手腕上的智能表,“这里虽然是被人用灵力复制出来的空间,但是却能接通到外界的信号,我这几天跟他们通了无数个电话。”
“不是真正的大马士革?”
“当然不是。”
向奇把自己在这三天里发生的一切都托盘而出,当然,关于莱克那部分则简单带过,因为他觉得被异界的同性看上并不是件光彩的事。
而向奇也从邹来迟的口中了解到,发小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来到了幻域,也从对方的惨痛经验中得知,即便集齐五千个命魂,也无法马上离开幽冥城,因为,能在绝地城留下的先决条件是必须要是至少四人的小队的成员,否则第三天,就会被幻域上空的灵力强行送回幽冥城。
邹来迟之所以来了一个月还混迹幽冥城,就是因为没有找到可以组队的人。
此外,这里的丧尸是杀不完的,整个幽冥城的丧尸,可以说是此消彼长,源源不断,而命魂的数量也是取之不竭的,邹来迟记得有一个长相非常奇特的丧尸,他就遇上了三次,这意味着,不管它的躯体在之前被毁坏到什么程度,都会被此处的某种神秘力量修复还原。所以,不要企图把这里清理干净,那么做纯最是浪费时间和精力。
“没食物,你怎么过?”
这是久留此地所必须面临的最关键的难题。显然,向奇打死也不相信邹来迟这小子早已修得仙身神体,可不吃不喝。
“基本靠捡,偶尔靠骗。”
向奇心想,难怪他后来什么都没捡到,原来早被这小子给捡光了,只是搞不明白,在这里能骗到什么食物。向奇嘴上不说话,但是眼睛盯着邹来迟要对方解释清楚。
“每次砍完五千个丧尸,就赠送一次绝地城三天两夜的旅游大礼包,我就是趁着这个机会去出卖一下色相,问些漂亮美眉要吃的。”
这个可以有!
邹来迟的异性缘向来不错,从前不仅仅是少女杀手,甚至还有些女教师忍不住对他发花痴,羡煞多少智商一般有相貌平平的男生。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