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蛋娘,你在搓什么啊?”
在河边不洗衣服,鞣制木条什么的,太奇怪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讨厌她的,只是人有盲从性罢了。
林雨蝶对于这个名字真是接受无能,她抬眼看过去,也是个很富态的妇人,便笑了一下:“木条,泡泡软一点,能让篱笆结实。”
“篱笆用不上这么细的树枝啊。”那妇人错愕了一下,“你家那院子,够歪斜的了,要不我让我小叔去帮你一把?”
“不用了,我自己能行。”
直觉不是什么好事,林雨蝶直接回拒。
她和这人不熟,即便同村,也没有那常吵架的大壮娘熟悉,再说了,她小叔……这关系怎么听着那么别扭呢?
“客气什么,你一个人,还带着孩子,本来就艰难,来我们村有一年半快两年了吧?”那妇人越发套着近乎,让林雨蝶十分不解。
不想和她多说,林雨蝶找了个借口:“你的衣服冲走了。”
趁着她去捞衣服,林雨蝶赶紧就拎起泡搓过的树枝起身离开。
绝对不是错觉,她看人一向很准。
然而即便她拒绝了,可是人还是来了。
从河边回来没多久,林瑾瑜就和瘸子一起回来了,洗干净了的瘸子还能看,就是太瘦了,手上和小腿的青筋直蹦,林雨蝶看着他那身衣服,虽然短了些,但还是合身的。
“过几天,再去集上买些布,我给你重做,这几天你先凑合着。”都是没钱闹的,她自己的衣服,都带着补丁的。不过这过几天的事,哪有眼下的重要:“你能用木头做碗和水瓢吗?”
他抬眼:“我刚才,见了竹子。”
林雨蝶这还是头一次看到他的脸,头发半散,遮了半张脸,但还是能看到,那左脸上,有东西。
她直接伸手就撩他的头发——
步青云下意识后退,林雨蝶直接上前一步:“别动!这是烫伤……烙印!”
他并不丑,第一眼看上去,有点像吴亦凡,只是那左脸上一块多边形痕迹。加之脑子里直接蹦出的字眼,她似乎还见过?
随即明了,是原主见过。
步青云怕她被吓到,所以才要躲,没想到她反倒说出来了。
他声音一哑:“这个是年初烙的。”
“能消的,”林雨蝶直接笑了:“还没过端午,这只是伤,不算疤。对了,你的脚是怎么回事?”
原主的记忆起了关键,林雨蝶的自信气质从不曾改,所以加起来,就好像她能治好一切,步青云的裤子短着,小腿都是光的,脚上套着乌拉草的草鞋,自然也就那么露着:“旧伤。”
这就是不愿说了,林雨蝶也没追问,换说正经的:“竹子要手臂粗的,按着竹节截开,能装东西也能舀水,要是有细的,就整支砍回来,能成吗?”
步青云刚点头,半人高的歪斜篱笆外,就一声惊叫:“野男人!”
嘛玩意儿?林雨蝶往外看过去,是刚在河边见到的那妇人,带着一个男人,此时都站在篱笆外。
“什么野男人?我家的都是家养的。”林雨蝶尤其不喜言语里带着攻击性,直接皱眉。
那妇人讪笑了一下,有些不自然,但还是说:“你不是要修篱笆吗?我带我小叔子过来认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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