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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女白领》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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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冬至这人到底有没有准儿,大年初一的晚上竟然从老家来了一个半小时的车跑回来。

已经八点多了,黑夜在路灯的凹痕里和白日火烛的痕迹翩翩起舞,我在东门等他,他一下车就赶紧抱过来。

“你怎么回来了?”

“我太想你了,一分一秒也呆不下去了。”

看他头发有些凌乱,双眼一丝疲惫,他皱眉头的时候让人心疼。

“不是说好初三吗?”

“对不起。”

他就那么抱着,心跳的痕迹沿着月球的边际若隐若现,很想和他在下一秒就一眼万年。

我俩一起又回到车里,冬至的妈妈就打了电话,听到电话那头的一顿笑,笑得冬至有些不好意思,他可能也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这样,会在爱情面前低头,会有些冲动到稍显狼狈,明明是个快乐的新年,却被一种莫名强大的力量所捆绑,我不言不语,谁说我不是呢?

温暖的吻,幸福的搭调,毫无束缚的相爱,一个很好的人,让我在此刻融化。

晚上我回了家,他又开车回了老家,其实就是为了看一眼,只是见了一面,明明本来也知道对方在某个地方很好,幻想着他在做什么,他很快乐,可还是很想念。再远也要见他,好像花上生命里的一段时间也很值得,不是浪费而是很重要。

初三上午他早早的来到家里,在我还没有睡醒的时候,朦朦胧胧地听到的了爸妈以及陈冬至的笑声,我揉揉眼打开门,看到那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地坐在沙发上,此时的我似乎置身事外。

“你醒了,真能睡,小陈都来半个小时了。”老妈笑着捧了把瓜子放到果盘里。

“那怎么不叫我?”

“我不让叔叔阿姨叫你的,想让你多睡会儿。”

我有点不好意思地,“稍等一下。”于是赶紧跑到厕所里洗漱,但是也丝毫不觉得狼狈和尴尬。

从头到脚快速整理好,画了个淡妆,换上新年毛衣,美美地来到客厅,“哇塞,够快的。”

“好看吗?”

“好看,毛衣真好看。”

“是毛衣好看还是我好看?”

“乔儿,你温柔点儿,别吓着小陈。”老爸听我略微高的声调,赶紧补充道。

“我…哪里不温柔了?”

“温柔温柔,我就喜欢你这样。”冬至嗑着瓜子笑着看着我。

“我和你妈出去买点菜。”老爸见状赶紧找了个理由离开。

“不对啊,这简直就是我亲爹。”

如果他再次出现在生命里,又如果不巧,没有被他爱上,我想无论多远、多久,我都会去找他,陪他一起浪迹天涯,去看江河湖海,拥抱山川河流,我会追随他,比以前做的任何事情都更加疯狂一万倍。

我将写一本书,把我因他对这个世界所有的感动一一罗列,告诉世人我的思想有多强大,然后在日复一日的紧张激烈的爱恋中度过一生。

觉得他很厉害,那他读书一定是一目三行的,他的头脑比一般人运转更为飞速,他热爱围棋,懂音乐,他演奏的钢琴和吉他动听极了,野外会修车,也能开懂很多我不认识的车,一晚可以收拾起来一整个房间的家具,会烹饪并且优秀,书法有大家气质,对经济学、法学存在着炽热的爱,喜欢世界各地的风景,和印度的贫困儿童交手相伴,和墨西哥南部的老人坐着聊过天,也和北欧美妙的女子跳过舞,这个二十多岁的人已经见过我三生才能见到的人,也已经体会过很多种酸甜苦辣,他的每一个微笑都带着他阅历的声音痕迹,他的护照上印满了各色图案,在归途里却只选择了我的怀抱。

我果真是不够了解他的,在我还不足够认清他的时候就和他私定终身,如果我早点清楚这一切,知道他的好,不在意第一次见他时有多狼狈,可能那时就只适合远远地看着他了,从未想过这样一个神奇又神奇的人会伴我左右给我朝阳,崇拜让爱情光辉,让细水长流的日子些许澎湃。

顺延的光景,沿着宇宙万物的欣欣向荣处流逝,交汇成遗憾和圆满交替落幕的样子。只有爱情能把人叫醒,日复一日的市井气和信手拈来的烟火才能叫人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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