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萧家。
“老娘说了买,那就一定买!”刘氏一手拍到身前的桌几上,掷地有声的喝道。
一旁的萧伯儒先是被骇了一弹,然后苦着脸说道:“夫人哪,要一柄角弓倒也罢了,为夫在军队里多少有些朋友,以低价买一柄出来不在话下。这马匹……军马可是紧要又敏感的军资,军队也不敢放出来呀!要去马市买的话,少说得花去我半年的俸禄呢!扬州本不产马,远方外地运来的那得多贵呀!”
萧云听了还有些惊讶,想不到马匹会这么贵。刚刚他不过是随口跟母亲说了一句,告诉她魏玲珑约自己三日后去射猎。没想到母亲比他还兴奋,马上就开始替他置办“行头”了。这射猎嘛,弓和马是必须的。母亲还说了,弓必须要角弓,就是大唐军队的骑兵专用的那种硬弓,这才“够档次”;马要好马,平民人家用的那种矮脚劣马可不行——“可不能在人家姑娘面前寒酸了!”这是母亲的原话。
“爹,娘,要是没有弓马就算了。我大不了推卸了这射猎之约便是。”萧云说道。这锦衣玉食的自己已经很满足了。在自己没赚到钱之前,他可不愿像个败家子那样挥霍父母仅有的一点积蓄。父亲又不是贪官,家中仅算殷实而已。
“不行!娶媳妇,比什么都重要!”刘氏斩钉截铁的道,“魏家这丫头可真好,我喜欢!就算砸锅卖铁也得帮你把这媳妇娶进家门——当家的,你听没听到呢?”
“呃……那就买吧,买吧!夫人说了算!”萧伯儒抹了一把冷汗,哭丧着脸说道。
第二天,萧云就骑上了父亲的“半年俸禄”,在自家后院里转悠起来。
骑马,这门技术还真是有些陌生,萧云不得不提前练习练习。这半年俸禄换来的,是一匹枣红色的突厥三花马,个头不算高,但比市井民平民家常见的马匹要显得强壮了许多,性格也很温驯。练习了一两天,萧云基本已经能够驾驭它了。但总感觉这马的成色很一般,跑起来爆发力也不是很足,比较温吞不够过瘾。
但能有这样的马他已经很满足了,要想更好的,今后但凭自己的本事去弄。
至于那柄角弓,就比较悲剧了。萧云本不会箭术,对弓的力道也没个把握。这种角弓,是典型的“复合式硬体反射弓”,弓体比一般步射用的长弓要显得短小一些,但是弓体中掺杂了动物的角质用以加强韧劲与力度,在军队里非勇力之人还拉不开。且料到了他的手上,一不留神用力过猛,居然将那柄角弓给拉出了断裂的裂纹!
萧云没敢声张,用布筋将断纹处裹绑了一层,挂在马鞍上做成了一个摆设再没动过。就怕让父母知道了又要心疼。
三天之后,艳阳天。萧云骑马跨弓应约来到魏家。
魏思温好似正在家中待客,萧云进府里,他正和一些人在院子里漫步,谈笑风生。门子进来通报后,魏思温让把萧云直接请到他那里。
萧云进府下马走过去时,看了那些人一眼,除了魏思温却是一个也不认识。有几名中年的男子,一看那气质就知是官宦人家。另外有个鬓发花白的老人家倒是醒目,看来约有五六十岁了。
“长风啊,来,我给你介绍一下。”魏思温和颜悦色的唤他,俨然已经把他当作是自己的女婿了,亲热的道,“这一位是英国公,姓李讳敬业;这位是英国公胞弟,讳敬猷;这一位老先生,便是名满天下的大才子骆老先生,讳宾王……诸位,这就是我方才说起过的少年英杰,萧云、萧长风了!”
萧云一一见了礼,审视这些人,脑海里也搜寻对他们的印象。仿佛除了一个骆宾王似曾听闻,其他的都不曾听说。可怜自己对于这段历史的确是生疏,好像印象深刻点的,大概也就只有当今执掌权柄的武太后、后世称为“武则天”的那个未来女皇,以及她的女儿太平公主、贤相狄仁杰等等这些历史上的名角儿。
“魏兄果然眼光毒辣,择婿有方啊!”那些人都笑道,“萧郎君凛凛一躯仪表非俗,气度闲定举止大方,将来必成大器啊!”
显然,他们不过是在拍一拍魏思温的马屁,说说漂亮话而已。萧云也没往心里去。道了声别,就准备走。
“玲珑在后院,整理马匹等你多时了,自行去吧!”魏思温微笑道,倒是显得比较大度和宽容。
萧云施了下礼就走了。对这些人,他没什么大的兴趣。
待他走出没多远,李敬业看着萧云的背影眼睛一眯,沉声道:“魏兄,你说的就是这小子?猛将?”
“错不了。”魏思温的表情也严肃了几分,低声说道:“这可算是意外的收获。”
“看不出来。”李敬业摇头,眉头深锁。
老者骆宾王轻捻了几下胡须,淡然道:“神物自晦,往往越有才能的人,越不会轻易被人看出。老夫倒是愿意相信魏先生的眼力。”
李敬业轻笑了一声,点头:“那行。魏兄……交给你了!”
“放心!”
萧云到了后院,看到魏玲珑一身劲装打扮,正在装马鞍。她穿了一身紧领窄袖的男装胡服,将婀娜多姿的身形勾勒得曲线毕露;头戴卷云毡阳帽,雕弓斜挎腰挂横刀,下着一条小口直筒裤,束千重卷云浪的麻布绑腿,蹬一双骑士专用的牛皮软底皂云靴,装备还真是专业。旁边还有五六名随从,也在一同整理鞍马。令人惊诧的是,一旁的拴马柱上,还拴了一条全身黑色长毛有如雄狮的大狗,吐着猩红的舌头趴在那里。看到萧云进来,就腾的跳起低沉的怒吼。
绝对是猛兽般的沉吼,不是家犬那般的汪叫——这是条成年番狗,也就是后世所称的“藏獒”!
“黑虎蹲下,别吵!”魏玲珑轻斥一声,那番狗就乖乖的蹲了下来,但依旧十分敌视又警惕的瞪着萧云,眼神一片冰凉与肃杀。
“你怎么才来?”魏玲珑漫不经心似的瞟了萧云一眼,嘴角轻扬冷冷的一笑:“也没见你做什么准备,这可是要在外露宿多日,你就这么去了?”
萧云略一怔:“不早说——不过没关系了,野外露宿而已。”
魏玲珑颇有些不屑的冷笑,撩了一下额角的云鬓,说道:“秋凉之日,你不带帐蓬准得冻死。放心,我肯定不会让他们借帐蓬给你睡的。”
“你不就是想谋杀亲夫么?悉听尊便了。”萧云无所谓的笑。这种程度的“野外求生”,对他来说实在是不值一提。
“嘴贫!”魏玲珑俏脸一红也没有多作争执,将手放到嘴边吹响一个呼哨。半空中突然一阵疾风掠卷,一道黑影从屋角飞掠下来,落在了魏玲珑的肩膀上。
原来是一只猛禽,海东青!
“东儿乖,出门射猎了!”魏玲珑轻抚它的羽毛,如同亲密的伙伴。
萧云顿觉开了个眼界,古人不是有“左牵黄、右掣苍”描述出门射猎的诗句么?今日见到活例子了,还是一个女子,用的还都是极品“苍黄”!
“小姐,一切准备妥当了。”那几个随从男子说道。
“上马,出发了!——绣花枕头,你骑术行不行呢?可得跟紧,别落下迷路了哦!”魏玲珑说完牵起了藏獒的铁锁,然后一翻身矫健的上了马,吹了一声呼哨,那海东青展翅飞起盘旋到了半空。
那五六个男子,俨然是经常陪魏玲珑一同出门射猎的家仆,马术熟练孔武有力,打量起萧云,也纷纷是冷漠又无所谓的眼神。他们几骑先后出了后院圆门,萧云拍了拍马跟上。
显然,这小妞这是为之前输了一阵不服气,想找回颜面。稍后,她定然发难。萧云心想,行,我就陪你玩玩,到你心服口服死心榻地为止!
一行人出门时,魏思温那些人已是不知去向。
一身劲装骑着大马又牵条大番狗的魏玲珑,走在江都街道上煞是引人注目。她仿佛是习惯了这种万众瞩目的场景,依旧神情自若面冷如霜。出城之后,她率先一挥马鞭绝尘狂奔起来,劲烈的西风吹得她的披风猎猎飞扬,潇洒之极。
随行的五六名男子也很快策马跟上,萧云心里有些叫苦:显然他们的马比我的要好……而且骑术也比我更精湛!
无奈,只得奋马疾追。果然,出城没多远,他已经被远远的甩下了一截。
“这些古人独特的技术,我还真是有些逊色,今后得多练!”
出城往东北方向奔出了二十多里,只见一片群山叠障,重林沃野。时值深秋初冬,草木衰败鸟畜无所遁形,的确是狩猎的大好时机。
魏玲珑等人驻马等了萧云一阵,他才拍马赶到。魏玲珑不无讥讽的道:“现在回去,还来得及。稍后进了山中如果遇到猛兽,我们肯定没空救你。”
“你刻意这么说,肯定就是不想我回去喽?”萧云无所谓的笑了一笑,说道:“我若是走了,你没了调侃与欺负的对象,岂非很无趣?”
“油嘴滑舌,懒得理你!”魏玲珑冷哼了一声,扬一扬手:“进山!”</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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