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前母亲坐上南下的火车走了,因为对爷爷的愤恨,母亲连爷爷的葬礼都没参加。(换成哪个女人也会心中有恨,好好的孩子让给养成个鸟样,能不恨死了么?并且还被欺骗说孩子丢了,着急好几年的母亲能不恨么?)。
一天后,父亲也坐着出海的轮船走了,自己怎么办?已经陷入呆傻的父亲并没有说,只是交代说:“以后的路你要自己走了,至于这个家族要不要延续下去,你自己看着办吧。”说完就离开了,头都没回一下。
其实鸟丝心里清楚,父亲是对这个家很失望,其实年轻的时候,父亲很爱母亲,但是因为爷爷的蛮横插手,刚出生的鸟丝因为家族的传统,被从襁褓中抱走之后,愧疚的父亲实在是无颜面对整日以泪洗面的母亲,最终分歧越来越大的两人还是分道扬镳。
鬼市里其实有很多好东西,鸟丝就发现了不少他能判断的东西,比如上好的珍贵毛皮,比如精湛工艺的手工刀剑,虽然对于刀剑类的武器鸟丝不怎么感冒,但是他发现,离他们家最近的一个刀剑摊位上所卖的刀剑,质量比其他人卖的要好上太多太多。
对于未来,鸟丝突然有了一丝明悟,未来怎么走,祖传的手艺可不仅仅只有驯鹰这一种,用金属打造各种小物件也是他们鸟家的传统,鹰哨,鹰牌,鹰头罩,甚至金钢琢,乌钢爪之类的战鹰所佩戴的武器,他们家也都是亲手打造的。
人所用的装备也是需要亲手打造的,绑在胳膊上站鹰的护腕,绑在肩膀上站鹰的护肩,甚至绑在马屁股上的鹰架,这些东西,非专业人士可不会造,他们家都是自己纯手工制作。
既然会制作这些东西了,那么说,其他东西他们也都会一些,比如生铜敲制的小物件,戒指什么的,应该轻松能搞定的。
想到就去做,这可能是鸟家祖传最大的习惯了。出门走了不远,在一个比较烂的首饰摊上,捡着最便宜的铜质戒指,把玩物件买了十几个,这东西很便宜的,十块钱一件,五块钱一个的,当然了,卖主喊价当然是百八十一个,不过鸟丝可不鸟他,挑了十几个,合计合计说道:“一百”
卖主是个猥琐的小老头,看了看鸟丝的年纪,再看看他挑的几个东西,张嘴还到“伍佰,少一分不卖。”
“一共三两铜,都是机器压制的,你能再贵点么?就一百,卖就卖不卖我就闪人去下一家。”确实,这条路上,像这种专门坑外行的水货摊位还有不少,一个个的首饰看着都挺古朴,其实都是机器模具压制的,再稍微一做旧,成本便宜死。
得,一看是内行,卖主也没再纠结,对于这个不太守规矩的小伙子,他真怕鸟丝一激动,将他这摊位上的底给揭了,到时候还拿啥去坑人啊。反正就几个小物件,不值钱,五十块钱成本都不到,卖一百,有得赚,反正进货也容易,于是一伸手,接过鸟丝卷成卷的一百块钱,暗地里一摸,就装进了兜里。
回到家中,鸟丝从门后的小柜子里掏出一套家伙什,这是爷爷以前用的,有时候用来打造驯鹰用具,有时候还打造一些小首饰。当时鸟丝不知道为啥,现在明白了,糊口啊。
人总得有样手艺,有手艺的人,走遍天下都不怕。这是爷爷常说的话,另一句常说的话是:艺多不压身。
现在鸟丝很庆幸,手艺他也会,虽然不算太精通,但是摆摊需要什么样的手续,他就不知道了。回想下以前,爷爷也是在家门前摆摊的。
将所有家伙什拖出去摆在了门前,鸟丝老神在在的坐了下来,然后将一些爷爷剩下的成品也摆在了面前的白布上。不过摆完以后,他傻眼了。这东西卖多少啊?
不过笨人有笨办法,鸟丝拿起一个纯紫铜的戒指,掂量了一下,大概有三钱左右,算是比较重的戒指了,结合紫铜的价格,他合计了一下,成本在六七块钱之间,加上火的成本,加上手工的成本,卖20块钱就不亏,不过纯手工的戒指,怎么着也得比机器的贵吧,于是懒得计较的鸟丝直接定价100一个。
其实一百块,都够买个同样重量的银戒指了,他卖铜戒指,怎么可能有销路。不过鸟丝不知道啊,他现在主要是练手。
等鸟丝摆好摊子,就听见一声锣响,从街头响彻街尾。黑暗中的摊位都开始匆匆的收摊,交易中的人们也结束了啰嗦的议价,谈妥的直接交钱,没谈妥的一拍两散。
等了没一分钟,第二声锣响,摆摊位的小贩们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没有收拾干净的,甚至都顾不得易损物品的摆放,直接就往装东西的箱子或者麻袋里塞。收拾好的摊贩,直接就向街口走去,也有一部分住在小街上的摊贩,打开自家的门,闪了进去。
第三声锣响过,街面上已经看不到几个人影了,只剩下昏黄的路灯和遍地的垃圾。
一个精神抖擞的老人提着一面铜锣,走到了整条街上唯一一个没收摊的摊位前。
“小鸟儿,你爷爷没给你说过鬼市的规矩么?”
“文爷爷,这是真没听说过。”说话的人鸟丝认识,爷爷家隔壁的文爷爷,专门倒卖文人字画的文爷爷,具体叫什么名字,鸟丝这个晚辈当然是无从得知了,只是听爷爷叫他文老三,街面上的人见了老人家,都是尊称一声文三爷。
“好吧,不知者不怪,快收摊吧,要想摆摊,你也得等到天亮了再出摊。咱鬼市的规矩就是五更收市,快点吧,过了时辰就不好了。”
于是乎,两人又手忙脚乱的将摊位收进屋子里,还好,就在家门口,拖进去就是,收拾好后。文三爷拍了拍鸟丝的肩膀,“小伙子长得真结实,走去我那里喝杯茶。”
文三爷的文草苑就在他们家隔壁,都是以前鸟家的阁楼,不过文草苑的面积可比鸟丝的家大多了,每层一百多平方,也是三层。
喝茶的地方在二楼,一楼大厅是一间全是书画,塞进缸里的,挂在墙上的都有,二楼则是个小小的会客室,一套桌椅,墙的四周也挂满了书画,靠北墙的位置还有两排书架,都是些古籍。
小小的会客室装饰的非常精致,甚至说,整个会客室根本就没什么装饰,上好红木的窗户,青石窗台,地面上是榉木地板,足足三寸厚的榉木地板,家具也是整套的红木家具,并且还是清朝时候传下来的老家具。
小炭炉里装的是上好的雪炭,用高硬度木材焖烧而成的木炭,烧出来的炭灰如同白雪一样松散雪白,顾名思义叫作雪炭。雪炭自古以来都是专供皇家的贡品炭,就算是最好的烧炭师傅,十炉炭能烧出一炉来,也算是高产了。当然,并不是指的成功一炉,而是每一炉里,极品炭,能称之为雪炭的炭块并不多而已。
雪炭的燃烧效率很高,散发的热量也很足,初夏的凌晨中那丝丝的凉意被桌上滚烫的炭炉驱逐的一干二净。这炭炉也是极品啊,二十公分高的炭炉,上半节烧的微微发红,下半截却无多少热量散发,就连炉子下面垫着的蒲草垫子都没有被烤焦。
“你爷爷走的太突然了,我们这些老伙计都没料到,听你父亲说他走的还算安详。是么?”
对于这条街上的老住户,鸟丝基本都认识,毕竟逢年过节的都是来爷爷这住两天的,几个老人的关系都不差,这鸟丝也知道。“我爷爷是本命大限到了,走的很安心,谢谢文爷爷。”
文三爷赶紧摆摆手,“无功不受禄,可别谢我,其实我们也没帮什么,都是多年的老伙计了。”
鸟丝为啥谢文三爷,这当然是有原因的,鸟丝他老爸在远离城市的“机械厂”上班,鸟丝他妈在外地演出,鸟丝在寄宿制的高中上学,整个家里,就爷爷一个人和他的本命鹰相依为命。最近这两年,除了周末,一家人很少住在一起了,也就是每个星期学校放假,鸟丝来住上两天。
上个星期,爷爷突然病发,还是文三爷和斜对面的孙爷爷发现爷爷身体不好,帮忙送去的医院。可没想到,因为心率衰竭,在医院住了没两天,仅仅只是交代完后事,爷爷就撒手而去了。
爷爷的死,即是偶然也是必然,爷爷的身体其实并不差,八十岁的年纪,堪比四十岁的身体。不过,爷爷的本命鹰却不太好,早些年受伤过重,这些年虽然有些起色,但是随着年龄越来越大,终于还是没有跨过八十年的大限。
桌子上的茶杯里被添上滚开的水,黄褐色的茶叶慢慢的泡发,在十几秒内竟然神奇的变成了青绿色。
文三爷放下烧水的壶,转头问道“你想接你爷爷的摊子?”
“嗯,反正也没什么想干的,爷爷的那些手艺,我基本也都学全了。”
“我记得你爷爷说过,你的学习成绩很好啊,连跳了好几级,你干嘛不去考大学?要知道,学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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