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分钟,菜很快上到了桌子上,郁约尝了一下,结果这次没有忍住,眼泪直接流了出来,因为这味道和以前他们一起上学的学校旁边的那家饭店做得特别相似,那个时候她就特别喜欢吃,所以味道一直都记得。不想让宣墨看到看到自己流泪,郁约就一直低着头,宣墨也当作没看到,问她:“味道怎么样?喜欢吗?”“喜欢,很好吃,谢谢你”,依旧低着头。“待会儿要给你师兄带点儿什么?和我们一样的炒菜还是包子?”“这里还有包子啊?”郁约抬头问道,觉得有点儿难以置信,私房菜还有包包子的秘方倒是很少见,以至于忘了脸上还挂着泪珠。反应过来的时候,虽然有点儿不好意思,更有种破罐破摔的感觉,于是只是浅浅笑了一下,心里却在想反正在宣墨面前自己做什么都觉得不自在,这样也挺好的,毕竟也不会更差了。思及此,反而恢复了正常状态,而这正是宣墨想要看到的。“嗯,老板比较喜欢吃包子,特意学过。今天人不在,改天介绍你们认识。”“嗯,那给霍大哥带点儿包子吧,炒菜拿到医院怕有点儿凉,而且他也挺喜欢吃包子的。”郁约并没有回应宣墨说介绍两人认识的话,因为不知道以后和宣墨的关系会怎么样,如果他真的有女朋友了,自己已经决定保持距离,不然怕自己控制不住,怕自己成为那种最不耻的破坏别人感情的第三者。
吃完饭已经半个小时之后,郁约本来不是很饿,只是很久没有吃到这么有家乡味道的菜,还是吃多了,宣墨可能是晚上没有吃饭的原因,也吃了不少,点的三个菜,两份儿粥被两个人吃得几乎不剩。郁约感觉自己吃得有点儿多,回想一下好像一大半儿是自己吃的,忙问宣墨是不是没吃饱,听她这样问,宣墨反问了她一句:“你没吃饱?!”眼里却明显看透了郁约的不好意思。郁约忙回答说饱了饱了就出了包厢,又一次和宣墨难得的笑容擦肩而过。
两人给霍峰买了一笼包子,然后结了账就开车回了医院。快到医院的时候,郁约对宣墨说道:“你把我送到医院门口就行,今天麻烦你了,还有谢谢你赶过来。”刚说完车就猛的停了下来,再看宣墨的表情,郁约不敢说话了。“郁约,你把我当成什么人?!”听到宣墨这样叫自己的名字,郁约心里一痛,回国后第一次叫自己,却再和从前不同,以前刚认识的时候两人称呼对方好像都是“哎”“喂”,基本没有叫过对方的名字,后来熟悉了,有时候自己会叫他“宣墨先生”,而他就会称呼自己“郁约小姐”,每次他说这几个字总免不了受到自己的埋怨,然后他就会给道歉。再后来,他叫自己“玉儿”,而自己喜欢叫他“宣纸”或者“笔墨”,因为宣墨的名字本来就很古典,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郁约就想到了这两个词,只是没想到真的有用到的一天,而且还成为自己的专属,至少自己出国以前没有听到过其他人这样称呼他。现在突然听到宣墨叫自己的名字,郁约不知道该怎么办,对于他的问题更不知道怎么回答。宣墨问了这个问题之后也不再说话,继续发动车子前进,只是两个人刚缓和的气氛顿时又陷入僵局,而这次没有人主动打破。
车开到医院门口,郁约看宣墨没有下车的意思,自己开门准备出去,只是刚打开车门,还是忍不住回头,对宣墨说:“你开车小心点儿,如果累的话就找人来接你。”说完正准备下车,被宣墨抱住了,“玉儿,我可以不问你五年前离开的原因,但是我要你保证以后绝对不离开我身边。”宣墨脑袋枕着郁约的肩膀,甚至有点儿祈求的语气。听到他这样说,郁约真的想不顾一切的说好,说我们永远在一起,可是不能,“我,宣墨,”“你不用急着回答我,等你考虑好了再给我答复。你下车吧,别太累,记得休息一会儿”,说完放开了抱着郁约的手臂。宣墨松手的一霎那,郁约真的有转身抱住他的冲动,然后对他说一切都听他的,最终却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就下车了。
宣墨看着郁约走进医院,直到看不到身影了才收回眼神,并没有马上发动车子离开,想了很久最终将车停在了停车场,也向医院住院部走去。不同的是,宣墨去的不是曾永俊的病房,而是医生办公室。看到宣墨,慕容思有点儿意想不到,“你怎么还没走?你认识曾永俊啊?”慕容思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以为宣墨和曾永俊有什么关系,不然这么晚了还留在医院干嘛,只是从来没听说他和这类经常参加跆拳道比赛的人有往来。“他的伤怎么样了?”宣墨并没有正面回答问题,只是问了一下曾永俊的病情。“没事儿,我问过了,好好休息不会有什么大碍。”“嗯,你多费心。”说完就举步打算离开,只是刚到门口,对慕容思说了一句:“你离郁约远点儿,别招惹她,不然,就算是你,我也不会手下留情。”没等他回答就走了出去,也许其他人没有看到,但宣墨早就注意到了他对郁约的反常,他给郁约包扎完离开时的眼神更说明了有问题,可是不管他对郁约什么心思,自己都不允许。因此,哪怕和慕容思是多好的朋友,为了郁约他可以不顾一切。
听到宣墨对自己的警告,慕容思才算是明白了他这么晚还没回去的原因,原来那个女生叫郁约,自己的确对她很感兴趣,没想到宣墨真的有喜欢的人还这么看重,不过这个人自己真的需要好好调查调查,没办法如宣墨所说理她远点儿。又一想,宣墨的确可怕,对自己了解的太透彻,或者说他只要想知道,看任何人一眼就能猜到那个人的想法,因为对人心的把握太犀利也太强悍,这是种与生俱来的天赋,再加上后天的培养,已经成了他对付人的一种武器,而且是杀人于无形的武器,而这也是自己一向佩服他的地方,只是没想到有一天会用在自己身上,还真有点儿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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