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湛回到家的时候,隔壁林筝家的灯已经都关了,他走进厨房,喝了一杯水,走回房间之际,他看到了他近来也搬进了这间出租屋的“舒曼”,他看过林溪使用这把琴的现场演奏,也听过看过无数次她演出时的视频,但这一刻,望着这把传说中的大提琴,他却想的是,如果是林筝,如果林筝有机会演奏它,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光景?
这个晚上,谭湛便做了梦,有个面糊模糊的女性正用着他收藏的这把知名大提琴演奏,音乐悲怆又激烈,技法与林溪不相上下,然而她韵律里的那份情绪却比林溪深邃太多。他不断走近想要看清对方的脸,却怎么也无法如愿,对方的脸上蒙着一层灰扑扑的雾气,他从最初的急躁,变到淡然安宁,而当他不再好奇对方是谁的时候,曲子终了,雾气散去,梦中那张脸朝他轻轻望来,表情苍白空洞,脸上却犹自带着泪痕,那是林筝的脸。
极难得的,谭湛这一晚睡得十分不踏实,可惜第二天的工作并没有给他任何喘气或者休息的机会。新旧年交接之际,除了日常工作之余,更多了不少文书和总结报告,谭湛作为新人,这些工作自然落在了他的头上。
“小谭,年度总结和明年上半年计划今天必须交的,要抓紧时间哦。”
“小谭,明天早上会议的材料准备好了吗?把近三年来的重点项目收视率记得做一个表格附在其余文件的后面,所有材料一式十份打印,记得要彩打。”
“我们中心的报销单记得填一下,□□也贴一下。”
“要给制片人审的片子准备好了吗?”
谭湛这一天简直恨不得自己有八爪鱼那么多的手,他连水也没顾得上喝,可忙到下午三点,堆在他办公桌上的文件还是并没有少上多少,今天加班的命运已经注定,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继续埋头工作。到四点半的时候,他才突然想起来他的雪纳瑞,他晚上没法准点下班,没法回去喂雪纳瑞和它那一窝小狗。谭湛看了看时间,才赶紧跑出办公室,坐电梯到了食堂所在的楼层,手机上一边拨打林筝的号码。
幸好林筝还在,她接了谭湛的电话,一脸莫名地走出食堂。然而她还没来得及问出什么事,谭湛就塞了什么东西到她手里。
“今晚帮我喂一下狗。”对方说完,似乎又接到了工作上的电话,一边朝她致意道谢,一边转身重新上了电梯。
林筝张开手掌,才发现谭湛刚才塞过来的是他大门的钥匙。她笑了笑:“还真想得开啊,不怕我趁机入室盗窃吗?”她把钥匙塞进了口袋,谭湛请她周末吃了午饭还滑了冰,于情于理,照看一下他的家里并无不妥,更何况他们是邻居,有些时候还真是远亲不如近邻。
林筝为了节省时间早点回去,也没在食堂吃,就打包了些饭菜回了家,她先去自己家里把自己的小土狗“雪球”也一同抱了过来,然后才拎着饭菜和狗,打开了谭湛家的门。
谭湛没告诉林筝自己把狗粮放哪里了,林筝打他电话,他大约在会议中,也没有接。幸好林筝从自己家里也带了狗粮来,然而雪纳瑞显然被谭湛养刁了口味,嗅了那国产口粮几下,便兴趣缺缺地萎蔫在了一边,倒是自己家的小土狗兴奋异常地把脸埋进狗盆里吃了个畅快。没有办法之下,林筝只能翻箱倒柜找起谭湛家的狗粮来,好在她翻了四个柜子,终于在翻第五个的时候找到了那袋进口狗粮,同样一起放着的,还有狗狗零食和玩具。
雪纳瑞挺乖,那一窝小狗也很可爱,喂狗的工作林筝几乎很快就完成了,而她的小土狗“雪球”也在吃完自己那份狗粮后,热情地冲进小狗群里这只嗅嗅,那只嗅嗅,大概到底是血缘联结,这群小狗也很快和它们的爸爸亲昵起来,几只狗吃饱以后,便追逐着玩具玩闹起来。
林筝看着这场面,实在不好意思马上就剥夺这来之不易的亲子时间。她坐在餐桌边的椅子上,一边吃着打包的饭菜,一边微笑地看着一切。吃完以后她收拾了餐桌,拿了狗食盆准备清洗,才发现谭湛的洗碗池里还丢着早上他吃早饭残留的脏碗,林筝愣了愣,她想反正闲来也没事干,便把碗一起洗了。而林筝有些强迫症,有些事,但凡开了个头,她就想要做完。一旦帮谭湛洗了碗,她环顾四周,便觉得谭湛杂乱摆放的那些碗筷,还有刚才翻找狗粮时混乱的橱柜也无法忍受起来。
“雪球”正和谭湛的雪纳瑞还有它的小狗们一起玩耍,林筝叹了口气,认命地收拾起来,整理好了厨房,她终于得了空,本想抱着“雪球”回家,但意外发现谭湛的阳台外面还有东西在飘的影子。林筝走到阳台,才发现那是谭湛白天晾晒的床单和衣物,此刻已经是夜晚,如果再不收进屋里,夜露就要凝结在上面,晚上盖着不仅不会有晒过的缓和,反而是阴冷湿重。
好人做到底,林筝又把被子和衣物收了进来,然而把这些衣物就这么皱巴巴地丢在沙发上,林筝也实在不好意思,她便索性坐在沙发上,一边看着小狗们玩闹,一边顺手把衣服给叠好了。
做完这些,她看了看时间,才摸了摸雪纳瑞和其余小狗,抱着自己家的小土狗回了家,出门的时候顺手还把谭湛的垃圾给拿出去扔了。
谭湛今天真是累的不行,等他做完了所有工作,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将近十点,黑漆漆的屋里空荡荡的,雪纳瑞带着它的小狗们已经睡了,室内便安安静静的,这时候倒觉察出点孤寂的意味,他打开了一个暖色的灯,想起早上的碗还没洗,带着有些晦暗的情绪,谭湛走进了厨房,然而让他意外的是,洗碗池里的那些脏碗筷都不见了,大理石流理台也变得干净而发亮,地上的瓷砖也像是被清理过了,谭湛打来橱柜,发现橱柜也都被重新布局过了,本来杂乱无章的东西,一下子就变得干净整洁了,而那些洗好的碗筷,也都好好地摆放在一边。谭湛看着这些,心情突然就慢慢变好了。
他哼着歌,烧了水,准备给自己下意面,一边走到阳台,才发现本应该还挂在室外的衣物和床单,也都已经被妥帖地收回室内叠放好了。他再绕着屋子转了一圈,便发现了更多的细节。
地上的狗毛被用吸尘器吸过了,雪纳瑞的窝里也被垫了更多温暖的被褥,茶几上原本凌乱的杂志被收好了摆回了书架,屋里因为他疏于护理而快枯死的绿色植物也都浇过了水,叶片上此时还沾着水珠,最让他意外的是,连垃圾桶里的垃圾都被清理了。
这简直像是田螺姑娘。
谭湛想起林筝,突然就笑了,总觉得她和田螺姑娘这个形容可一点都不像,田螺姑娘在谭湛的印象里该是个朴实又机灵的女孩子,但林筝长得太好看了,这让她的气质看起来不像是会做田螺姑娘的,倒更像是聊斋里面那种赶夜路时会倒在路边装受伤的狐狸精姑娘,而遇到一个这么能操持家务的狐狸精姑娘可并不容易。
但谭湛心情愉悦的同时,又有一些其余的情绪,他想起那天那位邻居阿姨讲的话,想起林筝这些熟练的家务活都是怎么练就的,内心又有些五味陈杂。
他给林筝发了个短信。
“要吃宵夜吗?”
林筝没有回复,谭湛等了一会儿,想大概对方是睡了。然而他刚转身准备去厨房,门外就传来了敲门声。林筝穿着件很厚的棉袄状睡衣,在谭湛的门外探头探脑:“有吃的?我正好饿了……”
谭湛忍不住就笑了:“你等一下,马上就好。”
果然没过多久,谭湛就从厨房端了两盆热气腾腾的肉酱意面出来。
“你这是又要贿赂我让我给你讲讲林溪吗?”林筝一边吃,一边抬头看谭湛。
谭湛却摇了摇头:“是感谢你帮我整理了屋子收了衣服还叠好了。今晚不谈林溪,谈谈你吧。好像认识这么久,也没有好好的互相了解过。”
“我?”林筝瞪大了眼睛,相当意外,“我有什么好谈的啊,而且谈我,不就是谈林溪吗?反正以前我们都基本在一起。”
“不是,我只想知道你一个人的事。”
林筝有些愣神:“嗯?”
谭湛也才意识到自己话里刚才的暧昧,他咳了咳,轻轻地掩饰起来:“我知道你躺了六年,你醒过来以后,都过得怎么样?”
“就这样吧。”林筝不在意地说道,“你也看到啦,就是现在这样啊。”她又吃了一口意面,“你做菜很好吃呀!”
“你还饿吗?我还可以再帮你做一点。”
林筝摇了摇头:“不用了,我也是要控制身材的,要是身材走形,我的测试忠诚度生意就接不到了。”
“为什么会做这个?”
“省力,来钱快。”林筝垂下了眼睛,“我是高中肄业,因为学大提琴,所以小学初中的学习进度都有拖沓,出事之前还和林溪一起上高三。除了做忠诚度测试,我都找不到其余来钱那么快的不需要学历的工作。”她随即又笑了,“你总不能让我现在再捡起书本去高考吧?何况我也没见得多喜欢上学。”她有些不甘心般地抱怨起来,“而且我出事之前,大学生可不像现在这么遍地走。现在可好了,有些高档酒店里,连招个前台,都还要大学毕业的呢!学历贬值的也太快了,稍微体面点的工作,都写着至少硕士研究生学历。”
谭湛愣了愣,他突然有些不忍和羞愧,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真正站在林筝的角度为她想过,她为什么会去做忠诚度测试这样的工作,为什么不去找个正经的工作,并非她不想,谁都很清楚什么是体面什么是不够体面,然而六年的治疗昏睡,醒来后面对的可不是睡美人苏醒一样的童话故事,旁人用六年成长成了精明能干的成年人,然而林筝却还是19岁的思维19岁的阅历,也停留在19岁的学历,然而她已经不是19岁了。
“对了,你这盆长得像鹿角一样的是什么?点缀着看起来真的很有情调,我也准备去家里搞一盆放放。”林筝似乎不再想谈及自己的问题,她转头指了指谭湛家里的绿植。
“是鹿角蕨。”谭湛站起来,“你给这些都浇过水了是吗?”
林筝点了点头:“我看叶片都有些发黄,你室内开暖气就特别容易干,更别说这些植物你看起来也常常忘记浇水。”
谭湛笑了:“最近太忙了,确实忘记浇水了。鹿角蕨你喜欢吗?这盆可以送给你,我卧室还有一盆。这种蕨类因为长出来的叶片像鹿角,所以装点房间真的很好用也好看,原产地是澳大利亚东部,喜欢温暖湿润的环境,但不能让太阳直晒,因为原来是长在热带雨林的,所以喜阴,水也不用浇得太频繁。”
林筝显然是喜爱那盆鹿角蕨的,她目光温柔地抚摸着那像是鹿角一样的绿色叶片,抬头朝谭湛再三询问确认:“真的可以给我吗?澳大利亚原产的很贵吧?“
谭湛摇了摇头:“不贵,也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只是平时知道的人少罢了。而且最近临近年关,我太忙了,平时肯定会忘记浇水,在我手里不出一个月就会彻底枯死了,你就当做好事拿去养吧。“
听了这番话,林筝才似乎没有了心理负担,她回给了谭湛一个笑:“那我先替你代养,等你忙完这阶段我再还给你。”
这是个不经意的笑容,很浅很淡,谭湛只来得及捕捉到这个笑容稍纵即逝的末梢,然而仅仅是这个末梢,他都觉得带了回味的余韵。林筝有一种不自知的诱惑力,她不用刻意去释放什么信号,但是她那种正正经经和他人的交往就让人忍不住被抓住吸引力,她不像有些女生一样对昂贵或者精致的东西有天然的向往,令她开心的好像反而是那些谭湛从没注意过的廉价的东西:路边的烤山芋,一盆便宜的快枯死的植物。她穿着漂亮衣服精心打扮眉目妖娆摇曳生姿刻意展露风情的时候,漂亮是漂亮,但谭湛并不觉得她多有吸引力,然而现在这样素面朝天,没有刻意的引诱和撩拨,普通而正常的对话,谭湛反而觉得林筝有一种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的美,干干净净的,不染尘埃。
“你呢?你怎么会想当新闻记者的呢?”林筝好奇地看向谭湛。
“因为很想变成能改变世界的人。”谭湛说完,自己也难得有些腼腆地笑了,“可能听起来觉得很空泛,但是确实是我从事新闻传媒行业的初衷。”他看了一眼林筝,“你那么充满怀疑的眼神是怎么回事?”
林筝也有些不好意思:“我没有怀疑,只是有些意外,我还以为你是因为长得好看外形条件优秀才想着物尽其用做新闻主播之类的呢。”
“我其实不想做新闻主播,尤其是读新闻的那种,比起那种,我更想做在一线跑新闻的,收集素材的,挖掘选题的,然后能找出一些有意义有思考价值的东西,好好做出一期有启发性的节目。”
谭湛望着林筝笑笑,他也有些意外自己会和一个并不那么熟悉的女性谈论自己的初衷,他早过了青春期少年喜爱在异性面前夸夸其谈他未来理想和规划的年纪了,但还是忍不住,还是很想和她说,谭湛第一次有这种想法,希望对方能够多了解自己一些,因而宁可放下架子,主动地把自己呈上去,虽然仍旧把握着尺度,但多少对他而言是不寻常了。
“那你一直很坚定的就是想从事新闻行业吗?还是以前也有过其他的理想?”
“想过做赛车手,也想过做音乐家。”
音乐家三个字让林筝来了兴趣:“你难道也会大提琴?”能高价收藏林溪的琴,难免让林筝此刻这样想象。
谭湛却摇了摇头:“大提琴太难了,我没有那么系统的学过音乐,但确实是音乐爱好者,我喜欢听大提琴演奏。我自己学的只是吉他而已,你会弹吉他吗?”
这下轮到林筝摇头了:“不会,难吗?“
“你等一下。”谭湛说着转身回了房间,他翻箱倒柜了不一会儿,才抱着一个吉他盒出来了,“我把它还带了过来,你要试试吗?弹吉他不难,有大提琴小提琴这类弦乐器基础的话很快就能上手。”
林筝却笑着婉拒了:“我都不会,能弹出什么?要不你弹一曲?”
她以为谭湛肯定会拒绝,然而出乎意料的,谭湛答应了,他落落大方地拿出了吉他,调了调音,然后选了一支曲子。
那是一支林筝从没有听过的曲子,随着轻巧的音乐,谭湛淡淡的磁性的声音便也这样若有若无的飘来,都说想做新闻主播的人都会经过严格的播音课程训练,谭湛的声音浑厚又不失那种少年质感,磁性又带了点使坏的小性感,他弹唱的是一首英文歌曲,一口美音饱满漂亮。他就那样随意地坐在飘窗前,身后的绿色植物掩映着他修长的身躯,室外是浓重夜色,室内是他温柔低沉的嗓音。
林筝心中复杂万千,她想起了她年少时候那个曾经一闪而逝的许愿,她希望在她20岁生日的时候,会有一个英俊的男生能够弹着吉他在她楼下祝她生日快乐,但是她一直没有等来20岁生日,她的记忆停留在19岁,等她再醒来的时候,她的20岁已经过去很多年了。
因而看着此刻的谭湛,她总有一种时光恍然的恍惚感,然而内心仍旧涌动着细小但执着的感动。不论过去失去了多少,未来有多么艰难,但活着真好,活着才能听到这样生动的音乐,才能在夜晚有人一同吃夜宵,这么平凡,但也这么细小的温暖着。
一曲终了,林筝还犹自沉浸了片刻,才终于意识过来热烈地拍起了手。她黑亮的眼神炯炯地盯着谭湛,倒是让谭湛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林筝调侃起来:“你以后要是失业了,我觉得以你的吉他水平,去街头卖艺都能月入可观的数额。”
谭湛笑起来:“其实我在美国时候真的去街头卖艺过。”
“真的吗?”林筝瞪大了眼睛,她的眼神里充满了丝毫不掩饰的艳羡,“我也好想去街头卖艺啊,以前我特别想背着大提琴,找一个人来人往的广场,往那里一站,就开始演奏。可是太忙了,我连去街上卖艺的时间也没有……而且他们都很反对……”她讲起大提琴,忍不住也有些淡淡的失落和自嘲,“可惜现在我都不想碰大提琴了。”
“你想试试吉他吗?”谭湛把吉他往林筝手里递去,“我可以教你,真的很简单,你很快就能学会的。”
林筝知道理智应该拒绝,然而她最终还是敌不过音乐和旋律的诱惑,她无法再去面对大提琴,但她的内心仍旧狂热地爱着音乐。
她学着谭湛的样子抱住了吉他,谭湛开始指点着她告诉她吉他的原理、怎么看懂吉他的六线谱,怎么弹奏吉他。
大约真的是因为有大提琴的基础,对于其余乐器也都那么点触类旁通的优势,林筝很快就对吉他也摸索出了那么一点门道,竟然磕磕巴巴也能弹出简单的曲子。她兴奋地抬头,才发现谭湛正微笑着看着她,他的那个微笑看起来完全冲散了他平日里的那种冷峻,总觉得让他多了点更容易让人接近的生活气息。没来由的,林筝觉得自己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被小猫爪子般轻轻地挠了一下,并没有挠出伤口,但总觉得心里有一种奇异的感受,像是被这么轻轻一抓抓出了故障,整个人体验着一种从未有过的莫名情绪。
林筝这才意识到今天晚上她和谭湛说的话实在是太多了,她如梦初醒般地看了眼挂钟,才发现已然近11点。谭湛也发现了林筝看挂钟的这个动作,就在他以为她会就此告辞的时候,林筝走到饭桌前,把桌子清理了,然后端着两个空盘子,顺手帮谭湛洗了。
“谢谢你的夜宵,我就洗碗报答你吧。”她笑了笑,“我回去了,早点休息吧。”说完,这才转身离开了谭湛的屋子。
在她走出去之前,谭湛抱来了那盆她喜欢的鹿角蕨:“给你。”
她撩了撩顺势洒下来遮住半边脸庞的碎发,抬头朝谭湛露出笑容:“谢谢。”
林筝的动作非常自然,包括她顺手洗碗这件事,能看出她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并非刻意在谭湛面前表现,她不像谭湛认识的那些女生,在得知他的家世后,在他面前,就会变得特别体贴贤惠温柔。林筝却不一样,她早就知道自己有一辆宾利,知道自己高价拍卖得到了“舒曼”,知道自己在哪里工作,但她从来没因此把谭湛高看一等,也没把谭湛因此区别对待。
即便现在已经没有人会对富有的人露出明显而直接的巴结,但那种围绕在身边隐隐的讨好,谭湛仍旧是能感受到的,而除了这种态度外,还有另外一种相反的对待,那就是有些人隐隐的仇富,谭湛因为家庭背景受到过很多不应该有的笑脸和附和,也因为家境受到过更多背后的指点和议论,他们一边羡慕他,一边鄙夷他,因为过分富有的家境,有些人习惯直接否定他的能力和成绩,他们看不到他的勤奋和努力,只看到了他的起跑线,把他所有的成功都归结为此,却不知道,即便起跑点有优势,如果躺倒了不跑,还是会被赶上的。他诚然比他们富有和有优势,但他更比他们努力和坚定。
在这种刻意的讨好和微妙的鄙夷之间,能够真正自然又不卑不亢地把谭湛当普通人来对待的人,显得实在太宝贵了。
谭湛看着变得又干净又整洁的客厅和厨房,觉得心里突然有一种安宁而平淡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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