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进在见到林筝的当晚就确定了下自己的心意,他盘算的很好,近水楼台先得月,因而第二天,他便发起了攻势,鲜花礼物,永远不会出差错的东西,他为林筝订了花,并在祝词卡片上留了一个“陈”字。除此以外,他并没有主动电话联系林筝。他差不多度过了一个心不在焉的早晨,才终于熬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陈进特意和本部门的大部队岔开了吃饭时间,直到其余人都吃完,他才慢悠悠去了食堂。原本从没有注意过窗口里面戴着口罩的工作人员,这次陈进稍微环视了一周,果然便在一个窗口发现了林筝的身影。他排到了她的窗口前,安静地等待排队。
轮到他时,林筝果然认出了他,她朝他笑了,虽然看不到她漂亮的微笑,但从她弯弯的眉形和眼睛弧度里,陈进还是能想象出林筝笑起来时那种美丽姿态。
陈进也笑了:“待会一起吃饭吧,我待会会坐在左边的小隔间,等你一起。”此时几乎已经没多少人在排队,食堂的供餐也就只剩下五分钟便结束了,这之后林筝便自由可以自己吃饭了。
林筝显然有些纠结和为难,但是她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陈进看了眼自己拿到的套餐,林筝果然给了他菜品非常好的一份,他内心有些欣喜,又深深看了一眼林筝。
端着盘子去了小隔间后,陈进一口饭也吃不下,直到林筝的身影朝着他走来,他才终于安下心来。林筝也拿着一份套餐,她朝陈进礼貌笑笑,表情里却有一些不好意思和为难。
几乎是刚坐下来,陈进还来不及阻止自己第一句开场白,林筝就开口了。
“谢谢你的花。”
陈进做出一副完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的表情:“什么花?”
林筝有些愕然:“早上的花……不是你送的吗?”
陈进故意装作不知情般调侃起林筝:“为什么是我送的?”
“因为有个‘陈’字。”林筝是真的尴尬了,“我就以为是你。”
陈进笑起来:“你为什么看到‘陈’就想到我呢?姓陈的人可是很多,还是潜意识里希望送花人是我?”他对女孩子很有经验,懂得幽默对拉近距离的作用。
林筝的脸果然有些红:“不好意思是我搞错了。”
陈进见差不多也收起了刚才的戏谑,他看着林筝:“你没搞错,其实是我。”他笑了笑。
林筝也果然如他所料被逗笑了,她弯着眼睛看了眼陈进,嘴角还带着笑意:“下次别给我送花了。”
陈进心中一动,嘴上却漫不经心般道:“我这不是为了贿赂你以后好每次都拿像今天这样的大鸡腿吗?”
说起大鸡腿,林筝却好像有些紧张和慌乱,她挽了挽头发:“你不用贿赂我啦,我只是临时工,很快也就不在食堂了,而且我也没法之后给你大鸡腿……”林筝仿佛在斟酌用词,她的脸全红了,“我男朋友会不开心,会吃醋。”
陈进愣了愣,他完全没有意料到这种发展:“你有男朋友?”他看人从来很准,林筝昨晚的状态显然不像是有男朋友的人,他甚至在想是自己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对,让对方用“我已经有男友”这个理由来婉拒自己。
林筝表情非常羞涩地点了点头,用很抱歉的语气解释:“希望你别介意。”
“你和男朋友,谈多久了?”
“就昨晚开始。”
陈进脑子一动:“他说他不希望你给别人打菜优待,所以他也在这栋大楼里?”
林筝点了点头。
“是昨晚聚会上的人?”
林筝又点了点头,她仿佛想起对方,脸上闪过转瞬即逝的笑意,像整个人都在发光,陈进第一次那么强烈的嫉妒起一个人,被林筝这样想着的人,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陈进的脑袋转的飞快,他开始排查昨晚所有参加聚会的男性的脸,似乎想确定是哪个人快于他一步捷足先登,他心里充满了懊悔和沮丧,他很少有这种一见钟情的心动,并且昨晚明明并没有其余男性对林筝表现出过热别的热情和亲密。
会是谁呢?
林筝却有些欲言又止,她迟疑了下,最终像是鼓起勇气般朝陈进做了个“嘘”的姿势:“拜托你保密哦,不要让他知道我今天还给了你大鸡腿。”
陈进正想问这个“他”到底是谁,却见谭湛提着一个星巴克的纸袋正朝他和林筝所在的小隔间走来,他笑着拍了拍陈进的肩膀,意味深长地看着林筝:“你们说什么要保密?”
林筝顿时局促地坐立难安起来,她恨不得自己找个地洞钻了,总觉得此刻颇有一种被抓奸的尴尬,陈进光顾着和林筝聊天,因而他那只大鸡腿还一动没动地躺在餐盘上,简直一目了然。
林筝的状态自谭湛坐下后便变得十分不同,她有些害羞,又带了点甜蜜的气息,明明想看谭湛,却又近乡情怯般地不敢直视,而谭湛则带着强烈的宣告主权的气场看着林筝。这两个人仿佛坐在一起,就只能看到彼此,而他们之间的气氛,陈进也觉得自己完全无法插入。
他看着两个人,才有种恍然大悟般的愕然:“是谭湛?”
“嗯?”谭湛发出一个淡淡的扬起的尾音,声音带了点慵懒和漫不经心,“什么?”
在林筝接话之前,谭湛亲昵地揽过了林筝:“你说她男朋友吗?”他朝陈进笑笑,“是,我是她的男朋友。”
两个成熟男性,像是两头争夺领地的雄狮,谭湛显然更胜一筹,陈进恨得牙痒痒的却也无力改变现实。
陈进自然不甘心,他半开玩笑半挑衅道:“原来那么容易吃醋的男朋友是你啊,谭湛,八成你和林筝开玩笑说自己喜欢吃醋的吧。而且以我们的交情,你也不会连个大鸡腿也不让林筝给我吧?”
陈进以为谭湛为了面子会极力否认自己吃醋,却不料谭湛大方地点了点头,他看了一眼陈进,也笑了起来:“不行啊,陈进,我真的很容易吃醋的,你忍心为了一个大鸡腿让我天天忍受吃醋的痛苦吗?你想吃大鸡腿我另外请你,但让林筝给你不行。”
陈进愣了愣,却还是不想轻易认输,他佯装叹气道:“没想到啊没想到,以你的样子看起来不会这么没安全感会吃醋吧?”
谭湛把林筝往怀里搂得更紧了些:“不是没有安全感会吃醋,足够喜欢一个人,都是有独占欲的,平时再从容冷静的人,到那时候也会控制不住吃醋的。”他看了一眼陈进,“如果你还没开始吃醋,那是因为你还没遇到那个让你吃醋的人。”
这番话实在让陈进意外,他从来没想过谭湛这样的人能大大方方如此坦然地承认自己对林筝的喜爱和对一段感情的投入,甚至不惜说明自己会就此吃醋,他的眼睛就那么直接而坦荡地盯着陈进,陈进不知怎么的,气势上就觉得自己弱了下来,有些人大概真的生来就有一种威仪感,让人不自觉去低头。
而作为当事人的林筝,则完全被谭湛这一席表白一般的话弄得脸通红,她是第一次遭遇这样的情况,内心慌乱之下,只想逃跑,这种小情态在谭湛眼里,倒是反而十分可爱。他也不愿再让林筝尴尬害羞,林筝吃好后,谭湛完全无视陈进存在地关照了她几句,又附着林筝的耳朵轻声讲了几句小情话,便放她走了。
林筝回去厨房工作后,谭湛和陈进自然也再也不用伪装道貌岸然的友善。
陈进内心到底还是不甘心,他看了一眼谭湛:“你是觉得抢夺特别有乐趣吗?”
谭湛懒洋洋地瞥了他一眼:“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陈进有些咬牙切齿:“我也不和你兜着藏着,话明着说,我知道有些人就是喜欢抢别人喜欢的东西,我想追林筝,那天晚上我就表现的很明显,然后也就是当天晚上,你利用你是她邻居的优势,当天晚上就抢先一步追了她。你是不是就盯着看我喜欢,就抢?”
谭湛轻轻笑了一声:“林筝是林筝,她不是被抢来抢去的东西,她就是她。我没那么幼稚有攀比抢夺的爱好,也不会那么随便的对待感情和异性,但我确实要感谢你,如果不是你表现出那么强烈的对她的兴趣让我不愉快和嫉妒,我还没那么快意识到自己有这么喜欢她。”谭湛盯着陈进,“我喜欢速战速决,既然喜欢,就马上追求,我不像你,还要设计什么搭讪的套路,迂回的战术,让自己的追求看起来没那么突兀和主动。我更喜欢狠准稳的出手。”谭湛说完,站了起来,此刻他的身高优势让他更有一种睥睨陈进的意味,他朝对方笑笑,“情场如战场,这句话我想你可能还要再回味回味。”
谭湛说完,便相当潇洒地转身离开,只留给陈进一个高大修长的背影,而陈进心里即便再为不满,此刻除了吃瘪之外,什么也不能做,谭湛在星灿为人一向谦和,以至于陈进都忘记了他的家世,那样的家境里,是养不出真正温和忍让的孩子的,像谭湛这样的人,每一根血管里从来流着生而掠夺的狠辣劲,谦和只是他们的表层,骨子里那种身居高位的人与身俱来的东西却是不会改变的。
强势地成为了林筝的男友以后,谭湛自然而然地要和林筝一同度周末了,然而他却也不再想和林筝聊林溪了,他只是单纯的想了解林筝,想更多的知道她的故事,她的喜好,她的人生,他想要好好的一场单纯的约会。
大概受谭湛情绪的感染,老天也赏脸,这个周末难得天气晴朗,气温回升,竟然有了点早春的意味。谭湛拉着林筝的手,一起在公园里散了步遛了狗。因为难得的好天气,人们似乎都赶着从家里出来活动了,公园一时间也熙熙攘攘。
林筝眯着眼,在微风里眼神的每一个细节都带着笑意和温和,她非常珍视这种平凡的幸福和安稳,谭湛紧紧拉着她的手,她笑着看了谭湛一眼:“我喜欢这种天气。这样就觉得很幸福。”
谭湛突然心中一动,他凑近林筝耳朵,轻声道:“要不要带你去做一件更幸福更好玩的事?”
林筝被他的动作弄得有些痒,更多的是内心跳动的情绪,她仍旧在适应强行把自己塞给她的这位男友,然而行动已经背离她先于她的理智而行,拉着谭湛的手,林筝走起路来都不自觉蹦跳起来,她的心情比阳光还雀跃。虽然缺失六年的社会阅历,但林筝并不傻,她敏感地能感觉到谭湛对她细小的情愫,他现在从不在她面前提及林溪,他只愿意了解她——平凡无奇的她。他知晓她的身份,不在意她的平凡,他朝她走来,不是因为林溪,不是因为大提琴,不是因为她身上的故事,只是因为她是她。
已经很久,林筝没有这样安心过,她觉得妥帖而温暖,好像准备冬眠的熊,终于找到了远离猛兽和人迹的安全洞穴。
她迎上谭湛的眼睛:“什么事?”
谭湛却卖了个关子,他带林筝回了家,安置好了几只小狗,才拿出了吉他。
“去卖唱。”他看着林筝笑起来,“你不是说过很想尝试在大街上演奏体验一下街头艺术家的心情吗?”
谭湛一边说着一边拿过挂着的帽子,戴到了林筝头上,谭湛的帽子边沿有些大,一下子便罩住了林筝的眼睛,林筝不得不拉住帽子,轻轻摘掉,才能重新看清谭湛。
“我不冷啊,不用戴帽子。”
谭湛朝她眨了眨眼:“不是给你戴的,街头艺术家,怎么的都要弄一个帽子,供大家来展示自己的喜爱吧?”他的眼神带着笑意,“你总不会让我真的拿个瓷盆吧?那就不像艺术家了,像是叫花子了。”
林筝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她拿紧了谭湛的帽子,看着谭湛背上吉他,她的内心充满了期待,期待着惊喜,和谭湛在一起的每一天,仿佛都会发生新鲜而精彩的故事,林筝第一次内心充满了这种满满当当的愉悦,在她自己还没意识到之前,她就已经不自觉被谭湛带动了步伐,像一支舞曲,她即便不会跳舞,在谭湛的引导下,竟也能挽着他翩翩起舞,享受音乐的曼妙,这大概就是恋爱吧,不自觉地随着另一个人旋转,世界变得很慢,时间却变得很快。
谭湛挑了市中心最热闹的那条步行街,除了吉他帽子,他还带上了音响设备,路过的行人匆匆,并没有人在意他们两个,只有偶尔几个高中女生,走过时被谭湛的侧脸惊艳到,偷偷回身拿出手机拍照,谭湛也不害羞,挺大方地朝对方笑,惹得对方反倒害羞着跑掉了。
谭湛调试好了一切,他试了试音,一切都完美无缺:”可以弹了。”
然而事到临头,林筝却有点退缩了,她已经很久没有面对如此多的人,倒有些紧张:“我弹得不好怎么办?”
谭湛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我来当你的职业粉丝,负责在你演奏完了鼓掌。”他神秘地笑道,“告诉你个秘密,我以前去街头演奏过不止一次,但是有好几次效果不怎么样,美国行人本来也没有国内这么多,导致弹奏完,竟然一个听众也没有,那时候我就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自己悄悄地走掉。后来我就学乖了,我花50美金一个人,雇佣了四五个美国人,去现场假装是路过被吸引住的路人给我喝彩,渐渐的人气就有了,人们都有从众心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后来都在那条路小有人气了。”
林筝睁大了眼睛:“没想到你还挺奸诈的!”
谭湛轻笑道,“有时候必要的营销还是真的很有用。这怎么是奸诈呢?酒香还怕巷子深呢。”他拍了拍林筝的头,“总之你不用担心无人问津,这件事交给我,你只管你演奏,总有会给你捧场,不用担心冷场。”
林筝也被谭湛一席话逗笑,她捏紧了手里的吉他,也终于下定决心,不再畏惧人群,她拨动了第一根弦。
没有人注意到她,只有谭湛,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目光灼灼地盯着她,仿佛她是舞台上最耀眼的星。林筝有些恍惚,她的心中夹杂了巨大而复杂的情绪,过往的回忆扑面而来,她仿佛还是昨天的她,抱着她心爱的大提琴,而她也知道,即便时光流逝,此刻还有人在聆听她的音乐,这种认知仿佛就是巨大的力量,她看着谭湛,拨出了第二个、第三个音符,林筝今天弹奏的是取材于西班牙民谣的吉他曲《爱的罗曼史》,这并非一支有难度的乐曲,但旋律的细致安排和设计,却让整支曲子优美动听又扣人心弦,十分适合这种周末,温情脉脉又平静安宁,像是泛起涟漪的湖水,淡淡的,却也隽永,然而真正弹好这支曲子也并非多容易,弹奏者的心境以及对音乐的理解把握必须十分强,才能够表达好曲子里的意境。如果说一开始的林筝还多少有些束手束脚,从音乐进入主和弦部分起,她仿佛终于在音乐里找到了自己释放了自己,她不再看着谭湛,而是闭起了眼睛,微风拂面,她仿佛随着自己手指尖的旋律如一株初春萌发的杨柳般抽条,随时可以融进这春意里,她的脸庞美丽耀眼,漾着自信而骄傲的笑意,阳光又活泼。谭湛安安静静地站着,他的身边越来越多的人驻足,林筝的音乐有安抚人心的力量,没有人喧嚣,大家只是安静地听着,有个小男孩甚至捂住了嘴,生怕自己咳嗽惊扰了表演者。林筝有一种力量,即便不是站在舞台上,即便只是随意地站在人群中,只要她开始演奏,总有一种音乐家的气质。谭湛看着她,心里夹杂着骄傲、柔情以及浅浅的醉意,他明明没有喝酒,但总觉得在林筝的音乐里,他的思维变得很慢,就如沉迷温柔乡一般,不愿去想,只愿多与她相伴片刻。而其余驻足的人群,多少脸上也带着与他同样的情绪,他们都不希望林筝停下。
林筝一曲完毕,再睁开眼,看到的便是这样的场景,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她的身边竟然已经围起了密密麻麻的人群。她有些慌乱地转头,直到在人群里找到谭湛,才安下心来。人群也才如梦初醒般鼓起来掌来,林筝抱着吉他,在众人的瞩目中,朝着谭湛笑,然后她才朝着人群挥挥手,陆续有人朝她放置的帽子里放下零钱,等人群散开,林筝才捡起帽子查看起来。
她脸上带着笑意和激动的神情,拿着帽子飞快地跑向了谭湛:“竟然有人直接就给了五百块!”她的脸颊带了点潮红,眼睛亮晶晶的,像是一个刚刚得到了心仪礼物忍不住向人炫耀的孩子,“竟然有这么多?!我粗粗估了一下,大概就能有六百不到!感觉要发财了!”
林筝欢天喜地地收拾了吉他和音响,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回头:“等等,刚才那些人,是不是你找来撑场子的?”
谭湛摇了摇头:“我哪里有那么快的动作,你弹得太棒了,我都还没去找人,人群就自动聚集起来了。”
林筝盯着谭湛看了会儿,分辨出他确实没有说谎,才有些心满意足,然而她没高兴多久,就又重新盯着谭湛问起来:“再等等,那个五百块,不会是你给的吧?”
谭湛心中微微一动,林筝总有种洞察秋毫的本领,他趁着她闭眼时偷偷塞进去的五百,果然还是被林筝意识到了,然而谭湛却并不准备承认,他一脸正经地摇了摇头。
“不是我,是一个老阿姨。”他又开始满脸认真可信地说起谎话来,“大概和你差不多高,胖胖的,看起来很和善,听的时候也一直闭着眼睛,很欣赏的样子,大概特别喜欢,一下子给了那么多。”
林筝的眼睛亮起来:“真的吗?!”
谭湛认真点了点头:“真的。”
林筝果然得意起来:“哇,想不到现在还是有人很懂欣赏的!”她笑嘻嘻的,颇为豪迈地拍了拍胸口,“今天中午我请你吃饭!”
谭湛忍不住被她的样子逗笑了:“好的,富婆,以后靠你了。”
“没问题没问题。”林筝一边笑一边往前跑,“论时薪,你还没我高呢。”
谭湛有些失笑:“你可别忘记谁教的你吉他啊,这么快就开始过河拆桥了?”
“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啊,我那是悟性好,学得快,青出于蓝。”林筝也大言不惭,但她说完,就很快地挽了谭湛的胳膊,亲昵地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不过你放心啦,我不会欺师灭祖的。”在谭湛还没反应过来前,林筝踮起脚尖,飞快地在谭湛的左脸颊上蜻蜓点水般亲吻了一下。
谭湛忍不住盯着林筝玫瑰色的嘴唇看着,林筝的睫毛轻轻颤动,她抬头有些霸道地盯着谭湛,“你这么奇怪地盯着我干什么?有什么好看的,谢师恩嘛。”
谭湛终于忍不住,俯身下去亲吻了林筝的唇瓣:“谢师恩?那种程度可远远不够。”
一个蜻蜓点水的吻可不好打发谭湛,他问林筝好好讨厌了他应得的本金,连带着巨额的利息。只是一个吻,却也让林筝脸红到了脖子,她第一次知道,原来吻也可以这么□□意味,可以这么深入浅出。
这个吻结束,林筝完全没法再直视过路看着他们两个拥吻的其余行人,只好把脸都埋进了谭湛的衣领里,轻轻锤了谭湛两下。
“以后不许在大街上亲我!”虽然语气恶狠狠的,但林筝微红又带着水汽的眼睛可完全没有气势和说服力。
谭湛揽过了她:“这可是你先亲我的。”
林筝捂住耳朵:“啊啊啊啊啊啊。”她刚才那刹那的勇气被谭湛看的完全缩进了自己壳里,此刻完全后悔起刚才一时冲动去亲谭湛了,本来还抱着想调戏一下对方的心态,这下看来,自己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好在谭湛也见好就收,他揉了揉林筝的头:“好了好了,我们去吃饭,今天不是你要请我吃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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