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有什么故事呀?”老先生问,没有抬头,而是抬了抬眼睛,越过厚厚的镜片,看了站在台上的小伙子一眼。
小伙约莫20岁上下,典型的学生模样打扮,平头短发,长了一张娃娃脸,此刻正憋的通红,上身是时下流行的短袖文化衫,上面浓墨重彩的几笔勾勒成一幅抽象派的人脸图案,下身一条七分裤,露出颇有几分肌肉的小腿,脚上一双运动鞋,依旧是多彩的时尚设计。
“听我爸说,是家里老人传下来的。说是明代还是清代的古董。”小伙子赶紧回答,声音有些轻,带着怯,回眼扫了站在旁边的主持人一眼。
主持人赶紧插了句:“那你这也算家传的了,这要是套房子的钥匙,不用是古董,一样值钱。”
小伙子附和着笑了几声:“我爸说,让我来节目送给专家看看,请专家给鉴定鉴定。”说着,眼睛望向专家席,像是有所期待。
老先生扶了扶眼镜,依旧没有抬头:“钥匙这种东西留存到现在的很多,但钥匙的结构大多比较简单,因为古代工艺和技术的限制,锁还没有现在那么复杂,所以价值都不高,你这件东西,首先质地就不对,估计是现代冶炼技术产生的某种合金,上面这些孔也完全是臆造出来的,看上去倒像是麦田怪圈。”
说到这里,下面观众席传出几声轻笑,老先生满意的朝笑声传出的地方扫了一眼,继续说道:“所以,你这个东西应该是一件工艺品,年纪估计还没你大呢。”
节目还在继续,小伙趴在床上,眼睛盯着手机里正在播放的节目,脸已涨成了猪肝色,似乎又回到几天前的节目现场,手里依旧不停地把玩着那把被鉴定为工艺品的钥匙,这把钥匙大概有15厘米长,泛着隐隐的古铜光泽,长条状的钥匙略宽,没有任何纹饰,除了几个简单的不规则齿印,钥匙的中间被均匀的打了3个一模一样的小孔,看上去十分规整,完美的破坏了整把钥匙的古朴感。
“假的吗?”小伙自言自语有点失神,想起那天晚上父亲从电话里知道了结果后,叹着气说:“算了,你拿着玩吧。”小伙忽然感觉有些气愤,手一扬,钥匙便旋转着向窗外飞去。
就在钥匙穿过窗子即将从视野里消失的时候,突然被下面伸出的一只手牢牢攥住,紧接着一道矫健的身影利落得向上拔起,双腿一收,便稳稳地落在窗台上。
“不要的话送我好了。”略带沙哑,却又十分硬朗的女声响起。此刻,声音的主人正蹲在窗台上,一手扶着窗沿,一手捏着那把刚刚变成弃物的钥匙。
床上的小伙一时被吓得发愣,呆望着窗台上的不速之客好一会才回过神,心念电转间,张大的嘴里却只蹦出一个字“啊?!”
来人也不客气,身子往前一探,轻飘飘地落地,就进了房间。
他这时才看清来人——女性,大约24、5岁的样子,五官端正,眉毛上方一道约么4厘米长的旧疤痕十分扎眼,估计受伤前一张脸也算漂亮,头发并没有留出试图遮住疤痕的刘海,而是很豪迈的全部向后梳,扎成一个短短的马尾;身材高挑纤细,大概有1米7上下,上身一件天蓝色短袖t恤,腿上一条黑色运动短裤,脚穿一双黑色运动鞋。整个人带着一股子略凶狠的冲劲,让丛宇不自觉的向后缩了缩身子。
“你是丛宇吧,我叫木蓉,先把衣服穿好,带你去玩点刺激的。”
丛宇甚至还没注意到她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名字,突然意识到——因为住不惯大学宿舍,就让家里在学校附近的小区租了个单间独居,夏天天热,此刻的他就只穿了条内裤,躺在床上看视频。带着一脸的尴尬,丛宇慌忙拽过搭在床头的衣服,胡乱往身上套,而那个木蓉,似乎正在观看一场哑剧表演,饶有兴趣的欣赏着他的窘迫。
“我说,这里是4楼,你是怎么上来的?”丛宇穿好衣服,下意识的往窗外望去——这里确实是4楼呀。
“钥匙我拿走了,你来不来。”木蓉一边说,一边把钥匙收进裤兜,完全不接他的话茬。
“去哪里呀?呃,不去!”丛宇眼看着钥匙没了,心里嘀咕起来:“钥匙没了,人别也没了”,下意识的摸了摸侧腹,缩着脑袋直摇头:“你不是人贩子吧?倒卖器官的?”
木蓉听到“不去”这俩字的时候,也不理会后面离谱的猜测,直接朝门口迈开了步子,开门,向后摆了摆手,头也不回的向外走了出去。
丛宇见她出门,逃过一劫的心刚想落地,就听门外一个熟悉的男声响起:“哎呀”、接着是“咣当、啪嚓”几声玻璃瓶子碎在地上的声音。
丛宇心道:要糟,飞也似出奔出去,一伸手就把一个满脸怒气正要发作的男性拖进屋里,咣的一声把门关上;整套动作一气呵成,似乎攒了一辈子的利索劲,全用在刚才了。
被拖进屋里的男性也是学生模样,一身逛夜市的装备,白t恤,黑短裤,蓝拖鞋,此刻正在愣神,场景转换太快,他脑子有点跟不上。
一周之后。深夜。还是那个单间出租屋。
“啪”
正在熟睡的丛宇听到一声脆响,迷迷糊糊的心想:这大半夜的,谁家在弄什么呀,这破出租屋隔音也太差了。——不对,一个机灵间,丛宇清醒了过来,顿时觉得这左脸上跟泼了硫酸似的火辣辣的疼,一睁开眼就看到一个又高又细的黑影正矗立在自己身前,吓得丛宇三魂七魄都出了窍,冷汗刷刷地就下来了。
稍微定了定神,丛宇才借着月光看清楚,原来是木蓉,就是一个周以前,那个风一样刮进来,又风一样刮出去的女人,顺便还刮走了他那把假货钥匙。
丛宇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被刮了个措手不及,在憋着琢磨了一个周之后,再次见面,瞬间有了一种“主角练了十年本事,终于迎来了报仇雪恨大结局”的感觉,一张嘴就停不下来:你谁呀、你干什么的呀、我钥匙呢、这大半夜的你是要当贼吗你,当贼还带打人的。。。。。
“啪”
丛宇本来左手捂着左脸,右手撑着身体,以半躺着的姿势发射着连珠问,又被啪了一下以后,他已经坐了起来,两只手全捂到脸上,仿佛那肿起来的脸就是一块大磁铁,把两只手掌给牢牢吸住了。
丛宇话也咽回去了,瞪着眼,一脸的怒气。
木蓉也不理他的愤怒,只扔下一句话“三天后,跟我走”。说完,转身下床就要走。
“什么三天?我为什么要跟你走。犯罪预告吗?你这是真打算抓我卖钱了?”丛宇捂着脸满脑子的问号:哎~你等等,你这人说话怎么这样,跟发电报似的,多说几句解释下,是能花你钱了,还是能要你命了。
本来丛宇以为她还是会跟上次一样一言不发干净利索的走掉,没想到木蓉这次转过头回答了他:会要我的命,说完,开门、离去。
随着出租屋铁门的关闭,丛宇赶场似的提高了音量:哎,你啥意思呀,我看你是想要我的命!
这个风一样的女人就这么走了,丛宇摸黑拿起枕边的手机看了看时间,凌晨3点。知道今晚是不用睡了。关键是这脸还在抽筋似的疼,不赶紧冷敷下,明天一早怎么见人。
就想着现在怎么处理这张肿脸,丛宇一开灯,登时吓的叫出声来,从窗台到床单一串点点的血迹连过来,最后汇聚到床单上,连成一片。
这丛宇虽说不是什么温室的花朵,但他一个普通的学生哪里见过这个阵仗。呆望着血迹,心想:这是量多的日子?还是报警吧?但是我怎么解释?跟警察说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疯女人,从四楼窗户跳进来,挥洒着一片热血,跟我说了句“约吗”,搁谁能信啊......
想到这里,丛宇忽然心念一动,打着手机的手电筒,开门追了出去。
楼道里静悄悄的,漆黑一片,头顶的感应灯早不知被那个贪得无厌的无良租户拆走了,丛宇仔细查看地面,发现只有很少的几点血迹,顺着楼梯走下去,终于在3楼的楼梯口找到一团躺倒的黑影。
丛宇拿手机一照,果然,正是那个挥洒鲜血的女人。丛宇也顾不上检查她哪里受伤了,也完全没想到要报120,就那么有些粗暴的把她扛起来,一边感受着她轻的有些意外的体重,一边轻手轻脚的回到自己的小窝里。
把人横躺着放在床上,丛宇喘匀了气,仔细检查起来:上身还穿着那天的天蓝色短袖t恤,腿上却换了条牛仔裤,牛仔裤的左边大腿处被血浸透,似乎出血点就在那里,丛宇拿剪刀剪开,发现大腿中间包着一圈圈的布条,似乎是从什么衣物上撕下来的,血正从里面缓慢的渗出来。
丛宇正望着一条血腿手足无措,突然脖子后面一痛,眼前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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