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已经存在了45.4亿年。
最新的研究表明,地球上的生命出现在34.16亿年前。
很多科学家表明,人类是从一种3亿多年前,生活在海洋中的一种史前鲨鱼进化而来的。
而真正的人和猿开始分化则是从450万年前就开始了。
当然关于人类的起源有很多的争议,甚至有科学家说人类起源于外星人。高二的时候,生物老师还播放了一部电影叫《普罗米修斯》,当时就惊呆了很多同学。还有人疑惑会不会有一天,外星人会来将他们给灭了。
当然更多的是想到外星人来了,自己是不是可以不用高考了,就能当一个混吃等死的米虫,用意念就能吃喝玩乐。
吴子义也曾经以为自己八岁时候的经历,其实就是某种外星文明在自己身上的一种体现。但是他身体除了那种气的存在,除了思维更加的条理和聪慧,除了身体更加的强健之外,并没有什么神迹出现过。除了那种气的存在,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而已,哪有什么神迹,哪有什么外星文明,哪有什么修仙神话啊!
所以他也就一直认为在教室多媒体播放这部电影,纯粹是生物老师不想上课。因为他一直在玩手机,脸色苍白而严峻。第二天吴子义在交作业去的时候,就听到办公室老师八卦,生物老师失恋了。
想一想一个三十二岁的男人再次失恋,确实是一件非常让人伤心的事情。不过吴子义并没有将这件事情八卦出去。
他在距离学校附近两三公里的地方有一套房。比较老旧的小区,建成于九八年。暂时还没有被列为棚改项目,不过按照现在房地产的蓬勃发展,棚改只是迟早的事情。
所以这一片生活的人都还是很和谐。小区基本上是开放式的,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小吃店和杂货铺,还有一条巷子专门卖廉价的衣服,客流量还很大,不远处一个不大的菜市场每天都有股味儿飘出来。
想起生物老师说的人类的起源,吴子义发散的想到外星人——对于自己的遭遇,吴子义也曾假想过很多种可能性,但是都没有被证明过。现代科学在宇宙中的探索表明,银河系有一千亿颗像太阳一样的恒星,单星超过400亿颗,而像太阳一样带有行星,而且化学元素能够构成有机分子的,大约还剩下100万颗。也就是说可能有100万颗行星会有生命的存在。
但毕竟这都是现有条件下的猜测。即便是米国大名鼎鼎的51区,其实也就是一个啥都没有的,故弄玄虚的军事区域,现在基本上已经废弃了,是属于冷战时期的产物。就这样的一个玄之又玄的51,居然还把老毛子给骗倒了。
当然即便是现在,一些耸人听闻的新闻,相信的人居然还挺多的。如果在网路上搜一下,还能看到诸如“霍金去世前预言秦始皇还活着”“秦始皇和外星人接触真相”等等诸如这样的骇人听闻的八卦消息。
吴子义一直都是一个人,父母离异,又各自成家有了自己的小家之后,他就一直是一个人。
如果不是上课的时间,夏天他会在七点之前起床,冬天会在八点以后起床。
高三年级的生活吴子义并没有什么紧张感,他学习有天赋,所以并不需要很努力和花费很长时间就能取得非常好的成绩。上课的时候,他喜欢幻想,就像是诗歌中的情形,他也能在脑子里过一遍画面。
当年那个明媚的少女在康河泛舟,那个年轻的小伙子,目光中闪烁着的炽热的情感。他是对那个年轻人充满怜悯的。当然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厌恶,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追求权力和自由。
开学已经一个月了。
天气依旧很热,女孩子依旧以穿裙子的为多。男孩子嘴边的绒毛开始变黑变粗,稀稀疏疏的,脸上带着青春荷尔蒙的小疙瘩。
吴子义上课很认真,很认真看书的那种。不过都是一些杂书,也从不做笔记,这一点从他高一的时候,很多人都知道,包括老师。但是人家成绩好啊,就这样还能随随便便的考进全校的前三名。
当然这种人是不能做典型模范的。违背了勤学苦练方能成才的一般规律。即便是文理科分班了,新的文科班的班主任也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身体内的气让吴子义的性格更加的沉静,其实这只不过是脑子变得清明之后,想的东西和看问题的层次比少年人更加的深,看的更加的透彻之后的结果。
这也是他为什么在父母离异之后都不管他的情况下,还能健康快乐的生活的原因。
早自习的时候,唐菀就对吴子义狠狠的瞪了一眼。然后在下早自习吃早餐的时候,唐菀就端着饭盆子跟在吴子义的身后。吴子义坐下来,唐菀也坐下来。
“菀彼桑柔,其下侯旬,捋采其刘。”吴子义就抬起头对着唐菀笑。
其实用诗经中的句子起名字很正常,有点文化的家庭都这么干的。林徽因的名字也是其祖父根据《大雅·思齐》里的“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起的。
唐菀本来是瞪着他的,听了这段,还是愣了一下。
“你妈爸给你起这个名字的时候,肯定是想让你有个茁壮的身体。”吴子义眼光瞟了一下唐菀,“当年李白拍杨贵妃的马屁,用了个‘群玉山头’的句子,后来有人说这个群玉山不只是说王母居住之地,玉山还有一层意思是形容杨玉环的身材的——凶大。”
“噗——”一口嚼碎的米粉喷在了吴子义的脸上。
吴子义从口袋里掏出纸巾,很平静的擦了擦,然后站起来,去洗碗池那边。
唐菀并没有道歉,这不过是扯平了。她偷偷在寝室里用手机查了,虽然吴子怡说的比较正确,但是什么导致神经痉挛,不y不育啊,都是长期才能导致的结果,出现的概率几乎忽略不计。至于按小腹,肚子痛,谁特么使劲按小腹不痛的?
坐回到教室之后,唐菀看到吴子义坐着,桌面上放了一本书,觉得还是跟他说个对不起,毕竟自己也不是小气的人。
“呃,你刚才说的茁壮是什么意思?”唐菀并没有坐下来,而是面对着吴子义站着,虽然她也想说“对不起”,但是一转念头,就矜持的不想说了,反正是扯平了,为什么自己要吃亏,和他说话都是显示出自己的大气了。
“也就是说,你还没有达到你爸妈给你起名字的初衷。茁壮只是部分的,所以以后多吃点。”吴子义瞄了一眼,又低头看书。
部分茁壮?要死啦,耍流氓啦,不过有点高兴。
这不是在说自己凶大腰细?
唐菀憋住笑意,轻轻的哼了一声,决定原谅这个还有点眼光的男生。
下午上完第三节课,吴子义就回家了,他没有参与学校的晚自习,主要是他向班主任杨老师保证过,月考肯定不会跌落年级前三名。事实上也是如此,在九月份的月考中,他就是第三名。
或许是习以为常的认为这个学生不管怎么学都能够拿到好成绩,学校居然同意了。
这是吴子义的特权,学校也就只有他一个人有这个特权。他前面的年级第一和第二想都没想过要求和吴子义一样的待遇,因为他们没把握,如果自己不上晚自习,担心吴子义随时超过他们。
至于三名之后的,学校一句话堵死:要特权,行啊,拿出全校前三的成绩来。
“小义回来了啊!”隔壁的院子里满院子撵鸡的陶婶看到吴子义,“待会儿到我家吃饭啊,晚上你葛姐回来了,杀只鸡。你不用做饭,放东西后过来给我帮忙。”
“好!”吴子义很乐意。
吴子义干脆没有回家,反正手上没拿什么东西,直接就过去:“我来杀!”
一伸手,那只小母鸡就到了吴子义手里,扯了鸡脖子上的毛,露出脖子肉,刀子一划,陶婶用半碗盐水接住,血就一条线往下流。放完血,烧得滚开的水就倒在锡桶里,吴子义将鸡扔进去,烫了烫,开始拔毛。
碗里的血凝固之后,用牙签划拉成小方块,然后倒进钵里炖,味道非常的鲜美。陶婶去厨房择菜。
常陵市的口味是好辣的,在整个南方地区,川味偏麻,湘味最辣。常陵市是湘省的地级市,算是湘味中的辣中辣了。
陶婶择好菜之后,剩下的就是吴子义来了。
如果要吃鸡肉,常陵市最普遍的做法就是小火炉炖,这种做法不会太辣,但是味道够鲜,肉汁调和,入口有嚼劲。还有种纯辣的做法,就是做成干锅,肉要剁成细小的块,辣椒要剁,可以适当的加点麻椒和香料,少水,小火熬制。边吃边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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