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娜桑!早上好!今天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哦!大家有好好的吃早饭吗?终于入秋了,东京的天气真是想热也热不起来。预计rb大部分地区这几天又要下大雨,是沿海地区的日常吗?”
……
清晨,伴随着电视机里播放新闻的声音,一名男子站在镜前,不紧不慢的穿戴着。只见他扬手穿进挺括的衬衣里,随后将扣子一个接一个的扣上,紧接着,他又挑出了一条淡紫色的领带,熟练地在衣领下打了一个温莎结。直到将西装套在了身上之后,男子才郑重地拿起了一枚红色的纹章,轻轻的别在了衣领上。
“今天也要加油啊!“
站在衣帽镜前的男子对着镜中的自己鼓励了一句,随后便转身离开了家。
……
今天是菊田义信重新回到警视厅工作的第一天。大概在一个月之前,菊田在处理一幢棘手的案件时,不幸被歹徒引爆的炸弹炸成了重伤。不过好在他的生命力足够顽强,在昏睡了将近一个月之后,菊田才终于清醒了过来。
按照警视厅的惯例,因公殉职的警官可以连跳两级,当时菊田被医生判断会成为植物人。因此在他昏迷期间,警视厅破格让他晋升到了警部的阶级。可就在命令下达不久之后,菊田却顽强的苏醒了过来。
虽然意外的在二十多岁的年纪成为了警部,不过比起这些来,更让菊田在意的还是他的身体情况,按照医生的解释,有一块弹片因为手术难度太大无法取出,将会一直残留在他的大脑里,虽然眼下还看不出什么问题,可是这块弹片却随时都有可能要了他的性命。
半个小时之后,当菊田从樱田门駅随着上班的人潮涌出,漫步朝着对面的警视厅走去的时候,他看着湛蓝的晴空,不由得深吸了一口气。也许只有经历过濒临死亡的绝境,才会更加珍惜人生的美好。
刚走进警视厅的大厅,大家习惯性的排队等候在安检机前。就在这时,突然有人伸手拍了拍菊田的肩膀,随后向他招呼道:
“早上好,菊田君!”
“啊,早上好,神谷主任!”
“哎,怎么这么客气,你现在大小也是个警部了,以后叫我前辈就好!看起来,身体恢复的不错哦!”
“托您的福,一切还好!”
“啊,好不容易盼到你康复归来,晚上跟大家一起去喝一杯吧,就算是我们这些同事欢迎你出院!”
……
神谷主任是菊田以前的上司,阶级是警部补。在菊田受伤之前,他一直在搜查一课杀人犯搜查第十系工作,和同事们联手处置过不少的案子。而现在,菊田一跃成为了警部,阶级反而在昔日的上司之上。可是神谷却并未对此有所嫉妒,反而真心地为菊田感到高兴,这让菊田感到格外的温暖。
“请两位把身上所有的金属物品都拿出来,放在盒子里!”
轮到神谷和菊田两人通过安检的时候,菊田便习惯性的将自己口袋里所有的东西都拿出来,摆在了盒子里。作为肩负东京都公共安全的执法机构,警视厅的安防程序不是一般的严格,即使是自己人,每天进出也少不了要执行严格地安检。不过,正当菊田习以为常的走进安检通道的时候,突然间。一声刺耳的报警声却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滴~~滴~~滴~~”
“不好意思,菊田警部,请问您身上还有金属物品吗?”
“我想应该没有了吧……”
菊田刚想去摸口袋,忽然间,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
“额……可能是这里的问题……”
菊田指着自己的头部向对方解释了一句,对方疑惑地看着菊田,过了好一会而,才突然地明白了过来。
“啊……真是抱歉,菊田警部,您现在可以过去了!”
安检员有些惭愧地让开了道路,而菊田的心情此时则格外地复杂。只见他匆忙的拿起自己的东西,随后便头也不回的走了进去。站在原地的神谷凝望着菊田的背影,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
……
“咚!咚!咚!”
“请进来吧!”
听到房间里传出的声音,菊田这才推门走进了管理官的办公室。看到走进来的是菊田,西野管理官立刻便站起身来,热情地迎向了他。
“很久不见了,菊田君!看起来,气色相当不错呢!”
“托您的福,一切都还好!”
……
西野管理官招呼菊田坐在沙发上。两人先是寒暄了一阵,直到过了好一阵,管理官才小心翼翼的问起了菊田的身体情况。
“听说,还有一块弹片残存在你的身体里?”
“额……嗨!”
“哎……现在你也是警部了!本来,以菊田君的能力,是足以独当一面,肩负起领导下属的职责的。只不过,我担心你的身体……”
“实在抱歉,属下让您为难了!”
“哎……不说这个!如果无法让菊田君这样的人留在搜查一课,那才真是让下属们寒心呢!不过,以菊田君现在的身体,恐怕也无法承担太过繁重的工作吧!所以……对于你的新工作,我另有安排!”
听到管理官的话,菊田按捺住心中的好奇,连忙小心的追问道:
“管理官的意思是……”
“不知道,菊田君你听没听说过时效管理系?”
“时效管理系?”
“嗯!时效管理系隶属于搜查一课,不过和其他部门不同,时效管理系所负责的是那些无法在法律追溯期内侦破,即将终止搜查的案件!”
“怎么样,如果你没有什么别的想法,我可以安排你去那里担任主任。虽然同属于搜查一课,可时效管理系的工作比较起来就要轻松的多了……”
听到这里,虽然西野管理官没有明说,可是菊田却已经理解了对方的好意。
如此看来,时效管理系确实是一个适合安置自己的部门啊!
积压在时效管理系的案子,大部分都是一些已经被证明过不具备继续追查价值的案件。毕竟司法机构也是要考虑执法成本的,与其把大量的警力和资源耗费在毫无希望的案件上,倒不如先去处理一些容易处理的案件。
可是,即使是毫无希望的案件,如果仍处在追溯期内,那么就依然需要有人来处理,不过底还能不能破案,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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