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婉儿挖到人参,逮着野鸡,竟然还捡了一只大野猪的消息传的飞快。
知道安家人不缺银子,并不会如别人家一样的卖野猪肉。所以村里就没人白走一趟的特地上门来买。
翁屠夫父子每日都至少得杀一头猪。熟能生巧,宰杀安家的这头野猪的时候,自然也是又快又好就处理好了。
把得了银钱,还得了几斤肉,乐滋滋的翁屠夫父子送走,安盛昌关好院子门转身。正好看见安婉儿正拿着一大块,目测过去至少能有四、五斤的肉丢给黑虎。
看欢乐的摇着尾巴护着肉跑到角落,迫不及待就开始狼吞虎咽的黑虎。安盛昌飞快的往厨房的方向瞥了一眼,然后冲着安婉儿有些无奈的小声道:“你怎么一口气给它那么多?这往后要是吃惯了,总闹着还要这许多怎么得了?”
“不会的,我告诉过它不会天天都这样,往后给多少就吃多少了。”安婉儿也压低了声音小声的答道,“黑虎很乖,不会闹。”
“行吧,你愿意多给它,自个少吃一口也没法子。”
安盛昌听安婉儿这么一说,立刻就不多纠结的点头。毕竟他怎么也是过过极致富贵日子的。哪怕是如今落魄了,但是骨子里头依然不觉得,拿几斤肉喂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况且,对安婉儿他总感觉是亏欠了的。想想自家如今的日子,跟往日比起来差的还真不是一星半点。
这也是怪他自个无能,离了家族就再没有能耐给妻女更好的锦衣玉食的生活了。所以叫他为了这区区几斤的肉,就去多叨叨安婉儿他做不到。
他感觉自个没这个脸。
“你就惯着她吧,就她这大手大脚的性子,往后不论嫁去谁家,看谁能够受得了?”
父女两个压低了声音说话的本意,就是为了不叫辛素兰听见了有话说。结果偏偏天不如人愿,辛素兰出来哪怕是只听了半截子的话,但是瞥见边上背着自个一家子在啃肉,啃的格外欢快的黑虎,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今时早就不同往日了,哪怕是他们再是心疼闺女,但是将来安婉儿出嫁怎么都不可能嫁进顶顶富贵的人家去。
能嫁个跟他们如今家底差不多的小富之家,估摸着也就差不多。
辛素兰心底里有些无奈。无奈自家夫君至今还惯的安婉儿大手大脚的毛病,从未想过她将来去了婆家也这般,会不会不容于婆家人?
可是她能怪自家的夫君安盛昌么?
自然是不能的。
毕竟她可是心知肚明,他们家如今的这日子在村里人的眼睛里那是极好的。但是对于夫君安盛昌而言,他还能强迫他自个去适应如今这样的日子,还从没有过任何的怨言,就已经是很难得可贵的了。
所以,她怎么还能再去多责怪他不跟一般的农户一样。过那种斤斤计较,有个一斤半斤的肉都能当成是过年一样,平时都舍不得吃的俭省日子?
于是,最终辛素兰只能是叹息了一声,说了这么一句也不再说了。
但是,见她脸上还留着那没好气的样子,安盛昌和安婉儿就都跟做坏事被抓了现场的孩子一般,都是讪讪的。
父女两个同时对着辛素兰露出讨好的笑。
安盛昌反应快,笑完立刻就对着辛素兰主动说道:“我去帮你烧柴。”
“嘿嘿,娘,我也去厨房帮您一起做杀猪菜吧。我早就想着学怎么灌血肠了。”
安婉儿也窜过去,满脸谄媚的抱着辛素兰的胳膊讨好的说道:“还有腌肉做肉干您也教教我,以后换了我做肉干给您和爹吃好不好?”
有血肠的杀猪菜是安盛昌喜欢的。肉干不用问了,不止是安婉儿喜欢,安盛昌和辛素兰自己也挺喜欢。
而且肉干能存放许久,出门带着还特别的方便。
所以这两样安家常年都不缺,还没吃没就会再做。许是血肠和肉干做多了,辛素兰做出来的肉干滋味特别的好。
安婉儿虽然还没有亲自尝试过,不过只凭着原主的记忆,就足够她馋的想流口水了。
她想进厨房,毕竟除了原主喜欢吃的这些东西她也喜欢之外,她还有更喜欢,心心念念的椒盐猪蹄膀、梅菜扣肉和猪肉丸子等等等许多的菜呢。要是不进厨房,她怎么把它们倒腾出来?
越想,安婉儿就越是口水都要出来了。
“去,你能不给我添乱就不错了。”
安婉儿能够主动提出来帮忙,这让辛素兰心里很是烫贴受用。不过她可舍不得她受累,便想都不想的一口就拒绝了。
扁了扁嘴,安婉儿不服气的坚持说道:“娘,我都这么大了,早就能学着帮着你干活了。不然总是看着您一个人干,您也太劳累了,我看着心疼。”
“是真的长大,都知道心疼娘亲了。”
看安婉儿坚持,辛素兰心里又是甜又是酸涩。
长大了懂事了,也意味着到了该出嫁的时候了。虽然自家就只有这一个闺女,但是不论是安盛昌还是辛素兰都没想过要招上门女婿。
实在是上门女婿能成器的不多,运气撞上了也多是一朝得志便猖狂。
对于身后事,两人都看的极淡,满心只盼着自家的闺女好就比什么都强。
摩挲了一下安婉儿的发顶,辛素兰含笑摇了摇头,又把之前的老话搬出来拒绝她:“咱家就这三口人,挑水、劈柴那些的粗活你爹都干了,还能给我留下多少活?
况且这别的活计做了都怪伤手的。你要是觉得无聊就去绣花。往后只要有了那绣花的手艺在,你嫁了人不沾手别的活计,看着你能赚银子的份上,你婆家人也不会多挑理。”
“娘,可是我觉得我其实没那么喜欢绣花,更喜欢能学着做吃食啊。”
安婉儿仿佛看见她的椒盐猪蹄膀已经长着翅膀开始远离她了。她满脸倔强,不肯死心的继续腻着辛素兰撒娇。
想她在现代的时候,最喜欢的事情除了看小说就是动手做各种好吃的美食了。以至于业余的时间都叫这两样给占了,就连男朋友都没空,没心思谈。
如今穿了书,小说她是看不成了。这美食再不让她沾手,这叫她活着还有个什么人生乐趣?
况且她是知道的,原主也不喜欢整天待在屋子里面绣花,不然就不会总是找借口溜去山上玩,最终出了事了。
想想那个不知道是谁的家伙,安婉儿有些暴躁起来。
这穿书怎么不是穿到完结的书里去,反而是穿到连载中的小说里头的?这,这分明就不符合常理的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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