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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辉荒野》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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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会儿书,李三子就跑了来,来请我去他家。我也痛快的跟他走。

他家住在村子的中心,沿着一条街就能走到,我们村的路还是很不错的,很好走,一条大街能从东头走到西头,这条街是李老太爷所属的街,被李家的人挖了下水道,所以不湿,别的街可就差点了,没有下水道,家家流出的废水都汇在街上,而且街是土的,所以泥泞难行,人们走起来,都得用跳跃式的,从这一块能下脚的地方跳到下一块能下脚的地方。

东西大街有三条,南北的街就多了,没细数,能有十几条吧,这几条街将村子分成了许多区域,至今沿用当初建国初期的分法,以生产队来称呼,一队,二队,三队,还有一种分法,以片来称,六七家是一个片,有片长,欧,大家知道片警吧,这个片跟那个片差不多。例如我家,就属于三队,也属于七片。

这时已是上灯的时候,天变得蓝了,远处就看不见了,家家的烟囱上都开始冒烟,空气中带着浓浓的烟味,村中这时是最闹的时间,人们都回家,忙了一整天,孩子放学回来,女人做饭,男人们走出家门,到大街上与人说话闲聊,大街上不时传来女人唤孩子的声音,让他回家做作业或吃饭,男人追着自己的儿子满街跑,农村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讲的是棒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材,孩子犯了错,父亲没骂两句就开打,皮一点的孩子就不吃眼前亏,走为上策。

狗这时叫得也特别起劲,我这时想起小狼还跟在我身后呢,看他懒洋洋的样子,好像对别的狗吠不屑一顾,我想,这时,它如果叫一声,整个村里的狗恐怕都要不吱声了,这种事以前发生过几回。

这个时候,是我最难受的时候,看着别人家都是热热闹闹的,而我呢,孤零零一个人,没人管,好象世上多我一个似的,如果出什么事,恐怕别人也不知道吧。

这时,我心中就会升起一股莫名的愤恨,好像对周围的一切都有股敌意,除了小狼、大黄和那五只小羊,只有他们才是我最好的亲人。这种莫名的敌视让我想方设法,想将所有人踩在脚下。

但过了这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自己非常自由,无人干涉,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光棍一条,什么也不怕,这种生活很美好。

所以说,我这个人是很矛盾的,一时这样一时那样,我自己都摸不透自己。

矮矮的泥房,有的没有外墙,只用荆棘围起一道墙,还能见到内屋的情景。

这就是街两旁家家户户的样子。

这里确实有些穷,人们除了种地没有什么别的收入,还好我们隔着镇里近,镇里的人就是城市人了,吃的是公粮,端的是公家的饭碗,他们舍得花钱,所以我们这些农村的可以从他们身上赚钱,从这点上说,我们还不是最困难的,比我们穷的地方多的是。

李老太爷常说:“知足常乐,比起以前,我们是生活在蜂蜜里呀。”

一路上,李三子没什么话说,他这个人就是憨厚质朴,不会说话,就会一个劲的干活,在田里一个人抵得上两个人,他老婆张翠花家当初很穷,家中有三个孩子,都是女儿,跟本养不活。

他当时已经是十一二岁了,跟我没有父母时大小差不多吧,可能是对张翠花有些意思,常到她家帮忙干活,最后自然如愿以偿了,没想到他却是个性无能,而张翠花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跟本村一个老光棍勾搭上了。我是气不过,方帮了李三子一把。

很快,到了他家,他家虽不是很富裕,却也不愁吃穿,他很能干的。房子比周围邻居都要好,一个女子站在家门口,丰满的身子,圆圆的脸,不是很漂亮,却有股妩媚的味道,我倒觉得那个老光棍还有点本事,竟能把她勾引到床上,我现在已经不是什么也不懂的愣头青了,她这个样子,在床上,一定很有味道的。

看到我们,她招了招手。虽说相隔还远,我已经能够看清,她穿着花褂,围着围裙,鼓胀胀的胸部,随着招手抖动不已。屁股由于正面看不清,但我猜测,一定不会小。

李三子冷不丁说道:“王叔,到了!”

我正在看得入神,倒被他吓一跳,忙提神,点点头。

女人迎了上来,见着我就热情的道:“王叔,你来了?”

这句话在农村是一句问候语,有很多意思蕴含其中,就像碰面时问候“吃饭了”一样。

我点点头,对她虽无好感,但不能表现出来,喜怒不形于色,这也是我学得的小手段。

越是对一个人讨厌,越要对他客气,对他热情,以降低他对你的防范之人,便于自己去对付他。

在她热情招呼下,我进了她家里,屋里收拾的很干净,虽说有些简陋,但也经是不错的了,屋子不小,炕很大,差不多能睡四五个人,将屋子的面积都占去了,李三子将我让到炕上,炕上已经摆上了桌子,我盘膝坐下,呵,炕还是热乎的,看样子是为我来而特意烧的炕。

小木桌子不大,这时张翠花已忙着上菜,李三子开酒,是我们这里的特产,醉八仙,是高度酒,我其实没大喝过酒,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当然也不怕它。

张翠花仍在炒菜,我们开始喝开了,村里的男人没有什么消遣,对酒也就喜爱,平时能对着一盘花生豆喝几盅,感觉也不错。别看李三子平时不大说话,喝酒时话倒是很多,可能是觉着我与他很投机吧,总之,滔滔不绝,与平时判若两人。

我也放开酒量,结果,最后我喝醉了,在屋里还不觉得,待我出去方便了一下,被风一吹,竟昏沉沉的,我知道喝高了,但高兴,高了也就高了,随后,我能隐隐约约知道一些,李三子也喝高了,将张翠花骂一顿,还打了她两巴掌,再往后,我就不记得了,失去知觉。

我醒过来时,发觉自己躺在他家的炕上,抬头看看月亮,正在当空,看来是深夜。可能我的体质异开常人,所以酒醒的这么快,但为什么醉得也那么快呢?

李三子发出震耳的鼾声,睡得很香甜,空气中仍散发着酒精的味道,我们三人都是和衣躺在炕上,李三子睡在中间,我与张翠花睡在两边,还好炕很大,我们三个人睡上还很宽敞,我轻轻起来,想去外面方便一下。

拉开门,轻手轻脚的走了出去,见小狼正趴在门口,我有些惭愧,竟把它给忘了,在悠悠的黑夜里,小狼的眼睛闪着绿油油的的光,不由得让人以为是一条狼,在时我自己也怀疑,小狼到底是不是狼。见我出来,它起身迎过来,尾巴拼命的摇动,看来亲热不已。

我也感到一丝温馨,低下身,抱着它,将头埋在它的长毛里,它很清洁,时不时到家门前的小河里洗澡,毛光滑洁净,在黯淡的夜里,偶尔折射出亮光。

我的尽情不由伤感起来,想起了已经去了几年的父母,想起了一些往事,一次晚饭过后,三人坐在院子里乘凉,我便让老妈讲故事听,她推脱不过,偏偏不具备讲故事的天赋。

半天,才想起一个故事,牛郎与织女的故事,我便开始讥笑,说她水平次,又讲了一通她不懂科学的话,将她气的不行,当场翻脸,将我大骂一顿,连带老爸也受牵连,罪名是助纣为虐。骂完了便勒令我们睡觉,不让我们悠闲的乘凉,她可真不讲理呀。

现在想想,老妈那蛮横不讲理的样子真的很亲切,如果她现在仍活着,见到我做的这些事,一定会大大的骂我一顿,接着再骂老爸一顿,因为我们“父子俩是一路货色”这是她骂我们常用的一句话。想到这里,我又是温暖又是心酸,看看静谧的夜空,听着空气中传来的蛐蛐声,对老天那股恨意又浓厚起来。

我抱着小狼,坐到了地上,对父母的思念如潮水般涌了出来,心像被什么揪住了,慢慢缩紧,疼痛难忍,恨不能将眼前的一切摧毁,如果人死了真的能进入另一个世界,那该多好呀。

那样的话,我仍能见到刁蛮的乡母亲,傻傻的父亲了,他们在那里还是夫妻吧,老妈在那里还是不停的欺负老爸吧,见到我,他们能认出我是他们那个狡猾的儿子吗?他们知道我是多么想他们吗?

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我真的是太想他们了————正当我放纵自己的情绪,心中涌动着深深的悲伤时,忽然听到有一丝动静,一听,是屋里有人起来,可能是想出来吧,我忙起身躲到暗处,不想让自己现在的样子被别人看见。

门被打开,现出的是那有些妩媚的张翠花,一点也没有睡眼朦胧的样子,反倒精神抖擞,让我怀疑她是不是睡过觉的。

她轻手轻脚的带上门,又向屋内看了看,慢慢的出了院子,大大的屁股一扭一扭的,让我不由火气上升。

我看她行迹诡秘,想跟过去,但我并不着急,有小狼,除非她知道除去自己的气味,就不可能脱出我的眼睛。

停了一小会儿,我跟小狼跟了过去。一直向西走,隔了几户人家,来到了一座破破的房子跟前,矮矮的院墙,有几处地方还塌了,从外面都能看到里面,里面是一间小泥房,窗户很小,用纸糊的,与李三子家一比,天壤之别,这是一个老光棍的家,叫李光棍,真名已经没人去记。

他今年四十多岁了,半辈子打光棍,吃喝嫖赌,无一不沾,有点钱就挥霍干净,而且是个懒人,有地也不种,听说与村里的几个寡妇有染,我也听说过李三子的媳妇与他有一腿,没想到是真的。

他家里连一条狗也没有,在这里,狗可是不可少之物,家家户户有围墙的很少,有了狗,就不会有早晨起来,发现自己家里什么都不见了的事发生,我小心的走到他屋前,这时屋里已经亮灯,映到窗户上两个人重叠的影子。

他家没用电灯,仍不油灯,倒是颇有古风,我凑到窗前,将手指醮口水,轻轻捅破窗纸,弄出一个小洞,从洞中一看,一片春光。

张翠花与一个中年男子都光着身子,那男子头发乱如蓬草,长相萎琐,很瘦的一张脸,上面几缕山羊胡子,正是李光棍,他站在地下,双肩扛着张翠花的白白的大腿,不停耸动,张翠花像一只大白羊,仰躺在炕上,两个大大的奶子随着李光棍的耸动不停晃动,在有些发暗的油灯下,显得更白得耀眼。

她则闭着眼,双颊陀红,口中咦咦呀呀的呻吟,时不时发出两声“使劲,再使劲”伴着他们下面撞击时发出的唧唧的声音,听得我下面硬了起来。

这个李光棍的东西倒不小,黑黑的,长长的,粗粗的,不逊于我嘛,怪不得那里寡妇见着他跟屎克郎见着牛粪似的,原来是他的东西很好用。随着他的东西进进出出,张翠花呻吟忽轻忽重,我又想起了一个词:如泣如诉。

我大怒,这个女人,看来天性淫荡,丈夫已经醒了,竟然仍不能断下与别人野合的念头,真是替李三子感到悲哀,有妻如此,有何趣味!

我轻狠狠咳嗽了一下,声音很大,两人定是听见了,李光棍忙去将灯吹灭,但丝毫无碍我,我看到他们忙急急的穿衣服,知道他们今晚也就到此为止了,就走了回去,躺到李三子的炕上,等那个女人回来。

很快,她就回来了。黑暗中,我能看到她的眼睛水蒙蒙的,脸腮粉红,更显得妩媚。

她刚想上炕,我道:“你去哪儿了?”

她一愣,看到我仍躺在那里,口中有些慌乱,道:“我,我去方便一下,怎么,王叔,你醒了?”

我冷冷一笑,道:“我在李光棍窗前咳嗽你们听到了吧?”

听了这话,她面色苍白,知道东窗事发,有些颤抖,道:“王,王叔,你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我刚才出去一小会儿。”

我火了,起身,冲她就是一个耳光,啪的一声,很响,但我并不担心李三子会醒过来,他已经被我灌了迷药,灌他的时候他嘴里还一个劲的说喝喝喝呢,现在就是打雷他也醒不了。

当初跟老和尚说,要学点穴之术,让老和尚取笑一番,说我是看武侠片看多了,世上哪有什么点穴之术,有穴位,但这些地方只是经脉中比较集中的地方,说能把人点死倒不假,可是想点昏,或点成不能动弹,却是不大现实,各人体质不同,能承受的力量自然不相同,然后是什么劲力的掌握等等,不知所云,我也不再听,只是知道点穴术他不会,至于到底有没有,值得考虑。

其实迷药就是安眠药,这东西在这里很少见,农村人没有失眠这个病,睡不着觉?那好,起来干活,累了就睡着了,都是觉不够睡的,还没大听说过谁睡不着觉呢。这瓶安眠药是我在干爸他家要的,他可是有失眠症。

打完一耳光,我低声道:“你这个女人,看来,生来就是个淫妇,不被别人干就不舒服!”

将她按倒在炕上,让她趴着,骑到她身上。她不甘被欺,不停的挣扎,但在我面前,无异于一只蚂蚁在大象脚下挣扎,我定定的将她压住,使之无法动弹,一只手按住她的头,另一只手将她的腰带解开,将手伸了进去,毫不犹豫,手指捅进了她的阴道里,还是湿湿的,她不停扭动的身子一僵,接着松了下来,就像泄了气的皮球,软了下来。

我将那只手穿过褂子伸进了她怀里,放在丰满坚挺的奶子上,不停的揉捏,软中带硬,滑嫩爽快的感觉从手中传来,我更另用力去揉她,想将她揉得粉碎。

下面的手在她的穴里抽动,里面渐渐出水,越来越多,那里柔软的肉道对我有种莫名的吸引力,没有犹豫,褪下裤子,将自己的东西插了进去。

没想到她的穴竟如此紧,让我更加冲动,不顾一切的抽动起来,但这样并不能尽情动作,于是让她跪着,像狗一样从身后冲击,我时而摸那白花花的奶子,时而拍打肥大的大屁股,心中快意莫名,人生得意如此,夫复何求!

窗外不时传来两声狗叫,树上的喜鹊飞起几只,可能被什么惊动,显得村里更加安静,我却在这里,在朋友的家里,在他炕上,在他身边,在强奸着他的老婆,我在想,我是不是有点坏呀。

她已经丧失了思考的能力,只是本能的将屁股前后耸动,迎合我的冲击,两眼朦胧,双腮绯红,一幅骚样,我见了,心中不由来气,本是想惩罚她,现在看来,并没有这种效果,于是狠狠的朝她耸动的大白屁股打去,“啪”的一声,很响,她“啊”的一声叫了出来,像含着水的双眼嗔怪的瞅了我一眼,我又是一巴掌,打在了另一瓣屁股上,道:“你这个淫妇,今天我要好好治治你!”

可能见到我眼中的凶光,她不敢吱声,于是,雨点般的巴掌不停的打到她肥白的大屁股上,一道道的红掌印现了出来,于她雪白肤色相映,有种说不出的娇媚,她开始呼痛的声音也变了,由呼声变成了呻吟声,水更多了,好像这能让她有快感,小穴变得更紧了,真是舒服极了。

我更加兴奋了,狠狠的打着她的屁股,狠狠的捅她,最后用手指去摸她的屁眼,她马上清醒了,羞得脸绯红,道:“不要,那里脏。”

我笑道:“你这里没被人弄过吧?”

她摇摇头,满脸羞红,有些难为情。

我趁她不备,将一根手指捅了进去。“嗷”她弓起身子,僵硬起来,肥白的屁股使劲翘起,手指被紧紧夹住了,不能动弹,下面也紧缩,差点让我出来,看来我有些轻敌,没想到这个骚货这么骚,嚯,真紧呀,她回过头来,满面哀求,可怜兮兮的看着我,道:“不要弄那里。”

我笑道:“你会舒服的,别用力,放松下来,越用力会越疼。”

她见我坚定的眼神,知道拧不过我只好屈服,转过头去,认命般配合我,将屁眼松了下来。

我的东西在她穴里仍不停抽动,她渐渐又迷失在那快感里,忘了屁眼的疼。

我趁机逼供,道:“你这个骚货跟几个人操过?”

她呜呜呻吟,不做声,我狠狠打了她屁股一下,道:“快说!”

“一个,只有一个————”

声音带着哭腔。

“就跟李光棍一个家伙?”我一楞,道。

她点头,“嗷,不要停,我全说!”

她对我停下来的举动反应很大。

我于是吸收民意,加大动作,甚至运起了欢喜法的一式,两根食指点着她的奶头,轻轻一股内息送去,送至她下面,与我从阴茎送出的内息相汇,一阴一阳相撞,产生轻微的爆炸,分成千万道细小的气,冲向她身体各个穴道,会让她产生如潮般的快感。

果然,她发出一声尖叫,身体绷紧,穴不停的收缩,从里面喷出一股热水,浇在我的那根东西上,舒服之极,我没放过她,手去揉捏那肥白的屁股,她的屁股真是不错,浑圆紧绷,肥肥白白,像一个面团似的,我象揉面一样去揉它,肉感很好,下面仍不停的操她,直到她面色苍白,气若游丝,才罢了。

可惜,没问出来什么东西,但我想,这次够她受的了,几天不能再做了,如果李三子强迫她做,她一定要受罪了,呵呵,这正是我的本意,这种荡妇,就得好好治治。

待走出来,已是四更天了,正是天色最黑时,空气中偶尔传来一两声狗叫,我想,现在恐怕不只是我在做那事吧,不少家两口子也在做吧。

我刚发泄完,浑身舒畅,感觉风轻云淡,天气如此之好,凉凉的空气将我围绕,隐隐的,与我脐轮内的阴凉之气相吸引,遥相呼应。

我心中一动,曾听那老和尚说过,我的功夫如此修练到一定的境界,能吞吐日月之精华,化为先天之元气,能增智慧延性命,说这是藏密的无上大法,因与我有缘法,且夙有慧根,方得以被传,至于名字嘛,他嘟嘟囔囔一大串,我也没记,记那玩意儿干嘛,没用!

我急忙回家,坐到炕上运功,我知道这也许是个机会,能将自己的气功修练到另一个境界,现在,我突破一个层次越来越困难,没有原来一日千里的突飞猛进,而是像泉眼里的水,虽不停积累,却一直保持水位。

这种停滞不前,简直是一种极大的折磨,是对意志的考验,虽说不进步也没什么不好的,还身轻体健,反应超人,但我受父母的死的影响,并不满足于能强身健体,延年益寿了,而追求一种超人的力量,能扭转乾坤的力量,使自己的命运不受上天的摆布,这才是我这些年勤练不辍的动力。

果然,我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体内的阴凉之气缓缓在脐轮处旋转,天上的月光像有了温度一般,凉凉的,从天门如一根针一般向脐轮处行进,加入了旋转的涡流中,旋转的气流逐渐凝实、厚重,转得越来越快,也越来越大,以内脐为圆心,向外扩大,最后形成一个气盘,将我罩住,凉气遍布全身,象要渗透到骨头里去,又好象在清洁我的身体,将一些东西卷了出去,身体好象透明起来。

我甚至能看到自己的内脏了,看到一骨气流在身体里流转,感觉很神奇,我练这种功夫很容易出现幻觉,有时能看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图像,我抱定见怪不怪的态度,才走到了今天这一步,这就是心魔,唯有破了心魔,自己的修为才能精进。

我内心努力把持住自己,不想不顾,只是将自己溶入这片阴凉中,享受着那股清爽,不知不觉,入定了。

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我感觉出自己与平时不大一样,到底是哪里不一定,却说不出来,是五官更灵敏了?是体质更优异了?还是内气更充足了?好象都是,又好象都不是,我大奇,看来,昨晚的入定有不少玄机呀,难道真的是吸收日月之精华?

我忙又坐了回炕上,用内视法看了看,嗯,内息的浓度增加,由淡淡的气变成了一股银白色的气,运行速度比原来增加两倍不止,内脏全都被这些紫气包围着,仅此而已。

小狼从它的房间里跑了出来,它一直住在我父母原来的屋子,那里给它按了一个小房子。见到我,猛的扑到我怀里,大舌头舔我的脸,我只能左右躲着,用手撑住它的头,不让它的舌头跟我的脸接触,但它非要舔到我的脸,于是我们两个闹开了,这个时候,是我最开心的时候,没有孤独,没有寂寞,心中充满了温情,这个时候,我才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我恨我的舅舅,尽管知道他这是为了我好,却仍恨他,从小没有人关怀,没有人陪伴,夜晚,只能一个人,孤独的时候,只能与小狼抱在一起,彼此偎依入睡,这种凄苦冰冷的日子他知道吗?他自以为一片好心,却不知道,小小的我是那么需要关怀与爱。

好在,我现在已经习惯了,反而觉得逍遥自在,无拘无束。想下地干活时就去干活,想偷懒时就偷懒,想练功时就练功,没有人干涉,没有人约束。今天,我想下地干活了,我的玉米已经熟了,该收了。

我有两亩地,是村里分的,父母死后,原来的地被收了回去,在是否给我地的问题上,还颇有一些讨论,一者说我太小,自己根本不能种,分了就荒了,浪费。

另一者说,只要是村里人,就应有地,自己不能种,可以让别人帮着种嘛,亲戚朋友帮着点,少分点也不难种,最后,可能是舅舅一锤定音,还是分给我了两亩地,这是公正的大小,我将自己家前后的地一开荒,足有四五亩。我分出两块,一块是玉米与小麦轮着种,另一块种花生,自己吃得足够了。

地是与舅舅家相邻的,也好有个照应,小时候,舅妈总是帮我干活,越来越大,自己的力气增加了,就反过来,是我帮着舅母干活,舅舅是不干这些活的,他忙着自己的公司呢。

我到院里的柴房,里面是一些农具,拿几条袋子,还有一把镰,顺便将玉米秆砍完,把牛车推出来,是大黄拉的车。车很大,在村里是最大的,反正大黄的力气大,拉个车是小菜一碟,就是耕一上午的地,仍是粗气不喘一口,它干什么都是游刃有余的样子,没见过累得不行的情形,可能是我给它按摩的功效吧。我对自己练的功夫越来越有信心了。

给它套上车,将干活用的家什扔到车上,带着那四只羊与小狼向田里进发。

我的田在门前的南山上。南山在门前河的对岸,山不高,也不陡,但那里的地不肥,没有北面那个聚宝盆的地好,好在地形好,方便,可以直接将马车、牛车进到地里,拉下山,聚宝盆那里太陡,没法用牲口拉,这难道就是事无完美?

这条路虽说坑坑洼洼的,却不难走,只要不走得太快,就无大碍,我坐在车上,车前是小狼,走在大黄的前面,四只小羊走在车后,不时啃两口路边的草,然后又手忙脚乱的跟上,这四只小羊有两只今年就能出奶了,那时,我就可以尽情的喝羊奶了,然后再给舅妈点,羊奶是很有营养的,很多的书上都极力宣传这一点。

可能天不早了,路上的人很少,路旁田里的人却很多,个个正忙着收玉米,偶尔抬头跟我打招呼。我热情的应着,主动跟别人招呼,这点是很重要的,庄稼人没什么心计,直爽,但很重面子,你如果给了他们面子,他们就会有用百倍的东西来回报你,如果你落了他的面子,那仇可就结定了,这会伺机报复,给你更大的难堪甚至破坏。

我虽在村里谁也不怕,却知道轻重,对老实人,我是敬重有加,但对那些小痞子,则是横眉冷目,再加上对他们具有威慑力,很容易就博得了“好小伙子”的名声。

在农村,名声有异乎寻常的重要,根正苗红,这种思想是根深蒂固,家里的孩子成亲,首先对方会打听这个人在村里的名声怎么样,就是所谓的“根”怎么样,如果有个好根,那就很容易了,但没有好根,对方就会慎重考虑了,有其父必有其子,这句话在农村是一个真理。

其实这朴素的思想里有着绝对的真理性,你想,每家的孩子很少能去上完小学,都是上两年,识点字了,能写出自己的名字这与父母的名字了,以免将来认错坟墓,也就行了,孩子的教育几乎全是父母的,言传身教的作用是最大的,孩子必然跟着父母学了。所以,这个“根”是极重要的,这个根的名在表现就是名声了。

一路招呼下,我来到了我的田里。

我的田是长方的,看上去还不大熟,绿油油的,还没染黄,纵横排列的玉米秆被玉米棒子压得有些弯曲,微风轻拂,长缨微落,看看旁边的舅舅家的地,却是已经大半黄,正是当熟时,一个窈窕的身影正在发黄的玉米丛中瓣玉米,正是舅妈。

我不知自己该怎么办,是过去还是装作没看见?

犹豫了一下,下定决心,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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