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和是哪个朝代?
秦牧完全没有概念。中国历史这么长,不说三皇五帝,就是秦皇汉武一路下来,不知多少个年号,让一个理工科的毕业生记得这些,可是太为难了。唯一感到庆幸的是,如果真的穿越了,至少没穿到白皮黑皮的世界。要是给自己扔在索马里吉布提,或者回到中世纪的欧洲,那可是更加悲剧。
眼前的人和物,怎么说还算是顺眼。至少这房间,这桌椅,这蜡烛,看起来不那么原始,还有点古香古色。而身下这俩姑娘,虽然说话带口音,可是至少能让自己听得懂。
“现在是唐朝?”秦牧觉得不太可能是秦朝。秦二世而终,而汉朝好像也没“宣和”这样的年号。
“什么唐朝?”任潇潇的鄙视简直要从大大的眼睛溢出来。毫无半点见识的蛮子。连如今是什么时候都不知道,还唐朝,太可笑了:“当今乃是赵家的天下。大宋宣和年间。”
任潇潇一边说,一边瞅着秦牧的脸色。
看起来这个强人,虽然没有见识,却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凶残,一时半会似乎没有生命危险,名节吗,好像暂时丢不掉,那不妨多说两句,安稳住他。
“当今天子圣明。国泰民安,四海升平。尤其天子一心向道,心存体恤,爱惜众生。你纵使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若是诚心悔过,不但死不了,还能等到天下大赦,脱了牢狱之灾,从新做个好人。”
“等等!”秦牧打断任潇潇的蛊惑:“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
“那个。”任潇潇眼神示意秦牧看看床上:“奴家今日大婚,才喝了合卺酒,还没有圆房,官人就被你杀了。”
“胡扯!”秦牧大怒:“我和他根本就不认识,为什么要杀他?再说我怎么杀的他?”
那家伙身上明晃晃插着一把剪子,连瞎子都看的见。秦牧很清楚自己是赤条条的来,别说剪子了,就指甲钳也没一把。
“如非不是你,难道会是奴家和小桃杀的官人不成?别忘记那可是奴家的新郎官,我有什么理由谋杀亲夫?不是你杀的,难道是我杀的不成?这道理摆在衙门也说不过去。”
任潇潇一边言语套牢秦牧,一边心里暗自焦急。
虽然自己不敢高声叫喊,但是这一通折腾,也闹出不小的动静。可怎么到现在,也没个吴家人过来看看呢?难道傻子没人缘?可是不对啊,自己了解的清楚明白。这傻子可是老吴家的宝贝,他爹可上心了。要不怎么会费尽心思,讨到任家门上娶媳妇。自家可是城里的大户。
秦牧看了看床上的新郎官,实在有点摸不到头脑。
看起来自己的确是穿越了。还是来到经济比较发达的宋朝。只是不知道南宋还是北宋。南宋北宋其实无所谓,关键是怎么才能回到原来的时空。他绝没有复古的爱好。古代可不是秦牧喜欢的生活时空。如果能控制穿越,秦牧反倒喜欢穿到未来。至少科技更加进步,也许能让自己的问题有个解决办法。
过去事情无法后悔,反正穿也穿了。眼下难题却必须解决。总不能刚穿过来,就顶个杀人的罪名,被莫名其妙抓进大牢的砍了脑袋。十恶不赦的帽子,必须摘掉。
“小姑娘,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杀人了?我和你的官人,无冤无仇。今天之前,我都没见到过这个人。我为什么要杀他?何况,男人杀人,有几个用剪刀的?我不管你有什么居心,但是人绝不是我杀的。这十恶不赦的帽子,你自己带吧。谋杀亲夫,不知道在大宋是什么个罪名。不过一切和我没有半点干系,我就当什么都没看见。我悄悄离开,你自己摆平自己的事。”
他要跑!
任潇潇万没想到,这个人竟然要跑。不是杀人子辱*吗?怎么不按本子来?杀了人就想跑,做梦。你跑了,我怎么办?
秦牧以为自己光明磊落,该说的说完,该溜号赶紧。可出乎意料的是,他刚要起身,却被两个姑娘死死给抱住。
“你从哪里来??”任潇潇双手反抓住秦牧,就要问个明白。
“你要哪里去?”小桃也露出来脸来。
秦牧蓦然被问到这样一个经典哲学问题,下意识的回答:“你们更应该问问,我是谁?”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穿越这样反科学的事情发生之后,秦牧对一直笃信的唯物主义,产生了一丝困惑。本来不成问题的问题,已经成了大问题。
按佛家所言,我就是我,我从来处来,向去处去。这样的偈语当然和胡说八道没区别,骗不了自己。秦牧一直活的很踏实,脚踏实地的一步一步前进,只为了多赚一些钱,好实现自己的目标。
我是一个普通人,从贫穷来,向富贵去。这就是秦牧的朴素人生认识。但是显然现在出了问题。秦牧还是不是原来那个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还能不能踏踏实实的赚钱,现在都打上了问号。显然老天爷和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人生道路,不管他同意不同意,现在是拐了一个巨大的弯。未知已经不可预测,而眼下,似乎都没法解决。
两个人四只手,就是女人力气小点,秦牧在不伤害对方情况下也很难挣脱。
“你是谁?”任潇潇和小桃同时发问。
“我叫秦牧,二位怎么称呼?”
“这是我家七娘,我叫小桃。”小桃抢着回答。
“七娘……”这个称呼真有点怪异。
“你可以唤我做任七娘子。”
看来是一对主仆。主人青春美丽,仆人吗,一时半会看不见脸。
新婚夜,新郎胸口插一把剪子。除了自己和主仆两人,房间里面再无第四个出气的。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情杀。
看那死去的新郎,五短身材,长的跟武大郎似的。任七娘子不但容貌赛过潘金莲﹎电影里的,脸上更是没有半点妖娆,反倒是多了一丝天真。好像是新世纪的大学生一般。这样的组合,不用脑袋想也知道,肯定不般配。换了秦牧做新娘,也恨不得宰了这矬地丁。尤其那一把剪刀,简直就是敲锣打鼓的宣告天下,凶手是个女人。
秦牧毫不怀疑这姑娘就是杀人凶手。只是因为自己的凭空出现,被她当作了替死鬼,冤大头。
秦牧当然不会就这么干挨坑。眼前状况一团乱麻,自己才穿越过来,两眼一抹黑,必须赶紧的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任七娘子是吧。”秦牧尽量保持平静的说:“你今天新婚,才做的人家新娘子,现在这样子,躺在别的男人身子底下,怎么着也不合适对吧?再说你那老公,还在旁边呢。有话,咱们起来说。”
先脱离接触,然后凭自己年轻健壮又长期坚持锻炼的身体,一溜烟跑掉,这俩小娘子肯定是追也追不上的。
“老公?”任潇潇听了心里一惊,忍不住打个冷颤。他说老公在旁边看着?莫非傻子的爹爹来了?如果被公公看到他儿子死了,自己又躺在别人怀里,那真是大祸临头了。
“哪里哪里?公公你听奴说,你儿就是这厮杀的,可不干奴家的事。”任潇潇连忙放开了秦牧,大眼镜四处乱看。仿佛傻子的爹正躲在阴暗的角落窥视着。
小桃也吓得放开了秦牧双腿。
秦牧暗喜。他早计划妥当,只要能脱开身子,就去取了新郎官的鞋子,然后有多远跑多远,先离开这个什么吴家庄再说。不过没有鞋,光着脚是走不了路的。就是在二十一世纪,不穿鞋踩土路你试试,不扎死你。没有鞋子,他可没把握跑出多远。
可还没等他从任潇潇身上爬起来,就听得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想起:“儿呀,快给爹爹开门!”
任潇潇顿时一张俏脸变得煞白。
完了,公公来了,这是被捉奸在房呀!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