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塞。
大胤王朝边境重镇。
——东据苍狼大漠,西褒茫山之险,中有渭河之固,是西北三省六镇的重要屏障,抵挡血狼蛮族袭扰已近百年。
紫塞东边儿五十里处,一座三丈高的烽火台孤零零地矗着。
听,风沙九万里,狂沙舞风,遥卷长空。
一眼望去,尽是无边无际的黄。大漠孤烟,沙海连绵。
当狂风来袭,这里顷刻间就会成为沙的世界,吞噬一切。
蓝色的天边下,白云正缓缓移动。天与地,蓝与黄,如同两个世界般,永无交界。
巨大的云层下,时不时地能听到驼铃声——那是来自遥远西域诸国的商人。
只要穿过这片苍狼大漠,商人们就能来到紫塞的互市,用他们的香料、琉璃、毛皮、马匹来换取大胤的茶叶、丝绸、瓷器等。
当然,还有大胤的女人。
虽然,奴隶交易被朝廷明令禁止,但是在这儿却也并不罕见。
——只要,你有钱。
而紫塞,能带给大胤的,是国库每年近一半的税收。
这座雄关,不但是朝廷与西域诸国交流中,最重要的一座城市,更是国家的经济命脉。
紫塞最西面七十里处,也有一座烽火台。
由此烽火台去茫山,有一条大路,一条山路。
两条路上,遍地具是枯骨。
有人的,也有马的.....。
茫山之后,就是千里的格尔贡草原,那里是血狼蛮族的聚集地。
当血狼来犯,这座烽火台就能立刻示警紫塞边军,日举烟,夜举火。
近百年来,血狼蛮族大大小小共犯关六十三次。
而每一次入侵,都能提前被这座烽火台给瞭望到。
可以说,这座烽火台就是紫塞的命门所在。
台在关在,台丢关失。
所以,看守这座烽火台的,无一不是大胤边军中勇猛敢战之士,血战余生的老兵以及从江湖中秘密招募的高手。
而杨霆风,就是看守西面烽火台的士兵之一。
他本是神机门的大弟子,以暗器和千机匣(弩)闻名江湖。
出道第一年,杨霆风就射杀了一个叫赵骧的高手。
这个赵骧,是瀛州地界的武林巨头,号称刀剑双绝,术法双修。据传,他的“天峰苍云剑”,在整个瀛州剑术名家中,能排前三。而他的天罡五雷法,更是挫敌无数,中者无不化为焦炭,死状极惨。
而这些,只不过是赵骧外表下的“挡箭牌”,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一个叫“听雪楼”杀手组织的老大。这个组织是由赵骧,赵烜两兄弟创立,在杀手界非常著名,作过七八十起大案,动辄灭门百千人,血腥遍地,哀鸿遍野,臭名昭著。
就是这样一个高手,没有躲过杨霆风一箭。
出道第二年,杨霆风又射杀了一个叫朱云虬的悍匪。
这个朱云虬,可不一般。他表面上,是震天山庄的庄主。但是,暗地里却收了不少被官府通缉的马贼,盗匪养在庄内。经常寻找机会跨州跨府地血洗地区富商,歼灭来往商队,烧杀掳掠,可谓是无恶不作。
而他本人,一身不灭金身,黑级浮屠的横练功夫,据说已有十成的火候。
全身罩门仅余半寸,浑身表面肌肉坚若钢铁,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可震断刀剑飞矢。
再加上,他早年因为奇遇而得到的一本返無归一的护体真气,让朱云虬的内劲也是雄浑无比,即使是暗伤,暗劲,阴柔的武功也不能伤及他分毫。
这样一个内外兼修的悍匪,在杨霆风的手上,也抵受不住三箭。
为何?皆因杨霆风的弩机实在太可怕了。
他有一重一轻两把弩机。
轻弩叫:天羽沉星。
是杨霆风下山时,恩师所赠。
这把弩机属于连发型,装填速度快,弩箭的出速也很快,可瞬间射出八支箭,非常适合群战,混战。缺点是,杀伤力不足。
而另外一把重弩,名为:飞星翎羽
和天羽沉星的连发型不同,这把飞星翎羽是单发型,一次只可射出一箭。
虽说,装填缓慢,弩箭的出速也慢。但是,杀伤力极强,还可输入内力进一步增加伤害,十分适合对付实力远超于自己的高手。
此弩是三百年前号称“弩机千变,箭惊鬼神”的神机门第九代掌门秦枫所造,弩本身暗合天上九宫飞星,既可射出实体箭矢,又可射出由内力造就的气箭。
更为可怕的是,这把弩所射出的箭矢,可以影遁掉箭矢本体,杀敌于无形。
而飞星,其实还有一个秘密,
这个秘密只有杨霆风一人知晓。
那就是,飞星的杀伤力可以自行增长,永无止境。每射一箭,其威力就是先前一箭的十倍,而第三箭又是第二箭的十倍,一箭强过一箭,弑神灭佛也不在话下。
所以百年来,为了夺取这把神器。已不知折损多少当世高手,江湖中也不知发生几场战斗,神机门内部中也不知丧失多少条性命。
飞星一展,试问这天下,又有谁敢在这矢锋面前,缨其锋芒?
他朱云虬,当然,也不能。仅仅三箭,杨霆风就把这块“铁板”给射穿了。
凭借这两件事,已经足以让杨霆风,成为江湖中最令人恐惧的传说了。
可是,到了第三年,他,杨霆风,突然就从武林中销声匿迹了。
而江湖中,又有谁能想到,他,独自去了紫塞,成为了大胤十万边军中——最普通的一员
孤身出塞,万里从军。
他成名于二十二岁。
如今,他已经从军八年。
却在紫塞边关默默无闻。
三十岁的他,只得到了,是比以前黑得多的皮肤,更锐利的眼神以及被磨平的棱角。
“八年了......边关已经安静了八年。”
茫山烽火台上,一个脸庞黝黑,剑眉入鬓,脸线分明,双眸炯炯有神,右眼角上有条长约两寸疤痕的男人正喃喃自语。
男人头戴一顶熟铜兽盔,身披一副山纹铠甲,腰系一条金兽面束带,下穿一对鹿皮跨靴。而最令人在意的,是男人身上背着一口三尺长的黑色铁匣,匣上已经微微磨损,露出一层铁锈。
天气炎热,男人黑黝黝的脸上,不断有汗水滑落。
杨霆风抬手抹了把汗,又将手轻抚背上的千机匣,脸露微笑,笑容淳朴。
对君王来说,紫塞是西域商道的咽喉,是战略要塞,是国家重要的财政收入。
而对驻守边关的将士们来说,身后紫塞的三十万老百姓,才是整个大胤江山。
正因为有他和他这样的热血男儿日夜坚守,才有了如今百姓的安居乐业,国本稳固。
作为一个士兵,他希望那个烽火的“信号”永不升起。
可有时,他又有些小小的遗憾。
因为,没有经历过战争的士兵,只能算半个士兵。
他也渴望有一天能上阵杀敌,建功立业。
然而,从日升到日落,从月缺到月圆,他足足,等了八个年头。
可命运,似乎和他开了个玩笑,自从他来到了边军,血狼蛮子们就再也没有来过。
有时,他也会偷偷感慨抱怨,自己一身的武艺没有任何用武之地。
就在这时,风中传来了马匹若有若无的嘶鸣声,将杨霆风的思绪瞬间带回了现实。
只见烽火台下,一匹黑色的骏马似乎受了惊吓,不停地在原地打转。
“嘘,火耳,安静!”杨霆风的脸色一阵阴沉,忽地旋身而起,纵身一跳,眨眼之间,身形已落地上,伏地聆听。
不远处,军鼓阵阵,大地似乎都在跟着战栗......
“终于,终于来了吗?”杨霆风心中一寒,目中已动杀机:“八年的蛰伏,你终究还是按捺不住了。”
血狼蛮!
话音刚落,登时,尘土扬起,大地轰鸣。
第一匹战马终于探了出来,马上骑将身财高大,体型壮硕,手持狼头长钺戟,腰别弯刀,身背劲弓。内穿熊头纹黑甲,外置镶片两板甲,腿绑犀皮腿甲,肩着黄狐毛披肩甲。
骑将立在大路顶端,任风沙瑟瑟而动。
片瞬之后,骑将的两侧,又不停地驰出蛮族骑兵,最终,密密麻麻地排成一条直线。
一时间,难以数清来者数目数量。
杨霆风的心沉下去了,他目力极佳,一眼就看到了骑将身后的大纛旗
——旗上有飘带,旗上绣苍狼,旗边绣火焰条纹,旗子的中心,赫然写着血狼可汗霍伊玄
“连血狼汗都亲自来了,看来,定是蛮子的主力部队!”杨霆风深吸了一口气,知道大麻烦来了。
入伍八年,已经从一些老兵口中,闻得血狼的习惯:
若无大纛,便是血狼遣一员将领来打草谷(劫掠)。
若见大纛,那将是真正的一场决战,其结果就是双方伤敌一万,自损八千。
看来——这血狼不来则已,一来就准备发动一场旷世之战。
远处,牛骨制成的吹角声迭起,如鬼哭神啸,紧接着,就是阵阵的嘶喊声震耳欲聋……
“必须........点燃烽火!”杨霆风银牙一咬,陡然旋身而起,点足一蹬墙面,如一只苍鹰搏浪而飞,准备上台点燃烽火示警。
然就在这时,只闻“蓬的一声”弦响,男人心里暗叫了声“不好”,凌空一记蹑云逐月,于电光石火间,险险避开来箭。
那骑将见杨霆风竟能避开箭矢,心中暗自赞叹。
当下长弓一举,身后的蛮族骑兵们得到授意,纷纷从背后掣出龙角弓,搭箭上弦,乌黑的箭镞对准了整座烽火台。
“放!”骑将大手一挥,对着沙风猛喝。
“蓬”“蓬”“蓬”!密集的箭雨如流星般对着烽火台就是一通攒射,疾劲的嘶鸣划破了茫山沉闷的寂静。
对着无孔不入的箭雨,即使是杨霆风也无法再上烽火台,他本是果断之人,当下点足一掠,于空中蹈虚若实,身形连续变换了十几种身法躲避箭雨,风驰电掣之间已经跨上马背,准备亲身前往紫塞本阵示警。
然而就在那一个刹那,忽听得一声哀嘶,自己的战马已经被疾劲的箭矢从胸贯入。
火耳刹间轰然倒地,气息有进无出。
马儿的哀鸣声在天地间不住地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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