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尘屿不在的这段日子里,季松临除了准时去事务所上班,剩余时间都用来找合适的店面,他寻到满意店铺的那一天,刚好是江秀元和郑晓骁的婚礼。
地点在z市的江畔举行,江秀元十分用心,特地跟季松临借用了一台电唱机,婚礼现场布置得像一场小型的音乐会,没有繁杂的仪式和迎亲礼,也没有大宴宾客,只是请了亲朋好友。
季松临西装革履,搭配一条黑色领带,第一眼看去,只觉得他丰神俊朗,长身玉面,待他笑起来时,落拓之感溢满浑身,甚至挡住了那股俊秀。只见他抱着自己亲手酿的酒,向新郎新娘走过去。
江秀元今天格外骚气,摩斯发型,胡茬剃得干干净净,穿上纯白西装,他与生俱来的那股风流气褪去,脱落出一个器宇轩昂的新郎官。
江秀元和伴郎裴川谷站在迎宾处,他抬首见到了季松临,眼前一亮,招手喊他:“松临。”
周遭的朋友和亲友都往这边望过来,所有人都看见一个高挑英俊的男子正款步走来。
江秀元看着来人,啧啧两声:“你今天打扮这么帅,抢我风头啊。”
“正常打扮而已,”早已习惯了这人无厘头的说话风格,季松临笑了笑,将手里的红包和酒递过去:“新婚快乐,我祝你们白头偕老。”
郑晓骁笑得甜美,她接过红包和好酒:“谢谢,咦,尘屿呢?还在路上吗?”
新娘穿了一身抹胸的小婚纱,颇有波西米亚风情,曼妙的肩膀和锁骨凸显女性特有的美感,一袭洁白头纱衬托着她如海藻般的乌黑长发,是最美的日子该有的样子。
提到这里,江秀元脸色就垮了,他不太高兴地说:“这小子去老挝跑任务,居然连我的婚礼都不参加....我记得之前告诉过你啊。”
郑晓骁拍了下额头,她给忙完了,又招呼着:“松临先入座吧,顺着长廊走,8号位,就在台子的左边。”
季松临没立刻走,而是拿出一份厚重的红包,递给了江秀元:“这是尘屿的,他让我替他祝你新婚快乐,顺便说句抱歉,等他回来,亲自来给你赔罪。”
江秀元拿着那一沓厚厚的红包,撇了撇嘴,他和徐尘屿从大学就认识了,四年时间里形影不离,他是真心拿他当兄弟,这么多年的好朋友,不能来参加他的婚礼,说不可惜是假的,但他也是真的理解徐尘屿。
不想表露太过,江秀元维持了他一贯的嘴贫作风:“才这么点,太少了,等那家伙回来,得让他包个更大的红包补偿我。”
红包不红包什么的,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徐尘屿平安回来。
婚礼音乐奏响,司仪和双方父母整理好了着装,站在台下,裴川谷看见司仪朝这边打手势,他出列一步:“走吧,咱们先进场,仪式马上就要开始了。”
现场是一片巨大的绿草坪,布置得十分梦幻,晚宴婚礼篷房的四周堆满了鲜花,是今年最流行的粉晶色和静谧蓝,宾客等待区建了一个又一个花亭,白玫瑰象征着永恒的爱。
宾客们入座后,婚礼现场奏响音乐,是黑裙子的《everything》,屏幕上播放了一支短暂的mv,郑晓骁和江秀元作为男女主角。
季松临掏出万宝路的盒子,点了一根烟,他吸了一口,薄荷爆珠在口齿间散开,他看着前方巨大的银幕,对徐尘屿的思念忽然如碧波滚滚,怕显了形,他低下了头,狠狠地吸了一口烟。
影片里的女人怀里抱着一捧小雏菊,走在余晖下,暖黄的光映照在她身后,每一根头发丝都闪闪发亮。她走到了地铁口,看见前方站着一个朝她微笑的男人,女人奔跑起来,飞驰而过的地铁在她身后晃成虚影,她跑到男人面前,那个男人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场景变换,阳光下,那个男人带她坐云霄飞车,女人吓哭了,躲去了他的怀里,他看着她宠溺地笑。他们一起去捷克广场,街道两旁是风格迥异的建筑,幢幢相连,流光异彩般滑过镜头,他们携手走过查理大桥,踏过湍急的伏尔塔纳河,女人大红色的长裙惊起夕阳的碎片。他们一起坐摩天轮,在落日余晖下亲吻,黄昏近得伸手就能抓到。他们坐在海边就着月光下酒,醉倒在空荡无人的大街。
影片最后,配上了一句话“我的余生,都想和你一起虚度。”
司仪说了很多煽情的话,邀请了新郎新娘上场,江秀元难得感到了紧张,他手心手背都是汗,觉得连话筒也拿不稳,磕磕绊绊地说:“晓骁,我想和你有一个家,以后生一对儿女,我会努力工作,给你们更好的生活,我想和你白头到老,吵架也没关系,因为我知道,我一定能哄好你,晓骁,我...我....糟糕,我想不起来了....”
郑晓骁早已看红了眼睛,她手拿话筒,连预先准备好的话本都说不出来,只是一个劲儿的哭。
台下亲友有的在笑,有的在起哄,也有小女生哭得稀里哗啦,确实很感动。
这一幕奇异的与季松临脑海中的某个场景重叠,他忽然想起来,他和徐尘屿同游台北,在一家私人影院碰上了一场lgbt群体的盛会,他还记得那个叫迪迦的男人,面对爱人忘词的样子。
记忆幻化出万花筒,季松临靠着椅子,胸腔中有点湿润感。
裴川谷坐在季松临左首,他瞥见他的样子,突然冒出一句:“你是不是在想尘屿?”
听到这一句,季松临立即转头,却看到裴川谷嘴角含着了然的笑意,他还没搞懂这句话的意思,却从他的表情里读出了不一样的东西:“你好像知道了什么。”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在谈恋爱吧,”裴川谷瞧着他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解释道:“那次,余辰景去世,尘屿把自个儿锁在屋里,秀元跟他较劲了大半宿儿,你一句话都没讲,只是一根接一根抽烟。在他家待了一天一夜,我和秀元都走了,就你没走。”
人在某些事物上的观察还真是细致入微,季松临由衷佩服,他低头浅笑须臾,大方承认:“嗯,他是我的爱人。”
裴川谷举杯,和他碰了杯香槟,笑着点头:“挺好,蛮配的。”
后来,裴川谷才告诉他,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是不是爱,看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了。
台上的新人交换完戒指,仪式便结束了,到场的几乎都是二十六、七岁的年轻人,大家在草坪上喝酒跳舞,吃着烤肉。
季松临喝得醉醺醺的,回程的时候,他坐在公交车上,看着身旁一排排飞快倒退的霓虹,他在晨昏交错中与思念碰头,脑海里浮现了徐尘屿言笑晏晏,嘴角的酒窝盛满月光,卧蚕动人的模样,他想着,他真的好想他。
离别的日子里,除了相思愈渐浓重,其余的一切都在轨道上慢慢行进。季松临入股了孟子琼的事务所,跟他做合伙人,周一到周五,他按时按点上班下班,周末就去唱片店,他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打整店面,从前的电影海报他还留着,依然是大卫芬奇、希区柯克、侯孝贤,贴满了橱窗。
转眼就到了深秋,季松临和徐尘屿联系得不算多,他时常值守,季松临也不敢随意给他打电话,饱含相思折磨的两人,只能在深夜发些简单的短消息。
不过还好,隔个一两天,徐尘屿总是回发一条信息过来,上面写着“平安,念好。”
徐尘屿离开后,季松临多了一个习惯,他在唱片店里悬了一副挂历,每天撕掉一页,计算着徐尘屿回来的日子,今天依然如此,撕掉薄薄的纸张,上面的日期是9月15日,晚秋的最后一天。
隔壁开了一家糖炒栗子的小店,每到傍晚,就排起了长队。道路两旁种满了桂花树,清风摇曳中,小小的花蕊铺满了一地,像是碎片般的黄色星星。
沈夕澜念叨着老是见不到孙子,她时不时来会店里帮季松临一起卖唱片,后院还有一间小屋子,摆着一台彩色电视机。
老太太架好老花镜,守在电视机旁,等着她追着电视剧开播。季松临站在矮柜处,一直在翻箱倒柜折腾着。
“你找什么呢,找了一下午了。”沈夕澜看着季松临忙碌的背影,问道。
季松临有点着急,用手盘着柜子里七零八落的物件,头都没回:“外婆,你有没有看到一张明信片,蓝色的,背面画着一只猫咪。”
“没见着,是不是不小心丢了。”
“不可能,我明明收在这个抽屉里,怎么会不见了呢。”
明信片还是徐尘屿寄来的,他记得,他当时还送了他一段海岛的风。
季松临更着急了,他直接把抽屉取出来,一股脑倒出里面所有的零碎物品,就蹲在地上,手忙脚乱地找一张明信片。
“你整天丢三落四的,找不着了很正常,”沈夕澜一脸嫌弃的表情,她不耐烦地向他摆手:“你挪过去点,挡着我看电视了。”
季松临充耳不闻,只顾着低头翻找,地板被他弄得一片狼藉,沈夕澜没办法,只好瞥孙子一眼,推着靠椅,挪到了另一边,她坐上去,调整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调到了市级电视台。
蹲在地上的人站了起来,季松临转到了另一个柜子前面,继续在那翻腾。
现在是z市新闻特约时间,一身职业白衬衣、黑裙子的女主持操着一口标准的播音腔:“各位观众,大家好,我是z市广播电视台的主持人姜陶,今天由我进行新闻播报,下面请看本期内容导视。”
“9月13日,本市公安机关执法人员破获了3个以公司名义贩卖毒品的犯罪团队,这三个犯罪团伙贩毒多年,长期往返于缅甸和中国边境。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逮捕行动,公安机关跨境逮住了一名作案时间长达十年的大毒枭——坤海....”
电视柜后的季松临倏忽愣住,手里的钥匙‘叮当’一声滚落掉地。
这边沈夕澜已经换了台,嘴里喃喃道:“怎么调错了,咦,那电视剧是在什么频道来着。”
季松临猛地冲出来,莽撞到撞歪了拐角处的一方矮柜子,肩膀擦破了一块皮,他察觉不到疼痛,而是一把抢走外婆手里的遥控器,慌忙地调台。
“你不是从来不看电视么?怎么还抢我遥控器呢,”老太太不高兴了,伸手就要从孙子手里抢回来。
季松临死死捏住遥控器,目不转睛地盯着电视机。
屏幕画面,穿白衬衣的女主持人,拿着话筒:“据了解,坤海本是z市人士,他17岁入伍,25岁成为武警,30岁走上了贩毒的道路,落网的今年,他刚好41岁。据知情人士透露,本次公安机关部署“困海”行动,共计出动67名公职人员,深入险境,跨境老挝,在当地与毒贩周旋了七个月的时间,才一举抓获了坤海.....”
老太太在他旁边嘟囔:“我电视剧的大结局都快播完了,你这个小子,快还我遥——”
遥控器突然被季松临丢开,在空中划出一条小小的抛物线,沈夕澜还没反应过来,只见季松临惊雷般冲出了后院,飙风的脚步带起了三两片枫叶。
逮捕结束,坤海归案!
这是不是代表着徐尘屿回来了,他在哪里?有没有受伤?是否完好无缺?心间激荡,所有情绪涌进了身体,季松临想着想着,脚底几乎要飞起来。
季松临的身影掠过满是落叶的地面,掠过院子的小池塘,掠过一排排唱片架,在他跨出铁皮大门的那一刻,猛地驻足。
地平线处火红的太阳正在缓慢下沉,玫瑰色的晚霞向余阳涌去。
穿堂风呼啸而过,晚秋特有的干燥拂过季松临的皮肤,他看见对面一米外站着一个穿藏蓝色警服的俊秀男人,余晖从他发梢往下倾泻,疾风骤起,风沙如怒,滚滚若万马奔腾。
英雄归来,带着满身风尘和伤痕。
唱片店里的电唱机指针慢慢转动,事后烟乐队主唱的声音响起,正好播放到那首《sweet》。
思念铺天盖地袭来,季松临心潮跌宕,他胸膛起伏着,人在这一刻,有着跟近乡情怯一样的感情,隔着一米距离,他将目光荡过去,从徐尘屿的头发丝开始,一路拂经贴着创可贴的额头,挂伤的眉眼,磕破的鼻梁,最后停留在他青紫的嘴角处。
眼睛穿越时光,他仿佛看见了他曾经走过的路,受过的伤,季松临眸子酸涩,脸上却盛放了一个如见故人的灿烂笑颜。
秋风辗动间,徐尘屿迈步,一步一步朝季松临走过去。
“欢迎回来,”季松临眼眶微红:“我的英雄。”
“ciao,季先生,你好,”徐尘屿脸颊被晚霞染红,双眸里映着万顷光芒,他伸出一只手:“很高兴见到你!”
也许晚秋暮色总是和爱人的吻相关,余阳沉没,丹桂落地,这是一段昼夜交替的天狗食日,思念漫至太古,遥远的风将爱意吹成了一整条街的浪漫。
“人间风月正好,
所以吻我。”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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