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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骨》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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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梁储君是个十六岁的少年,六岁做了太子,如今已经做了十年的太子。太子青春年少正是精力充沛,斗鸡走狗,跑马蹴鞠,赏花玩柳,虽没出过宫门,只把宫里玩的乌烟瘴气。论其荒唐程度,竟很有他的爷爷晟丰帝当年的风采。而晟丰帝也算是名扬四海的暴君加昏君了,周围国家的君王只要自标是明君的,都以远离晟丰帝的行为准则来要求自己,所谓亲贤臣远晟丰。大臣们打算死谏的,也会抬出晟丰帝的大名来要挟自家君王,仿佛自家的君王若不采纳自己的意见,便大有和晟丰帝同流合污之嫌,当然大部分时候收效都不错,由此可见晟丰帝总算还有点好处。

大梁国姓萧,太子名讳麟风,在喜奢靡且好玩这一点上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大约是因为他还没有登基亲政,没有机会做出祸国殃民之事,所以朝野还算十分容忍,毕竟太子还未行弱冠之礼,还是个孩子。

上有所好,下必从之。储君好玩朝政不勤,下面的大臣便多了许多尸位素餐之人。如今大梁国库已经日渐空虚,外表看着繁华依旧,可是内囊已经兜上来了。

长顺王也日益加快了把持朝政的步伐。长顺王乃晟丰帝的异母兄弟,而且是唯一的一个还健在的兄弟,他能活着并不代表他当时的智商谋略有多高,只能代表他的运气很好,在晟丰帝对其他兄弟挥动屠刀抢夺龙椅的时候,他还是一个走路磕磕绊绊的娃娃,而且他母妃地位低下,身后又没有啥名门望族的支持让晟丰帝忌讳,所以晟丰帝登基多少年后,孤家寡人,环顾四周,发现了这个幸存的小透明,于是封王厚待之,也算堵了世间悠悠之口。双字封号为长顺,封地在富庶的长山一带,如此安排想来晟丰帝也是暗有所指,只要够安顺,便可长享富贵。可是当年唯唯诺诺的长顺王,如今却暗中蠢蠢欲动,隐约有了不臣之心。朝中百官不管是亲政爱民的还是忙着祸国殃民的,都不得不在心底深处考虑一件事,就是站队。

国内苛捐杂税繁多,民间疾苦日重,帝都贵族之间奢靡之风日盛,相互宴饮,更加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前几天北燕使者也就是北燕皇帝的亲弟弟惠王,带着妻子儿女出使梁国,欲修两国之好。谈判进行的相当顺利,两国重新划定了边界,开放了贸易,并约定十年之内互不相犯。太子殿下心情大好在御花园里设宴,所陪之人除了六部重臣还有各门阀派系当中的名门公子淑女。一时间,通往皇宫的街道上高设帷幕,屏断行人,但见王孙贵胄们绫罗裹身,宝马香车,呼奴使婢,接踵而至。一时间,皇宫里的停车场熙熙攘攘,一片花团锦簇的模样。

一辆极尽奢华的马车慢慢行来,只见车身木头上雕刻着精美的花纹,四面悬挂着编制精巧的珠络,悬着各色宝石香囊。八个全副武装的侍卫护卫四周,各个都是高头大马,盔甲鲜明。

有人悄悄议论:“长公主又换马车了,啧啧……如此精美,只怕得上千金了!”

“上千金?你孤陋寡闻了!我听说这马车的木头都是千里之外运来的楠木,闻之有香。看四角吊的宝石,里面有四颗夜明珠,单这些,就不只数千金了。”穿着一身淡绿色刻丝织金缎绣竹叶纹深衣的男子一边啧舌一边羡慕的说道。

“嘻,添个马车有什么好奇怪的,我听说,长公主府里的面首又添了好几个了。”带着一顶奢华累丝镂空金冠的长着狐狸眼睛的男子眨了一下眼,意语深长的说道。

“你才是孤陋寡闻,添个面首有啥奇怪的,我听说前几天长公主还宠幸了一个奴隶!啧啧,奴隶呀!这口味……”

“别胡说,公主府的家务事你怎么会知道?”

“切,我可没胡说,这是驸马在万花楼喝醉了说的。”

“那驸马不得呕死?”

“驸马有什么好呕的,他不过是丞相庶子,要不是皮囊生的好些,难道光景还比现在能强多少?不说别的,就今儿这赏花宴他就进不……”

“你们不知道什么叫非礼勿言,祸从口出吗?穗阳公主下车了,你们三人还不前去见礼。”说话的男子站在三人身后,他正是宇文家二房的公子,时任皇宫禁卫军统领的宇文恪。他刚及弱冠,身材高挑,容颜秀丽,剑眉之下的一双黑眸,自带英气。他身着白色箭袖深衣,外套银甲,浅青色鹤裳,湛蓝色束腰绣着淡黄色兰草纹,腰间宝剑上的黄玉佩饰上垂下同色的流苏,头上一顶白玉冠在日光下闪着温润的光泽。在极尽奢靡修饰过度的三人跟前,更显得身如青松,色如淡菊,气质如兰。

三人回头一看,不禁暗中咂舌,忙躬身行礼:“见过宇文统领。”他们虽然也是出自名门,可是比起说话的男子,那门第就差的远了。

穗阳公主的马车比起长公主的来,就简朴的没有了可比性。拉车的马虽然看起来十分健硕,却是一匹不入流的杂色马。车一停稳,便早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奴隶被兵士拽了过来。奴隶是训练过的,扑通一声跪在车厢旁,四肢触地,放平肩背,这是等着公主下车踩踏之用。车里先出来一个年长些的妇人,看其佩戴,竟是宫里的掌事尚宫。

“换马凳来。”冯尚宫说道。

奴隶略一迟疑,身上便被兵士踢了一脚,他忙站起去搬马凳。

穗阳公主扶着冯尚宫的手下车来,见她脸上薄施粉黛,上衣是鹅黄色挑丝云雁宫装式样,下裙是淡青色百褶裙,裙摆隐约水纹上绣着几只活泼的鱼儿。头上斜簪着一只白玉芙蓉,一支熠熠生辉的七宝琉璃步摇垂下细细的金丝流苏。这一身上衣下裳,式样中规中矩,颜色既不出挑也无半分小气。宇文恪看了不禁心里一动,她这样装扮自然是克尽本分,不想引人注意,只可惜她丽质天成,这一身衣服倒显的她极清秀淡雅,与这四周奢华靡丽之风格格不入。

四人上前见礼,这时长公主的马车正慢慢迤逦而到。雕花绣锦的车窗微微掀开了一道缝儿,不知道看到什么,窗内人冷哼一声,窗帘被狠狠撂下。

兵士依旧牵了下马的奴隶过来,却被长公主府内仆役阻拦,一个管事模样的人转到车后,片刻,牵了一个奴隶过来。

这个奴隶一出来,宇文恪跟穗阳公主就注意到了,因为这个奴隶实在与众不同。充当马凳的只能是奴隶,梁国律法,奴隶等同骡马,民间约定俗成,奴隶不行冠礼,不持兵械,不着深衣,不食肉糜——而他长衫持剑。

长衫持剑,最起码也应该是公主府的侍卫,可他却是马奴,给主人踩着脊背上下车的马奴——只有奴隶中最下等的奴隶才干这种活。

他的脖子上带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铁锁,铁索上垂着长长的锁链,可见一路他是被锁在马车后面拖着来的。他大约二十多岁,偏瘦,笔直的身形像是绷紧的弓弦,双眼按照规矩老老实实的垂视着,浓黑的睫毛在苍白的脸上留下浅浅的阴影。众人用探究的目光看他,他却浑不在意,神情有些茫然,只依着规矩跪在车旁,即便跪伏在地上,他依旧剑不离手。看到他这样跪在尘埃里,穗阳公主的心莫名一揪——就好像一块美玉,被人刻意的垫了桌子腿。

花阴公主的驸马先踩着奴隶下车,当他看清跪伏的奴隶后,穗阳公主觉得他的脸色一瞬间十分的不好看,然而驸马立刻稳定了心神,伸手去扶花阴公主。花阴公主今儿穿了一身殷红色刻丝丁香丝结拖地长礼服,头上一顶赤金嵌各色宝石的大凤几欲压歪了云鬓,握着细绢玉骨合欢扇的纤纤玉手上带着数个宝石戒指。花阴公主的脸色并不太好,重重的踩在奴隶的背上,那奴隶忽然吃痛,肩背略一缩,马上又调整好姿态。乱蓬蓬纠结的长发随意披散着,也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

花阴公主看着行礼的五人,脸色有些阴晴不定。

“三妹跟宇文统领真是心有灵犀……啧啧。”

花阴公主如此一提,大家再看过来,果然穗阳公主跟宇文恪的衣服基色如此相似,倒好像提前商量好了一样。

宇文恪的脸色略变,随后肃道:“长公主说笑了,不过巧合而已。倒是长公主跟驸马,琴瑟和谐,羡煞众人。”

听宇文恪如此说,花阴公主微微转头斜视了一眼驸马,果见驸马李同源穿了同色系的衣服。她这一路与驸马同车共行,竟没有看驸马一眼。驸马见她看过来,忙讨好地笑了一下。谁知花阴公主一瞥之下,只觉得驸马形容猥琐,与宇文恪相比真如泥云之别。

花阴公主虽未从宇文恪的话里听出嘲讽意味,却听出他有意维护穗阳,心里颇多气恼,不禁挑了一下眉,冷笑一声接着说道:“三妹一年不见,倒是出落的更加有沉鱼落雁之容了,美则美矣,也不必绣在衣服上,是要昭告天下吗?”

穗阳心里暗暗一惊,这个皇姐还如小时候一样,处处看她不顺眼。这身衣服无论从材质,款式,配色上自己都是小心挑选的,不想她还能挑出由头。当下轻施一礼展颜笑道:“要论美貌,皇姐才是真正的花容月貌。父皇在时便说过,唯花阴二字可衬皇姐。只是我见皇姐头上的宝石很是清奇,不像梁国所出。”说完深深吸了一口气,做陶醉状说道:“不知皇姐用了京城谁家做的香粉,味道甜而不俗,闻之欲醉。小妹也甚是喜欢。”

花阴公主听了穗阳的阿谀奉承,十分受用,不觉被转移话题,洋洋得意地说:“京城谁家的香粉会做出这个味道,这是南郡进贡的香水,整个大梁仅有两瓶,母后赐我一瓶,你就不要做梦了。宝石是去年突厥王遣使进献的,你当然没见过。”说吧,撩了穗阳一眼,撇了撇嘴说道:“进宫伴驾,你也穿戴的太寒酸了,头上的七宝琉璃步摇还是徐太妃给你的吧!”

说毕一招手,车后跟随服侍的两个贴身使女走了过来,竟也穿金戴银,奢靡非凡。宇文恪听花阴公主步步紧逼,咄咄逼人,有心维护,却又师出无名,毕竟是他们姐妹之间的对话,话题又不离衣服首饰,只把眼睛随意往花阴公主身后一撇,不料这一撇,宇文恪的脸上漏出一股了然之色。

花阴公主虽然对着穗阳说话,可这眼神却一直似有若无的往宇文恪的脸上瞧,看他漏出这样神色,不禁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顿时,花阴脸色大变,羞怒交加。

原来那个奴隶一直伏在地上,长衫卷起,漏出一条粗麻的旧裤子,旧也就罢了,还破了一道大口子,裸露的小腿上一片乌青。

花阴根本没有理会他的腿伤,只觉得这奴隶诚心打了自己的脸。没错,奴隶不知好歹,自有底下人在府里好好教训,出了府门就得穿戴的跟别人家的奴隶不同。况且让他穿长衫也是自己教训羞辱他的一种方式,一个低贱到尘埃里的奴隶,一个只配栓在车后做马凳的奴隶,也敢忤逆于她,她就是要他知道,他不过就是一个穿了衣服的猴子,即便他跟别的奴隶不一样,只要自己高兴,他也得跟猴子一样,让她消遣取乐而已。可是没想到,这个该死的奴隶竟然穿了一条破裤子来打她的脸,她脸色不好看,管事却紧张地手都哆嗦了,是他从中作梗,替换了上面发下来的东西,不过欺负他是个奴隶而已。

花阴不高兴,但是也不打算在众人跟前跟一个奴隶计较,晚上回府,自然有让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许多办法。她冷哼了一声,一甩袖子,便要朝皇宫内院走去。

不过转眼间,险象突生。

花阴今天第一次用了南郡进贡的香水,那香水瓶子不过拇指粗细长短,一滴就芬芳满屋,可花阴今天第一次使用,竟用了数滴。如今春天,正是蜂蝶忙碌的季节,说话间就有两三只非常漂亮的蝴蝶绕着花阴飞舞,这几只蝴蝶即大又美,花阴甚是得意。可是谁也没有注意,有一只蚕豆大的马蜂也混杂其中。花阴一甩袖子,这只马蜂刚好被甩在身后的马上,马蜂受惊亮了尾针,马儿吃痛,竟高高扬起马蹄——长公主和驸马就在马蹄之下。

一切不过眨眼间,众人都大喊:“小心。”出手是来不及了,宇文恪离花阴较远,中间还斜对着一个李同源,然而他反应却是最快的,一个箭步,宇文恪便伸手去拉花阴。马蹄离花阴头顶不过一尺,花阴的脸惊恐扭曲。

作为皇宫大内侍卫统领兼禁军统领,如果长公主死伤在自己眼前,那么宇文恪除了自杀谢罪,没有别的路可走,只怕就算自己的家人,也难以承受太后的雷霆之怒。所以即便死,宇文恪也要护住花阴。驸马李同源的安危,宇文恪却是顾不得了,如此电光刹那间,宇文恪已经做了取舍。

宇文恪拼了全力,然而有人比他还快。地上跪伏的奴隶仿佛后背长了眼,他的快众人几乎看不清,他突然暴起,左手一把抱住花阴跃起,右手按住剑把上的机关,半空中猛地一甩,剑、鞘分离,就着惯性,一剑砍向马的脖子,马蹄刚刚落地,马头也咕噜噜滚在地上,马血四溅,那奴隶却早就抱着花阴稳稳地落在远处。快准狠外加一脸冷漠。

宇文恪一手落空,反应却极快,他身形已错过了李同源,一个反身,抱住李同源,斜向里窜了出去,虽然身上溅了不少马血,却有惊无险的救下了李同源。李同源的心跳的仿佛要从嘴里蹦出去,没有宇文恪,他现在怕非死即残。他的眼睛扫过那个奴隶,他只要在刚才推自己一把,就可以救自己。可他却视而不见,因为长公主才是他的主人。他的眼里,除了主人,其他人死活都与他无关。

马颓然倒地,马车也歪倒了,那个奴隶眼珠都没有转动,轻轻放下长公主,长公主的头发也散了,香肩半露,名贵的衣衫上落了几滴马血,这衣衫不知多少绣娘精心成就如今算是毁了。

这时周围已经围了很多进宫的权贵子女,不禁有人在人群里窃窃私语。长公主一向心高气傲,如此狼狈地出现在众人面前,还是史无前例的第一次。

花阴的脸变了几变,抬头看向穗阳,穗阳不过几步外,身上却是一滴血污也没有,干净俏丽的如同初放的荷蕊。没错,花阴看得很明白,就在刚才,宇文恪飞起的衣襟好巧不巧得替穗阳挡住了所有的马血。回头看身边的奴隶,他双目低垂,不言不语,不惊不怒,面无表情,仿佛崖边的一块顽石,他只是双手抱胸稳稳站着,仿佛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只有自己,狼狈不堪,双膝打颤。花阴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委屈难堪。

“跪下。”花阴怒斥道。

奴隶很是听话。

“奴隶触碰主人,要受什么刑罚?”

“回长公主,左手触碰剁左手,右手触碰断右手。”管事急忙跑过来几步,颤着声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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