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居住的小区,是刚落成不久的公寓房,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小区的绿化尤其出色,听说是著名园林大师的作品,一步一景,别具匠心。林森看中这套房子,就是因为周边环境良好。虽然他平日里也没时间下楼走动,但坐在家中,偶尔通过阳台往外看去,就能把园林式的景色尽收眼底。唯一让他有些不满的是他的邻居,隔壁的房子是房主买下来再租出去的,租客是两个年轻人,应该是乐团成员,经常带着乐队的小伙伴回家,喝酒吵闹,在家里敲敲打打。他喜欢安静,也喜欢坐在阳台上喝咖啡,每到这时都只能默默忍受。
终于有一天这对年轻人搬走了,整层楼都安静了下来,林森也觉得耳根子清静了很多,他格外享受这种静谧的感觉。只可惜好景不长,早上他出门上班时,看到搬家公司的人堵在楼道里,正在往里搬一些新置的家具,看来又有新的租客搬进来了。
紧接着,他竟然在自己的手机里看到了这名新邻居发来的短信,说这几天因为要搬家,会有很多东西进进出出,可能会打扰到他的休息,实在很抱歉,如果有什么事,随时可以和她联系。
也不知新邻居是从哪里弄来了他的手机号码,可能是物业告诉对方的吧。至少对方是个有礼貌的人,知道自己打扰到了别人,还特意表示了歉意。只是一连几天,林森都只看到搬运工,却没瞧见新邻居本人。
这天,林森下班回到家,居然在楼道里撞见新邻居家搬进去一个超级大的铜制方鼎,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把这个庞然大物弄进来的,一个个气喘吁吁的。林森不由得多看了几眼,这是能当摆设还是能当浴缸洗澡用?这新邻居还真是个怪人。
“不好意思,请让一让,让一让。”身后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他一回头就看到一个女孩手里抱着一摞纸盒,正从电梯里出来,纸盒遮住了女孩的脸,她什么都看不见,只能一个劲地叫唤,提醒别人给她让路。
林森赶紧往旁边挪了挪,只可惜女孩子判断错误,还是撞上了他,手里的纸盒子“哗啦啦”全掉在了地上,里面的东西也跟着撒了出来。
“哎呀,都已经叫你让开了,你怎么那么笨啊!”女孩子懊恼地弯腰捡东西。
林森指了指自己的鼻尖,他笨?还真是冤枉,他明明退到一边去了,这女孩却恶人先告状……等一等,这个身影有些熟悉啊……
“郭芷君?”林森疑惑道,“怎么是你?”
蹲在地上捡东西的郭芷君笑嘻嘻地抬起头,表情淡定,一点也不意外:“哈哈,原来是你啊!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我们还真是有缘,走哪儿都能相遇,租个房子也能做邻居呢。”
林森怎么也没想到,新搬进来的邻居竟然是郭芷君,这也太巧了吧?他点了点头,还没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你是我的邻居?那给我发短信,留下电话的人就是你?”
“对呀,就是我。”郭芷君笑容灿烂,“怎么样?是不是很惊喜?是不是很意外?”
惊喜?应该是惊吓吧?林森摇了摇头,原本还指望能搬进来一个安静的邻居,哪怕是位老人家也行啊,事实却让他大失所望,郭芷君一看就不是能静得下来的主。
林森心里失望,也没心情和她继续寒暄,打开门回了自己家。
郭芷君的心情很好,收拾好掉落在地上的东西,赶紧进屋招呼搬运工摆放东西,那只鼎,可是她的镇宅之宝啊。
搬进新家,收拾完毕后已经很晚了,郭芷君却一点也不觉得累,只要一想到从今天开始就住在林森隔壁了,她就止不住地兴奋。外面的夜色很好,她跑到阳台上,想要看看夜景。
林森此时恰好端着咖啡趴在阳台栏杆上,看向遥远的城市深处。
两家的阳台紧挨着,中间隔得不远,种了几株芬芳的兰花。郭芷君开心坏了,顺手拿起阳台上的一面小旗帜,冲着林森挥舞:“嗨,隔壁的帅哥,你好啊……”
林森正全神贯注思考一名患者的治疗方案,郭芷君却拿着一面小旗帜在隔壁的阳台呼唤他。他勉强侧过头,见郭芷君笑得谄媚,硬着头皮点了点头,就转身回卧室了。
郭芷君原本还想和他多聊几句的,可他兴趣缺缺掉头就走,不由得大失所望,他就真的那么讨厌自己吗?
没关系,她郭芷君可是个越挫越勇的人。
夜深了,林森刚躺下,放在床头的手机响起悦耳的铃声。他拿起来一看,是郭芷君发来的短信:“林森,很高兴能和你做邻居。”
真是无聊,林森不想理她,盖上被子准备休息,才合上眼,手机又响了,又是郭芷君的信息:“你睡了吗?”
林森长长叹了口气,她这根本就是不想让人睡觉的节奏啊,她可以不睡,自己明天还有一台很重要的手术,必须养精蓄锐。
于是,林森给她回了一句“晚安”。他知道如果自己不回复的话,这丫头一定会没完没了的。果不其然,郭芷君在收到这句“晚安”后就消停了,林森很快进入了梦乡。
只是这件事开了先河,就无休无止了,郭芷君每天晚上都会给林森发晚安信息,林森有时候回复,有时候干脆不理,但这并不能阻止郭芷君,她仿佛以此为乐,固执地坚持着,收不到林森的回复,她会很失落,但只要他回复了短信,她就会开心地在床上跳来跳去。她不知道为何会对这样无聊的小事感到快乐无比,可能觉得这是他们之间亲密联系的一种方式,只有说了晚安,她才能安心睡觉。
林森工作很忙,除了每天早上出门时,两人偶尔会在电梯间遇到之外,郭芷君几乎见不到他,说话的机会就更少了。除非是……生病。
不知是心想事成,还是活该她倒霉,午餐的虾很新鲜,她贪吃了一些,很快就觉得不对劲。她原本就容易过敏,接触过多海鲜后全身上下红肿瘙痒,没办法,她第一时间跑到医院找林森求救。
“你又跑去和狗狗玩了吗?”林森不悦道。今天轮到他坐诊,才刚送走一波病人,就看到郭芷君火急火燎地跑进来,一脸的红疙瘩,很明显是过敏反应。
“我吃了几只虾,就变成这个样子了。林森,救我……”郭芷君不住地挠脖子,留下了一道道抓痕。
林森看不下去了,上前抓住她的手:“好了,不要再挠了,再挠下去就要破相了。明知道自己的体质容易过敏,还不忌口,真是活该。”
都这个时候了,他还有工夫骂人,郭芷君噘起嘴,可怜兮兮地看着他,保证来得比谁都快:“我知道错了,下次一定不会乱吃东西了,保证听医生的话。”
办公室里除了林森,韩文娟也在,从一开始她就不欢迎郭芷君,尤其是看到郭芷君扮无辜扮可怜,还直呼林森的名字,看起来他们好像很熟似的,她就更生气了,没好气道:“你过敏应该去皮肤科才对,跑我们普外科来做什么?”
“都一样啦,反正都是治病救人,何况我和林森还是邻居呢。我信任他,自然来找他。”郭芷君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韩文娟看不惯她,她也一样。
“你们两个是邻居?”韩文娟向林森求证。
而林森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
林森知道其实自己大可不必理会郭芷君,但每一次都受不了她委屈可怜的小眼神,水汪汪的,还似乎随时都可能会哭出来,他就再也狠不下心,给她开了一些点滴,让韩文娟带她去隔壁房间输液。
韩文娟相当不高兴,林森一向不与人亲近,现在竟然给了郭芷君这么大一项特权,那可是医生临时休息的地方。可她也只是敢怒而不敢言,只好依照林森的吩咐行事。
“不好意思,又要麻烦你了,韩医生。”郭芷君心里得意极了,虽然无意在韩文娟面前表现,但脸上不由自主洋溢出的笑意,却深深刺痛了韩文娟。
韩文娟咬着牙,走到她身边,替她扎静脉输液。
“你和林医生到底是什么关系?”韩文娟拿出针头,咬牙切齿道,“你们怎么会成为邻居的?”
郭芷君的脸都快肿成猪头了,但一点也不会影响她的好心情:“这个就叫作缘分喽,有缘的人就算相隔千里也一定会走到一起的。”
郭芷君的话说得轻巧,韩文娟却更愤怒了,她心心念念想要接近林森,可虽然和他朝夕相处,却一点机会都没有,林森只是把她当成再普通不过的同事,可眼前的这个女孩,才认识林医生几天,就屡次让他打破原则,出手相助。韩文娟越想越心理不平衡,手下也悄悄使了个坏,故意把针头扎偏了。
“不好意思,这一针没扎好。”韩文娟把针头撤出来,眼角余光瞥到郭芷君龇牙咧嘴的模样,不由得暗自高兴,而下一针,她扎得依旧不是地方。
“对不起,我需要重新再扎一次。”韩文娟连眉毛都没抬一下,撤出针头。
这下,郭芷君可以确定她是故意的了,生气地质问:“喂,你虽然是见习生,但至少也是名医生吧,怎么连扎针这样的小事都做不好?”
“我刚才已经和你道过歉了,我又不是故意的。”韩文娟真想把针头扔到她脸上,如果不是林森指名要求,谁愿意伺候她啊。
郭芷君看着自己手背上刚被扎针的地方,已经高高肿了起来,原本就过敏的皮肤更是起了一片小疙瘩,又痛又痒。这个韩文娟,也太没有医生的职业道德了。
就在郭芷君要继续发作时,林森走了进来,他原本是来取东西的,看到郭芷君的手肿得像个猪蹄子似的,忙仔细查看了一下。他毫不客气地训斥韩文娟:“你是怎么回事?怎么连个针都扎不好?”
“我……对不起,她的手过敏了,我有些看不清静脉。”韩文娟撇了撇嘴,替自己找了个借口,林森也太关心这女人了吧!
“你先出去忙吧,我来给她输液。”林森挥了挥手,示意韩文娟离开。他拧了一把热毛巾,轻轻敷在郭芷君高高肿起的手背上,“你忍着点,一会儿就会消掉的。”
他就这样低着头,一只手拉着郭芷君的手,另一只手挪动着热烫的毛巾,替郭芷君轻敷,动作温柔,很快郭芷君红肿的手背就褪下去了很多。
“我没事了。”郭芷君难得被他这样细心照顾,手又被他轻柔地握在掌中,倒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林森见她手上的红肿消得差不多了,拿起针头,换了一只手,找准静脉,熟练地扎了进去。这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郭芷君一点都不觉得疼。她敢保证,这一定是她这辈子扎过的针中,最轻松的了。
“好了,乖乖坐着,不要乱动。”林森的声音不自觉有些温柔,“等你输完液,刚好是晚饭时间,我带你去医院的小食堂,顺便告诉你要忌口哪些食物。”
他简直是太好了,真的就好像天使一样。这样的男人,外冷内热,如果真能成为自己的男朋友,那她一定会幸福死的。郭芷君用力地点头,这一次生病,颇有点因祸得福的意思。
“那你能陪我说说话吗?”这个时间,已经没什么病人了,郭芷君觉得自己的要求不算过分,“我一个人很无聊。”
“生病了还不消停。”林森看了眼手腕上的表,已经快到下班时间,工作了一天,他也有些累了,“既然要聊天,那你先告诉我,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你终于对我产生好奇了吗?”郭芷君不想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故意岔开了话题,“不错哦,有进步。”
林森摇了摇头:“我只是觉得奇怪,你一个小姑娘,怎么会被博物馆馆长邀请参加那么重要的剪彩仪式,而且他还对你委以重任。”
“你怎么知道的?你看新闻了吗?”只有这一种解释了,就是林森已经对她产生了兴趣,这实在是一个好现象,她开心坏了,“我和周馆长有几分交情,他邀请我去玩玩而已。”
她说得如此轻描淡写,但林森岂会相信。如果她没几分本事,馆长怎么可能让一个小丫头帮他保管文物这么重要的东西。林森想到郭芷君在搬家时,好像搬进去很多古董文物,说明她一定从事和这些东西有关的行业,是考古学家,还是文物鉴定家?这么年轻,总不会是单纯的收藏家吧?她不愿意说自然有她的道理,林森不愿意勉强,拿了一本书坐到她对面。
说好聊天的,林森却自顾自地看书,郭芷君些失望,不过就这样静静地坐在他的面前看着他,似乎也是一种享受,两人安静地待在一个房间里,感受着对方的气息……
郭芷君看林森看得有些入神,就连头顶上的吊瓶空了都不知道,还是林森比较警觉,忙替她拔掉针头:“现在觉得怎么样?”
如果不是他提醒,郭芷君真的快忘记自己是个病人了。她摸了摸脸,一点也不痒了,胳膊上那一大块一大块的红斑也消失了,林森还真是有两把刷子。
“好棒,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解决了,你真厉害。”
林森瞪了她一眼:“你先别得意,你原本就是过敏性体质,要尽量远离过敏源,要知道过敏这种事可大可小,下一次就不见得这么幸运了。”
医生说话总是夸大其词的,郭芷君心想,就连林森也不例外,她现在不是已经没事了吗?全身轻松,这都是林森的功劳。
此时医院门诊大楼已经全部下班了,林森带着郭芷君走在漆黑的走廊里,准备去食堂吃晚饭。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林森每天都在这条通道里走来走去,完全没觉得有什么问题,郭芷君却害怕得要命,她从小最怕黑了,只能紧紧跟在林森身后,一路小跑着跟上他的脚步,生怕他走快一点会把自己甩掉。
“林森,你慢一点,我有些害怕。”郭芷君轻轻拉住了林森的衣摆,心里仿佛安稳了很多。
林森放慢了脚步,迁就她的速度。
两人路过副院长办公室时,看到里面有人影闪动,一些嘈杂的人声传了出来,应该是发生什么事了。
只见副院长正站在办公室会客厅的正中央,痛心疾首地盯着地上一堆摔破的瓷器。实习医生小刘则战战兢兢地立在一边,很显然那瓷器就是他不小心打破的。
“怎么了?”小刘医生是林森带的实习医生,他自然得过问。
郭芷君牵着他的衣角也跟了进去,地上那一堆五彩斑斓的碎片,看花纹和样式,原形应该是一尊唐三彩的骏马雕塑。
“林森你来得正好,你负责的实习医生小刘,他刚才打破了我的唐三彩。”副院长看起来受了不小的打击,说话都有些不太利索了,他指着站在一边的小刘医生,狠狠一拍大腿,“你们都知道……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件收藏啊。”
闯了祸的小刘医生看到林森,就好像看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我不是故意的,只是不小心……”
“你还觉得委屈了是不是?”副院长以拳头捣住胸口,气都快喘不过气来了,胸口剧烈起伏,似乎下一秒就会晕过去。
林森见状忙扶住他,让他安坐在沙发上:“您别激动,您心脏不好,千万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有什么话好好说。”
“还怎么好好说,东西都已经摔破了……”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没想到……对不起。”小刘医生还在一个劲地自责。但事情已然发生了,东西也摔破了,他再说什么都没有用。
郭芷君一直默默看着,此时突然上前几步,在那堆碎瓷片中随意取出一片,仔细看了看,然后直起身,语出惊人:“副院长,您不必心痛,这尊唐三彩根本就是赝品嘛。”
“赝品?怎么可能?这可是我一个好友送给我的,他是有名的古董收藏家。”副院长压根不相信,“你凭什么只看了一眼就说它是赝品?”
郭芷君捏着瓷片,放到明亮的灯光下,示意大家过来看:“你们看,这块瓷片碎裂之后,最里面的一层是新的,外面却有一层做旧的包浆,说明它的年份是后期新做上去的,必定是赝品无疑。你的朋友应该也受骗了。”
“假的?”副院长显然不信,他虽然不太精通文物鉴定,但向来喜欢古董,家里的收藏品不在少数,自认是半个行家,但郭芷君说得言之凿凿,又不太像是信口开河,“你这个小丫头,就这么有自信?”
郭芷君自然是有自信的,她不仅仅是通过瓷片碎裂后的内胎来分辨,如果要说这尊赝品的错处,还有更多,她把手里的瓷片翻了一面。
“唐三彩是一种低温釉陶器,在色釉中加入不同的金属氧化物,经过焙烧而形成不同的颜色,唐三彩其实并不限于三种颜色。作为盛唐时期的产物,是在20世纪初期才被发现的,当时因为是殡葬冥器而少有人收藏,致使大批精品流往国外,当国内的收藏家幡然醒悟时,国内资源已经相当匮乏了,于是作假的越来越多,有许多甚至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看走眼也是很正常的事。”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为什么不是你看走眼了呢?”副院长还是有些不服气,抱着最后的一线希望问道。
郭芷君不太好自己回答,只好耸了耸肩:“如果你信不过我,可以再找其他人鉴定。”
屋里安静极了,犯了错的小刘医生一句话都不敢说,只是偷偷看了副院长一眼。
副院长沉吟半晌,掏出手机。他和周敏是多年的朋友,这种事情请教周敏应该没错。
“喂,周敏吗?我是国良,打扰了,有一个问题要向你请教,前一段时间我得了一座唐三彩……对对对,刚得的,放在办公室,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副院长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周敏,最后提到了郭芷君的名字。
谁知,周敏一听郭芷君就在现场,马上说道:“芷君在那儿就太好了,你问她就可以,如果她说是假的,那一定真不了,她若说是真的,那必定不会错。”
副院长看了郭芷君一眼,眼神都变得不一样了,周敏竟然如此推崇这个小丫头,看来她的能力当真不一般。他可以不相信这个小丫头,却没办法不相信业内公认眼光最毒的周敏。
挂断了电话,副院长也从地上拾起一块碎片,拿到灯光下看。不过,除了之前郭芷君所说的瓷坯较新,有做旧的痕迹之外,他实在看不出还有其他什么地方有破绽。
“我还是无法相信,你说说看,还有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它是赝品。”
郭芷君接过副院长手里的碎片,翻了过来,指着上面的色泽:“第一,唐三彩真品的光泽度柔和,会呈现出七彩蛤蜊光,而赝品光亮为贼光,质感不足;第二,真品表面有翘皮纹,而这种翘皮纹是赝品无法仿制的;第三,真品有红白两种胎釉,里面有手工制作的不平滑感,而赝品非常光洁,摸上去的触感也不一样;第四,真品唐三彩细看之下有芝麻开片且纹理较小,而赝品没有。有这四点,就足以证明它的真伪了。不过副院长,您也不必难过,就算是赝品,也是我见过的仿制中最好的了,鱼目混珠,很难辨认出来。”
她把话说得这样直接,林森握拳轻咳一声,示意她含蓄一些。
副院长倒是毫不介意,当他细细察看碎片,发现四点都吻合上之后,心情反而好了,因为他借此学到了许多关于鉴定唐三彩的方法。
“哈哈哈,没想到你年纪轻轻的一个小丫头,竟然有这样的本事。”副院长大笑道,“林森,你找了个不错的女朋友。”
“我们……”林森知道副院长这是误会了,忙想要解释清楚,却被郭芷君打断:“谢谢副院长的夸奖。原来您和周爷爷是朋友,刚才是我失敬了,还请您不要介意。”
“我怎么会介意?古董收藏就和我们做医生的道理是一样的,去伪求真,假的永远是假的。我不仅不会怪你,还要感激你呢。”副院长真诚邀请,“你们还没吃晚饭吧?一起吧,我请客。”
一直都没机会说话的林森,这次还没等郭芷君接过话茬,就开口拒绝了:“我们还有事。”
“对对。”郭芷君立即表现出“夫唱妇随”的状态,冲着林森挤眉弄眼,“我们回去吃。”
这小两口眉来眼去的,想必今晚已有所安排了。副院长心中了然,他可不能做这个电灯泡:“既然如此,那就改天再约吧。”
“副院长……”小刘医生还是有些不自在,“我……”
副院长大手一挥:“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既然你们都各自有事,那我也回家陪夫人了。”
送走了副院长,小刘医生总算是松了一口气。来医院实习时间不长就捅了这么大一个娄子,幸好今天有郭芷君替他解围,否则他一个刚毕业的学生,真不知要怎么办才好了。他想请郭芷君和林森吃饭,又被林森拒绝了,最后只能千恩万谢后先行离开。
走廊里就只剩下郭芷君和林森两个人,这一通折腾,医院食堂早关门了。郭芷君叹道:“都是你不好,院长大人要请吃饭,被你拒绝了,小刘医生说要请我吃饭,你也拒绝了,现在怎么办?”
“小刘一个实习生,一个月才拿多少钱?副院长是我的领导,我可不愿意和领导共桌吃饭。”林森自顾自大步往外走去。
郭芷君紧跟几步,追上了他:“那你是不是应该请我吃个饭,我都快饿死了。”
林森认命地停下脚步:“你想吃什么?”
他竟然如此爽快就答应了,而且是他们两个人共进晚餐,郭芷君笑得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吃什么都好。
郭芷君选了一家路边摊解决晚餐。虽然只是一家开在路边的大排挡,环境却还不错,干净、整洁,老板也热情,而且老板有很多拿手好菜,是吸引客人的关键所在,很多人开着豪车特意赶来,就因为好这一口秘制家传菜。
林森很显然从来都没有在这种地方吃过东西,一脸的不情愿。服务员端来的碗筷,尽管已经很干净了,他还是皱着眉头很是嫌弃的样子。
郭芷君一点也不感到意外,都说医生有洁癖,林森自然也不会例外,看他衣服的整洁程度就可以知晓。
“哎呀,你不要看了,餐具都很干净,经过高温消毒才会拿给客人用。”郭芷君拿起筷子,“这里的菜真的很好吃,我保证你吃过一次就会爱上的。”
“我难得请人吃饭,你没有必要替我省钱。”林森话里的意思,还是对这里十二分的嫌弃。
“可我就是喜欢这里啊。”郭芷君就喜欢看他嫌弃却不能干掉自己的样子,转过身大声呼唤服务员,“我要啤酒。”
林森惊讶地看着她:“你还要喝酒?你酒量很好?”
“试试不就知道了?”郭芷君托着下巴,笑眯眯地看向林森,“你可别告诉我,你不会喝酒。”
林森不是不会喝酒,而是不轻易碰含酒精的东西。酒精会伤害神经,作为一位拿手术刀的医生来说,酗酒可不是一个好习惯。
就算他不说,郭芷君也很快就想到了:“哦,对,医生都不喜欢喝酒,但也有例外嘛,偶尔喝一次没关系的,否则只有我一个人喝,多无聊啊。”
林森没有再拒绝,任郭芷君拿来啤酒,替自己倒上。淡黄色的液体在透明的玻璃杯中咕噜噜冒着泡,晚风吹来一阵清凉,风中夹杂着花草的清香,沁人心脾,林森突然觉得坐在这里也不是多让人不堪忍受了。
“每一种酒都有不同的喝法,比如香槟,就适合热烈的气氛,庆祝生日之类。红酒,优雅浪漫,配上慵懒闲适的心情最合适不过。而喝啤酒,就要来这种地方了,虽然环境嘈杂,但看着车水马龙的街景,感受市井小民的生活,那才有滋味。”郭芷君说得头头是道,“我们每天奔波忙碌,应该抽一点时间感受一下世俗生活的美好。”
林森已经习惯郭芷君把胡诌当成至理名言的行为,但如果他知道郭芷君的酒量超级无敌差的话,就算打死他,都不会跑来这种地方陪她感受“市井生活”。
三两杯酒下肚,郭芷君就开始神思恍惚了,脸色酡红,眼神也变得迷离。她原本就是话痨,现在更没办法控制,啰唆到不行。
林森恨不能把她丢在这里,自己赶紧逃回家去。
“林森,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情形吗?”郭芷君抱着酒瓶,整个人都快趴到桌上了,眼里却闪着光。林森不理她,她就拉住了林森的衣袖,非要他说。
幸好其他食客都在享受美食,没人关注他们,否则就糗大了。为了安抚郭芷君,林森只好顺着她的话说道:“当然记得,你出了车祸。”
“不是那一次,其实我们以前早就见过了,我就知道你不记得了,可我一眼就认出了你……”郭芷君嘟着嘴,表示极度不满,“你再想一想,你再好好想一想。”
林森简直不知该拿她怎么办才好,她已经开始胡说八道了,再让她喝下去,非得闹出笑话不可。虽然认识自己的人不多,但他也不想以这种方式出名。
“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去。”林森顺势拉住了郭芷君的胳膊,把她强行托了起来,“小心一点儿。”
“不要,我还没喝完呢。”郭芷君不依,把林森往外推,“你也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林森哪有心情回答她的问题,半拉半抱地把她拽起来,但她整个身子都是软的,怎么都不肯乖乖走路。而周围已经有不少人注意到他们了,看向林森的眼神,充满了怀疑之色,仿佛他是把女孩灌醉带走欲行不轨的男人,他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
“回去再回答你的问题好不好?”林森哄着她,低头一把将她抱了起来。
郭芷君被林森抱在怀里,醉眼迷离中只能看到一团团夜灯氤氲的影子,还能感受到来自他身上清爽好闻的气息。这味道让她很是安心,似乎是期盼了很久的,原本就该属于她的味道。
“林森……”郭芷君的手不由得环住了林森的脖子,拉近了自己和他之间的距离,他的怀抱很宽阔也很温暖,是最安全最温馨的港湾,“你知道吗?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你……”
郭芷君呢喃着,仰起脸,唇重重印在了林森的唇上。
此时,林森正抱着她上了一辆出租车,她就这样当着司机的面,猝不及防地告白,还亲吻了自己。
林森几乎要抓狂了,立刻用力推开郭芷君,冷着脸刚想训斥她几句,却发现她已经睡着了。林森有些不知所措,不自觉摸了摸唇上刚才被郭芷君吻过的地方,似乎还存留着她的气息,她柔软的触感,林森的心乱极了……
司机看了林森一眼,倒车镜里映照出他憋笑的脸:“这位先生,您要去哪里?”
林森报了地址。郭芷君人虽然睡着了,但在睡梦中还紧紧抓着自己的手不肯松开,他心里蓦然升起一丝怜惜之情。
到达目的地,林森抱郭芷君上楼,她醉得太厉害,说不清门锁密码,林森只好把她带回自己家,将她安置在沙发上,怕她受凉,又去卧室拿了一条厚毯子给她盖在身上。
就算是喝醉了酒,郭芷君也不是一个安生的人,睡相一点都不老实,没一会儿就把毯子踢到了地上。
林森洗完澡出来,看到她原本就宽大的t恤,领口褪到了肩膀以下,露出了雪白圆润的香肩,淡粉色的内衣肩带就这样大剌剌地露在外面,而她睡意正酣,毫无所觉。
真是上辈子欠她的。林森没办法,替她拉好毛毯,只是没过几秒钟,又被她踢开。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留她一个人睡在客厅一定会受凉感冒的,林森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做出了艰难的决定……把卧室借给她睡一晚上。
这对于一个从来都不喜欢别人碰触私人用品的轻度洁癖患者来说,真是最大的让步了。
第二天一早,郭芷君从睡梦中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不属于她的床上。她的床单是粉红色花纹的,还用了同色公主式的床幔,而这张床造型简洁,铺的是灰白两色的床单被套,纯棉质地,有着清新好闻的洗涤水的味道。房间的布置也十分简单,颜色统一,沉寂的黑色,没什么存在感。
郭芷君打着呵欠从床上坐起来,仔细回想了一下昨晚发生的事,应该是林森带她回了自己家,还让她睡在了卧室……
等等,郭芷君捂住嘴打呵欠的动作突然顿住了,嘴张得老大……
她突然想起了一些事,昨晚林森抱她上了出租车,在上车之前,她做了什么?她好像搂着林森的脖子向他告白了……
她真的告白了,她说的是“我喜欢你”,还趁着酒劲亲吻了林森。就算现在酒醒了,她依然记得林森当时吓了一大跳,满脸吃惊的表情。然后,然后她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哎呀,真是丢脸,她居然做了这么羞羞的事,现在还厚颜无耻地睡在林森的床上。
她捂住双眼,重重哀号了一声,这让她还怎么面对林森?
“你醒了?”正胡思乱想着,有人轻轻敲了敲房门,应该是林森听到了动静过来看一看。
郭芷君感到一阵慌乱,往被子里躲,她还没想好要怎么面对林森呢。难道要装失忆?可话是她说的,还“付出了行动”,怎么可能抵赖得掉?
“郭芷君,你到底醒了没有?”林森有些不耐烦了,又敲了几下门,“醒了就赶紧出来,早餐放在桌上了,快出来吃,吃完我还要上班,我可不想迟到。”
他对自己越好,郭芷君就越是觉得没脸面对他。过了半晌,外面没声音了,她才小心翼翼地拧开门,悄悄看了看,没发现林森的身影,马上溜了出去。她蹑手蹑脚地来到大门边,等到在厨房忙碌的林森看到她时,她已经拎着鞋飞快跑走了。
林森正在倒牛奶,见她不打一声招呼就跑出去,感到莫名其妙。
郭芷君迅速打开自己家的门,飞快蹿进去,“咣当”一声又合上了门。
她这一举动还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林森手里还端着牛奶,叹了口气。他做了两份早餐,郭芷君连声感激的话都没有,还真是把他的好心当成驴肝肺啊。
郭芷君回到家后,靠在门背后捂着自己还在“怦怦”乱跳的小心脏,她简直要羞愧死了,一个劲懊恼昨晚上的事,明明知道自己酒量不好,为什么还要喝那么多酒?喝完酒安安静静睡觉就是了,偏偏那么多话,还对林森告白,现在该如何是好?
郭芷君透过猫眼往外看,过了一会儿,见林森如往常一样开门进了电梯,她才长长舒了口气。
郭芷君一整天都没有给林森发过一个短信。按照以往的惯例,她每天早上都会说一声“早安”,事无巨细都要唠叨,今天却异常安静。林森上班时,手机就放在桌上,没有她的短信,还真有些不习惯了。
她究竟是怎么了?宿醉之后还是不舒服吗?林森几次拿起手机,想给她打个电话,或者发条短信,又觉得不太好—— 自己不是一直都嫌她烦吗,她现在不骚扰自己了,自己应该感到高兴才是啊。
如此纠结而不安的心情一直缠绕着林森,直到他下班回家。
刚出电梯,就见郭芷君正准备开门进屋,林森随口打了声招呼:“你今天去哪里了?才回家吗?”
郭芷君没想到会遇到林森,一看到他,就想起昨晚“告白”的糗事,她慌乱地低下头,假装没看到林森,也没听到他的问话,就像是一只灵巧的兔子,慌忙溜进家门,“咚”一声关上了大门。林森被吓了一大跳。
如此躲着林森,他一定会不高兴的,可郭芷君真的不知道要如何面对他。是不是要解释几句?可一解释,又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郭芷君烦躁地揉乱了自己的头发,在屋里走来走去。
这样下去可不行,她总是要出去的,总会遇到林森,总不能一辈子都不和他说话吧?可要怎么做才能表现得自然一点?
郭芷君一心烦就想吃东西,她拉开冰箱,里面只有一些零食。她拿了酸奶和冰激凌,把电视的音量开到最大,努力让自己沉浸在电视剧的氛围里,不再想让她心烦沮丧的事。
暴饮暴食的后果就是,郭芷君半夜从一阵剧痛中惊醒。原本以为只是普通的肠绞痛,忍一忍就过去了,谁知痛楚却越来越厉害,到后来几乎是无法忍受的地步,她抱着肚子从床上爬起来,看了眼时间,已经是凌晨一点半了,再疼下去,她真担心自己挨不到明天早上。
没办法了,看来只能向隔壁的林森求救了,他是医生,一定可以帮到自己。郭芷君艰难地爬下床,就算是痛得冷汗直流,她还是坚持整理了一下头发,随后弓着腰,一步步走到林森家门前,摁响了门铃。
半夜有门铃声响,起初林森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当他打开门,看到面色苍白的郭芷君就趴在门外时,他忙扶住她虚软无力的身体。
“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我也不知道,肚子好痛……”郭芷君的嘴唇都有些发白了,连说一句简单的话都要咬紧牙关。她抬头看了林森一眼,见他面上涌上了焦急之色。
林森摁住她的小腹,试了几下,得出结论:“你这是急性肠炎,晚上吃了什么?”
郭芷君咬了咬牙,她吃了一大桶冰激凌,还有许多种类的零食,临睡前还吃了水果,当时就觉得胃有些不舒服,本以为睡一觉就会好的,没料到后果会如此严重。
“我带你去医院。”林森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一把抱起郭芷君就往外跑,乘电梯直接来到地下停车场,用最快的速度送她去医院。
林森的车速很快,还不时回头看一眼趴在后座上呼吸急促的郭芷君。她承受着痛苦,林森心里也不好受,他医治过那么多病人,看过那么多令人痛苦的场面,却不敌现在的心情,竟是百般难受,恨不得能替她承受痛楚。
郭芷君捂着腹部,绝望地蜷缩在车上,心里想着,这次算是彻底糗到家了,昨天晚上莫名其妙地告白,今天又因为急症需要他送去医院,人家女孩都是在男神面前展现美好曼妙的一面,自己倒好,什么难堪的场面都让他看到了,也不知他现在心里是怎么想的……
幸好午夜道路通畅,没让郭芷君尴尬太久就到了rj医院,林森把车停在急诊室门口,抱着郭芷君冲进去。
急诊室的值班医生刚想休息,就见林森深更半夜抱着一个同样穿着睡衣的女孩,脚上还穿着拖鞋,不由得露出了然的表情,指挥林森把郭芷君送进检查室。
检查、抽血化验,很快郭芷君就被安排进观察室的病房,并且挂上了输液瓶。看着一滴滴液体流进自己的静脉,她总算觉得疼痛缓解了一些,一抬眼,发现林森并没走,而是倒了一杯热水递给自己。
观察室里只有他们两人,午夜寂静,她再没有了逃避的理由,只好默默接过温热的水杯,低头不语,更不敢抬头看林森。
“以后不要再乱吃东西了,尤其是睡前,喝些温水有助于肠胃消化,否则受苦的只能是你自己。”林森叹了口气,他可是从来没见过这么爱折腾的女孩,“你想想看,自从认识我之后,你都进了多少回医院了?自己的身体都不在乎吗?”
郭芷君悄悄吐了吐舌头,他教训起人来,还真是一点都不含糊,平日寡言少语的人,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显得话多一些。郭芷君不用抬头,就能想象得到他的脸一定又是臭臭的。
“我知道了。”
她一开口,又是可怜兮兮的语调,林森再也没办法责备她。
“我下次不会了。”
她的保证一点都不值钱,林森摇了摇头:“昨天刚过敏,就喝酒喝到烂醉,今天又乱吃东西,弄到要进医院,我真不知道你下次还会闹出什么花样来。”
“你有没有觉得你这个样子有点像在训小孩啊?我是成年人了,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些都是意外,我也不想的。”郭芷君不满地嘟起嘴,偷偷看了林森一眼,发现他虽然一直都在责备自己,但眼里有心疼,胆子顿时大了起来,犹豫了一会儿,“昨晚上的事,其实是……”
“我知道,你昨天晚上喝醉了,放心吧,我不会介意的。”林森打断了她,“你不必放在心上,也不用向我道歉。”
“可我……”郭芷君想要表达的明明不是这个意思,她虽然喝多了,但她又不是一喝多就会随便找个男人表白的女孩,他为什么就不听自己把话说完呢?
林森显然不太想继续这个话题,替郭芷君掖了掖被子,站起身:“我去找医生拿点药。”
“喂!”郭芷君沮丧地捶了捶被子,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开。
急诊值班室的金医生是林森大学时代的同学,他早就把药准备好了,见林森进来,直接交给他,并打趣道:“什么时候交的女朋友,竟然没透露一点风声。”
林森就知道他一定会这么说,从自己刚才抱着郭芷君进来开始,这家伙的眼神就没正常过。
“我们只是邻居,你不要想歪了。”昨天刚被副院长误会,现在又被老同学误会,看来郭芷君只要再在他们医院晃悠几次,整间医院的人都会把她当成自己女朋友的。
“邻居?如果只是普通的邻居,以你的性格,怎么会帮到这种地步?”金医生露出惊讶的表情,表示绝不相信,他努了努嘴,“慌到连鞋都没换。你也是医生,知道急性肠炎是死不了人的,所以不要再骗我了,就算你们真是邻居,你也是对她动心了吧?”
林森这下真是百口莫辩,他怎么可能对一个招人烦的小丫头动心呢?郭芷君当时的脸色真的很差,急性肠炎会发作得如此厉害,可见她的身体素质并不如表面上看到的那么好。
“好了,不逗你了。你要是有了女朋友,大家替你开心还来不及呢。”金医生语重心长道,“同学中,就只有你断情绝爱,你难道真的不打算交女朋友不结婚吗?”
“这种事情要看缘分的,”林森突然小声道,“我刚才进来时,表现真的很不正常吗?”
金医生有趣地看着他,咧嘴笑了,郑重地点了点头:“是的。”
林森有些尴尬,点了点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挂了近两个小时的点滴,郭芷君的症状总算是好转了,林森开车带她回家。天还没亮,曙光来临之前的寂静,两人之间氤氲着一层淡淡的尴尬的气氛。难得的是就连郭芷君也没有往常那般聒噪,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体力都被病痛消耗干净了。
如此安静倒让林森有些不习惯,一只叽叽喳喳的鸟儿突然不开口了,任谁都会觉得奇怪和不适应吧?
“你感觉好些了吗?”借着路两边的灯光,林森从后视镜看了郭芷君一眼,她的脸色总算是恢复了一点血色。
“我没事了。今天又麻烦你了,你没睡好,过几个小时还要工作……”郭芷君想说声抱歉,但又觉得矫情,抿了抿唇,没再说下去。
“没关系,我习惯了,我们做医生的随时都会有紧急手术,一天一夜不睡觉是很正常的事。”林森突然想起一件事,“对了,上次你帮我挑的,送给陆奕爷爷的血玉麒麟,他老人家非常喜欢。”
说到文玩收藏,郭芷君的精神一下子好了起来,眼睛亮了,连声音都变得不一样了:“那当然,我的眼光还能有错吗?”
见她说到自己喜欢的事物时,全身都仿佛会发光似的,林森也笑了。也许正是这样的光彩,让郭芷君整个人都不同了,她是自信的、开朗的,简单纯净,可身上又像是藏着一个难解的谜题,林森幡然明白,她的独特之处就在于此。
“爷爷很高兴,一直都在夸奖你。再过两天就是他的生日了,他托我问一问你,你愿不愿意参加他的生日宴。”
郭芷君突然有受宠若惊的感觉。毕竟是不相识的人,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
“老爷子非常喜欢收藏,听说他家里收藏了很多珍贵的古董,平日里不会轻易示人,只有在他每年过生日时,才会拿出来让大家一饱眼福,今年他又添置了几件新品,你难道不想去见识一下吗?”林森一下子就抓住了郭芷君的“软肋”。
这一招可把郭芷君捏得死死的,她什么都可以不在意,唯独“鉴宝”对她而言是最大的诱惑。一听说这位老爷子收藏了很多珍品,她立刻动摇了:“真的吗?我真的可以去吗?”
“当然,是陆爷爷亲自打来电话让我邀请你的。”林森哑然失笑,郭芷君此时的表情就好像一只随时可以被牵走的呆驴,蠢萌蠢萌的。
“好啊好啊,恭敬不如从命,那我就不客气了。”郭芷君心里甜甜的。她不仅可以开眼界,还能和林森一起出席老人家的寿宴,真是一举两得,想想就让人觉得兴奋。
林森抿唇轻笑,稳稳驾着车,穿破夜色,娴熟地驶进他们所在的小区。
天色已经有些微亮,新的一天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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