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聋老太太在那美滋滋地吃着,三个大爷坐那闲聊,这会儿还真就是较上劲了,非得等易传宗过来一块。
这等了将近十钟,那边门终于是开来。
一只手先是伸进门将左边那扇打开,随后易传宗露出了头,此时他笑得跟个孩子一样,随着另一扇门打开,众人才看到他手中端着的篦子。
高粱杆子做成的篦子颜色橙黄,直径大约在六十厘米。
篦子上面一个挨着一个地趴着十多个胖嘟嘟,圆滚滚的大馒头,样子可爱极了。
此时它们身上还都生着热气,虽然颜色不像后世那么雪白,但是表面也充满着莹润的光泽,浓郁的麦香在房间内扩散,众人的口中都有种甜甜的味道。
易传宗诧异地问道,“你们怎么还不开始,这菜都要凉了。”
一大爷朝着两人瞥了一眼,笑道,“他们这是等你呢!”
易传宗轻笑了下,道,“等我干嘛,你们都是长辈,你们先吃着,我还要出去端两个菜。”
随后就将一边不用的方椅拉到身前,将篦子放在方椅上面,伸手捏起一个大馒头,手指顿时陷了进去,“太太,您现在要不要吃馒头,一大妈今个儿下午刚蒸的,可软和了!”
聋老太太看了一眼,一个都要快跟上她脸大了,也就是易传宗的手比较大,才看起来娇小了一些,她顿时惊呼道,“呦!这么大个馒头我可吃不了!给我一小块就行了。”
易传宗抿嘴一笑,随后掰下四分之一递了过去,米黄色的馒头很是紧实,内部组织看不到一点缝隙,这一掰开香味更加浓郁了。
聋老太太笑道,“这么多还行,吃不了明天早上还能泡着吃。”
易传宗抬起头说道,“别在这等着了,三个大爷等着我,这我可受不起,我再出去把那两个菜端进来。”
三大爷看着他的背影喊道,“够了,够了,差不多就行了,多了吃不了。”
一大爷抿嘴一笑,吃不了?
其实他们家还有不少馒头,上次蒸的还没吃完呢,今个儿为什么一大妈又要再蒸?
就是因为这是二弟家的习惯,过年的时候回老家,家里不包饺子,只蒸一锅大馒头。
说是馒头,其实里面也就是四个大馒头,剩下全是窝窝头。
直径五十公分的大锅,上下两层,蒸一次也就是够年三十吃两顿。
不一会儿,易传宗又陆续端来两个菜,辣炒萝卜丝,菠菜鸡蛋汤。
这把三大爷给馋得,哈喇子都要流下来了,“老易,你这么个招待法,我可有点撑不住劲了,这菠菜汤里得打了俩鸡蛋吧?”
二大爷虽然没有说话,但是这喉结一上一下的,显然也是馋得不行,“老易,今个儿实在是太破费了。”
一大爷咧着嘴笑道,“也就是传宗这第一次过来,要不然我可舍不得,你们不知道,老太太应该也知道。”
老太太这会儿兴许是吃得开心,耳朵突然间好使了,“嗯,他一大妈会过日子。”
正说着,易传宗和一大妈走了进来,他的手中还端着一盘醋溜土豆丝。
这菜一上桌那香味可就太开饭了,三大爷险些把不住,只得伸手擦着嘴角。
一大妈来到里面拍了一下一大爷的肩膀,“怎么都在这等着,也不让他二大爷三大爷吃着?”
“这不关老易的事。”二大爷连忙出声开脱,随后伸手指着桌子,转头对着易传宗说道,“你大爷说你能将这一桌菜都吃了。”
“嗐!您内,就为了这个?”易传宗当即就笑了,现在这时候吃饭都是长辈们先吃着,之前仨大爷等着他,他还有些心慌。
一大爷当即出声了,“可不是,这在等汤都要凉了。”
“鸭子应该是在柴火灶上炖着呢,现在咱们人都齐了,这回该开始了,以后传宗住这院里,他这刚从村里面过来,二大爷三大爷作为长辈,得空多指点指点他。”
三大爷当即笑道,“传宗在村里上过学吗?”
易传宗连忙摇摇头,开什么玩笑,前身就是个傻子,字认识他,他能认识字儿吗?
三大爷的腰杆子顿时就直了起来,说道,“我那有几本带着拼音的小书,是之前解娣读完留下的,明个儿传宗到我家里去拿,这人还是得多点学问,最起码也得识字儿,你说对吧?”
易传宗当即说道,“三大爷,那谢您了!我也感觉读书挺重要的!”
二大爷也不示弱地说道,“你以后进了厂,工作这块有什么不懂可以问我,老易作为厂里唯二的八级钳工,忙着呢!”
易传宗认真道,“多谢您了,有两位大爷教我,我这心里就有底了,工作的事情可马虎不得!”
“好了,咱们开始,边说边吃,菜都凉了!”易中海端着酒杯说道。
“哎,先等等。”二大爷摸着杯子,转头问道,“传宗这么大了,不来点?”
易传宗连忙摆手,其实他前世晚上经常喝点酒解闷。
但是他现在连个工作都没有,哪有资格喝酒?
等什么时候能够自食其力再说吧!
伸手拿过一个馒头,易传宗说道,“二大爷,谢您了,不过我吃饭就行了。”
说完,易传宗对着馒头就是一大口,顿时馒头去了三分之一,嘴里充斥着麦香,很是柔软的馒头好像是在给口腔按摩,还没嚼几下已经吃出了甜味。
这姿态直接把一大爷的话堵了回去,其实他本来想说,‘大老爷们,这种场合喝一口也不要紧。’
二大爷也是当即一愣,好家伙,这么大的馒头一口就是一小半。
三大爷不住地哽噎着,这么大的馒头,他年轻的时候也就是吃一个,这边三口就没了。
“来来来,都别愣了,咱们走着!”
随着易中海再次招呼着,桌上的氛围热烈了很多,全程易传宗就没闲着,三口一个馒头,不住地在桌子上面夹着菜。
实在太爽了!
其中放了辣椒的醋溜土豆丝肯定是最开胃的。
满满的一口馒头,然后再喝那么一口鸡汤,本来柔软的馒头就更加松软了。
而要说什么最好吃,那指定是猪肉炖白菜,里面油水十分充沛,单单那个味就闻着就满足。
混合吃着桌子上面的菜,美味的感觉就从来没有断过,一直像是吃第一口那般爽快,同时篦子上满的馒头也是不断减少。
明明是在六二年,却是吃上了堪比前世的丰富菜肴,这全是多亏了他的这位大爷。
吃了半个月的窝窝头,连窝窝头都不给吃饱,菜什么的就更不用想了,山上挖点绿色的撒上点盐将就着吃。
他在村里吃得最好的一顿,就是地瓜秧子插渣腐子。
失去了之后他才知道珍惜,这一顿易传宗吃得很是痛快,也更加期待以后的生活了。
现在他就是想抓紧进厂,谁都拦不住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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